上次说了老板的效率,这次来谈谈老板的主观意愿。 本来有个项目是应该当天结束的,在下午之前设计师已经基本拟定了方案,我也觉得很不错。所以,最后的总图也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结果,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老板回来后拿着这幅总图颠过来,倒过去的看。谁让不是按照他的意思设计的,总是不合他的心意,所以就一个字“改”! 于是原本八个小时搞定的工作全部推翻,大家加班不说,老伴还大义凛然地陪我们留下来加班。当真是让我们感动的热泪盈眶,感激涕零啊! 这势必又要说到我们上次提到的老板的效率问题,这次不是效率问题,而是意愿问题。其实你替老板打工,干的不是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只是为了使老板得到精神上的一种满足,你做干的一切其实只是老板的意愿。 首先,你在他手下供其差遣,被他呼来喝去,对你是或者是一种“精神磨砺”,对他当然是“精神享受”。想必大家都知道有句话叫: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个人观点以为这是变态行为,不过这种变态行为对很多人来说很有效,可能因为很多人都是变态的关系)。由此可以得到证实,这句话确实有事实依据。(想必说这句话的老兄也是深有体会的)。 其次,老板说一你不能说二,老板向东你不能向西。废话,不然你就是老板了。这种马首是瞻的滋味不亚于当一回秦始皇的感觉,一定很爽! 最后,尤其是以我们做设计的来说,老板的意愿领导着整个设计构思。所以,以后你们看到暴难看的设计的时候,请不要咒骂设计师。要知道,身为一个设计师是多么的无奈啊!老板说的红配绿好看,你就得红配绿。老板如果是从日本来的,说和服好看,你就做的象得穿和服,老板如果是来自夏威夷,说草裙舞好看,你还得跳槽群舞。老板今天去了美国,回来说加利福尼亚的阳光很好,你就是没有见过也得给他造出来。 你不爽不要紧,他爽就可以了。所以,一个月里你只有一天是觉得爽的,而老板只有一天是觉得不爽的。这就是你跟老板最大的区别! 回到上头说的第一件事,老板要改的设计图送去以后被退了回来。我们第二次辛苦加班告飞,工作时间乘工作量有用功为零。继续奋战周末。老板说,周末不行,我约了某某人,周日吧。你就不能说,周日我不行,我也约了某某人。即使你是周日要结婚,老板也能把她改成丧假。我可怜的同事在老板淫威驱使之下,只得取消了星期日和女友的约会,电话里传来女友爆炸般的尖叫,持续一分钟后,电话里只剩下嘟嘟的声音。 可怜的同事,可怜的我…… 20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