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艳妃
作者:
李伟新,最后更新:2008-4-29 9:24:53
“叭嗒”的一声。四条黑影追着一条白影,嗖嗖生风……
那一声很响。像青花瓷瓶掉落在石板上的清响,响得人的心很是生出一种惋惜,一种怜香惜玉的情感。
只不过,月亮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并非是在今天,也不是在你的窗前,也不是在我的窗前。我看不到,你也看不到。你想看到的话,只能跟着我嘀嘀哒哒的键盘,回到公元前816年的那个秋夜。
那个秋夜,我的先祖,一个叫风清的小伙子,正牵着他新娘子如玉的手,悄悄走出村子,钻入一片月色斑驳的竹林。
远古的人都似乎很浪漫,总爱将人生美丽的情融入到大自然中去,而不像我们,或在网上作无聊的想,或将自己的情感与牛叫一样的歌星一起疯狂,或到OK厅去搂个小姐狂吼一番《今生只爱你》,其实相互都清楚,小姐爱的不过是你口袋中的人民币,你爱的也不过是小姐没有灵魂的肉……
突然眼前一亮,他们来到竹林中的一片空坪。空坪秋草依依,柔柔软软地亲吻着他们的脚踝。本就在竹林小径里不时亲亲吻吻的他们,此时被秋草一撩,脚踝就像升起了一团火,熊熊地从脚板心,燃上大腿,热烘烘的就激情万分了。
风清将如玉搂住,就像两团火碰到了一起,“篷”的一声,响得特别甜蜜。当然,这是在他们心间响起的。
特别甜蜜的响声,先是鼓励风清的唇紧紧吻住如玉的芳唇。
如玉喘息。
是幸福地、急促地喘息着的。
这种喘息,无疑为甜蜜的响声增加了信心和力量。风清的手就行动了。他的手从如玉的臀部开始抚摸,一直往上,到腰,到背,到脖子,到如玉的一头秀发。这一段抚摸的过程,风清虽然显得有点猴急,并没有特别的细腻。比如抚摸着臀部的时候,并没有轻轻地捏捏,为如玉增添多一些男性的气息。但这已经令如玉很激动了。
当风清的手抚摸着如玉臀部的时候,她的血液就像被注入了一股兴奋剂,身子情不自禁地颤动。等风清的手抚摸到她的腰部,她就感到自己的下腹紧紧地往风清的身上贴。风清的手就像温柔的风温柔的水,很有质感地传送着一种甜丝丝的快感给她。
她忍不住了。
丰满的胸脯激动地起伏着,仿佛一对白兔在风清的怀里跳动。
风清也忍不住了。
风清觉得,只要是男人,在这个时候都会忍不住的。除非他是白痴。因此,风清的手就从如玉的秀发,转移到如玉的胸脯上。最初仍然是很温柔地抚摸,就像最初的纯情,是带着一种神秘感,一种崇敬之情的,生怕一用力,就会将纯情捏碎。但如玉显然觉得他太轻描淡写了,起伏的胸脯,以一种无形的力度告诉他,起伏的地方,就是你婴儿时候最渴望的乳房,你吮住乳头,是不是巴不得将整个乳房都吮到肚里去的?
有了这么明显的暗示,风清的手肯定是听命令的,便将温柔的抚摸,转为用力的揉捏。是面团?面团哪有这么醉人的弹性?
乳房就是乳房,就是女性最生动、最诱人的部位。
风清是恨不得将自己也揉入如玉的乳房里去的。
如玉的喘息越发急促。
如玉的神秘地带软软柔柔的,就像春天的水田,满身细腻的沃土,仿佛花朵渴望春天一样,恨不得秧苗带着春息,尽快的进入。
风清是个好小伙子,他的手适时地解开了如玉的裙带,然后剥香蕉一样,剥掉如玉的裙子。如玉便一身白玉地亮在风清的眼前。
坚挺的乳峰,是风清看得如痴如醉的。
轻轻地将如玉放倒地上,风清很快也将自己赤身了。
当风清压到如玉的身上,如玉突然调皮地说,“月亮瞧着我们哩。”
风清抬头望了一眼月亮,笑说,“我们野合,就是要被星星、月亮看到的。这才叫天人合一,阴阳灵气相合,才能交合出聪明的后代。”
“傻瓜,说这么多干嘛?快点吧。”如玉已激情难禁。
风清就立马婴儿一样,一头扑入如玉的怀里,如痴如醉地吮吸着如玉的O房。
接下来的动作显然不用我多说了。
我只想说的是,如果没有先祖风清在这个秋夜和如玉的野合,将天地阴阳的灵气集于一体,播下优秀的种子,也许就没有今天的这个我,一个浪漫而多情的诗人。
我还是少吹自己吧。
当风清和如玉交合得十分激情、幸福甜蜜的时候,月亮仍然是在天空悬挂得好好的。作为天眼,风清和如玉的交合性爱,它也是看到了的。
但是,这晚的月亮,它所要偷窥的,并非我的先祖。虽说,如玉也不错,脸儿漂亮,身儿玉白。但真正吸引月亮眼球的,是在汤国的皇宫,皇宫里的贵妃馆,贵妃馆里的温泉。
在这之前,在月亮“叭嗒”一声坠落之前,月亮的眼睛,已被几条黑影所吸引。
准确说,是四个黑影追着一个白影。
月亮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后面的四个黑影,都提着雪亮的弯刀,像月儿一样的弯刀。本是很美的月儿形的啊,干嘛要用来追杀人呢?
月亮不解。
被追杀的人身材高大,步伐有力,疾飞如风。他嗖嗖地跃上一道墙头,落地之后,又转入一条巷子。看他所走的方向,是奔向皇宫的。他的身手快捷,追杀他的人也快,嗖嗖地飞追着他,相距不过丈把远。彼此的喘息都可以听到。
突然,被追杀的人停住了,嗖地转回身,只见他蒙着的脸上,一双浓眉大眼,闪射出锐利的光芒。身上的白衣呼呼的,就像鼓着一股凛然大气。双手横着一根漆黑闪亮的藤棍。
几个杀手也刹地停住,都不敢直视他凌利的目光。
洒然一笑,白衣汉子硬声道,“追了这么多年,你们真还要追?”
一个壮实的汉子道,“皇命在身,不拿下你的人头,我们是回不了家的。除非死了,我们就不追了。”
“哼,那就别怪我了——”
了字一出口,白衣汉子便身形一晃,手中的藤棍如怪蟒穿林似的,直指四个杀手。
四个杀手腾地闪开,分成左中右三路迎战白衣汉子。
刹时,刀棍相碰相撞,发出刺耳的铮铮之声。
白衣汉子在黑影中间穿梭腾挪,身手之敏捷,有如灵猫。
杀手虽然是四个人,但巷子太窄,四个人之力便合不到一块。而白衣汉子却鱼得水,时而蹬壁飞身,时而欺身直上,藤棍直捅杀手。
要不是杀手的功夫了得,避得快,早就命丧在藤棍之下了……
月亮望着他们对杀,觉得太惨烈了,叹了一口气,便将目光投向离他们不远的皇宫。
落在皇宫贵妃馆的温泉。
温泉有三个池,即碧血池、凝脂池、华清池。碧血池水色鲜红,水汽氤氲,飘溢着血香。凝脂池水若牛乳,有如液汁,细腻嫩滑。华清池自然水清明亮,花香袅袅。
这时,从碧血池袅袅升起的血香,随风飘出西宫贵妃馆的窗子,飘到花园,飘过莲塘,飘过皇宫的宫墙,飘入月亮的眼睛。
月亮的目光便顺着血香,透过温泉的上的屋顶,落在碧血池里的贵妃——姬娃的身上。姬娃肤色嫩白,肌如凝脂。而姬娃如花的脸蛋,配上一双妩媚的丹凤眼,一只精致玲玲的鼻子,两瓣性感的红唇,遥远的星星也禁不住摇摇欲坠。
月亮无疑是近水楼台。
它吞咽着唾沫,目光细细地品享着姬娃美神一样的身子。总的来说,姬娃是丰腴而不显肥,精致而不觉瘦,从脖子到脚趾头,都给人一种圆润而春水盈盈的美感。真是望着想吃,吃到她的骨头,也嫌不够。能被她如花似玉的手指拈一拈,也会生出幸福到死的感觉。
月亮是幸福的。姬娃明知它在偷窥自己,非但不避,反而叫几个为她搓背、揉手、捏脚的侍女,着重托起她丰满浑圆的乳房露出水面,轻抚轻摸,令她发出轻轻的呻吟。
不是做爱的呻吟。
却胜似做爱的呻吟。
呻吟声虽轻,虽还远远没有达到高潮时所发出的音调、节奏,已令月亮浑身颤栗,血液沸腾,嘴里说着“顶不住了,顶不住了”,身子真的一摇一晃,就激情万分地向姬娃扑下来。
“叭嗒”的一声坠落。
但并没坠落在贵妃馆,而是坠落的时候太激动了,竟激动得失了准头,一下坠在珠穆琅玛峰。
天地一片黑暗。
“怎么啦,这是怎么啦?”姬娃喝问。
小芳匆匆赶过来,说道,“主人,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月亮看到你,自己羞得躲进乌云里去罢了。
“哦,我还以为是不祥之兆,我们汤国要遭什么殃哩。”姬娃瞥了小芳一眼,淡淡道。小芳笑说,“怎么会呢?主人你是我们汤国的吉星,一万颗月亮,也不及你身上发出来的光芒啊。”
月亮“叭嗒”的一声,坠落在珠穆琅玛峰的时候,身子是感到了一种与地球碰撞的力度,不过并不痛,也没损什么皮毛。只是远离了太阳,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洁白的身子便黑得一塌糊涂。想看看姬娃光洁的玉体是不可能了,若是一个不小心,自己滚落山脚都说不定。
这可真是月黑风高。
从贵妃馆飘荡出来的醉人芳香,月亮它是闻不到了。月亮没有嗅觉。月亮只能飞出自己的灵魂,无声无息地飞到姬娃身上过把瘾。
嗅觉灵敏的是狗。城里不许养狗,郊外的公狗都闻香而吠,吠得就像猫叫春一样。人听着凄厉,母狗听着却无比动情,几乎要提前进入发情期。
除了狗,人的嗅觉也不算差。
仿佛是沿着香味,几条黑影从不同的方向,“嗖嗖”地跃上宫墙。看他们的身手,都显示出不凡。月黑,但他们的眼睛贼亮,相互对望,都流露出一种不言而喻之情。就是说,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偷窥贵妃。
心照不宣,自然就不会闹出误会。
当然,他们跃上宫墙之后,都小心奕奕地匍匐着前进,显得鬼鬼祟祟的样子。只是,脸上都亢奋着一种通红,喝了酒似的。
而这时,姬娃在华清池舒展了一下双臂,身边的侍女马上明白,她要出浴了。连忙挽住她的双臂,轻托轻举地将她扶起身。当她姬娃的身子一出水,噢,那满身的晶莹亮光,虽不像小芳所说的,一万颗月亮,也不及她身上发出来的光芒。但也像半轮月亮从水中爬上来了。那种亮白,如荷,如白玉兰,如白梅,却又充满着美玉的剔透明亮。此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芳香,更是氤氤氲氲的醉人。就连经常服侍她的侍女,也难以抗拒,双脚醉得飘飘然的,浑身酥软。
姬娃似乎就是喜欢这种效果。侍女的飘飘然,是如云如浪一样地托涌着她;侍女酥软的双手,又仿佛三月的青藤一样,柔柔地软暖着她。
走出华清池,那是白光一闪,整座温泉都仿佛亮了。
一地月光,从姬娃丰腴的身上洒下来。从她腴白的手臂洒下来。
一地雪白,从姬娃美丽的胴体淌下来。从她雪峰似的双O淌下来。
天地无声,静静地睁着眼睛醉。
姬娃微笑了一下。
便一条黑影掉到宫墙外。
又一条黑影掉到宫墙外。
又一条黑影掉到宫墙外。
先是响起“卟卟卟”的几声,继而静止。
几双眼睛仍贼亮,只是不会转动了,一团死气地你望着我,我望你,死不瞑目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死的。但他们不是那几个杀手。
即使天亮,别人见到了,也会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因为他们身上一点外伤都没有。病死更不可能,他们都是些青年小伙,老虎都打得死的人。当然,外人是看不到的,不一会,这几具尸体,就会被清理掉,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就像从来都没发生过死人事件一样。
移着款款的碎步,姬娃也是一摇三晃,整个身子是那样的柔,那样的温软。真是娇嫩欲滴,石头见了都会生出灵魂来呵护。
侯在池上的侍女,早已手捧狐毛浴巾,披到她身上,轻抚轻擦。
姬娃不会停下,她要的就是这种软软暖暖被抚擦着前行的感觉,一直到她躺上由几张虎皮铺就的大床为止。
躺在床上,姬娃雪白的身子,马上闪映出虎皮的斑烂,显得更加妖媚,更加性感。
侍女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就不想离开一瞬。心肯定也是充满一种莫名的激动,卟卟地跳。但小芳走过来了。小芳一过来,几个侍女马上就鱼贯而走,慢一步都不敢。仿佛小芳是毒蛇猛兽一样。
小芳来到床前,姬娃才斜倚起身子,由小芳扶她起身。下了床,穿上一件薄如蝉翼的桃红丝裙,分外的妖娆。
黄河在百里外流淌, 洛阳都城一片寂静。
“静到人都要死了。”姬娃不满地道。小芳忙扶她坐到一台瑶琴前。
琴声悠扬,美妙地从贵妃馆传了出去。
边弹着琴,姬娃边问小芳,“妹妹, 皇上这阵子都没来了, 真是异乎寻常。”
小芳慌忙道,“贵妃娘娘,你咋忘了不叫我妹妹的?”
“是啊。 但现在没人。叫你妹妹我心里才舒坦。我设法让你进入皇宫, 是要你享福, 而不是受委屈。以后有人, 你就叫我贵妃娘娘, 没人时, 就叫我姐。亲情, 是金山, 是银海。 啊, 不不, 是金山银海也买不到的啊。”姬娃动情地说。
小芳感激地,“你真是我的好姐姐。”
“妹妹, 对姐姐你还用这么客套?只是, 皇上为何不来? 是她另有新欢, 还是……”姬娃显得有点忧虑。小芳忙安慰道,“姐姐, 这个你可以放心。在这个世上, 还有谁能及你的美貌?你一个眼神就可以倾城, 皇上能舍你的石榴裙而去?”
姬娃舒了一口气,“这倒是。以我的容貌, 虽不敢说绝后, 但空前是肯定的。可人心难测, 弃玉求石的大有人在。
“姐姐, 你还在怨汤松?”
姬娃不屑地,“他?他值得你姐怨?他不就凭着是皇上的亲弟, 给封了个亲王么?什么了不起的?居然敢对你姐发难。你知道吧, 他汤松是个野种。皇上是为了掩人耳目, 才封给他个亲王。他以为他就真亲王起来了。哼。值得你姐怨恨的人, 恐怕还没出世。”
“是啊。但姐你待人好, 别人却恩将仇报。”
姬娃停了弹琴,琴声咔然而止,“这话怎说?”
小芳望了她一眼,“难道你还没听说?”
姬娃扭头望着小芳,“听说什么?”
小芳欲言又止。
“有屁快放。”姬娃不耐烦地道。小芳这才吞吞吐吐地道,“那次汤松欲对你图谋不轨, 你放过了他,没跟皇上说。可他在外面怎么说你?说你是祸国殃民的狐狸精。他还纠合了一帮大臣, 向皇上奏了你一本。所以──”
“所以皇上就不来了?要将我打入冷宫?将我这贵妃废了?”
小芳“唉”了一声,“哪有这么简单?他请高子来了。”
“高子会来?”姬娃如闻春雷,惊喜道。双手也停住了弹琴,欣悦的目光充满了遐思,心里情不自禁地想:啊, 高子可是当世的名士。他英俊潇洒, 学富五车, 不知倾倒了多少佳人。他能来, 真是太好了。听他弹弹琴, 和他下下棋, 这一生才算没白活。
“哦, 真没想到我还能因祸得福。”
“福?姐你还以为是福?皇上请他来, 你以为是干什么的?为了你念旧情?不, 皇上是要他来捉你哩。皇上是要利用他手中的逍遥剑,将你压住哪。”
姬娃不由哈哈大笑,“捉我?皇上会叫外人来捉我?他是情愿自己动手将我剁碎, 一块块吞到肚子里, 也不会叫外人动我一根手指。何况,我是什么呀,用得着高子的逍遥剑来压我?当我是妖?当我是怪?哈哈,他的肠肠肚肚我还能不知道?啊, 妹妹, 你不知道皇上对我的爱是多么的刻骨铭心。”.
小芳却道,“可当皇上的人, 谁不是三月的黄梅天, 说变就变的?”
姬娃瞧了瞧小芳,充满遐思地说,“就算是吧, 但只要高子看到我, 他定会把我当成红颜知己, 而将他那位丑八怪的老婆忘得干干净净。”
“可他当初为啥舍你而去?是她老婆比你美嘛。”
“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当初我有这么美吗?”姬娃一拨琴弦, 美目流盼,自信地道,“美, 谁能不爱?谁愿意把她毁灭?”
听到琴声,汤枭就像听到美丽的呼唤,一滴滴春声似的在他的身上盛开成花朵,便连忙从一个宫女的肚皮上翻下来。喘着气走下床,穿上衣服。
宫女满脸的亢奋,顿然变成了幽怨,欲哭无泪。
汤枭是一国之君,她能咋样?他能从百忙中跟她困一觉,那已经是十二分宠幸的事情了。多少宫女还在坐冷板凳啊?
这个叫娜花的宫女,只好侧过身子,面墙而泣。
望着娜花丰腴的背部,汤枭的双眼也放光,也很有一种依依不舍之情。如果不是姬娃的琴声传来,他哪里会事情只干到一半就走啊?
叹了一口气,汤枭走出了房子,直奔贵妃馆。
汤枭直奔贵妃馆的时候,心口突然紧了一下。但他并没有停下脚步,只是用目光扫了一下四周。几个人影闪了一下。他便放心了,他们都是不离他左右的保镖,都是当世的一流高手。
然而,当他继续往前走了几步,几个保镖突然冲了出来,团团护住他。与此同时,一条白影飞疾而至,喝声“汤枭,拿狗命来”,手中的藤棍便嗖的一声直刺过来。
汤枭毕竟是历经沙场的人,并没显出一丝惊慌,倒是淡定地说,“彭国已亡,你何苦还要为一个不存在的小国卖命?倒不如为我汤国效力,以你之才,我可以封你个将军干干。”
“男子誓言一出,就驷马难追,何况——”白衣汉子无暇说下去了。因为汤枭身边的八个保镖,已经出动四个来围攻他。
四个保镖——
一人使剑。
一人使刀。
一人使双钩。
一人使双斧。
四人都是顶尖的高手,招式一出,手中的刀剑钩斧顿然如疾风、如闪电,齐齐攻向白衣汉子。
白衣汉子虽然蒙着面,但目光也禁不住流露出一丝诧异——对手攻得太凌利了。
汤枭瞧了瞧白衣汉子满身的血,再看后面也没有人影追来,已经明白自己派出的杀手,都命丧在白衣汉子的手下了。心下一阵戚然,却又英雄惜英雄似的对白衣汉子道,“英雄,能露一露你的真容么?”
“能,到你死的时候,死不瞑目的时候,不就可以看到我了。”白衣汉子讥嘲道。
汤枭并没发怒,嘿嘿笑了一笑,便道,“戴芒,他就交给你们几个了,不管追到天涯海角,都要拿他的人头回来见我。”
“是,皇上。”使剑的戴芒答道。
笑了一笑,汤枭便转过身,在另外四个保镖的护卫下,继续走向贵妃馆。
白衣汉子想
“汤枭,你走得今天,走不了明天,总有一天我要拿你的狗命。”白衣汉子高声道。
“哈哈,我等着你。”汤枭也爽朗地回应。说是爽朗,也非尽然,白衣汉子穿着白衣,并非要白衣袂袂的那种潇洒。倒是,这白麻衣,是他们彭国常穿的丧服。也就是说,彭亡了快十年了,他仍然在为彭国服丧。为父母服丧,也不过是三年。他这种精忠报国的决心,不能不令他汤袅感到一种寒栗。
要不是姬娃的瑶琴,声声地落在他身上,扫走他心中的不快,他绝不会这么爽朗地回应。
听到脚步声,姬娃便朝小芳发了个得意的眼色,“我说得没错吧,皇上怎么会不爱我?会将我毁了呢?”
小芳抿嘴笑了笑,退出了房间。
姬娃则埋头弹琴,琴声更是飞扬,如满天的花瓣,一瓣瓣地飘入汤枭的怀里。汤枭脚也生风,眼也欲火焚烧。恨不得一下子扑到姬娃身上。
枭?
不会就是一代枭雄吧?姬娃想。
汤枭高大的身影已经从门口倒映了入来。
瞥了一眼,姬娃的目光就像触着一团火,身上也不由感到一股燥热。
人未到,汤枭的声音已到,“美人儿,我的美人儿,这月光光之下,琴声撩拨,你这不是要我的命么?”
声如铜钟,不过已经破哑;想来点文艺,想说点诗意,却显得牵强。汤枭一想到这点就来气。自己读书也不少的,尽管读的兵书比较多,诗歌也是读过的嘛,怎么嘴上就吐不出迷人的诗意呢?
姬娃被汤枭从背后抱住,身子不由一囝颤栗,感到抱住自己的双臂粗大,很有雄性气息,力度也大,几乎抱得她喘不过气来。
火辣辣的嘴唇亲着她的脖子,她姬娃真的喘息起来了,不由道,“枭哥,让我把琴弹完嘛。”
听到“枭哥”,汤枭就像被火山喷发了一样,浑身热烘烘,不亚于燃烧的炉火。他就爱姬娃叫他“枭哥”,虽说他的年纪可当她的父亲,姬娃的一声“枭哥”就让他回到年轻,没有了年龄的距离,也感觉不到她对年龄有丝毫的岐视。这可是零距离接触啊,炫啊。
一把将姬娃抱起,汤枭激情万分地道,“等你弹完琴呀,我都快熔化掉喽。”
“你呀,总是这么猴急。”姬娃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娇嗔道。汤枭如被洒了一身百花的芳香,身子舒舒的,醉醉的,几乎就要酥软。亲了一口姬娃的红唇,就像亲到了一生幸福的柔软,汤枭道,“我不猴急呀,你仙妹妹早就飞跑啦。”
姬娃妩媚地笑了笑。
她知道汤枭在说那回事。
三年前了,她正在效外的一片树林里采花。
突然一阵马蹄声急至。还没等她回过头来看,汤枭已从马上跳了下来,一股狂风热浪似的,扑到她身边,二话不说,抱起她就往林子深处跑。
“你这个坏蛋,你要干嘛,你要干嘛?”姬娃气得双拳擂在他的胸膛上。但她越擂,汤枭似乎越兴奋,脸上红红的,火烧一样,充满着雄性的激情。
跑入林子深处,汤枭将她放到一块草地上,伸手便扯她的裙衣。边扯边道,“自从在宰相府看到你一眼,朝思暮想,都快想死我了。只要你依了我,就等于救了我的命哦。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了。”
姬娃见他高大威猛,言词热辣辣,真个又惊又喜。欲要叫喊,林子深深的,料是无益。欲要推托,怎奈他双手力大无穷,裙带“叭”声就被他扯断了。她紧紧掩住胸脯小衣的双手,也被他毫不费劲地拉开了。双手虽也左推右拒一番,却哪里抵挡得住他如火的激情?
姬娃在他熊熊的燃烧下,心下也不由动情,没主意了。
汤枭腾地跳到她身上,狂风暴雨下起来……
到得兴头上,她感到自己是连骨头都酥软起来了……
最后,汤枭紧紧地抱着她,“心肝肉,我死了。”
他当然没死。他只不过以死来表达那种幸福的极致。
事毕,汤枭将她抱在怀里,动情地道,“你就是我的仙女哦。”
姬娃微闭着双眼,心里甜丝丝的,眼角却流出了泪。
“唉哟,我的小仙女,你是怎么啦?”汤枭慌道。
“我怕你得到我之后,就像那些坏男人一样,以后再不理我了。”姬娃泣声道。汤枭忙揩去她的眼泪,指天发誓道,“我汤枭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会是那样无情无义的人吗?明天我就叫人接你入宫,做我的妃子。”
“啊,你是谁?”姬娃惊讶道。
“哈哈,我是谁?我就是你们的一国之君啊。”
“是皇上?”
“是皇上。”
姬娃欲挣脱身子。
“你干嘛?”
“你是皇上,我要向你行礼啊。”
“唉唉,做爱的大礼都行了,还要行什么礼?”
姬娃突然又掩面哭泣。
“嗳嗳,我的小仙女,你哭啥呢?”汤枭怜香惜玉地道。
“你宫里那么多美女,我算啥啊?”姬娃伤心地道。汤枭忙抱紧她,“你啊,你就是我的心肝,你就是我的仙女妹妹。”
“当真?”
“那还会是假的?”
“那你就是我的枭哥哥了?”
汤枭愣了一愣,这“枭哥哥“三字虽然亲热而熨心,可毕竟老是被人“皇上皇上”的叫着,一时竟反应不过来。
“叫你枭哥哥是我无礼了?”姬娃激将道。汤枭马上回过神来,“哪里,哪里,我就最爱你叫我‘哥’,这多亲热啊。”
“真的?”
“真的,你以后就叫我哥。当然是没别人在的时候。”汤枭仍没忘掌握分寸。
“这个自然的嘛。”姬娃娇声道,抬起头冲他一笑。
真是一笑百媚生哪。汤枭浑身只有一个幸福的感觉——晕。
清晨。彭国的大雾山。
马明松正在和娇妻子做爱。窗外传来晨鸟吱吱啁啁的鸣唱。妻子罗茜喜欢在早晨做爱,早做爱可以听着由布谷、画眉、白头翁、黑地鸦、竹鸡、斑鸠、黄鹃等等大鸟小鸟组成的交响。交响之下,满山的木树都会滴出翠来。
马家寨就座落在大雾山的半腰,自然得天独厚。山上的鸟鸣如松涛滚滚而下,山下的鸟声如风云涌涌而上,全都集中在马家寨一百多户的人家中。哪怕再麻木的耳朵,都会飘出花瓣般的音符。海拔近两千米的大雾山,属高寒地区,一年只产一季稻谷。山里有充满野性的动物,时有伤人。却从来没有人要搬走的意思。这里山高皇帝远,仿若世外桃源。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嫌平原没鸟听。
平原有鸟啊,怎么没鸟听?如果你这样说。
嘿嘿,寨人都会嘿嘿起来,然后不屑道,平原上的鸟,还不是由我们这里飞去的?唱的是第几道歌呀?就这鸟歌,他们拒绝平原。
除了鸟歌,大雾山还有更多的奇妙。单说雾吧,一年四季,不论冬夏,只要早晨或傍晚出门,身上就像披了一件轻柔柔、洁润润的雾纱。灵魂都像会跳出来,在雾中轻飘曼舞一回。松树上的雾不说,山顶上的雾不提,寨前寨后的层层梯田,便将雾叠作一层层的,成了实实在在的云梯。云梯哦,人类梦中通往天堂的云梯,就在他们的身边,就在他们的眼前。苞谷地里的苞谷叶,菜地里的菜叶,红薯地里的红薯叶,都会托着一条条的雾、一团团的雾,冰条一样、雪团一样翻滚,也美得可以。
用马家寨的话说,大雾山里的一切东西,都是长了灵、生了性的。
罗茜在马明松的身下发出呻吟。
晨鸟一唱,罗茜蝶翅一样的睫毛扇了扇,眼睛如梦似幻地睁开了一下,鸟声便一串接一串地飘出来,群鸟般落在他的身上。如听战鼓,血液不由奔腾,心花不由怒放,胜似骏马,他忘情地在身下的平原得得飞驰。随着你热烈的投入,激情的涌动,平原开始变得渐松渐软。松松软软的如铺满温柔的绿草、多姿的五色花。两座挺拔的雪峰闪出迷人的光彩,让他马明松甜蜜地感觉到,罗茜的灵魂像远方的游子,迫切地归来,急切地要与他相融。那可是带着草香、树香、花香的灵魂,会像春雨一样劈哩叭啦砸在他身上,非将他砸醉不可。
就在他想着罗茜的灵魂是洁白的还是蓝色的时候,罗茜的灵魂已经归到一半的路途,已经在半空向他亲切地招手。他激动万分。他总是容易激动,他激动起来是十分可爱的。身子一飘,便在如波如浪的托涌下,飞翔起来,火急火燎地去飞拥罗茜的灵魂。
这时,却响起嘭嘭的拍门声。
老蔫要死未断气的声音穿墙而入,明松、明松,我家地里的红薯给野猪啃了。
门声、“断气”声齐齐穿入,马明松的脊梁骨就像被人猛敲了一下,全身一软,身子便软趴在罗茜娇嫩的身子上。这可是他人间的天堂、圣地啊。
依依不舍。
罗茜却温声软语、很善解人意地道,“老公,去吧,别因我冷落了人家。我随时都是你的嘛。”
马明松翻下身子。躺在罗茜身边,边喘着气,他边就想骂,老蔫,你妈的你家的红薯给野猪啃了关我屁事?你失的是红薯,我失的却是灵魂。死老蔫你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
罗茜最喜欢的就是他马明松这点,每回做爱,都要非做到灵肉相融不可。
可他马明松是寨里最出色的猎人。
因此,他马明松也不过是想想而已。因为老蔫的“断气”声像从阴间幽幽地来了,明松,我瞧细了,脚印挺大的,定是那头野猪公。
野猪公,哪头野猪公?我的猪爷?他嘭地从床上跳起来,歉意地看了罗茜一眼。罗茜柔情的目光鼓动着他,“去吧,你是能为大家带来幸福的人。”
马明松点了点头,才匆匆穿上衣服,但出门前,仍情深意切地吻遍罗茜的身子。直到罗茜开心得咯咯地笑了,他方舍得出门。
老蔫身披一件灰色的脱了不少毛的旧狼皮衣,头塌拉着,几乎缩进脖子里。杉树皮一样充满褶皱的眼皮,慢过蜗牛地开合了一下,方从眼皮底闪出一缕暗淡的光,巴望着马明松道,“我猜它还没走远,所以……”
“你猜、你猜,野猪是你猜得了的?”马明松没好气道,“那回你猜野猪刚走不到一个时辰,却让我追了足足三天,都到几百里外了,才追着。”
老蔫头一歪,嘴巴抖了几抖,急道,“你、你、你追的那头野猪,未必是我见着的那头。”
“照你说,我是连野猪都追错了?”
“不、不敢。”
马明松一想到追了三天的那个累就来气,每回见到老蔫都要提一提。老蔫有时便会乱答,说是、是我昏、昏了头。众人准会大笑,看哪,老蔫真像一株秋草地蔫了。不过,等无人的时候,老蔫准会拉拉他马明松的衣角,说明松贤侄,老叔我再咋的也是你的线人,多给点面子老叔行不行?
马明松笑了笑,不置可否。老蔫已经感到十分满足,松开衣角的手,屁颠屁颠地离开。
不时听着这样的对话,罗茜心里都感到一种甜。因为哪怕马明松的话里有气,也不过是嘴上出出气而已。气出了,他就会帮人去了。
听——
“可瞧细了?”马明松笑问。
“细了,细到针尖都没那样细了。那家伙还拉了一大泡屎哩。”老蔫答道,眼里闪着一丝得意的光彩。马明松朝他挥挥手,“行了,你回去吧。这事交由我来办。”
老蔫如获圣旨,头往上伸了几寸,一边用衣袖揩着鼻水,一边自觉雄风赳赳地走了。马明松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老蔫,怎么就没想过自己是去打猎?似乎也难怪老蔫。他们马家寨除了马是大姓,还有刘、罗、孙、李、莫等姓,曾经都是猎人世家。即使是在乱世,在匪患成灾的时候,马家寨也是平安、祥和的,因为没人敢小看他们马屋寨的几百杆弓箭。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寨里的弓箭大都作了壁上观。剩下的几十杆弓箭,也大都瞄向山鸡、竹鸡、野兔这些近处可得的小猎物,只你马明松的弓箭专打黑熊、灰狼、野猪等等大型动物了。虽然只他马明松的弓箭专打野猪,规矩却仍然按旧。即他打回的野猪由全寨人均分,哪怕每户人只能分到几两野猪肉,也要平均着分。从这点上看,他们更像狼。狼们对猎物都是一齐享用的。不同的是,狼们都是齐齐出动,围追堵截,协同作战,都卖了命、出了力的。却不像他马明松的单打独斗。
作为猎手,他马明松得到的奖赏是整只猪头。
每回望着马明松开心地举着猪头回家,罗茜心里都感到特别高兴。她知道,寨里的人又能吃上肉了。
平原上的人家是日出而耕,日落而归。而他们寨里的人却大多太阳不升上半空不起床,再打个呵欠,就快到了中午。
若问缘何?
答是鸟还没听够,起、起什么床?
听鸟,成了最大的理由。
时间,在美妙鸟声中,仿佛是不存在似的。听着鸟声,罗茜的心就会听到月亮上去,又将月色听回到山里的树梢。
马明松匆匆洗了脸,挎上弓箭,带上干粮就出发了。出门前,他马明松几乎是被罗茜柔情似水的目光,淌了一遍又一遍,直淌得他浑身如沐春风。脚下都飘着春天了,他才雄赳赳地出了门。
望着马明松离去的背影,罗茜感到他只出了门外,留在门里的,仍是他充满雄情的气息。
气息从她的脚趾头升起。
马明松吻她的时候,先是站在床边,目光由头到脚,细瞧细品了她一番,感到她浓郁的肤息入心入肺了,才俯下身子,开始吻。吻,有时他会从她圆嘟嘟的脚趾头吻起。吻着她的脚趾头,她就觉得他不是吻,而是连吻带吮,连吮带含。她想不通,她的脚趾头又不是野葡萄,有什么值得那样吻法的呢?当然也不管了,他吻得上瘾,她感到舒服,感到亢奋,这就得了。
他们同属马家寨,寨子却分得散。以马姓为中心,这个山窝十来户人家,那个山腰十来户人家。最远的居住点,相隔十几里,一眼可以看到,真要走,却要走上个把时辰。罗茜站在家门前的梨花树下,就可以看到马屋的木楼,马屋后面的松树坪。
而马明松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已是个如花的少女了。她和妹妹正在梨花树下荡秋千。当然,以前也许见过,但那都是匆匆的一见,不入心的一见。见到如花的罗茜,他马明松的心就嘭嘭地跳了。不是面对绝色美人。从某种角度说,老天爷对罗茜的安排,实在安排得过份。一副亮丽的娃娃脸,本是很青春、很动人、很可圈可点的,却又硬生生给她安了一副胖胖的、圆圆的身材。乳房凸凸,屁股凸凸,都还说得过去,偏又要她凸凸腹部。走起路来像啥?像实了企鹅。要不是她的眼睛能飘出鸟声,樱桃小嘴再加上小巧的鼻子,清纯可爱,怎么看怎么不厌的话,他马明松绝对不会想到她就是自己要找的妻子。
带着罗茜柔情似水的目光出门,马明松的心里就像煨着一壶陈年老酒。煨得越久,越感觉到酒的醇香,通畅全身的酒气,血液为之沸腾的抖抖精神。
老蔫所说的野猪公,是他追踪了五六年都没打着的野猪公。这头野猪公既是他心里隐隐的痛,又是他的激情所在。在他看来轻易到手的猎物,从来都不值钱,都不会被猎人放在眼里。
野猪公也像当他是自己的对手似的,隔三差五就到寨里的庄稼地搞搞破坏,故意留下踪迹似的。
老蔫的红薯地在寨外的一处山窝里,跟狗四、烂三、黑牯的苞谷地相连。这处山窝,是野猪爱到的地方。加上野猪有个习性,爱啃爱刨爱拱,老蔫的红薯地便率先遭殃。每年,老蔫的红薯地给野猪拱翻得差不离的时候,狗四他们的苞谷早收完了。老蔫坚持种红薯而不种苞谷,好像就是等野猪来拱来啃,好让他时常去拍马明松家的门,以期多得一截野猪蹄。也怪不得老蔫,大雾山虽高虽寒虽只能种一造水稻,红薯、苞谷却可以种两造。红薯、苞谷便烂贱,不值几个钱。也就是说,红薯可得,野猪蹄却难得。况且,老蔫报了料之后,只要马明松打到野猪,叫人扛回野猪的时候,他跟在野猪的后面又蹦又跳,比谁都显得高兴、显得光荣,就像野猪是他打死似的。
人说,老蔫行啊,一报就准,就让明松打到野猪。
这么一句赞语,足以令他的双脚浮起来、身子飘起来,生出种欲仙欲神的感觉。这种感觉,绝不是红薯所能带得来的。当然,没有红薯,野猪不会到他的地里。野猪不到他地里的话,他就什么感觉都得不到。怎么说,红薯也是野猪的钓饵。老婆看每年收没一担红薯,要改种玉米。老蔫便循循善诱道,你说野猪肉好吃,还是红薯好吃?老婆生气答,傻瓜才会说红薯好吃,野猪肉不好吃。老蔫乐了,对嘛,那咱就坚持种红薯,等吃野猪肉嘛。老婆仍心痛她的红薯,说辛辛苦苦的种,收的却少……老蔫说唉呀老婆,你怎么不算算,明松一年能打百多头野猪,大多都是我报的料,我们能多得多少截野猪蹄?一截野猪蹄又抵多少斤红薯?老蔫老婆头大,没什么脑,倒也能算清,野猪是山珍,山珍的蹄子,当然也是山珍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足可以换回几尺上好的麻布。那是红薯几十倍的价值。就是说,就是说,一截野猪蹄顶好几大百斤红薯哩。老蔫高兴道,老婆真聪明,真会算。你还算过没有,挑一百斤红薯到墟上卖要流多少汗?拿几只腊野猪蹄到墟上卖又会是多轻松?
老公,你不用跟我算了,总之我明了,千好万好,都不及野猪蹄有无限的好……
马明松踏着秋晨一地的雾气,裤脚被晶莹的露珠打湿,来到了老蔫的红薯地。老蔫的红薯地只有亩把大,像只山蛙胖胖地窝着。只是,完整的地垄被野猪拱得这里一个坑,那里一个坑,薯藤翻转,被拱出泥土的红薯,有的只啃了一半,牙痕触目,薯心露出淡淡的粉红。马明松也搞不清为啥,野猪为何总爱到老蔫的红薯地。或许是地里有那么一缕气息,远远的,就让野猪就嗅着了?那气息既不像花香,也不像泥土香,是二者相融的气息。马明松嗅了嗅,觉得气息与野猪有关。那气息就像一双无形的手,柔柔的,软软的,像从它们野猪先祖的血脉伸来,对野猪一抚一摸,野猪的灵魂就快出了窍,追着气息就到了老蔫的红薯地。老蔫的红薯地似乎是气息的中心。野猪拱地、啃红薯,似乎只为嗅嗅那种久远而新鲜的气息。
马明松捡起一只被啃的红薯,仔细地瞧了瞧,心中已经有数。再看看地上梅花状的野猪脚印,他就像看到一幅老朋友留下的画作,知道是野野猪公我了,不由兴奋不已。再用手探探猪粪,猪粪仍有微微的余温。他猜野猪公离开不到一个时辰,应该走得不远。按脚印的大小和留在地里的深浅,他就知道这头野猪公在三百斤以上。看掉在地上的野猪毛,粗粗的,有的花白,有的几乎全白,他也猜到野猪公是相当于人类一百多岁的年纪。但从野猪公的步幅、脚印的力度来看,却是强壮有力,全无老态龙钟的迹象。这大概就是他马明松最感兴趣的地方,明白野猪公不是那些等死的废物,而是一头快成仙了的野猪王。
马明松走到苞谷地,发现狗四、烂三、黑牯的苞谷丝毫无损。杆上的苞谷棒,在晨风中吐着嫩白、乌黑的丝须。
他没停留多久。便目光如炬,沿着野猪公的脚印,往地边的一条山道上追去。其它人打山鸡、野兔都带上猎狗帮忙,他马明松打野猪却不用。大概跟他们的传统狩猎有关。除了用箭打野猪,他们还会装圈套。根据野猪留在道上、山岗、冲边的脚印,他们便能猜出野猪是常来,还是不常来,是必经之路,还是偶尔经过,是新近来的,还是以前来的。然后选好点,将旁边一棵手腕粗的杂树拉弯,削去枝叶,作为绑圈套的弹弓。圈套藏在土里或草丛中,再安上机关,装好绊绳。只要野猪碰着绊绳,圈套立马被树弓弹起,拴住它们的脚,吊在半空。
因了这样的传统,他们打野猪都不用猎狗。凭着肉眼追踪野猪脚印,以嗅觉搜索野猪留在空气中的气味,即可寻到目标。但现在能这样打野猪的,在寨中是屈指可数了,且大多都上了年纪,老眼昏花,极少出猎了。他马明松天生不爱装圈套,他觉得这样守株待猪,太稀松平常,一点意思都没有。父亲教会他装圈套之后,他却一次都没主动去装过,倒是爱提着一杆弓箭,满山满沟里钻,扛回血淋淋的野猪。
寨中的族老就说,明松这娃,只爱血腥。
寨中的族老就说,明松这娃,只爱血腥。
对这话,马明松一笑了之。
那些族老知个屁。罗茜心里想。我老公虽然身材高大,外表粗犷,内心却十分细腻,十分情感。对它们野猪而言,谁都不愿意被圈套套住,那样的死法,死得多难受啊。因为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等死的过程中,那种孤立无助,那种悲痛绝望,那种灵魂如被刀剐如被油炸如被撕成碎片的痛苦感觉,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被箭打死,虽然血流如注,好像惨不忍睹,其实只要打得准,灵魂一下就随血流飘出了体外,飞到了天上。没有多大痛感,便快乐着到了天堂。
尤其像我老公的箭法,在方圆百里说一,就没人敢说二。大腿粗的树,他一箭射去就能穿。因此,大多野猪都是被他一箭即死,并没有多大的痛苦。别人不知道,只有我知道我老公为什么不爱装圈套,而爱用箭射。
老蔫时常就在她罗茜面前说,“你老公壮得像条牛。”
这本是夸人的话。
罗茜却不太愿意听,心想你老蔫狗嘴吐不出象牙。牛算什么呀?四肢发达而已。我老公仅仅是四肢发达么?仅仅四肢发达的人,能天天跟野猪、豺狼周旋?能不时打回虎豹?真是。
我老公那叫充满雄性。
一想到这雄性,罗茜的心就跳,浑身就流淌着莫名的亢奋。
……
马明松每回扛着野猪,距离寨子还有几里地,狗四、烂三、黑牯他们就像长了千里眼似的,极准时地在必经的山丫口等着他。望着他肩上的野猪,嘴巴笑如南瓜花,大有将他笑上天的感觉。
丢下野猪,他冲他们笑骂,你们这帮狗货,来得这么准时,脑后长了鹰眼不成?
嘿嘿,嘿嘿,什么鹰眼不鹰眼的,你老也太看高我们了。狗四道,真要说啥的话,当是我们长了一副狗鼻,顺风就嗅着野猪的血腥了。
真能嗅到?马明松故意问。
当然。烂三答。
绝对是。黑牯说。脸上都显出得意之色。对话之间,他们是很会做的,这个会递上汗巾,让他马明松擦汗;那个会敬上红薯或鸡蛋和一壶米酒,先让他填填肚子,喷喷酒气。手中没物的,双手也没闲,会帮他捶捶背,松松肩,以减轻他奋战了一天的疲劳。那种殷勤,就像春风抚慰,就像春雨沐浴,令他马明松无法不生出飘飘然的感觉来。他想,带兵的将军也不过如此了。但一想到这将军什么的,他马明松立马就避开,不再去想。因为要他去当兵,一将功成万骨枯地去当上将军,打死他都不愿。而且,要离开罗茜,他更加感到不可思意。
为了令狗四他们有点长进,他时常开口就夹带着骂,你们这帮狗货,什么时候才能跟我一块去打猎?
唉呀,你老瞧高我们了、瞧高我们了,我们何得何能,能跟你老一块去打猎的么?即使去,也是丢人现眼,野猪打不着,反把野猪赶跑了。狗四极会耍嘴皮子。其实他跟马明松同辈,却偏“你老、你老”地称呼着,尽让他马明松往高站。马明松虽然听着觉得很假,耳朵一松一软之下,倒也没什么反感,久而久之,也就默认了。
人,总有点虚荣。
狗四、烂三用一条竹杠扛起野猪,精神就十分抖擞,脚步如风,一数平日软洋洋的懒劲。黑牯帮你扛箭、挎袋,也是昂首挺胸的走着。他们这么积极,也就是为了在分肉的时候,能多分二两肉。多点都没有了。再多点的话,别人就有意见,嘴里就嚷嚷着要取代他们。说不就扛扛野猪嘛?有本事跟明松一块打猎去。
狗四嘴皮子再活,此时也不敢有话。比起婆娘们的尖嘴利牙,他只有俯首称臣。狗四你也不算算,眼下的一两肉是几钱?差不多换半尺麻布哩。那是等于十多斤大米的价值,你一家四口三天的饭粮。二两肉又是多少?值二十多斤大米哪。这还是通价,卖得好的话,还能更值钱。你狗四还想如何?
咋都不敢计较了。狗四心服口服。即使大米越来越升价,他也不敢有异议。因为寨里的人爱算数,婆娘们更会算数,时常会算到你身上有几根汗毛的份上。在他们眼里,山珍总是山珍,经贵来着。
……
罗茜睁开朦朦胧胧的双眼,鸟声已经稀落。太阳在雾后跳了几跳,便一枚蛋黄地挂在空中。她咚地坐起身,圆滚滚的乳房,白兔一样弹跳,弹掉了她的睡意。刚想跳下床穿衣洗涮,她才记起今天没课。
老蔫正衰鬼,晨早就闹人。
打个呵欠,她又甜甜钻回被窝。山里一年四季都得盖被子。哪怕是炎夏,暑热都会被习习山风吹跑,躲回赤道。她本来就胖,本来就爱睡,自从去年嫁到马屋,她在明松的怀里睡得更香、更甜。皮肤被养得瓷白、洁润、丰腴,手指按下去,也像会按出一泓春水似的。寨里的姑娘都生得白净,却都白得寡,白得像无光的纸,不像她白里透红,给人水水的感觉。
当然啦,姑娘的娘都说,怎么能跟罗老师相比?我们一家才吃丁点肉,她吃啥?整只整只野猪心地吃,都吃上明松的床了。(指她没和明松成亲之前)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她躲在房里足足哭了一天。情况是这样的,马明松每打回野猪,除得猪头之外,还会得只猪心。不是他马明松贪心,想多吃多占,而是老规矩定下的。什么原因?有说心是灵魂之本,吃了它,野猪才会安魂,才不会变成冤鬼,找猎手的麻烦。有说心为血性之源,吃了它,就等于承继了野猪的血性,会增添猎手的阳刚之气,怎么在深山老林里走,山魈鬼魅都不敢靠身。不管什么原因,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寨里的人都坚决执行,从无异议。马明松拿到猪心,不往家拿,不往族长家提,只往她罗茜的授课点走。
罗茜的父亲熟读经书,懂琴棋,自小就教与罗茜。为了使寨里的孩子懂点文化,族老便一致请罗茜授课。
授课点就在马屋后边的松树坪,一排长条木凳,就成了上课的地方。罗茜隔天来一次,每次授课两个时辰。让孩子们读些经,念些诗,唱唱歌谣。
马明松第一次送来野猪心,她怎么都不收。马明松便慢磨软说,罗茜你是咱山寨有文化的人,是咱们最敬重的人,咱们没有什么贵重的礼物送给你,这猪心说难得也难得,说不难得也不难得,怎么说它都是咱们看重的东西,你收下尝尝,就权当是给咱们的一点面子吧。
把猪心提升到面子的份上,罗茜就不好说话了,只好收下了。
其实她更希望马明松说,“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吧。”
“这个自然的嘛。”姬娃娇声道,抬起头冲他一笑。
真是一笑百媚生哪。汤枭浑身只有一个幸福的感觉——晕。
晕是假的。亢奋到极,倒是真的。抱着姬娃,汤枭站起来便跑。看他满脸红光,神采奕奕,大有要将她抱到天上去的意思。
汤枭跑得飞快。
就像他在战场上策马飞奔指挥部队作战一样,一时飞到这座山头,一下飞到那道山岗。座骑累坏了一匹,又换上一匹,他却一点也不觉得疲惫。看着自己的战士,在他的指挥鼓动下,汹涌前进,奋勇战斗,他浑身的血液,就像火山一样,沸腾得只想喷发。
汤枭健壮有力。
姬娃在他怀里,被颠得如波似浪。
身子仿若在云上。
灵魂仿若在九天。
是腾云驾雾的欲仙欲死。
是春风抚慰的酣畅淋漓。
也不知跑了有多远,汤枭才停下。
姬娃听到了泉水丁铛。
他们来到了一条泉水边。
汤枭喘着气。是粗犷的气息,豪情万分的气息。
放下姬娃,姬娃感到双脚在水里。汤枭让她背靠一块大石,身子便如潮似浪地拥向她的身子……
一股热气,姬娃感到一股热气从下身烘烘,瞬间向全身弥漫。身子不由松软,任汤枭尽情地进入……
水里的一群小鱼,游开了,仿佛听到她幸福的呻吟,又游了回来。
是江河的涌入。
是狂涛的拍击。
姬娃欲醉如痴。但她感到自己被拍击的胸脯,反弹着一股不屈的大气。大气将她铺开如辽阔的草原。原上开满五色花。绵羊一群群。
汤枭的白马在她的原上跑呀跑,好像怎么跑也没有一个尽头。
从黎明跑到黄昏,姬娃的草原仍在地平线那边闪着迷人的光芒。
大喘一口气,汤枭终于松开了姬娃,歉意道,“我的仙妹妹,我好像才跑到你草原的一半哪。”
“枭哥你真会说话,我的全部都死在你身上一百次了。”
汤枭感到很自豪,“这么说,我是雄风不减当年了?”
“我想你是雄风更胜当年。”姬娃道,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奉承他。
第二天,汤枭果然就将她姬娃接到了宫里。不久便封她为贵妃,专门为她起了一座贵妃馆。
……
将她抱上床,汤枭即如火如荼地压到她身上。这种急切,这种渴望,是娜花所不能给他的。虽说娜花比姬娃年轻,他汤枭也没用过几次,可怎么的,都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始终无法跟姬娃相比。
只有你呀,我的心肝肉肉,才能给我这样充满激情的感觉。汤枭心道。并不觉得自己的话肉麻。
只有我么?姬娃心想。你不是想叫高子来捉我么?
哼哼。
捉鬼去么。
他汤枭在姬娃身上,感到自己就像奔腾的战马,勇往直前,势不可挡。骑上去,就永远不想再下来。
死在上面是最幸福的。
汤枭充满诗情地想,姬娃简直就是他的月亮。他占有白天,她拥有夜晚,几乎是一半对一半。白天他可以对姬娃不以为然,可一到夜晚,就感到姬娃是心肝肉肉了。
只想肉一把。
只想肉到死。
只想战马一样一刻不停地奔腾……
姬娃却觉得,自己的身子不用松软,就已经将汤枭完全承受。
没了当年树林里的气慨,没有泉水边上的豪情。
他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悲哀吗?
鬼才替他悲哀。
姬娃心里暗笑。
汤枭却兴致不减。他知道那是丹药起的作用。丹药令他雄风犹在。炼丹师都是从各地精挑上来的,炼丹术一流。他汤枭吞下一颗丹药,一夜便可采战几个宫女。
因此,面对丹药的激情,姬娃也展现一些风情,也发出一些呻吟。
但姬娃的风情与呻吟,非但没令汤枭这匹战马继续狂奔,倒像是听到了停止进军的命令似的,急腾了几下,便趴在姬娃身上不动了,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了。
软蛋一个。
姬娃心道,感到一阵厌恶。她的灵身马上逃离躯体,留下一堆死肉,让汤枭慢慢在那里趴着。
姬娃心道,感到一阵厌恶。她的灵身马上逃离躯体,留下一堆死肉,让汤枭慢慢在那里趴着。
姬娃飘出皇宫的宫墙,月亮还在珠穆琅玛峰呻吟。姬娃闻声飞到月亮身边。嗬嗬,月亮真被摔痛了。她当时没觉意,过了一些时辰,她才感觉到痛,禁不住就呻吟了起来。姬娃笑了笑,对着月亮的耳朵道,“看你还贪不贪玩?”
“都是你惹的祸嘛。”月亮小孩子一样,反怪姬娃。
“好啊,就当是我惹的祸,念在你当初让我吮吸那么多纯洁,作为补偿,我现在就给你看,让你看个够。”姬娃笑说,就想将红裙脱了。
“你整一个透明,叫我看空气啊?”月亮不乐意道。姬娃仍然笑说,“你呀,就是贪心。当日我在山的溪潭沐浴,没遮没拦的,你还没看够啊?”
“你也是想偷我纯洁的月色,要不,你会这么大方,赤条条地让我看个够。何况,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人就不能啊?你不是一天比一天美了?”月亮还挺多理由。
“一天比一天老是真。”姬娃道,多少带点伤感。
“放心,你没那么快老。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段时日才掉到地上。何况你还是半青不熟。”月亮眨着眼睛,说道。
“我这样还不算熟啊?”
“不算。”
“我都觉得快熟到发臭了。”姬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厌恶起自己来。
“嘻嘻、嘻嘻”,月亮笑得有点奸。
“笑什么?笑得这么奸?”姬娃娇嗔道。
“是皇上的软蛋令你发臭了,是吧?”月亮直言不讳。
“你怎么知道?”姬娃感到有点惊讶。因为月亮说得太对了。汤枭不过五十来岁,可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竟然夹杂着一种难闻的老气。这种老气不比臭气,臭气臭一阵也就罢了,这老气却让她联想到秋天的黄叶,冬天的枯叶,坟地的棺材,一切都是接近死亡,或者是死亡的。绝没有一种春天的生机。
“我当然知道啦。”月亮得意地说。“当你接触皇上粗糙的皮肤,你就想到那些脱落的树皮;当你摸着皇上松驰的肥肉,你就像看到那些快腐烂的死老鼠。这样的感觉,你岂能不感到肉体正在发臭?”
“你就是坏,什么心思都说破人家的。”姬娃嗔道。
月亮又“咭咭”笑了几声,然后方道,“行了,看你那么委屈的样子,赏你,让你抱抱我。”
哈,太阳从西边出了,世界倒转来了。姬娃想,明明是我要补偿她,让她看看我。倒好,现在她反而说是赏我,让我抱抱她。
不由说,“你呀,颠倒黑白了。想抱我你就直说吧,何必转弯抹角,要我上你的当?”
月亮脸色一沉,鼻子哼哼,生气道,“不愿我赏就算,到时看谁会后悔。”
有这么严重?
姬娃瞧瞧月亮,她真生气了,较真了哩。
就安慰安慰她吧。姬娃想。
展开双臂——
“慢。”月亮却叫住她。
“干嘛呢?”姬娃不解。
月亮嘟了嘟嘴,目光沐浴着姬娃,“就没点前奏?”
“什么前奏?”姬娃更不解。
“做爱的前奏啊。”月亮认真道。
姬娃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月亮笑道,“你说,你说要跟我做爱?就是说,就是说我跟你月亮做爱?”
姬娃笑弯了弯,笑出了眼泪水。
“笑,有什么好笑的?”月亮道,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就当玩玩吧。姬娃停住笑,想。也许真能玩得开心。便道,“怎么前奏法?”
月亮如水的目光淌入她的心里,“连这还用我教?男人怎么前奏你,你就怎么前奏我呗。”
“可我又不是男人。”姬娃直言道。
“那你为什么又爱我?”月亮的目光燃烧着她。
“爱你就是爱你呗,有什么为什么的?”
“既爱,那就可以做爱。”
这竟是月亮的逻辑。
逻辑简单,却又似乎无何非议。
不管了,试了再说。姬娃便浑身起鸡皮疙瘩地对月亮说着一些肉麻的话,一边亲吻着她的身子。
也怪,吻着吻着月亮的时候,姬娃感到,身上的鸡皮疙瘩不但一溜烟跑了,而且自己的灵身也渐渐地充实了起来。感到血液在奔腾,感到血液里流淌着月亮带给自己的愉悦。
亢奋。
骨头酥软。
哦哦。怎么会这样的?怎么会这样的?月亮为阴,自己也是阴性。同性相斥,怎么会相融的呢?
侍女经常为她沐浴,经常抚摸她的身子,她也没有这样舒服着亢奋,更没有要自己给对方的意识。
月亮似乎在牵引着她。
月亮在以一种暖,一种柔,一种醉人的肤息,令她姬娃不断沸腾,不断燃烧……
哦哦。
姬娃感到自己要呻吟了。
姬娃感到自己要彻底融入月亮了。
情不自禁啦。
姬娃情不自禁地抱着月亮,紧紧地搂抱。
月亮,月亮就变成了十五的月亮那么小,在她姬娃的怀里。月亮很娇小。她记得自己很长时间没有触摸到这么娇小的东西了。突然之间,姬娃明白了,自己一直在想念她。尤其是跟皇上那个软蛋做完爱之后,她就感到自己是被一种死亡强奸,被一种权力之类的东西污浊。
纯洁。是的,在她的骨子里面,她渴望纯洁。
紧抱着月亮娇小的身子,姬娃闻到了她的皮肤的味道,香甜而又干净,没有被任何人触摸过。
圣洁。
为这梦中的圣洁,她姬娃还有什么不能为之燃烧,还有什么不能为之奉献?她感到自己深深地进入了月亮,月亮也带着一股清纯,一股芬芳,一种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柔情蜜意,深深地进入她。
爱,在幸福的呻吟声里,有如远天的星光,多么的迷人。
其实罗茜更希望马明松对她说,“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吧。”
没想到收了野猪心,居然会惹来这么多难听的闲话。其实,别说上床,那阵明松连她罗茜的手指都没拈过一下。之后,几乎半年没搭理明松。明松脸皮倒厚,每有野猪心必送给她,也不管她高兴不高兴。反正任由她处置。她不领他的情,将他送来的猪心,全都转送给了学生。
吃上野猪心的家高兴,没吃上的就不那么开心了。婆娘心里藏不住话,就说,看她罗茜年纪小小,倒会笼络人,日久了还能不成精?
她委屈极了。欲避开马明松,却怎么都避不开。寨里的婆娘说什么,他马明松都充耳不闻,该干啥还是干啥。野猪心仍然不断地送来。半年没见上她一眼,他也不在乎。每天,只要他不去打猎,他必定在上早课,朗诵课文的时候,在远处背靠一棵老松树,听鸟歌似的听着学生朗诵。等上完早课,他人影都没了。
时间一长,罗茜每从窗口望着那棵老松树,就像看到他魁梧的身材,就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涌上心头。那种感觉,绝不是厌恶的感觉。半年没搭理他,也不是因为厌恶。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他,她对他都厌恶不起来。因为他所干的一切,都没有伤害她的意思,倒是对她的爱慕之情越来越浓,并有一种水滴石穿的执拗。在一个梦里,她看到他背靠老松,双耳开得老大,学生的朗诵声飘过去,就像飘入一只巨大的风洞,什么声迹都没留下。但鼻子,他的鼻子却伸得老长,大笨象的鼻子一样,往空中一卷,所有的气息都尽入鼻中。无疑,他是在嗅她身上发出的气息。有人说,他马明松站在大雾山顶,就可分辩出山脚下一只老鼠发出的气味。这也许太夸张。但是,寨人对他嗅觉的传说,却十分生动。好心的婆娘为他介绍山外的女孩,说是哪村哪组的,如何如何的好,他伸伸鼻子,说不用说了,这女孩有狐臭。人去一问,果然。又介绍镇上哪家女孩,如何如何的好,他鼻子伸伸,说不用说了,那女孩身上无味,早被前男朋友破身了。一问,果然又是……
爱一个人,使的不是甜言蜜语,不是亲密行动,而是嗅觉,这让她罗茜感到无比新奇。她平常就爱写点诗,身上本就有种浪漫的情怀。知道马明松以嗅觉来爱她,她的想象力一下便被调动了起来。马明松日间嗅她,夜里嗅她,打猎时嗅她,不打猎时亦嗅她。在他的嗅觉里,她时而像花,时而是草;常常又变成了海风的气息,变成了大地的气息。寨里有的男孩嫌她长得胖,远躲远避,他马明松的嗅觉却将她当作是宝库。像肥沃的黑土地,金谷飘香;像丰腴的草原,马壮羊肥。跟着他的嗅觉,没到过的大海,她到了;没爬过的高山,她爬过了。世界变得很大,又几乎让她抚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天下的花朵,好象都能在她身上盛开。
这种奇妙的感觉,在夜静人深的时候,在有话无处倾诉的时候,在她最寂寞难耐的时候,越发觉得奇妙。时常会激动得心跳而又羞羞的脸红。她相信自己这样感觉马明松,是爱上人家了,接受了人家的爱慕了。第一次见面,她便感到马明松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尽管他表现出很尊重她的神情,但在这种庄重的神情背后,她分明感觉到一股熊熊燃烧的火,一种什么都不能阻止他燃烧的坚硬的骨子。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是那样的大胆、那样的无羁,一下就超越了很多界限。升华着她那种纯真的本性。可以让他“君子好逑”。说实话,在他充满阳刚的目光照射下,她的心无法麻木、无法不怦然而动。但在浪漫与矜持之间,她有一段时间是选择了矜持的。
但不知是因为马明松热烈的爱情嗅觉感染了她,还是人本来就可以嗅觉相通。罗茜渐渐的,也可以从气息中,远远的感受到他马明松了。
通过对方的肤息,感受一种生命的喜悦,一种内心的甜蜜。
其实,这种以嗅觉寻爱的方式,在动物身上普遍存在,尤其是狗。
山下镇上有一户人家,养了一条年轻的母狗。忽一夜,屋外传来热闹的狗吠声。主人出门一看,呵呵,七八条公狗正围着他家的母狗献殷勤。显然,他家的母狗发情了。令他不可思议的是,公狗当中,居然有几条是他们马家寨的。因为他是常到马家寨的卖货郎,认得它们。它们也认识他,见到他,便朝他摇尾巴。目光还流露出一种恳求之情,分明像说,我们不远几十里跑来,是为了爱情事业,你可要多关照哦。
主人乐了。回屋拿了一些吃的,出来丢给那些公狗吃,并说,“多吃,吃饱了好好干。”
几个月之后,母狗生下了七胞胎。七只小狗,七样品种,各不相同。主人开心极了。七胞胎在当地叫“七星伴月”,是旺家的征兆。果然,主人当年就顺利成交了好几宗生意,发了财,不用再做卖货郎了。
因此,感受着马明松的时候,罗茜就感到他身上的肤息,有如春天的气息,是那样的充满生机,万物就像在她身上逢勃。
罗茜感觉到,马明松一进入林子,心间就有种莫名的亢奋。血脉痒痒的,像被植物的触须搔动,搔着生命热情的沸点。林子气息丰富。花的、草的、树的、鸟的、蝶的、虫的、蛇的、蛙的和四脚动物的混杂在一块。万物的梦语,万物生命的精华。沉浸在这浓郁的气息当中,他就像鱼儿回到了大海,鸟儿飞翔在天空,身心是那样的轻松,那样的自由。每一朵花都好像争着为他报上芳名,每一片叶子都为他激动得颤抖、滴翠,每一声鸟鸣都分明在跟他叙着旧,倾诉着灵魂的话语。他无须动嘴,心声已像种子一样,为他的灵魂发着芽,跟花朵、叶子、鸟儿亲切地对着话。但在丰富的气息里头,最令他动心的,仍是那膻膻的、烈烈的野猪气味。就像酷酒的人闻到了老白干,未喝,心已怦动。他马明松巴不得自己像一颗子弹,狂风暴雨一样钻入野猪的体内。
每回做爱,罗茜都可以从马明松身上,感受到这种自然而又充满野性的气息。气息是火,亦是波涛,燃烧着、击拍着她亢奋不已。
追踪着野猪公,明松的亢奋便持续而长久。在他眼里,这头野猪公,是已经成了精的。六年前,他第一次同它打交道。是狗四报的料。狗四救命似的拍开明松的家门,脸色惊惶,嘴巴发抖,老半天也说不出一只字。
狗娘养的,有屁快放。明松嘴一张便道,跟心里想说的话竟然是两回事。他心里本想说,狗四,莫急,什么事,慢慢说。本是挺有人情味的。但心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梗住了,想说的话就似乎不值得说了,不想说的话偏偏就没好气地发出了。狗四被明松的话一呛一逼,整个人就蔫了一半,矮了半截,平日圆转的嘴巴,也只能打着结道,野猪,是头野猪公。
啃你家的苞谷了?
没、没、没有。
那关你屁事。明松盯着狗四道。按寨里的规矩,来报料得与自己有关,哪怕野猪只在自己的庄稼地留下一只脚印,都有权举报。老蔫能有那么多料报,就在于他在野猪的必经之地,都种上红薯、青菜,故意将地弄得松松软软的,好留下野猪的蛛丝马迹。另外就是许多人家的举报权都由他承包了,到时可分他的半只猪蹄。狗四被马明松一问,立马红了脸,蚊嘤似的说了句李菜花。
谁?
族长跟李菜花……
得,不用说。你这狗货,老去偷瞧人家,是屁股被野猪公拱穿了吧?
差不离、差不离。
狗货,有种的就赶快找个婆娘。回吧。
狗四这才捂着屁股,狼狈不堪地走了。
李菜花是个寡妇,膝下拖儿带女的,生活难了,族长送上一袋粮,一件衣服,她便跟族长上了床。狗四光棍一条,不知什么时候狗鼻就嗅了去,扒着人家的窗口听着乐,解个馋。要不他也不会这么早就爬起来……
初时,听是野猪公,马明松并没放在心上。在他眼里,野猪公不就多两只獠牙么?一年当中,都会打到几十头的。然而,当他去实地堪查,发现这头野猪公留下的脚印又粗又大,硬硬的泥土都被踏出明显的印痕,体重至少在三百斤以上。一般而言,体重能达到二百多斤的野猪公,年龄都等于人类的六七十岁。三百多斤,这是什么概念?等于是人类的百岁老人。这百岁老猪公,不但亲自出来找吃,还居然攻击人,可见其血性是多么的年轻。想到这,马明松就像打了一支兴奋剂,两眼放光,比看到自己的情人还要激动。
嗅着野猪公留下的气味,明松往林子追去。追着,追着,他感到有点不太对劲,发现野猪公所走的路线,同以往野猪所走的路完全不同。别的野猪,拣的都是便于逃离的路。它却相反,偏拣偏的、险的、别人没走过的地方走。一时是老树野藤,一时是悬崖峭壁,一时又是瀑下潭边,深谷野冲。气味时淡时浓,变化无常,而又智慧非凡。明明是气味浓的方向,它走的却是反方向,老长一段路都只留下若有若无的气息。若是等闲猎手,早就被它摆脱追踪了。
明松却是一流的猎手。罗茜想。
追了半天,明松连野猪公的影子都没看到。若是别人早泄气了,早准备打道回府了。他却觉得太刺激了,身心亢奋不已。觉得老天对他实在太关照,在他打了十多年猎的时候,为他送来一个真正的对手。
只有好男儿,才不惧真正的对手。罗茜最欣赏的就是明松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因为真正的对手,需要你倾尽全力,呕心沥血,而又令灵魂像蝶一样翩翩起舞。整个过程,就像看到了天堂的门,又还没有摸到天堂的门,那种激动,那种甜蜜,那种难以言说的愉悦,就像将做爱的高潮延伸向永远。
罗茜仍在回想着跟明松做爱的意味。
明松感到血液在喷射。
灵魂在喷射。
花朵、树木、虫鸟都仿佛随同着他一块喷射。
平常的野猪,大多都在半天的路程之内找到,落入他的视线。因为野猪都爱昼伏夜行。逃得太远,无疑太累,回头找吃不便;逃得太近,容易成为猎物,谁都不会这么笨。半天过去,马明松才感到追了一半的路程。它这头野猪公似乎有永远走下去的意思。更令他吃惊的是,他发现它居然不时还跟他兜兜圈子,让他不时回到起点。感觉到被野猪公牵着鼻子走,明松不由怒火中烧,年轻的血性大有翻江倒海之势。
这种气势,好像永远逢勃在明松身上似的。
他搂着罗茜,罗茜就从她健壮的胸膛里,感受到一种汹涌的气势。但这种气势,是爱的豪情,是情的翻滚,是情和爱的滔滔长河。长河自天压下,她罗茜便如大地一样,欢欣地承受,一同幸福地奔腾……
爱,在幸福的呻吟声里,有如远天的星光,多么的迷人。
姬娃紧拥着月亮,多希望就这样紧拥下去。一生一世,直至永远。在这个世上,除了明松能给她这种美好的感觉,就是月亮了。
但月亮注定要走的。
一想到月亮要离开自己,姬娃就禁不住泪如雨下。因为能让她的心地纯净如水的,只有月亮。只有月亮,能轻抚她的灵魂,能让她的灵魂飞翔。飞到明松身边,一片柔软的芳草地似的,为明松铺展。
泪,雨一样洒在月亮的脸上。
“亲爱的,你怎么啦?”月亮关切地问。
姬娃越发伤心,止不住的泪,仿佛河流一样淹没月亮,哭泣道,“你一走,我又成了孤另另的一个人了。”
“傻女,我会走到哪去呢?”月亮道。
“你终要回到你的天堂。”姬娃伤心欲绝。
“我到哪都会望着你,爱着你,怎么会离开你呢?”月亮循循善诱。
“会的,白天我就看不到你。”
“不就半天嘛。”
“一刻我都受不了,何况半天?”姬娃将月亮抱到自己的乳房上,希望乳房的无限温柔,能令月亮心软,再不愿离开她一瞬。
月亮的身子在微颤。
姬娃听到了月亮的轻泣。
姬娃不由慌了,忙止住泪,焦切地问,“你干嘛呢?”
月亮哽咽地道,“我又何尝想离开你一瞬?我恨不得就这样永远依偎着你。哪怕坠到地狱,我也不会后悔。”
“只要你愿。”
“我愿。”
“那我们就永不分开。”
月亮感到姬娃真是天真可爱。她哪里知道,她马上就要离开她了。
“我们不会分开,永远也不会分开的。”月亮道。但她知道这只是一种安慰了,一种很无奈的安慰。
离别,已势在必然。
姬娃似乎感到她要离开似的,双手紧紧地抱着她,指甲也深深地掐入了她的肉里。
掐住骨头都没办法了。月亮悲凉地想。
一双无形的手,一股无形的力,已经拉扯着月亮。
一边是爱。
一边是天定的宿命。
爱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月亮希望姬娃是十万颗太阳,将她吸引住。
可姬娃只是一个弱女子。一个弱女子的爱,能有多大的力量?
人定胜天,不过是人的梦想。
谁能胜得过天啊?
就像一松手,就要失去永远。姬娃拼命抱住月亮,疯狂地抱住月亮,抬腿想跑下珠穆琅玛峰。可当她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仿佛是一阵轻风,又仿佛连一阵轻风都不是,月亮就从她的手里飘了起来。
伸手欲抓,哪里还抓得到?
月亮这么一飘,已经飘回了天空。
绝望的双手,姬娃绝望的双手,只能绝望地伸向天空。
月亮这一离去,一种颓废的感觉,立刻就在她姬娃身上滋生、漫延,毒蛇一样将她吞噬。
是一种绝望的颓废,心不甘,情不愿的。却又无奢无望了,力不从心了。
月亮上升。
姬娃下坠。
她看到自己一点一点地慢慢下坠,像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她禁不住发出“啊”声的惨叫。
这时,一双温暖慈爱的手按到了她的肩膀上……
这时,一双温暖慈爱的手按到了她的肩膀上……
身子感到颤栗,但却是幸福的颤栗。当这双手按到她姬娃肩上的时候,姬娃就仿佛停止了坠落。身子一阵轻盈,渐渐地飘浮起来。
不是因为这双手的主人是个左丞相,位高权重。而是,这双手,是一双人的手,是一双充满美好人性的手。掌心的暖,是来自爱的暖;掌心的慈爱,是发自内心情感。
手按在肩肩,抚慰的却是心灵。
禁不住,姬娃情不自禁地转回身,一下扑入他郑集思的怀里,却情地哭泣道,“干爹,你再不来,我就要死了。”
郑集思无言,他知道一切的言语,都会显得苍白无力。他紧拥着姬娃,轻轻地抚摸着她。他知道,这是一个如火的生命,这是一团充满无限生机的肉体。但她也会变冷。她在他怀里颤栗,他先是感到一种冰寒,继而渐暖,渐渐燃烧。这个生命,时常只需一根火苗,就会爆发成一座火山。
“干爹,我想要。”姬娃情意喃喃地道。郑集思的脸轻抚她的头发,“我知道,但干爹老了。”
姬娃的下身紧紧贴着郑集思的下身,将一股热力传递过去,希望他的动心。郑集思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姬娃不由伤心道,“干爹,你是不是嫌我的身子脏了,再不爱我了?”
郑集思的身子颤了一颤,充满柔情地说,“傻女孩,你感到我有一丝嫌你的意思吗?”
“没有。”
“那你干嘛说这样傻话呢?知道吗,干爹确实是老了。”郑集思道。姬娃搂着他的身子摇,“不、不、不,干爹你不会老,你永远都不会老。”
郑集思有点感动,“唉,你的心肠总是这么好。可天要人老,人不得不老啊。”
“不,你才六十而已,人家姜太公八十岁才出山哪。”姬娃无法接受郑集思道自己老的说法。
“可他是神,我不过是凡胎俗身一个。”郑集思道。姬娃抬起头,望着他的脸,“这不是你。干爹,这不是你。”
郑集思温和地笑了笑,“那你说,我是什么样的?”
姬娃激动了,脸蛋红润润的,“你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充满智慧,才华横溢,激情澎湃,又童心依然的一个人。”
郑集思也有点动情,禁不住吻了一下姬娃的额头。姬娃脱离他的搂抱,从假山走到池塘边,身倚一棵柳树,望着池塘里的莲荷。
柳丝轻飘。
姬娃记得自己第一次步入相府的时候,柳丝也是轻飘的。轻飘着的柳丝,就像春天的手,充满着灵性。
感到一束目光望着自己,纯纯的暖,纯纯的热,血液不由沸腾。姬娃轻摆了一下臀部。
她知道,臀部的轻摆,就能得到目光进一步的热烈深入。深入她的每一寸肌肤,深入她的每一个毛孔,直抵她的骨头,浑身都会感到一种幸福的亢奋。无需言语,无需肉体的相触,性爱的甜蜜,就会从脚趾头,上升到头顶。呻吟,激动的呻吟,幸福的呻吟,便自内心发出。
臀部没感觉。
她扭了一下腰。
仍然没有进一步的感觉。
姬娃急了,忙转过身,只见郑集思的搭在假山的石上,昂头望着夜空,居然没望她。
为什么?
他为什么不望我了?他望我一眼,就像给我送来一个纯粹的世界。难道,我已经不配拥有?
姬娃心一酸,几乎是泪雨纷飞地跑过去,扑到郑集思的怀里,泣声道,“干爹,你为啥不理我啦,为啥啊?”
郑集思吻去她的眼泪,“说你傻啊,我怎么会不理你呢?”
“可你为啥对我视而不望?当初,我们相处的日子,哪一天不是像在假蜜月似的?你望我一眼,我回你一个眼神,我们就像赤身相依相拥了一样,多么的幸福甜蜜。可你现在——”
姬娃很是伤感。
郑集思轻轻叹了一口气,“我正在想你的问题嘛。”
心里一颤,抬起头,姬娃望着郑集思,不安道地,“干爹,你是不是碰到什么难事了,听你的口气,好像是要安排后事似的。”
郑集思避工她的目光,温和道,“傻女孩,你想多了。我会有什么事呢?”
姬娃不信,仍然追问,“是不是右丞相张能又在后面搞你的鬼了?”
“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郑集思答,感到不够力似的,便笑道,“骗你是小狗。”
“我量他也不敢。他敢动你半只指头的话,我就杀了他。”姬娃道。
“你不能动他。”郑集思道,松开姬娃。姬娃笑了一笑,“我知道了,干爹。我动他的话,也会伤着我自己的。你说过好多回了。”
“就怕你这个小傻瓜忘了哩。”郑集思笑说。
一听到“小傻瓜”三字,姬娃就感到无比亲切,仿佛听到一声爱的呼唤似的,红裙一脱,就扑入郑集思的怀抱……
野猪公,不打到你,我马字倒转来写。马明松对树说,对石头说。
怒火有时是好的,血性也很好,但人一旦过刚过烈,就会忘了阴,忘了柔,就会忘了以柔克刚的致胜法宝。罗茜想。
当他马明松宁静下来的时候,已经迟了,野猪公挟带着一股旋风,从一石崖后猛冲出来,尖利的獠牙,毫不犹豫地刺入他的大腿。
罗茜的心也像被刺了一下似的,隐隐的痛。
马明松就像被千钧之力所撞,篷的一声被撞出数丈开外,双手一麻,弓箭也脱了手,落在一旁。如果,如果野猪公这个时候想要他的命,绝对可以办到。但野猪公细细的、露出精光的眼睛,似嘲似讽地瞧了瞧他,然后头一昂,大摇大摆地走了,还留下一串快意的叫声。
耻辱,奇耻大辱。
对野猪公,马明松既恨,却又由衷地心生敬意。罗茜就是喜欢明松这种爽朗的性格。该恨则恨,该敬便敬,毫不含糊。
他想若不是野猪公的大度,他早就命丧黄泉,魂飞九天了。
回到寨里,看到马明松满裤是血,一条野猪毛都没打到,寨人都幸灾乐祸地冲他似笑非笑。
狗货,笑啥?老子就是玩砸了,又咋啦?笑吧,笑吧,笑死去吧。
寨人立马一副死脸,慢慢,慢慢才升上一脸诌谀……
躺在床上,他才感到大腿火辣辣的痛。还好,野猪公并没伤着他的大动脉。要不,流血都会流死。
朦朦胧胧中,一只女子的手推开了他的房门。不是娘亲。女子比他娘亲年轻得多。但似曾相识。窈窈窕窕的,身子像被精雕细刻过一样,该凸的地方凸,该收的地方收。身子的曲线便十分美妙,摇一摇,都像会摇出水来。女子掩上房门,走近床前。你是媚么?你问。女子似乎是点了头,又似乎没点。媚是谁?是那个被他从深潭救起的山南姑娘?媚姑娘说,她是因为家人反对她嫁给自己的心上人而跳潭的。在别人看来是小事,不值得用命去搏。在媚姑娘心里,却是天大的事,怎么也难以化解。除了死。
在潭中抱出媚姑娘,明松感到媚姑娘的身子软绵绵的,有一股清香的气息。说明那仍是枝上的花朵,未曾坠落,未曾跟死神握手。明松将她肚里的水压出来,她便悠悠醒转了。
让我死,让我去死。媚姑娘边说,边欲坐起身。但手像青藤,身像青藤,软软绵绵的,根本使不出劲。只是乳房急促地起伏。
你抬起箭,一箭打落一只斑鸠。
想不想看斑鸠的死相?明松木无表情地说。
媚姑娘惊讶地看着你……
媚姑娘不再是姑娘了。扑鼻的是女人的气息。秋天果实的气息。脱掉衣衫裤子。双乳、大腿、臀部,白光晃晃。躺在你身边,张开嘴唇吻住明松,不让他说话。等待他的双手有所行动。他不知所措。
媚卟嗤笑了,说想不到你还是个处男。拉起明松的双手,按在她的乳房上。说早就想报答你了。
拉明松的手往她的腿间伸去……
明松打了个冷战,醒了。
明松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梦到女人。他只知道,媚是在他追那头昏头猪,追到山南地界的时候遇到的。有此一遇,他才从心里原谅了老蔫的荒报军情。忘了好久了,怎么还会记起?是自己想到要人家报答了,人家就来了?
明松狠狠地砸了自己一拳。
这一拳,仿佛是砸给野猪公看的。他不服啊。他不相信被野猪公的獠牙一拱,就拱掉了自己的豪气,自己的斗志。
你是木树。马明松心里想。你不是青藤。或者藤蔓,靠缠绕木树生长的藤蔓。女人柔软的腹部,只能矗起你的木树,而不是趴在上面。
马明松在媚的诱动下,身子就像被注入一股激情,血液不由沸腾,伸出双臂,欲紧搂媚。
但他这一搂,却搂空了。
睁大双眼看,什么都没有。
可那感觉太真实了。
难道她是林妖不成?
他当日救起的,也不过是个林妖?如果是妖,也不用他救啊。在他的知识范畴里面,妖喜欢谁,就喜欢谁,绝不会为情而死什么的。如果她不是妖,她怎么又会找上门来,既给他实实在在的感觉,又离去如风?
只有妖,才能办得到。
在山寨,谁被妖了,那可是不得了的事。又要请法师来驱妖,又要杀鸡,在门前屋后酒些鸡血,以僻妖邪。因为鸡血可引来蜈蚣虫。妖是最怕蜈蚣虫的。
然而,媚给他马明松的感觉,是那样的美,全无恶意。不但没有恶意,反而令他的血液沸腾,一下子就充满了豪情。想,等伤一好,就去找野猪公算账。多好的妖啊。
这样的妖,马明松根本没有想过要驱除,骨子里头,还渴望媚什么时候再来。
族长喝酒喝死了。是到镇上陪官员喝酒,喝多了死的。寨人为他办了个盛大的丧礼。出殡那天,单走在前面的白幡,就有几十面,由一式的少年高举红旗一样,举向祖宗的墓地。唯独没去参加丧礼的是他马明松。其实那天他是有点想去的,可双脚刚踏出门口,一眼看到李菜花像死了父亲似的从巷口经过,便连一点点想去的念头都打消了。
马明松知道,村长并不缺酒喝,也不缺肉吃。说是暴食暴饮而死,根本说不过去。村长隔三差五到镇上开会涮上一顿,也是常事。镇上的小吏来到寨里,族长也如见皇上,要明松贡献出些腊野猪头,以山珍来陪客,一年当中也不少。但这都是小事一桩。族长脑子活络,常带些山珍野味去镇上行礼。每当征丁去打仗,或征夫去筑河建城墙的时候,他就有权点谁去谁去。谁敢不去,镇上的小吏就会带兵来,强拉了去。
手上有这等权在握,就足令族长在寨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李菜花的丈夫马明德,就是族长点名,被拉去当兵的,去没两年,便传回了死讯。
想到这点,马明松心里就有一肚子火。寨里有很多少伙子,族长不叫去,偏要已为人父亲的马明德去。堂而皇之的理由是马明德身材高大,能打仗。当时,明松找了几个族老,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马明德不该去。几个族老的目光都刀一样直砍他的脖子,凉嗖嗖的意思很分明,你打你的野猪,他去他的兵丁,千万别多事,管过了界。族老的目光就像病毒,很块在寨中传播。就连小孩望他的眼神,都毒毒的、辣辣的,好象他是吃人的生番,来毁灭马屋寨的外星人。跟人搭话,别人眼白翻翻,仿佛他的话是毒药,会毒害了他们。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族长的话是至高无上的,谁反对,无疑是犯了天条。
当然,对他马明松打回的野猪,却热情高涨,争先恐后地均分。
郁闷。寨子像盛夏的火炉一样郁闷着他马明松。无人可以诉说。可以诉说的马明德却早死了。马明德虽是李菜花的丈夫。可丈夫只能管老婆一丈之内的事,一丈之外,常常就鞭长莫及。马明德是在镇上的庙会上认识李菜花的。李菜花的家在镇子旁边,算得上半个镇上的人,眼光都高的,不知如何瞧上了马明德。因此,马明德认识他不到半年,便跟李菜花成了亲。洞房花烛夜,寨子的人当作是狂欢夜来闹。闹完之后,狗四、烂三他们仍躲在窗下听房。
却听到了哭声,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之下,李菜花发出的哭声。
没人敢问是怎么回事,又都隐隐觉得是怎么回事。在洞房之夜挨打,大多都是因为对方身子不洁,该见红的地方没见红。但当马明德和李菜花出现在人们面前时,却是亲密无间,春风满脸。朵朵幸福的笑容,从李菜花的脸蛋飘落在巷头巷尾。不到三年,就为马明德生下两个漂亮的女孩,一个胖胖的男孩。
马明德被拉去当兵丁,走之前希望他马明松照顾他的妻儿。作为唯独能跟他马明松一块去打野猪的老友,他岂能不答应?
谁知马明德一去不回。
李菜花是什么时候跟族长上的床,又是在什么时候上的床,谁都不知道。那天,要不是狗四跟着他马明松的野猪头回家,烂三抱了一坛米酒过来,喝得狗四一塌糊涂,胡言乱语中道出了扒窗偷听的事,他马明松还一直蒙在鼓里。
知道之后,马明松提着野猪头便直奔族长家。族长正在陪镇上的小吏喝酒。他二话没说,举起野猪头就砸在族长的头上。族长被砸倒在地。砸罢才骂,你个猪头,吃了那么多猪头,你还是个猪头。
为这事,马明松被镇吏拘到黑牢关了十五天。
“太鲁莽了你。”父亲一生没说过他马明松一句不是,这下却说了。父亲无疑言之有理。因为族长并没因他这愤怒的一砸而有所收敛,反而逢人便道,看吧,跟我斗,不就斗入黑牢去了?
于是,寨人望他马明松的目光,又多了一种讥嘲。
同父亲几杯酒下肚,他即海阔天高,全不当一回事。如同寨人怎么看他是一回事,怎么禁不住野猪肉的诱惑又是一回事。当老蔫报了料,看着他挎着弓箭出门,寨人的嘴巴便啧啧着,飘起了野猪的肉香。族长对此开只眼闭只眼,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巴不得他打头千斤万斤的野猪回来,以一改寨人满脸的菜色。
这下族长死了,喝酒喝死了,他既没半点高兴的意思,也没落入好人好报,恶人恶报的俗套,倒是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相对于马明德的惨死,他觉得族长的死反而是快乐着死的。喝酒喝死,当然是醉死。是在醉得麻木,醉得不知天日的情况下死的。
坐了黑牢回来,马明松找到李菜花。李菜花一脸的悲戚,立马他心软,到了嘴边要骂人的话,也缩了回去。看到三个小孩在床上安睡,他欲骂人的话变成了自我检讨,菜花,都怪我没照顾好你们,我……
明松兄弟,别说了。该做的你都做了,明德在天有灵,都会感谢你的……
不知为何,一提到明德,他的心中便升起了一股无名火,不由冲节菜花吼道,你还念着明德的话,你就掌好你的裤子,活出点人样来……
明松兄弟,你以为我想的?我一个女人婆,有什么本事养好三个孩子?不靠他,要我们吃西北风不成?
是怎么离开李菜花的家的,他记不起了。他只记得自己那晚喝了很多酒,有生以来第一次喝醉了。弯弯的山月,也像一把锋利的勾刀,狠狠地宰割着他的心……
但有什么办法?李菜花还不到三十岁,本就长得漂亮。走起路来一摇三颤,像会颤出许多妩媚来。
族长好色,好色的目光岂能不盯住她李菜花?
苍蝇不叮不破的蛋。
显然是为了得到李菜花,族长才点马明德去当兵的。可李菜花偏偏跟这样的仇人上床……
女人啊,搞不懂的女人。
一听到“小傻瓜”三字,姬娃就感到无比亲切,仿佛听到一声爱的呼唤似的,红裙一脱,就扑入郑集思的怀抱……
扑过来的是一团火。
郑集思感到。
但这是一团美丽的火。
当姬娃的红裙脱落的瞬间,郑集思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红裙一现,就像一轮旭日,令他的目光为之灿烂。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且每天新的都不一样。在灿烂的目光里面,姬娃仿佛为他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与他的梦紧密相连,是他骨子里面的喜与乐。他相信是人都一样,只要他的心未死,他心中的天地,就会为春天保留着一席之地。这一席之地,泥土肥沃,随时等着春天的种子播下来,然后让它生根,让它发芽,让它充满勃勃的生机。
我的心死了么?
郑集思反思着自己。
应该没有。尽管他一次次声称自己老了,但骨子里头,他服老了么?他是这么容易妥老的人么?姬娃一眼就看出他是在回避,以老来进行回避。
心是烫热的,那仍是一座火山。
他要将它埋藏,或者说是深藏。
他说自己老了,也并非是假话。因为他已经感觉到,江山已有人才出,他该是退出官场的时候了。
而姬娃的红裙脱落,只为他,而非为他的官,为他的名。姬娃的一团欲火,只为他而燃烧。
他能拒绝么?
男人最大的幸福和骄傲是什么?得一红颜知己足矣。
五年前,当姬娃跟随他踏入相府,他就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无所谓了。一种不要江山要美人的甜蜜感觉,就已经深深地占据着他的心。
男人打下一个江山不难。真正能得一个美人的心,却难。
面对姬娃,面对姬娃这团热烈的火,他老不起来了。心中也“篷”的一下,升起了一团火。
女为悦己者容。
他不知道自己凭什么让姬娃为自己展现芳容。
此刻的姬娃,他看到姬娃的此刻,已经不仅仅是丰腴的肉体,洁白的肌肤,而是那灿烂无限的芳容。如果没有这燃烧着一样的芳容,姬娃的肉体,也就仅仅是一个女人的肉体,与别的女人的肉体并没有什么两样。
这芳容,是来自灵魂燃烧的一种呈现,是灵魂的绝美在她身上的流淌。因此,这芳容,就从她的脸蛋,深满身子的每一个部位。她的每一根头发,都像春天的藤须,灵敏而生机勃勃;她的每一片指甲,都像玫瑰花瓣一样美丽。
在这芳容的映照之下,闪亮之下,你不会去注重她的肉体。因为她在你眼里,是怎么看怎么美。哪怕她满身肥肉,你也会感到那是美的。她的美,已经不是来自肉体本身。肉体不过是灵魂这朵美丽鲜花的沃土。
何况,姬娃的胴体,本就美若天成,增一分嫌多,喊一分嫌少。此刻芳容展现,更是美上加美。
是爱的芳容。
是情的芳容。
当一个女人为你呈现爱意情浓的时候,她就是你天下最美的美人。除非你是心死的,除非是没有心肝的。
紧紧搂抱着姬娃,郑集思的目光由她的肩膀往下望,沿着背脊往下望,就像进入了一片氤氤氲氲的梦幻境地。那氤氲,其实就是芳容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气息。气息是芳香,有如百花一样,令他拥有无限的花息。品一千年,品一万年,也嫌不够。
乳房在他胸膛柔软,已然是浪,是涛,仿佛要将他拍到天上去,要将他拍得欲仙欲死。
芳容尽展。他感到自己脱去衣服,就像脱去一层老皮。在氤氲的气息里,他感到自己回归到童身,回归到一种纯粹。
纯粹得就像蜻蜓立在荷花之上,体味的是荷花的纯香。
纯粹得仿佛黄果树的瀑布,飞泻而下,只为一声声美丽的轰鸣。
纯粹得有如夏夜的闪电,闪耀,就是为了那光芒的刹那。
郑集思紧拥着姬娃,希望有诗的语言,可以表达他此刻幸福的心情。然而,一切外在的东西,此刻都变得毫无意义。
就像两座火山相互喷发,相互碰撞,你还有什么感觉,会比得上它们的相互融合来得更热烈,更激情,更能进入一种永恒的境地?
就像两座火山相互喷发,相互碰撞,你还有什么感觉,会比得上它们的相互融合来得更热烈,更激情,更能进入一种永恒的境地?
郑集思也不去想什么诗,什么别的冬瓜豆腐了。人家是酒杯一碰便还童,他是爱情相碰如孩童。仿佛走到夏天的江边,什么都不用想,望着悠悠江水,脱光衣服,便兴高采烈地跳到水里。
与水融为一体,他就觉得水完全给了自己,自己也完全给了水。水抚摸着他,他也在水中随意施展出许多动作。动作好看,还是不好看,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水会随着他的动作,或溅起开心的水花,或生出一圈圈涟漪。他怎么动作,水都会柔柔地与他的身体密不可分,跟随着他的动作变化而变化。完全无需多余的话语,已然心气相通,默契和谐。
女人如水,一般人只想到女人是温柔的,是阴性的,与火的阳刚是对立的。却不知道,如水的女人,只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才会流淌出真正的水意。
或是山间泉水,叮叮咚咚为你低吟浅唱,唱得你的骨头会打鼓,唱得你的灵魂会舞蹈。
或是雪山圣水,淙淙津津送你纯洁清亮,亮得你的目光可以去揩拭月亮,可以亮入春天的心脏,可以亮到远方的星辰。
或是一眼月湖,溶溶的水色,有如液体,令你身上的每根汗毛,都幸福得形同蜜粘,充满粘粘连连的缠绵感觉。
或是大海的波涛,有点汹涌,有点翻滚,但你躺在上面,便如同骑上了十万匹骏马,得得的蹄声,将你奔腾至天际,奔腾向永远。
女人是水啊,当她为自己的所爱,而如水的时候,那真正的水意,那水意的丰富,你一生也难以品尽。
因此,郑集思觉得自己只有尽情地投入,才能不负姬娃的芳容,才能在她的水意里面,品享天地的至美。
月亮在天空微笑。
因为女人就是人间的月亮。
郑集思抱拥着姬娃,就像抱拥着美丽的月亮。但这颗月亮是暖暖的,是充满生命的弹性的。她的纯洁,在如波如浪的激情里,就源源不断地纯到你的心坎上去。
就想一生这样抱拥着。
就想一万年这样美下去。
呻吟如歌。
如歌的呻吟就像一支生命激情的乐曲,让你在美妙中沉醉,又让你在沉醉中感受无限的幸福和甜蜜。
乐曲虽尽,却余味无穷。
两人躺在假山旁的草地上。
姬娃头枕着郑集思的胳臂,仍在轻微地喘息。她双眼合着,但郑集思却从她的眼睫毛上,看到一个梦升起,又一个梦升起。梦中的芳香,清清幽幽,牵引着他步入一种氤氲的境地。
轻抚着姬娃的身子,郑集思感到自己的双手,就像一双春天的手,深深地导入春天的温暖,春天的柔和,姬娃的梦就会盛开如花,然后在美妙的鸟鸣声中,睁开花朵的眼睛。
如花地望着他,姬娃甜蜜地笑了。
笑意的里面,分明是说,“干爹,你还会说自己老吗?”
郑集思笑了笑,以目光的语言告诉她,鬼才会相信自己老。
穿好衣服,郑集思搂着姬娃绕着池塘漫步,无声,但肢体的语言,却相通着一种柔情蜜意。直到转了两圈,三圈,郑集思才忍不住道,“皇上准备要跟楚国开战了。”
“真的?高子不是在楚国吗?”姬娃急道。
郑集思点了点头。
“那个狗东西。”姬娃不由骂道,“难道他生来就是要杀人的?”
“主要是张丞相的主意。皇上反而有点犹豫。”郑集思道。姬娃望着他,“你不是有很多当将军的朋友吗?”
唉了一声,郑集思忿然地道,“人为名累,人为财死。将军主要就是靠打仗来扬名立万,升官发财。有仗打,他们岂能反对?他们眼里哪还有我这个朋友?”
姬娃满目忧虑。
“而且,张丞相就是以他们来作坚强的后盾的。”郑集思又说。姬娃双眼喷出一股怒火,“那个坏蛋,当年就是他——”
郑集思忙捂住她的嘴,不让她说下去。然后柔声道,“如果高子能来接我的位置,应该能有办法阻止这场战争。”
“他来接你的位置?你真想退隐了?”
“不是我想退,而是不能因为我压抑了人才。”
“他不一定比你强啊。”姬娃道,却觉得自己的话说得有点勉强。其实她也知道,高子的名声,已经在郑集思之上。
“可皇上爱听他的话。”郑集思实话实说。
“皇上也没嫌你嘛。”
“话是这么说。可人心总是会变的。何况,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
“难道你也像他们一样,喜新厌旧了?”姬娃故意道。郑集思笑答,“我像他们一样的话,你还会来找我?”
“谁来找你?是月亮将我抛弃到你这里而已。”女人矜持的天性,马上在姬娃身上体现。郑集思搂着她腰身的手,不由加了一股热情。这股热情,会使姬娃的矜持,得到认可。
好酒不能浪费,美人不能得罪。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跟你反脸没商量。尽管郑集思相信,姬娃还至于此。但越是相爱着的人,越是亲近的人,越需要细心呵护。
“可高子是楚国的人,他会来吗?”姬娃仍然关心着战争的问题。郑集思抬头望了望月亮,“我担心的也就是这个问题。”
“那就没别的办法啦?”姬娃急道。
“高子还有个师兄,他叫朱子厚。”
“他行吗?”
“我想还可以吧。”郑集思道。
但姬娃却觉得,郑集思的“吧”就显得勉强。但不勉强又能怎么样?高子就像银河里的星星,给她的感觉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只能是死老虎当生老虎来医了,请不来高子,就请朱子厚。
想到自己并非无缘来到相府,而是郑集思在喊她的魂,姬娃就无比感动。觉得郑集思的心非但没变,反而是对她爱得更深,爱得更意味深长。
情不自禁就扑入郑集思的怀里,芳唇一张,紧紧地吻住他……
马明松搞不懂女人,罗茜感到很开心。因为当一个男人认为自己搞懂女人的时候,自己也就像是一根烧成灰烬的木柴,心如死灰,毫无生命气息了。对一个毫无生命气息的男人,哪个女人会爱?
女人是海,无风也三尺浪。
女人是花,春天的花朵无数。
说搞懂女人的男人,其实根本就不懂女人。
罗茜感到捧着马明松的心,是在吃了马明松送的野猪心的第二个冬天。马屋寨的冬天,先是一把寒霜,再是一场又一场的雪。霜住了,雪停了,满山的树木也白了。一条条的冰枝,晶莹是晶莹,剔透也够剔透,但就是在晶莹剔透的感觉里,一股钻心的奇寒酷冷直刺入骨,令人无法不打哆嗦。面对寒冬,寨里的人几乎不出门,都围炉而坐。一件木碳一件木碳往炉盆里添,有如计时的沙漏,不紧不慢地算计着逝去的时光。
围炉而坐,罗茜起初觉得挺好。以为可以跟往年一样,手捧一本书(竹简),任寒风在屋外呼啸,炉盆却像屋里的太阳,红红的带来温暖,心情便暖暖的暖着竹简上刚劲有力的字。两千多年后的西方电影里,常有这样的镜头;外国名著里面,也常见这样的情景。只不过他们的是壁炉,而不是炉盆,实则却一样,都是为了暖人暖心。许多爱情暖着暖着,就像母鸡身下的蛋,一朝破壳而出,吱吱地就成了小鸡,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但是这个冬天不知咋的,罗茜坐着坐着,感觉自己就像了笼中鸟。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寂寞就漫上了心头。灵魂砰砰嘭嘭地拍着胸壁,挣之欲出,欲找人对话。她不可能像寨里的婆娘,走东家,串西家,将日间的鸡毛蒜皮小事,放在嘴皮子重复百回千遍。而且,每当黑夜降临,她就像着了魔,心间陡然一股熊熊的火焰,将她燃烧得大喊大叫、手舞足蹈、似疯若狂。世间仿佛下着花瓣雨,书里的诗歌故事人物,已经无法满足她的所求;诗歌的意境,也不及她大脑中闪耀的奇妙。跳着鸭子一样的舞步,她喊着我的诗、我的诗,内心的火焰更是熊熊,双手情不自禁就将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将自己脱个精光,然后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一边看着自己或悲伤或激动的满脸泪流,一边笔走龙蛇(木碳笔),在树皮上一气写下几首诗,有时会写到十来首。写得快意淋漓而又精疲力竭,倒在床上,可以一觉睡到天亮。醒来之后,重看夜里写下的诗,方发现自己像一个小孩,不知天高地厚地去做大师所做的事情。那些字如蚂蚁的诗稿都逃不了被撕、被烧的命运。
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写好诗之后,她的身心仍处于高度的亢奋,倒在床上碾转反侧,数星星,数月亮,数寨子街巷的卵石,也无法入睡。偶睡片刻,也是一个梦境接一个梦境,紧张得醒后直喘大气。入她梦境最多的是马明松。梦到他笑,梦到他哭,梦到他跌落悬崖,梦到他被野猪吞入了肚里。有时,有时居然梦到他啃自己的脚趾、嗅自己的手臂、嗅自己的胸部……将她嗅醒,她竟然笑了,身子有种从来没有过的舒坦。她一次次问自己,是爱上了他么?爱他什么?怎么想,都想不出具体的所爱所在。爱他的人品?爱他性格?爱的强壮?像是,又像不是,又像都是。难以言说,却又无比的实在,时常都感到他就站在床边,鼻子一扇一扇地美美地嗅着她的气息……
许多次她想过逃离,避开马明松。可每次决定了逃离之后,一种牵肠挂肚的情感,又漫上了心头,蚂蚁一样轻叮轻咬着的她心,让她痛痛甜甜,甜甜又痛痛,硬了的心不由不软,不由不将所有的感觉都落到马明松身上。
马明松对她除了爱,再无别的诺言。而且,马明松从没亲口对她说过,都是以嗅觉的形式来加以表达。
那个夏夜,天下着雨,天黑得发亮。像是追着一种声音,又像是追着一团幻影,她走出门,赤身跑入雨夜的深处。亮得如银的雨丝,犹如植物的触须,扫落在她的身上。清爽爽的,身子散发着满山树木的清气。润灵灵的,身心如飘如飞,似梦若幻。跑着跑着,不知怎的竟跑到了一处悬崖边,眼看身子在风雨中飘摇,就要往崖下掉去的时候,一双强壮有力的手将她从悬崖边拉回来,把她背在背上,风一样背回家。
是梦?是幻?她一直搞不清楚。
但自此之后,马明松常常在夜深的时候,在她的屋前屋后留下轻轻的脚步声。脚步声有如抚慰人的夜雨,淅淅沥沥陪伴着她进入梦乡。一个冬夜,她实在忍不住,打开房门,果然看到马明松在她门前来回走动。(在马屋寨,成年的女孩,都有单独的房子)
无声无言,一切都像在情理之中,马明松走到她身前,张开双臂,将她搂入怀里……
第一回做爱,两人都既亢奋又紧张。像大多尝试初夜的恋人一样,都害怕明亮的灯光。熄了灯,只剩下碳火红红的光,暖暖的光。红暖的火光,显得更温韾、更醉人。她看到马明松解衣扣的手颤颤的、颤颤的,像解一个生死结那样,解了一万年时光似的,好不容易才解脱了。如同一座伟岸的山,只显出山的挺拔、山的雄奇,马明松所有的生命形态,此刻都成了纯粹的爱。将她抱上床,嗅着她的头发、嗅着她的脸蛋、嗅着她的胸部、嗅着她的大腿,嗅得她的身心欲仙欲醉,灵魂幽幽的、蓝蓝的从体内飘了出来,散发出花朵一样的芳香。
当他情深意切地进入,让她痛并快乐着的时候,她禁不住身体扭动,尽情地幸福呻吟,恨不得将心如诗地吟入他的心里,将两颗心合成一颗。当然,谁都知道,两颗合成一颗,不过是诗人们的浪漫想法。或者是一种精神上的融合。甚至什么都没有,仅仅是自己的感觉。到底合了什么,没合什么,谁都说不清楚。实际上,她激动的喘息还未喘定,马明松已经惊呼,茜茜,看你啊,看你啊,看你把我的身子爪成什么样子啦?
她睁开眼一看,也不禁咯咯笑了起来。明松的脸上、身上,都被她爪出一条条的血痕。
野猫,你真像一只野猫。
她睁开眼一看,也不禁咯咯笑了起来。明松的脸上、身上,都被她爪出一条条的血痕。
野猫,你真像一只野猫。马明松禁不住说道。
枕着明松的胳臂,偎依在明松肌肉发达的胸膛,罗茜就感到甜丝丝的。而这种幸福的感觉,主要还是来自对明松的进一步品味。
打从狗四发现了野猪公,马明松第一次追踪那头野猪公,并被野猪公尖利的獠牙剌伤之后,每次再追它时,他都有一种初恋的感觉。心里似乎有万语千言要跟它诉说。所说的话绝不像对狗四、烂三他们那样,好好的话也变成“狗货”的骂。
成笑话了。
他相信自己不会。尽管他知道自己没多少文化。就像他母亲没有文化,仍可以为他唱出动听的摇蓝曲一样。每年三月三的对歌,他母亲也对得很出色。但野猪公一词,在他们马屋寨却是骂人的话,暗指乱搞女人的男人。每每他打回野公猪,寨里的人就显得特别的兴奋,故意当街当巷高声说,呵呵,今晚吃野猪公,今晚吃野猪公啰。让这声音传入族长的家。族长好几回就对他说,明松,你干嘛老打野公猪呢?
碰啥打啥呗,我有什么办法。
公猪可是播种的货,打没了,生态还平衡?族长常到镇上开会,嘴上也就有了部落长一样的新鲜名词。但说归说,族长最爱吃的却是公猪的阳物。
公猪滑得很哩,怎会打没?明松故意不瞧着族长说,族长的脸也不禁一红,大概想到了自己所搞的那些女人。
(野猪公抗议:族长怎么能跟我们野猪公相比?我们要跟母猪做爱,首先就得接受别的公猪挑战,胜者才能为王,才配拥有跟母猪做爱的权利。你以为容易的?那是以生命相搏才赢得的胜利果实。以我们的规矩相斗的话,你们寨里就有十几二十人胜过族长。再说,我们也从来不乱搞。若母猪不发情,不达到两情相悦的地步,我们绝对不会做爱。因此,你们人间的强奸、奸污等等之词,在我们野猪一族身上根本不存在。
追踪着我这头野猪公,你便没将我当成是野猪公,心里早悄悄地将我叫作猪爷,以避开寨人暗指的那种意思。)
野猪公欣赏——
猪爷,你走慢些行不行?让我快些追上你嘛。
猪爷,你藏那么深干嘛?让我看一眼你都好吧?
猪爷,你也是喜欢听鸟的吧?你觉得它们唱得如何?
猪爷、猪爷,你一路追,一路反复着类似的话。语调也像泉水丁当,露滴竹叶,绝对顺耳慰心。这样自言,这样自语,孤寂漫长的路,你也觉得走着轻松,全无累的感觉。倒是觉得我时而在一棵树后冲你抿嘴笑,时而躺在一片草丛中倾听天籁一样倾听你的话语。我离你很近,又像离你很远。常常如雾里看花,若隐若现。但这已足以让你乐此不疲地去追踪,乐此不疲地自言自语,说着心中想说的话。
马明松也曾想过,追到猪爷之后又怎么样呢?难道会升仙不成?仙当然成不了,他也从没想过成仙。他觉得活着有东西可追,便是一大乐事。追到猪爷之后,肯定还有东西让他可追的。猪爷既不是他的起点,也不是他的终点。
多得狗四屁股的贡献,他才有缘和野猪公成为对手。但狗四的娘就不得了了,虽然野猪公只在狗四的屁股上留下两个浅浅的洞,在她看来却是要命那么严重。看狗四是晨早受的伤,又没什么战利品拿回来,她便知道狗四不是去做偷鸡摸狗的事。再三追问,狗四仍道,他下半夜起来小解,听到一声绝妙的鸟鸣,禁不住就追了出去。像被山妖精牵着手走似的,也不知走了几个时辰,等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屁股被野猪公的獠牙捅了。
骗鬼去吧你。狗四娘心道。看你眼睛闪的色彩,好像跟女人做了事似的,能骗得了我。叹了口气,心下便急,狗四也二十好几了,若是平原人家,早就当爹当厌了。狗四倒好,连真正的女人都没摸过。她摸过的含义,当然是指真正意义上的摸,实质性的摸,摸到自己想要摸的摸,而不是趁着热闹,比如寨里每逢节庆的时候,趁黑摸摸人家媳妇屁股、大腿那种。早就过了要摸女人的时候了。可有什么办法?她可以一气为狗四他爸生下狗四、狗五、狗妹一、狗妹二,两男两女。按平原上的价位,狗妹一、狗妹二的彩金,就抵得上狗四、狗五要给女方家的彩金。可平原是平原的事,寨里又是另一回事。寨里的姑娘都是赔钱的货。都把能嫁到平原上作为一生的幸福。几乎是能嫁就行,根本没条件跟人家对方讲究。嫁着的人家,也就都是没多大出息的人家,不用出多少彩金就可以娶回老婆的人家。相反,寨里的少伙要娶山外的姑娘,没个五千一万的彩金甭谈。马屋寨是咋样的状况?几乎是靠山吃山的自然经济,没半点商品交易意识的。
狗四娘急,便是急自己拿不出那么多彩金,急狗四这样下去,说不定会变成了花癫。不是没有先例,寨里就有好几个这样的人,专偷人家姑娘家的胸兜、内裤。丢得最多胸兜和内裤的,当然是罗茜了。真不知道罗茜有什么奇香异宝,居然那么诱人。她相信狗四还没有走到这一步。但若不采取措施,就快了。
于是,她道,狗四,你也别急,娘再咋的,也会想办法帮你娶老婆。狗四眼皮翻翻,凭你跟爸?我这辈子想都甭想了。
那靠你?
靠我。狗四挺起了胸。但他这胸一挺,便挺到你马明松面前,你老怎么都要帮我。要不罗茜就不是丢胸兜、内裤的问题,而是说不清的什么问题了。
死狗货,要挟我呀?不敢?不敢还那样说?说吧,狗货,要我怎帮?明松瞧着他道,绝没有一点为他要娶老婆而感到高兴的心情。本该是挺叫人高兴的事情的。
不就你老一句话嘛。狗四涎着脸道。
那该是族长的话。
屁。族长的话是屁。他就知道搞女人。狗四实话实说,没半点油腔滑调。马明松自然明白,他打的野猪,虽说是全寨人均分,但只要是帮别人的事,用在别人身上,一年当中,对两三头野猪,他还是有决定权的。当然,单凭几头野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非得打上老虎才行。老虎皮值钱。
狗货,娶了老婆可要争气。但这也不是说能打着就打着的,现在的老虎都见得到。
自然、自然。只要你老一句话,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在所不辞。
三头野猪,加一张老虎皮,狗四娶回了老婆。婚宴那晚,狗四敬神敬恩公地要拉他马明松坐上座,可当族长在门外咳嗽一声,狗四便被雷轰一样松了手,立马转身去恭迎族长了。他瞧了族长一眼。族长则像在台上作讲话的部落长一样,很大领导地扫了他一眼,然后转向全场。
恭喊族长的声便此起彼落。
明松并没怪狗四。如果狗四值得怪,就不是狗四了。狗四如此,烂三也如此。黑牯好一点,也要他许诺了一头野猪。相对而言,黑牯比较纯朴,并不因为自己生得黑相,而作贱自己。黑牯发现花癫佬偷罗茜的胸兜,还揍了花癫佬一顿。这都是狗四、烂三做不到的事。想到自己的许诺,明松便决定将那头野公送给黑牯。当然,前提是能打到野猪公。他一直没实现自己的许诺,就是内心里希望黑牯能得头大一点的野猪。
罗茜想着明松好,心里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敬意,敬意又变成了万分的柔情。
罗茜想着明松好,心里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敬意,敬意又变成了万分的柔情。而且,对族长好像跟明松有仇似的情况,她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那年,当一张虎皮挂在老族长(族长的爷)的屋檐下,猎王的称号,就像秋天熟落的梨子,实实地落在他老族长的头上了。
大家知道,为了这猎王的称号,马屋寨的猎人明争暗斗了许多年。虽然斗了许多年,也没斗出个公认的猎王来。尽管自称猎王的不少,但谁服谁啊?你说打了一百头野猪,我说野猪算啥?我打了一百头狼哩。都说蠢猪,哪见说笨狼的?一句话,打狼的难度比打野猪的难度高一百倍。打狼算个屁,他说,谁敢说比我打的狐狸多?狼心虽毒,但谁说狡猾的狼了?都说狡猾的狐狸,是吧?
怎么都相争不下,谁都不当谁是猎王。
这下,老族长成王,谁都不敢吭声了。想想,人家老族长打回的是老虎。老虎屁股都摸不得,哪还敢去打?嫌命长了不是?没说的,拜王吧。
至今的人还记得,拜王的仪式搞得很隆重。老族长在众长老的陪同下,身披虎皮,雄赳赳,气昂昂地登上了高台(寨人专门在松树坪搭了一座高台)。站在高台上,老族长满脸红光,气势不凡地朝城门下的众猎手挥了挥手,众猎手已激动得忘乎所以,身上所披的各式兽皮,令他们就像百兽一样,驯服在虎王的脚下。老族长的嘴张了张,也不知说了句什么,众猎手就像从地狱回到天堂一般,恨不得将灵与肉都交给他老族长。老族长从容地笑了笑,才从容地离开。
上了年纪的人至今还津津乐道,老族长那一挥手,真是潇洒极了。人生能得那一挥手,死千次万次都值。
啊啊。
啊啊。
直到老族长死了,也没人怀疑老族长不是个真正的猎王。送葬的队伍排了一里长,人们自动哀悼了七天。七天里没吃一件肉。
当然啦,世事无绝对,比如,明松的爷,老马对老族长的猎王称号就很不以为然。他虽然没说过老族长一句不敬的话。也不能说,也不必说,面对众猎手对老族长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弓箭,以他老马的智慧,才不会像一只傻鸟撞到箭口上去哩。何况,老族长获得猎王称号的时候,他老马还没也没在寨里,正战场上出生入死世。
哀了老朱七天之后,老马也没说一句话。但人们发现,不管他是站在家门前,还是走在街上,他身上的肢体,都仿佛发出一种语言——老族长是个假猎王。你们将鬼当成神来拜了。
如此大不敬,这还了得?忍无可忍的猎手围住老马,非要老马说出个之乎者也来。老马笑笑,只道了一句:“回去看看人字是咋写的。”
回去查竹简,得出一致结果:人字就一撇一捺。
还有脑吧!老马说。
于是动脑,回想老族长的光辉历程。
老朱生于公元前XXX年的一个冬天。七岁入私塾;八岁能诗;九岁能文;十岁一剑砍下一只鸡头;十一岁一拳打碎一只西瓜;十二岁一脚踢烂一板豆腐;十三岁横渡马屋溪,(注明:马屋溪水深两米,还是在发洪水的时候;马屋溪宽二十米,当然也是在发洪水的时候。)写下“乱石穿空,惊涛拍岸,看马屋大地,谁像我横马屋溪”的著名诗句;十四岁登上大雾山顶,山顶本就高,更高的是老族长又写下“一览众山小”的气势非凡的诗句;十五、六到大城拜大师研究经书;十七岁跟大师的女儿生下龙种;十八岁投军,长矛还没拿暖,便因一拳打在伍长(相当于后来的班长)的下巴,而被开除;十九岁——三十岁,无可考证,有说他浪迹江湖,有说他到某名山拜师学艺,练就一流的武功;三十一岁回到马屋寨,继承族长之位。并开始摆弄弓箭。人家用单弓的时候,他已在门前摆弄四层弓的弓箭了枪;人家用双层弓箭的时候,他已在门前擦八层弓箭;人家屋檐挂狼皮,他已挂狐皮;人家屋檐挂狐皮,他已挂虎皮。当然啦,挂虎皮的时候,他已年过不惑之年。
打猎呢,他跟谁打过猎?
跟谁?
谁也没有。
他都是晚上出猎的,谁见到他挎着弓箭出门的时候,都是在晚上。晚上打猎,已是高手中的高手。这样的高手成为猎王,是不容置疑的。再说,自从老族长当上猎王之后,他们猎手去打猎,都按他的名言去行动。比如,老族长说的“不要放屁”,他们就牢牢记在心上。每每去打猎之前,都要审视自己有没有放屁的可能,只要有丁点的可能,他们都不会去打猎。因为去了也白去,去了肯定打不到猎物。这不是真理是什么?他们都想过了,老族长之所以说“不要放屁”,是深谙打猎之道,才总结出来的经验。试想,你打猎的时候放个屁,会怎样呀?一是响声吓跑猎物,二是屁臭被猎物发现你的存在,三是说明你废气太多,身上有毛病,有毛病的人怎么能打猎呢?人家老族长啊,真是从方方面面都想周全了。这样的真理,你老马恐怕连梦都梦不到吧?
别管老马,老马不就会打打野猪么?
于是,寨里组成了“老族长纪念馆领导小组”,要为老族长立馆,作为传世之宝。首先,他们要清理老族的遗物,看老朱还留下了多少治寨名言。当然啦,老朱用过的八层弓箭是镇馆之宝,绝对要保存的。但是,作者真不想用“但是”两字,但是,不用“但是”,作者还能用什么字眼来表现呢?因为“但是”之后,总会出现惊雷、闪电、狂风、暴雨。
但是,领导小组的人都很平静,当他们面对老朱一杆杆假弓箭的时候,他们都像一泓秋水,心可鉴天,却出现从来没有过的平静。组长说,这是绝级保密,谁也不能往外说,谁说谁天轰五雷炸。即使被发现,也要咬定这都是复制品,原件已送到大城去收藏了。寨里有谁能到大城呢?
组员无不点头称是,目光都十分敬重组长。
别丧气,总有一样是真的。组长坚定地说。
将老族长的家翻了个遍,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找到一件真家伙——一粒锈迹斑斑的箭头。
这牛皮吹破了的事,由于领导小组的人保密,寨里的人都不知道。只有族长自己家里人心知吐明。因为那此假弓箭,没有一张是能用的。不能用的弓箭,如何去打猎?
族长是世族制,只管继承就行。但真要人敬服,没点真功夫怎么行?所以当马明松打了几年猎,名声就在族长之上了。
族长这么阴险,会不会在背后搞明松的什么鬼呢?
罗茜最担心的就是这点。
想到自己并非无缘来到相府,而是郑集思在喊她的魂,姬娃就无比感动。觉得郑集思的心非但没变,反而是对她爱得更深,爱得更意味深长。
情不自禁就扑入郑集思的怀里,芳唇一张,紧紧地吻住他……
天快亮了,姬娃知道自己该走了。不知为何,想到分别,她的心已酸。而且有种不祥的感觉在缠绕着她,仿佛和郑集思就此一别,就是永远,再不能相见。泪啊,就像小河一样,淙淙地流淌到郑集思身上。郑集思的胸膛湿了,湿湿的像一汪泪湖。他很想安慰姬娃,可心中却像被什么梗住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便紧抱紧抱着姬娃。让姬娃的乳房紧贴自己,让姬娃的心跳和自己的心一块跳动,让姬娃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和自己缠绕,相融。
他的眼也湿了。那是泪想喷涌。他希望自己和姬娃一同哭,一同流成一条泪河。
可他不能。他还记住自己是个男人。男人有泪不轻弹。灵魂可以回到孩童,孩童一样的灵魂可以伤心,可以尽情大哭。但躯体,风风雨雨了六十年的躯体,挂满了世俗的名和利,更挂着一付高官的道貌岸然。
“干爹,你是条船,划到我的泪河来,我们一块相忘于江湖。我弹琴,你吹箫;我纺织,你吟诗。我们分分秒秒都在一起、在一起。”姬娃的心在说。
郑集思感觉到了,“姬娃,我是风,你是帆;我是花,你是香。我们的心从来就不曾分开过一瞬。”
执子之手,天长地久。
此刻,姬娃却泪河滔滔。
一种无形的力量,使他们不得不分开。
郑集思拉住她就要离去的指尖,仍融入如火如荼的深情爱意。
干爹,我们一同死在一块算了。姬娃真想说。死了,我们的灵魂就可以上天堂了。
但她不能说,另外还有一个声音,在喊着她。喊得她的目光亮亮的,要她望向那个如春的梦。
指尖一滑,姬娃转身,飘了。
身后,郑集思以泪河相送。那是他灵魂的泪河,那是他情与爱交融的泪河,那是他生命里头最纯粹的泪河。
姬娃真想回身,跳入泪河,永远不再出来。
回到贵妃馆,姬娃刚飘入自己的睡房,就听到了汤枭亢奋的声音。
只见汤枭骑在她的肉身上,大锤一样往她的肉身上砸。那狂热,是恨不得将她砸成肉饼,是恨不得将她砸成肉泥,好让他随便拿捏。
汤枭的狂态,令姬娃感到心寒。
“心肝,我的肉肉,我肉肉。”汤枭像做着全世界最幸福的事情,一边狂砸着姬娃的肉身,一边喊,“肉肉哦肉肉,你就是我的肉肉哦。啊,哦,噢。”
那是堆烂肉。姬娃噙着泪想。
但秃鹰最爱烂肉。秃鹰会将烂肉吃得一干二净,不留一点残渣。
“心肝哦,我的肉肉、肉肉。”汤枭只求肉感。除了肉感,他根本不会去理会其他。在他的身下,一切都是他的,他要如何便如何,容不得半点的不是。在他眼里,一切都不过是物品,可能任他疯狂地占有。
(他就像一台绞肉机。)
姬娃感到恐惧。
但那不过是一堆烂肉。
乌鸦最爱烂肉。
乌鸦嗅到死亡的气息,就会开心地“呱呱”大唱。
烂肉的腐气,在它们的生命感觉里,胜似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只有没了生命气息的烂肉,才能让它们感受到胜利者的自豪和骄傲。
乌鸦啄吃烂肉的时候是最幸福的。
面对烂肉,它们自感是彻底的赢家。
它们的胜利,是别人的死亡。
秃鹰。
乌鸦。
这两种恶心的东西,在汤枭的身上飘舞。
姬娃闭上眼睛,不忍看下去。
“肉肉,我的心肝。”
汤枭终于从姬娃的肉身爬下来,满足地闭着眼睛,喘息着。不一会,便发出如雷的鼾声。
姬娃睁开双眼,走到床边,痛苦地望自己的肉身,不禁泪流满脸。肉身没了晶莹,只有寡白;肉身没了生机,只有一团死气。
肉身横陈在汤枭身边,就像长满了一万双绝望的眼睛,灰烬似的,巴望着房顶外的天空。
那种无望、无助、无力、面无人色、湮没无声的惨象,就像一张张锋利的刀,剜着姬娃的心。
抱起肉身,姬娃听到了凄凉的哭声。
就像抱着伤痕累累的亲人,姬娃一边往温泉跑,一边对肉身哭泣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又让你受苦了,我又让你受苦了……”
将肉身抱入碧血池,姬娃用血液一样鲜红的温水,一把把地擦在肉身上,希望温水的暖,尽快暖入体内。
一把把碧血的擦,一把把碧血的揉,也不知为肉身擦揉了多久,肉身才渐渐有了血色,有了晶莹,有了气息。
“噢哦”的一声长叹,肉身终于醒转过来。一眼看到姬娃,她就像从黑暗的地狱看到了光明,不顾一切地将姬娃抱入怀里,痛哭道,“姬娃啊,我再不要你离开我,我再不要你离开我。”
“好的,好的,我不会再离开你的了。”姬娃道。但这样安慰肉身的话,她不知说过多少遍了。每说一遍,她的心都在滴血、滴血,痛不欲生……
“好的,好的,我不会再离开你的了。”姬娃道。但这样安慰肉身的话,她不知说过多少遍了。每说一遍,她的心都在滴血、滴血,痛不欲生……
一万次,姬娃想抱着肉身,回到家乡,回到大雾山。情愿是一棵树啊。一棵树长在山里,沐风接雨,吮云饮露,自自然然的生长。该开花的时节开花,该结果的时候结果,该落叶的时候,就随秋风、北风飘落,来年的春天,又重披一身嫩绿。
活着的是自己。长大的是自己。
自然的怀抱,已经成了姬娃的一个梦。
但她明白,自打她走出马屋寨,她就没有回头的余地了。一双眼睛,在望着她往前走,不能回头;一双手,在牵引着她往前走,不达到心愿,不会松手。
那双眼睛,是明松的,也是她自己的;那双手,是明松的,也是她自己的。没有人强逼她走出马屋寨,是的,是她自己。是她的灵魂。灵魂要长大,马屋寨那片天空已经太窄,已经无法令她飞翔。
“罗茜,我们会回去的,会回去的。”姬娃将自己的肉身叫作罗茜。罗茜一下抱住她,晶莹的泪珠,就像夏日的雨,哗哗的落个不停。罗茜颤动着身子,泣声道,“姬娃,我们还能回去吗?”
“能的,罗茜,不管如何,我们总有一天能回去的。”姬娃道。罗茜越发泪如雨下,“我还是罗茜吗?”
“是的,你是。你不但是,你还是原来那个罗茜。”姬娃答,心却如刀绞。因为她知道,罗茜早已被折腾得遍体鳞伤,要不是她一次一次地舔着她的伤口,让罗茜重振精神,她早就情愿自己腐烂下去,化入泥土了。
泡在碧血池,在碧血温柔的抚摸之下,姬娃感到罗茜的心情渐渐地好了起来。
收住泪水,罗茜朝她笑了一笑,歉意地说,“姬娃,我刚才是不是显得太软弱了?”
姬娃轻抚了一下她的脸,“哪里,你比我坚强多了。”
“亲爱的,你不会嫌我吧?”罗茜深情地望着姬娃。姬娃很是感动,吻着她的唇。边热烈地吻着,边道,“我怎么会嫌你呢?要不是你的坚忍不拔,我早就像了无所依靠的野鬼孤魂了。我一万个感谢还来不及哩。为了我,你吃了多少苦啊。”
罗茜的身子颤了颤,但已是幸福的颤动,听到赞扬的话,她就像读到一首绝妙的诗,身心都会舒畅起来,生出即使天塌下来,她都会顶住的气慨。所以她对姬娃说,“我吃点苦算什么?只要你好,能一个梦一个梦去做,我就开心了。”
姬娃心一酸,真想抱住罗茜大哭一场。当然,这是无限感激的哭。
太阳出来了。
姬娃和罗茜融为一体,走出碧血池。
每回,汤枭来到贵妃馆,馆内是不能有其他人的。按汤枭的话说,“只能是我们的二人世界。”
占有,就是完全彻底的占有。
所以没有侍女。
这个时候,姬娃也不想有侍女在旁,更不希望同性的手,在自己身上抚摸。因为这个时候,罗茜就像在马屋寨的日子,自自由由地跳落溪潭,听着鸟鸣,闻着花香,在水里拥抱蓝天白云,在水里任鱼儿斯磨自己的身子。一切都是自然的气息,自然的舒展。出水,便像一朵出水的芙蓉。身上挂满晶莹的水珠,不用擦干。躺在绿草地上,呼吸绿草的清香,感受水珠慢慢滑落肌肤的温柔。那都是诗的感觉。
更诗意的是,她会感到明松的鼻子抽搐着抽搐着,就会从远山伸过来,一片百合花瓣似的,吻着她身子的每一个部位。吻在她的乳房上,乳房便形如雪峰,洁白而晶莹,流淌着的,都是圣水。吻在她的脸蛋,脸蛋马上像百合花一样盛开。有时又像红杜鹃,又像野桃花。反正,只要她想到的花形,明松的吻,都会让她变为现实,在她的脸上绽放。
吻着她的脚趾头,呵呵,一串一串的葡萄就挂在她的眼帘。甜汁透明透的,仿佛就要滴入她的口中。
多美的吻啊。
明松吻着她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连同整个世界,都只属于明松一个人。明松也会将世界如花似玉一样,吻回到她的心上。一切,好像不用期待,就已经拥有。
姬娃走在馆内的花园里。花园种满野桃、杜鹃、惠兰。虽是人工种植,多少也有点自然的气息。
但汤枭咳嗽了,就要醒来了。姬娃的心就像掉入了一只苍蝇。
但汤枭咳嗽了,就要醒来了。姬娃的心就像掉入了一只苍蝇。
恶心是肯定的。然而恶心归恶心,她还得赶在汤枭醒来之前,躺回到他的身边。
刚刚脱掉裙子,躺到汤枭身边,汤枭就醒了。姬娃身子背着汤枭,故意发出轻轻的鼾息。汤枭的臭嘴却拱着她的脖子,边拱边道,“心肝肉肉,太阳晒屁股喽。”
装着朦朦胧胧地“嗯”了一声。
汤枭就像得到准许似的,将她的身子扳过来,庞在的身躯腾地压到她身上,望着的她迷人的脸蛋,目光就生出了亢奋。
姬娃没睁开眼睛,她最讨厌他那双鼓凸凸的眼睛,那是牛眼一样的,好像会吃人。只嘴里“依依嗯嗯”了几声。
声音刚落,汤枭就想雄壮起来,可身子动了几动,仍是软软的,提不起劲。姬娃心里就暗骂,“你这个软蛋,总是贪得无厌。”
有贪得无厌之心,却无贪得无厌之力了。汤枭见提不起劲,自己也觉没趣,便翻下身,叹息几声,不一回又打起雷声来了。
直到太阳快升上中天,汤枭才爬起床,离开了贵妃馆。
汤枭一走,姬娃也马上起身,走到华清池冲洗。
小芳来了。
几个侍女也来了。
小芳走到华清池边,对姬娃道,“主子,皇后的人传来了话,今晚请你到皇后宫赏月。”
“有什么贵客来了么?”姬娃问。
小芳摇摇头,“没有。听说高子到了汤国边界又回楚国去了。”
“为什么?”姬娃望着小芳,目光是那样的焦切。
“我也不知道。”小芳答。
“哼”了一声,姬娃不满道,“这么点事都不知道,真没用。”
小芳红了脸。虽说她下面有不少眼线,可高子来无影,去无踪,眼线根本捉摸不到他的行踪。但她不能辩嘴。这是规矩。即使面前的是自己的亲姐姐,也不行。知道姬娃不高兴,小芳忙朝几个侍女使了个眼色。几个侍女便脱掉裙衣,走下温泉,为姬娃揉肩松背。
感到舒服。姬娃这时感到舒服。这种舒服应该是和汤枭那粗糙老气的身躯比较之后得来的。侍女毕竟是处女身,青葱似的手指揉到她身上,便有一种青春的气息。小乳房也是挺挺的,碰在她身上,都有一种弹性。
“听说过朱子厚这个人么?”姬娃漫不经心地问小芳。小芳点了点头,“略知一二。”
“说说看。”
“他是高子的师兄,若莫四十岁。身材中等,脸相一般,眉毛倒八字,显得奸诈……”
“人家奸诈是人家的,关你什么事?你是评判家么?”姬娃打断小芳的话。心想谁不知道“天上九头鸟,地上楚国汉”呢?
“是,主子。”小芳答。姬娃瞧了瞧小芳,又问,“他妻子长得怎么样?”
“哦,漂亮,是楚国一个王爷的女儿。”
“比起高子的妻子——”
“漂亮多了。朱子厚什么都想强过高子。但楚国却一直没重用他,空着一个右丞相的位置,据说要留给高子。”小芳道。
唔,是个怀才不遇的人。姬娃想。不知道怎的,她突然笑问,“朱子厚的妻子有我这么漂亮吗?”
小芳一听,双膝一软,赶忙跪下,“她哪能跟、跟贵妃娘娘比啊?她差得远了。”
“真的?你刚才不是说她很漂亮么?”
“是、是、是相对高子的妻子而言。”小芳惶恐地道。
姬娃笑笑,“我想也是。能胜过我的人,应该还没出生。”
“绝对、绝对是。”小芳赶紧拍马屁。
“行了,你起来吧,也不用跟我净说好听的话。”姬娃道。
小芳站起身,背脊流了一把冷汗。眼前这个人,跟你亲时,是姐,不跟你亲时,是贵妃。一个不小心,就会反目无情。去年春上,一个侍女不小心扯落她几条头发,一只手指就被硬生生剁了。还是当着汤枭的面剁的。汤枭看着,便哈哈地大笑,夸她姬娃有胆色,与他十分匹配。还说什么天生一对之类,真恶心死了。
小芳站起身,仍感到身子颤颤的。因为她一个不小心,就犯了岂,意当着姬娃的面,说别的女人漂亮。
姬娃望了一眼小芳,闪过一缕不屑的神色,然后道,“找人去跟朱子厚联系,就说我要见他。”
“是的,主子,我马上办。”小芳答道。
“那就去吧。”姬娃朝她挥挥手。
“是,主子。”小芳应道,如释重负地离开了。
望着小芳的背影,姬娃的目光极为复杂。但只瞬间,她就回过神来,想着去见皇后的时候,该送什么礼。
罗茜每穿一款新的裙子或衣服,寨里婆娘的脸部就像得了麻辣,抽着搐着,几乎抽成了重庆火锅,心间熊熊着一股无名火。瞧那骚样,把自个包成肉棕似的。
可不管她们怎么抵毁,内心也不得不服,裙子衣服一上罗茜的身,就像蝴蝶长了翅,小草开了花,树木披了叶,一切是那样的得体、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光彩照人、那样的生机勃勃。气质是没得说的。寨里比她漂亮的姑娘不少,可咋看咋都像缺了什么,不经看,不耐看,越看越觉得不怎么咋的。更令婆娘们心惊肉跳的是,自家男人的目光都像了族长一样,明明站在自家门前,也像猫闻到了腥似的,巴滋巴滋地往学堂的方向望。族长望得的东西,是你们这些屁男人望得的么?真是反天了。
果然,细心的婆娘就发现,族长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明明说好要分一丈二的麻布,实际只分了一丈。麻布都是寨里被拉夫去筑城、修河等等得回的劳动果实。但分配权在族长手里。个种缘由,男人想得到,婆娘们更想到了。族长是族长的目光,你们是你们的目光,怎么能跟族长的一样?都一样了,岂不都成族长了?男人都蠢猪一头,吃了亏,仍没要收敛目光的意思,反而大有发扬光大的趋势。婆娘们快急疯了。急疯了的婆娘已经准备开始行动,比如往罗茜身上泼屎泼尿,将罗茜的头发剃光。但当她们的行动尚未实施,男人的目光便毒毒地毒在她们身上,试动罗茜身上的一根汗毛看看。
便都没动。再想想男人毒毒的目光,婆娘们也就有了反省,自家的男人虽像族长的一样,却全无族长那样出轨,去乱搞。反而,她们平常极少的呻吟,在男人的作用下变得越来越欢,溪水一样长吟。究其因由,都是因了罗茜的衣裙。因为论身材,她们谁也不比她差。
算出了因由,婆娘们便改变了策略,每当罗茜去和平镇,她们都托她买裙子、买衣服,让女儿、让自己变成跟罗茜同一种款式。这笔花销虽然不少,虽然让她们夜半三更自个儿肉痛,但想到男人的目光能回来,不再斗鸡一样跟族长斗,她们硬硬心,硬是忍下了。
然而,等满寨女人都罗茜一样的款式之后,罗茜的老爸突然不让罗茜到学堂来教小孩了。
问族长,族长嘿嘿冷笑几声,问我干么?问明松去嘛。
发生在冬夜里的事,寨里早传开了。寨里传得开,还能不传到罗茜老爸的耳里?人家老爸假假的,也是知书识礼的人,能让罗茜的名声坏下去?
当然,罗茜老爸不会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只是说,“罗茜长大了,该在姑娘屋学学纺纱织布、雕花刺绣了。”
这是寨里的规矩。到了十六岁的姑娘,就被视为成年,不能在外疯癫,得呆在姑娘屋(家里专门为其搭建的木屋)学做纺纱织布、雕花刺绣,为日后作贤妻良母做准备了。姑娘不出屋,却可以谈情说爱。每当夜幕降临,爱慕的男子,可以在屋外对屋里的姑娘倾泻情歌。如果姑娘的窗帘挑起来了,那就说明对你有好感了,有戏了。至少你的情歌是有那么点意思,或者是歌喉不错。如果姑娘倚窗跟你对唱,呵呵,那就是戏上路了。情节的发展,是否能达到高潮,就看你能不能真正打动姑娘的芳心了。
求爱的男子不会特定。只要你心中爱慕姑娘,都可以向姑娘唱情歌。时常,便六七个少伙站在姑娘屋外,你一首我一首地向姑娘献歌。
但不管你唱得如何热火,都不能进入姑娘屋。姑娘也不能从屋里走出来。
早该让她呆在姑娘屋了。婆娘们都觉得罗茜的老爸行动得太迟,害她们白白花了那么多钱去买衣服打扮。虽说罗屋到寨里只有十来里路,不算远,但那也是一种距离了,目光想望过去,中途也会弯了的,没多大作用。
罗茜走了。族长也发了话,他要希望找个男先生来,而且是结了婚的。婆娘们都松了一口气。男人们的目光却见了阴,都山雨欲来的乌云一样阴在族长的身上。阴得族长满身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怎么想都想不透,男人们的目光干嘛会那样阴,那样阴阴的夹带着一股杀气。他故意挺挺身、昂昂头,拿出一付部落长般的架势,也不见什么效果。平日一见他这威势,都低眉垂眼的男人,此刻都像吃了豹子胆,不知天高地厚起来。他咳嗽了几声,也没听到半声喊他族长的回音。没有一个男人要跟他说话的意思。当他威严的目光落在谁的身上,谁就立马像了一棵毫无表情的栎树,似乎什么意思都没有。当他的目光一离开,那人的脸上就像着了春风春雨,无比的生动,含义丰富。
日你们的先娘,都咋啦?都咋啦?有屁就放,有话就说,干嘛都像爹被人杀了似的?族长咬牙切齿地骂。男人们的皮肉纷纷脱落,脱得精光,形同一具具骷髅,在阴间转了一万年似的。
死人,一堆死人。族长嘴上骂得毒,骂得硬,脚底却虚,虚得身子一晃,便晃回了家。
骷髅陡生皮肉,先是嘎嘎嘎地大笑,继而笑得像哭。
马明松打野猪回来,才知道罗茜不来马屋寨了。
抬野猪回来的路上,狗四说,你老也别伤心,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强求都没用。怎么说,你老没花一分彩金,也日弄过她了。谁不服你老这能耐?
烂三也道,婆娘脱了衣服都一个样的,不值得你去稀奇。
“叭”的一声,烂三被马明松抽了一个耳光。
摸着火辣辣痛的脸,烂三望着明松,“嘛要打人呢?嘛要打人呢?”
“嘛呢?就为你的嘴臭。”马明松没好气道。
分猪肉的时候,马明松感到气氛很不对,跟往日很不一样。男人们的目光不瞧在野猪肉上,而是瞧在他的弓箭上。意思很明显,巴着他提着弓箭朝族长家走去,来点比上回更劲的,不卟的一声让村长的脑袋开花,至少也要敲断族长的一条腿,看他到时到镇上吃屎去。挖掉双眼也不错,免得他老在自己媳妇身上乱转。扇歪他的嘴也行,看他嘴歪歪的还能毒出什么话来。
马明松多少是有点激动了的。因为他发现男人们的目光这时很美,美得如海,让他如漂在浪波之上。
但他没动,因为他觉得族长还不值得他动手杀。
拿到猪头猪心,他对狗四他们道,狗货,今晚到家来喝酒。
狗四以为自己听错了。平常都是他们涎着脸皮跟你回家,才涮上一顿野猪头的,今儿个他却主动请,真太阳从西边出了。咳,管太阳从哪出吧,有吃不吃白不吃。家里的婆娘日要夜要,身子都快被弄虚脱了。真是有婆娘也难,没婆娘又想,真天天在身边了,脚都软。天天都像缺了肉香,巴不得他马明松天天打回野猪来。
吃着野猪头、野猪心,大碗地喝着酒,狗四、烂三、黑牯的脸立马升上好看的红光。话也多起来。但谈的都是婆娘的事,没一句跟族长沾上边的。马明松感到很失望,一句话也没说。一场酒肉之后,便顾自呼呼的睡了。
吃着野猪头、野猪心,大碗地喝着酒,狗四、烂三、黑牯的脸立马升上好看的红光。话也多起来。但谈的都是婆娘的事,没一句跟族长沾上边的。马明松感到很失望,一句话也没说。一场酒肉之后,便顾自呼呼的睡了。
寨里的人希望马明松一觉醒来之后,会有什么行动。尤其是男人,半夜起来小解的时候,耳朵就被一种金属的声音铮铮着。是厨房的菜刀。菜刀从刀架上跳下来,踮起刀尖,在地上又舞又蹈。不时碰到墙上的石块,便发出铮铮的声响。男人跑入厨房,一切又静了。菜刀静静的在刀架上,闪着雪亮的眼睛。
“闹鬼了不行?”男人自言自语。回到老婆身边,感到身上有一团火。这团火熊熊的。男人就真想做男人了。扳过老婆的身子,老婆仿佛在梦中,发出朦朦胧胧的声道,“嘛呢?”
“嘛呢就嘛呢。”男人开心地想,动手解去老婆的小衣。双乳跳出,有种从来没有过的闪亮,迷人。当老公的亢奋哦……
弄得一身汗一身水的,居然还精神抖擞,没有一点睡意。厨房的铮铮声,歌儿一样动听。呼唤着男人。
都跳下床,跑入厨房,拿起菜刀,嘿哟嘿哟地磨了起来。
那夜,除了族长家没有磨万声之外,家家都传出了“咔嚓、咔嚓”的磨刀声。
天大亮,女人起来了,男人仍在床上呼呼大睡,好像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似的。而女人见了女人,脸上都甜丝丝的,怪嗔自家的男人,“疯了,他们简直都疯了。居然磨了一夜的刀。”但目光里流露的,却是磨刀前男人跟自己干的那种事儿。
族长老婆则双手叉腰,站在自家门口骂街。
骂啥?
她家的狗莫名其妙死了。扫帚柄也断成了几截。菜地里的菜呢?都被齐涮涮地割断。
“天杀的,有本事来割我们的头啊。”族长老婆本就是个泼辣的婆娘,这下骂起人来,是有多毒,就骂多毒了。
女人三五一群,四五一堆,相互聊得十分开心,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根本就当族长老婆的骂是耳边风。
族长老婆骂的时候,目光是不时往马明松家的方向望的。
当老蔫趿踏着木屐走到女人堆,女人们的脸上都显出惊奇,纷纷问道,“死老蔫,昨晚没跟老婆那个不成?”
老蔫抬抬眼皮,“你老公才没跟你那个。”
揉揉腰,又道,“腰酸的差点没断。”
“那么累,不在床上睡,还大早出来干嘛?”
在马屋寨人的眼里,太阳爬上一竹杆高,还算是大清早的。
“干嘛?”老蔫不满地瞧了女人们一眼,“野猪踩我的地了,向明松报料呗。”
“这么说,今晚又有野猪肉吃啦?”女人们仿佛闻到了肉香,又多好一重兴奋。
“那就看我们有没有口祝了。反正明松是追野猪去了。”老蔫道,打了个呵欠。
“看你的衰样,快回去睡吧。”一个胖女人道。
老蔫摸了一下胖女人的大屁股,笑迷迷的道,“好肉感哩。”
“肉感你的头。”胖女人笑骂,“你感我不感,你个死衰样,被你摸一天我也不会有感觉。”
“不会吧,我这么没用?”老蔫故意道。
“你就是那么没用。”其他女人都丫他齐声道。显然,老蔫都曾摸过她们。但她们也知道,老蔫的摸没有什么恶意,也不会往那方面想。他家里的老婆,就够他腰酸腿软的了。
老蔫摇摇头,顾自走了。
及至中午,男人们起床了,第一句话便问老婆,“族长死了没?”
“族长没死,但他家的狗死了。”老婆答。男人的脸上都有点失望,说怎么会这样呢?马明松就没点行动?我们为他磨了一夜的刀哩。
“人家早上山去打野猪了。”
“怪。”男人道。
“怪什么?”女人不解。
“我们可是磨了刀的啊。”
“磨你个头。刀好端端的在刀架上,哪里磨过了?”
男人不信,跑入厨房看。菜刀确实是在刀架上。从刀架上拿下菜刀来看,真的,确像女人说的,根本没有被磨过的意思。
“怪了,明明磨过的嘛。”
女人便笑,“磨过什么?磨过我倒是真。”
摸摸腰,男人真感到一种酸。
“昨晚山摇地动了?”男人仿佛年轻了许多,感到自己昨晚肯定很豪情。
“就差点没让你日弄死。”女人娇嗔道。分明带了一种诱惑。男人马上抱起女人,骏马一样奔入睡房。那猴急,真像新婚不久似的……
“就差点没让你日弄死。”女人娇嗔道。分明带了一种诱惑。男人马上抱起女人,骏马一样奔入睡房。那猴急,真像新婚不久似的……
当马屋寨夜半磨刀霍霍的时候,罗茜还没有睡。自父亲不让她出姑娘屋,也不过一两天时间,罗茜已经将一件藤衣织了拆,拆了编。藤是经泉水泡过之后,再晾干的。虽然柔软,但毕竟编的时间长,罗茜的手指都见红。
夜幕降临,妹妹小芳送过饭菜来之后,屋外就响起了歌声。
火辣辣的情歌。
听声音,罗茜已知道来求爱的是郭屋的郭秋生。郭秋生长着一张小白脸,懂点文墨,每回马屋寨搞大型活动,都少不了他的策划、组织。他可说是族长的红人。
声喉也不错。歌词也很热辣。可罗茜听着却不为所动。不为所动的原因,是她觉得郭秋生的歌声里,显得不自然,过于矫情。说是从心里流淌出来的吧,也是;说完全是嘛,也不像。
显得有点假。
自小听着鸟声长大的人,对声音的分辨,是相当细腻的。哪怕一个音符走调,都可以听出里面情感的含金量。
山月已经升了起来,弯弯的,像倚在树梢上。
郭秋生站在一棵沙梨树下,一曲接一曲地唱。
罗茜坐在油灯下,编着藤衣。藤衣精致,显然她是为自己编织的。在大雾山,也只有女孩子才穿藤衣。男人要么穿布衣,要么披兽皮。藤条在她的指间舞动,发出“沙沙”的声响。听着这种声响,罗茜火样燃烧的心,才感到一种宁静。
往日,罗茜编着藤衣,一股气息就会从藤条上散发出来。是山野的气息,亦是马明松的气息。马明松的鼻子仿佛就在藤条上呼吸。沿着藤条,便嗅到她的手指上。沿着手指,就爬上了手臂。是酥酥痒痒的感觉,胸脯起伏着,就有了一种甜甜蜜蜜的呼吸。
郭秋生的歌声一传入屋内,罗茜就感到手指间的藤条变硬了,不柔了,怎么编,怎么不顺意。
编到藤衣胸上的时候,罗茜突然一拧一扭,好像要将什么拧扭掉似的。
郭秋生胸部一紧,原来还算清爽的歌声,便变得破铜锣一样,沙沙哑哑的。怪了,怎么回事?
清了清嗓子,再唱。歌声仍然像破铜锣。
是那个家伙放蛊不成?
日他娘的。有本事就来唱情歌,后面搞鬼算什么男人?郭秋生恼恼地想。几个人影就到了他脚前。是几个马屋寨的小伙。
竞争对手来了。
但对到来的对手,郭秋生是不屑一顾的。论歌词的数量、质量,他们都不及他;论歌喉,他们更不在话下。
情敌相见,他们并没分外眼红。因为这是马屋寨的规矩,对自己所爱的人,谁都有追求的权利。谁要是为此动粗,争执什么的,绝对会被姑娘瞧不起的。
即使是怒,也只能藏在心里。
便假意思地道贺,希望对方唱得姑娘的芳心什么的。
几个小伙看看罗茜的窗帘,仍然没有掀起,就知道郭秋生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精神便焕发。嘴一张,情歌也就唱开了。
他们是一个个轮着唱。
你方唱罢我登场。很是热闹。
歌声传入屋里,罗茜已听出是马屋寨的几个小伙。几个小伙都生性纯朴,但也有点粗野。罗茜在松树坪教小孩诗书的时候,他们每天都要借故从旁边走过好几回。每回经过,目光便热辣辣地投到罗茜的身上,一点都不隐瞒。
热辣辣的目光,虽然热辣,虽然如火,却没有挑逗的意思。只是一种大胆的爱意。大胆的程度,又各有不同。有的落在罗茜的胸脯上,就像一束阳光,希望透过裙衣,穿透到里面去。有的落在她俊俏的脸蛋上,却像月夜明亮的月色,集中到一朵花上,十分的投入。有的落在手臂,有的落在肩背。更大胆的,则落在她的大腿间,探寻着她神秘的三角地带。
都是童子的纯情。对女性充满神秘感的向往。
盛接着他们的目光,罗茜非但不反感,反而感到自己如在明媚的春天,心情是那样的亮丽,那样的柔美。
而对郭秋生的目光,罗茜就感到不舒服。他的目光同是落在她的胸脯上,却像鬼火一样,阴阴险险的。是想抚摸她的胸脯?不是。如果是带着纯朴的爱意而来的目光,被抚摸也没有什么。罗茜心想。可郭秋生的目光,说是爱嘛,又像是,又像不是。更多的似乎是一种占有。对对对,就是这种感觉。他的目光有如刀片,在切割着她的胸脯。
妈哎,他不是想切回去煮了吧?
真有这种意思。
同样的目光,怎么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呢?罗茜想不通。
因此,马屋寨几个小伙唱来情歌的时候,罗茜虽然没掀起窗帘,却一边编着藤衣,一边将情歌对唱出去。
几个小伙乐啊,唱得越发起劲。
轮到郭秋生唱呢,屋内却静悄悄的,没有回唱。
太不给我面子。郭秋生恶恨恨地想。目光滴溜溜地溜着罗茜的姑娘屋。有主意。
郭秋生蹭蹭蹭地爬上沙梨树。
时值秋天,沙梨已经快要成熟。
“秋生哥是唱到口干,要吃沙梨润喉么?”一个胖小伙笑道。郭秋生瞪了他一眼,“你妈才唱到口干。”
“嘿,吃不到葡萄,也不用这么酸啊。”胖小伙也不客气地回应。眼见就要充满火药味,罗茜的歌声又飘出来了,歌词大意是做人要有胸怀广,不要像鼠目寸光……
“对,咱不跟他一般见识。”一个矮个子拉拉胖小伙的衣袖,说道。
“是啊,你们见识广,双脚就到镇上踏过几回。”郭秋生反唇相讥。他是到过大城的人。
胖小伙想回嘴,罗茜的歌声又响起了:是山鹰就自有长空,是闪电就自有雷鸣……
几个小伙听出罗茜在为他们说话,心里那甜的,马上就将树郭秋生抛到脑后去了。
骑在一条粗枝上,郭秋生居高临下地望向罗茜的姑娘屋。他的目光穿过窗帘上面的一条缝,往屋内射去……
骑在一条粗枝上,郭秋生居高临下地望向罗茜的姑娘屋。他的目光穿过窗帘上面的一条缝,往屋内射去……
希望目光能穿过缝隙,砍在罗茜身上。瞧到了。瞧到了罗茜的发髻。站起来呀,站起来呀。郭秋生的心在喊。罗茜只有一站起来,嘿,他的目光就可以落在罗茜的丰乳上了。
罗茜没动。
郭秋生像等了一万年那么久,等不及了,身子朝前一探,希望更靠前一些。仿佛一阵风,又仿佛没有。月色溶溶,山风温柔。即使是来一阵风,也是柔柔的。但郭秋生的身子就像被人狠狠地推了一下似的,连“啊一声都来不及喊,就从树枝上掉到地上。
“篷“的一声倒响。
胖小伙他们不由哈哈大笑。
半晌,郭秋生才趴起身,一脸尴尬,一扭一扭着双脚走了。
郭秋生走了不久,月亮竟钻入了云层,天地顿然黑黝黝的。几个小伙面面相觑,歌也不对了,匆匆地离开了罗屋。
夜半,马屋寨响起了霍霍的磨刀声。
罗茜仍在编着藤衣。却是了无意味地编着的。因为她听到了马明松的鼾声。马明松醉了。醉到连梦都没有了。罗茜也就没了感觉。
正当她打了个呵欠,正要上床睡觉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谁呢?难道是郭秋生?不可能。听他掉到地上的声音,他摔得不轻,不可能跑回去,又走回来。马屋寨的小胖?也不会是他。他还停留在对女性的神秘遐想,真要行动,他还没到这一步。
会是谁呢?这么晚了。
“谁?”罗茜不由警惕地问。
门外却无声。
罗茜想是自己听错了,便没再去管。脱了身上的裙子,吹熄灯,上了床。
秋天的山夜,已见凉。睡觉都得盖被子。
躺到床上,罗茜伸手拉被子,却被一只沁凉的手抓住。
“你——”罗茜欲惊喊,但嘴张着,却发不出声来。一阵暖风覆到她身上,她的身子就软了,飘了,浮了。内衣被脱去,胸兜被解掉。
她的手欲阻挡,却软软的,动也动不了。
只有朦胧的感觉。
一只柔软的手,女性的手在抚摸着她的身子。手激动得有点颤抖。抚摸到她的双乳,她听到了轻微的呻吟。一缕呼息,呼到她的脖子上。气息带着淡淡花香,十分诱人。
朦朦胧胧的,她看到一张绝美的脸蛋,但双眼勾勾的,有一股勾人妖气。罗茜痛苦地想,如果自己是男的就死定了。
自小就听大人说过,山妖很厉害,会勾魂摄魄。如何勾法,如何摄法,大人却闪烁其辞,不了了之。后来,她跟父亲学了一些诗书,她便从一些远古的诗里读到一些关于神啊、妖啊、鬼啊,跟人做爱的句子。当时的感觉也是极抽象,并不懂真做爱的含义。直到和明松上了床,尝试了男女之情之后,她才知道做爱是怎么回事。
神和人、鬼和人、妖和人做爱,在她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不可思议的事情,现在却发生在她身上了。
女妖压到她身上,并没有沉重的感觉。只是像一朵云似的,在她的身上舒舒柔柔。
“你想干什么?”罗茜心道。她也只能用心来说话。因为手脚、嘴巴都不受她控制,不听她指挥了。
“想要你。”女妖妖妖的说。
“你不是已经要着我了么?”罗茜大着胆子道。
“没有。我现在要的不过是你的女儿身。嘿嘿,我想要你的男儿身。”女妖喘息着道。身子突然闪出一阵亮光。罗茜看到女妖光洁的身子十分晶莹,润滑,腰身很细,双乳很凸。
如果自己是男的就死了,肯定抵挡不住她的诱惑。罗茜想。她的目标是男的,而不是她。于是,罗茜的心又道,“我又不是男的,怎么会有男儿身?”
轻捏了一下罗茜的大腿,女妖兴奋地道,“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将你变成男的。”
“打死我都不愿。”罗茜心道。
“你愿的话,我可以将我的妖法传给你。”
“干嘛要我变?你直接的去找男的不是行了?”
女妖笑了笑,“男的没几个身子干净,身子干净的我又看不上。就这么简单。”
明松,救我啊。罗茜心里不由喊。
“你喊也没用,他醉死了,睡得正死哩。”女妖得意地说,“我就是看你爱他爱得那么情深意切,才看上你的。”
“你这不明要拆散我们吗?”罗茜希望能以情感动女妖。女妖却笑说,“我哪会拆散你们?我虽是妖,也妖有妖道,讲点妖道主义的。你跟我一起是男的,你跟明松在一起,又是女的。如何?”
感到一阵恶心。
“不行。”罗茜的心坚决地道。
女妖仍不死心,“我教你的妖法,你就可以用它来随心所欲,多好的事情啊。何况,你变男的事,也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怕什么呢?”
“不行。”罗茜仍然十分坚决。
女妖一面茫然。
罗茜心里有了点希望。
然而,片该之后,女妖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双手在她身上猛摸。妖唇也张开,亲吻她罗茜身上敏感的部位。罗茜顿然感到身子一阵哄热,发出了轻微的喘息。
“你是我的,你是我的。”女妖一边狂吻着她的身子,一边喃喃自语。
罗茜被女妖吻得浑身舒软,呻吟声情不自禁地哼了出来……
望着小芳的背影,姬娃的目光极为复杂。但只瞬间,她就回过神来,想着去见皇后的时候,该送什么礼。
皇后夏瑶可不是一个乡下女子出来的人。她本来就是郑国的公主。汤枭当年迎娶她的时候,便得到十座城池的嫁妆。如此身份的人,什么礼物没有见过?入宫几年,姬娃就送过自己编织的藤衣、自己刺绣的桶裙、自己缝制的皮衣给皇后。礼不重,但皇后很喜欢,夸她的手工很精致。
事不过三,再送自己做的东西,就显得落俗套了。姬娃很明白,皇后的眼界,可以说是高到天上去的。当年汤枭攻打郑国,她就一声都没哼,眼看着父皇战死,兄弟阵亡。她也从一个小诸侯国的皇后,一跃成为大国的皇后。说得不好听,她跺一跺脚,周围的几个大国都会感到脚软。更别说那些小诸侯国了。
姬娃当年入宫,夏瑶只是鼻子哼了一哼,“不就一个乡下妹子么?脚上的泥土味恐怕还要温泉泡一年才能泡掉。”
所以,在皇后面前,姬娃是小心又小心,不敢露出半点锋芒。在穿衣穿裙上,姬娃为自己订下几点:一是颜色不能过于鲜艳,以免盖住了皇后的色彩;二是料子不能太薄太透明,以免露出自己的肤色;三是手饰耳环项圈不能太贵重,以免超过了皇后。
有了这几点,见到皇后,姬娃也就心安理得,表现得很自然。
但礼是得送的。
送什么为好?
姬娃想来想去,都觉得有点为难。送金送银无疑都太一般化了,根本入不了皇后的眼帘。
坐到瑶琴前,姬娃却无心弹琴。
这时,一个胖侍女走入来,“主子,右丞相张能的管家何必前来求见。见还是不见?”
姬娃呆了一呆,“你说是张丞相的管家?”
“是的。主子。”
“见、见、见,快请他进来。”姬娃道。
侍女退出。
张能这个老狐狸,为什么这个时候来见我?姬娃在想。想到张能,她的心就不禁打了个寒噤。在她的感觉中,张能不是一个用眼睛看人的人。每次见到她,张能的双眼都是淡淡然的,淡得几乎无光。望着她,又分明像没有望她。从他的眼睛,你根本看不出里面有丁点的情感因素。而在旁人看来,他张能的目光,是对皇上忠心耿耿、死心踏地、誓死捏卫的目光。
只有姬娃感觉得到,张能双眼的目光不用落在她身上,却已经将她看得很深。那是一束无形的目光,来自他张能的心。这束无形的目光既尖且锐。不但透过她的衣裙,抚摸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而且,从她的乳房直入,直抵她的心脏。就像蚂蝗一样,在她的心尖上爬来爬去,企图吮出她每一缕心思的血液。太可怕了。
这种可怕,不是因为张能无形的目光在她的身上意淫,将她的乳房揉了一遍又一遍,而是,他的目的,是要摄她的魂。
虽然感觉得到,但她姬娃也是哑口吃黄莲,苦也无可诉说。如果她跟皇上说,张能用目光非礼她,皇上恐怕会笑死。笑过之后,还会怀疑她是在挑拨他们君臣的关系。
这个砍千刀的张能,来找我有什么事呢?姬娃一时想不透。
何必走了进来,在姬娃面前双膝跪地,双手举着一个盒子,“贵妃娘娘,我们家主子看中秋已到,特地叫我送来一颗夜明珠,请贵妃娘娘笑纳。”
“张丞相太有心了。你回去代我好好谢谢他。你起来吧。”姬娃道。拿过盒子。
“是。那我先走了。”何必站起身。半躬着身,退了出去。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来的目的,好像就是送礼。姬娃不能不服张能的精明狡猾。送这么大的礼,居然没提出一点要求,这正常么?
不用说,张能是要封她的口,是要她在皇上面前,不要阻止他提出攻打楚国的动议。
对枕头风的厉害,他张能是深知肚明的。
打开盒子,里面的夜明珠,马上闪出明亮的光芒。
噢,太美了。
姬娃禁不住道。
更令她惊奇的是,夜明珠不仅映照着她绝色的脸蛋,而且在脸蛋上,还有她不同的身影。都是裸着身子。有的站,有的卧,有的坐,有的在弹琴。琴声铮铮,如火一样燃烧着她的身子。姬娃听到了自己的喘息,听到了来自内心的呻吟。眼里竟然闪着张能的身影。张能的身影晃了几晃,又变成了郑集思的……月下的相府……月下的激情……月下的呻吟。
赶紧盖上盒子。
揉了揉眼睛,姬娃按住激动的心跳。
夜明珠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揉了揉眼睛,姬娃按住激动的心跳。
夜明珠怎么会是这样的呢?是张能放了蛊?要偷她的心,摄她的魂?不是没有可能,而是极有可能。郑集思就不止一次告诫她,不能对张能轻举妄动,否则自己也会受到伤害。现在看来,张能的背后,还有别的人在支撑着他。而这个支持他的人,是妖道极高的人。
那么,张能叫管家送来夜明珠,表面上是送重礼,但重礼的真正含义,是在警告她——山后有山,世上还有高人。
姬娃笑了一笑,将盒子放到梳妆台上,心里已然升起了一团火。这团火,不是怒火,而是一团她也说不清的什么火。这团火令她有种激情,令她有种心潮澎湃,而又十分的舒坦。本了无意趣的,被这团火一烧,她想弹琴了。
坐到瑶琴前,手指就禁不住在琴弦上跳动、舞蹈。
是一曲《青山明月》。
郑集思最爱听她弹这首曲子。在相府的时候,每当她弹这首曲子,郑集思的目光就像长满了树木,青青翠翠的,仿佛在她身上滴翠。那感觉相当好。两人就像变成了一对童男玉女,在树下踏着月色,手牵着手,也是一种纯纯的爱意。
一曲弹罢,已渐近黄昏。姬娃便去梳妆换衣。
未踏入皇后宫,姬娃已听到淑妃樱子夸张的“咯咯”笑声。
樱子原来是郑国的贵妃。汤枭当年去拜见郑国皇上,一眼看到樱子,就被她的美貌迷住了。因此,攻下郑国之后,汤枭第一时间就是寻找樱子。当他进入贵妃馆,只见樱子正站在一棵荫香树下,准备上吊。汤枭飞身过去,一把抱住樱子。樱子挣扎着,仍要寻死。汤枭只好哄她,从良人、美人、九嫔、贤妃、德妃,一直许愿到淑妃,樱子才停下了挣扎,喘息着望着汤枭。那是水灵灵的眼睛啊。汤枭一下子就被淹死了,什么也不顾了,抱起樱子,便进入了房间,放到床上……
姬娃从郑集思口中知道这件事,就很怀疑樱子上吊的动机。她似乎不是吊自己,而是为了吊住汤枭。
走进皇后宫,姬娃就发现,樱子高挑的身子,在众妃嫔美人当中,显得鹤立鸡群,特别的吸人眼球。比起樱子,身材苗条的德妃婉儿,更显得像个江南小女子。略胖的贤妃紫妍则充满富态。
位列美人的娜花一眼看到姬娃,目光便带一种幽怨。姬娃却对她微微地笑了一下。
皇后夏瑶站在众妃嫔当中,是那样的富态,那样的高贵。虽人已中年,但凝脂一样的肌肤,特显年轻,就像一个成熟的少妇。
姬娃走到皇后跟前,皇后双眼一亮,笑盈盈的道,“姬娃又有什么好东西送给我啊?”
“哦,皇后,我刚得了一颗夜明珠,在我那一夜都没过,我就给你送来了。”姬娃纯纯地笑道,献上装着夜明珠的盒子。
“我说嘛,姬娃对我是最有心的。”皇后夸道。打开了盒子,夜明珠光芒四射,皇后看了一眼,就笑迷迷地合上了,交给身边的侍女。
那是很满意的笑。
姬娃便感到樱子的目光,刀一样割着她的脖子。其他妃嫔的表情也是十分的复杂,妒忌的、羡慕的、坦然的、无奈的都有。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
姬娃装作不知,像个纯情的小女子,偎依在皇后身边。皇后抚了抚她的头发,鼻子嗅了嗅,情不自禁道,“姬娃啊,你的头发是用百花洗过的么?真香,但又香得像春天的花朵一样,是那样的清芬,那样的沁人心脾。不像一些人那样,也有花香,却香得俗。”
“皇后过奖了。”姬娃柔声地道。心里却十分高兴。因为皇后说“香得俗”的话,明显是指樱子的。
樱子也恰该皇后数说。看她吧,单身上的裙子就薄如蝉翼,露胳臂,露大腿的,比皇后显得性感。红艳艳的裙子,色彩也盖住了皇后裙子的藕白色。耳环也特夸张,一对大花蝴蝶翩翩的,仿佛在起舞,也胜过皇后的珍珠耳环。再说,你樱子是跟皇后的父皇睡过的,现在又跟自己的夫君睡,皇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啊?要不是被皇上宠着,你樱子会有什么好下场?
皇后拉起姬娃的手,“好啦,我们先吃饭喝酒,一会再赏月。”
皇后宫的院子里,已经摆好了十几张桌子。桌上摆满了酒菜。百儿几十人,也只请到美人这一级的宫女。
在酒席上,皇后坐正中,坐上位。姬娃和樱子分坐左右。皇后虽然讨厌樱子,但她是淑妃,仅在姬娃之下,是第三夫人。因为皇后嫁到汤国的时候,就跟汤枭明说了,她不要汤枭封她为什么妃子。她本就是郑国的公主嘛。封妃岂不掉了自己的身价?所以姬娃才有机会成为贵妃。
酒过三巡,樱子就十分活跃,拉起皇后,一桌一桌去敬酒。每到一桌,都大夸皇后。姬娃听着都感到肉麻。
举杯喝酒的时候,樱子也十分夸张,故意将手举得高高,让裙袖缩到肩臂上,露出白罗卜一样嫩白的手臂。身子也是一摇三颤的,摇得胸乳要穿裙而出。玉白的大腿仿佛流淌着柔柔的水意,很是风骚。
酒后,上了香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