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的留学生,在太平盛世中活了二十多年,万灵在这两天中,简直怀疑她自己是否进入了恐怖片的世界,她的生活,彻底变成了噩梦。
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死在她的面前,结交了一年多的男朋友死在她的面前,那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吸血鬼现身在她面前……一幕幕可怕的景象交替在她脑海中出现,万灵觉得自己就快要疯了。
这万灵是伦敦南岸大学的留学生,这所大学在英国排名相当靠后,她所读的工商管理专业师资力量也不是太强,不过,万灵本也就是来外国镀一下金,来开一次眼界的,她家庭条件甚好,出国留学这点费用,对她家来说还不算什么。
因为不缺钱花,也没有学习压力,万灵在国外生活得有滋有味,但到了前天晚上,她的噩梦开始了。
前天晚上,万灵和男朋友去一间酒吧喝酒,却有一名风度翩翩的男子过来搭讪,她男朋友酒意上涌,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想到,灾难就此开始了。那人一把将她男友提起,很轻松地将这一百七十多斤的身体提到洗手间,万灵急忙跟了过去,却见她那位担任学校跆拳道社副社长的男友,无论怎么的拳打脚踢,无论怎么的挣扎,都象是初生婴儿面对大人一般,显得那么的软弱无力。
在万灵万般惊惧的注视下,那人嘴角伸出长长的獠牙,一口咬在他男友的脖子上,顿时,他男友的身躯以看得见的速度干瘪下去。仅仅过了两分种,片刻前还生龙活虎的青年,变成了一具彻底的干尸,而被万灵的尖叫声吸引而来的两名保安,也几乎瞬间死在那人手里,死得凄惨无比。
或许是那吸血鬼看上了万灵的容貌,他留了万灵没杀,而是把她带在了身边。迫于他的淫威,万灵在吸血鬼面前丝毫不敢反抗,而她偷偷逃跑了几次,也都被那似乎是无所不知的吸血鬼轻松抓了回来。在最近一次试图用手机求救失败后,万灵就再也不敢玩什么花样了,因为她发现,这吸血鬼性情残暴无比,单是这么两天,死在他手里的人类就到了两位数,其中有几个甚至只是因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吸血鬼残忍地杀害了。
“难道,我要永远跟随这个吸血鬼,看着他杀害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跟着他白天休息夜晚出动吗?”万灵心中悲哀地想着。
“天快亮了,我们该走了。”吸血鬼站起身道。万灵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向来都只是吸血鬼对她下命令,而她却没有任何话对吸血鬼说。
两人走到门口,突然,随着“咚”的一声巨响,紧闭着的大门毫无征兆地向两人撞来。那吸血鬼反应异常的敏捷,向后轻轻一跃,躲了过去,万灵却是被狠狠地撞了一下,顿时眼冒金星,几乎晕去。
一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年轻人和一名神父模样的亚洲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万灵现在头还晕晕的,不过她已经在为这两人担心了,他们这么莽撞地踹门而入,虽然没有打到那吸血鬼,但以他那火爆脾气,说不定那两人也要遭殃了。
果然,吸血鬼脸现怒色,但他还没有发作,那神父却先来招惹他了。只见那神父一脸淫笑,伸手摸上了万灵的脸蛋,啧啧赞道:“好水灵的小妞,跟大爷进去喝两杯吧。”
虽然被人调戏,但万灵心中却替他感到悲哀,在万灵的眼睛里,那神父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吸血鬼果然大怒,伸手掐住那神父的脖子,想要将他提到洗手间吸血,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一提之下,那神父竟然纹丝不动。
“操你妈的!竟敢掐你家大爷?”神父嘴上大骂着,脸上却不见怒色,笑嘻嘻地把那吸血鬼拎起,“啪啪”两声,劈面给了他两个耳光。
万灵简直看得呆了,竟然有人胆敢在万岁爷头上动土,竟然有人比这吸血鬼还要嚣张!
只见吸血鬼勃然大怒,也不顾身在大庭广众之下,立刻伸出那长长的獠牙,大叫道:“你这混蛋!我要吸干你的血!”
“吸你妈的月经血去吧!”神父又是一阵猛抽耳光,“劈劈啪啪”之声响之不绝,那吸血鬼被打得头昏脑胀,正要反击,却被那神父高高举起,猛的砸到了地上。一声巨响后,地上那意大利进口瓷砖被砸得粉碎粉碎的。
一般说来,正常人类被这么一砸之下,就算还有命在,也最多只剩下半口气了,那神父却依旧不肯善罢甘休,抓着那吸血鬼的脚踝,“砰砰砰砰”的往地上猛砸,这还不算,旁边那个年轻人似乎耐不住寂寞,也来掺了一脚,每当神父把那吸血鬼砸下时,他都会顺势在吸血鬼头上踩上一脚,万灵注意到,那年轻人出脚的时机竟然准确无比,每次都是等那吸血鬼的脑袋碰到地面时一脚踩下,而他脚上的力量显然也非同寻常,几次下来,地面上竟然留下了几个深浅不一的大坑,碎砖碎石溅得到处都是。
那吸血鬼也的确是强悍,在这么猛烈的打击之下,竟然还能够进行反击,只见他双手指甲猛的弹出,再一次被砸到地面之前,双臂闪电般的探出,分别抓向两名敌人的小腿。
“啊!”吸血鬼长声惨叫。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抓上神父的那只手,就象抓到了一根铁柱一样,竟然丝毫都伤不了他,反而震得自己五片指甲齐齐断开,指骨也撞得疼痛欲裂,而另一只抓中时髦青年的手,却又象抓中火炭一般,那种难以忍受的灼烧感,直传心底,吸血鬼的惨叫声,倒是大部分来源于此。
“靠你妈的!还敢反抗?”神父大声骂着,将那吸血鬼倒提起来,抓住他的胳膊,用力一掰。
只听“咔啦”一声响,吸血鬼又是一阵惨呼,他的小臂已经被那神父折断了。
若是换了个刚进门的人,或许还会以为被打的那个太弱了,所以被打得如此凄惨,可万灵清楚无比,现在这个被揍的到底是什么人,他到底凶悍到了什么程度,由此可见,现在骂骂咧咧地狠揍他的,又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神父折断了吸血鬼的一条胳膊,却还不肯善罢甘休,抓着他另一只手,用力一折,也将它折断了。在吸血鬼的惨呼声中,神父又抓向他的一条小腿。
“肖,够啦,可别折腾死他了,留着还有用呢。”时髦青年拦住他道。
“对对对。”神父大笑着停住了手:“真***爽,这吸血蝙蝠可真是好东西啊,被他打在身上,可以松活筋骨,打到他身上,却也不大会轻易打死,而且他的血还能治病,妈的,这吸血鬼还是少了点啊,要是世界上人人都是吸血鬼,可就好了!”
万灵听得一阵眩晕,要是这世上人人都是吸血鬼,那该是何等的地狱景象?不过,她也明白,对这两个嚣张无比的家伙来说,吸血鬼多点,倒也真的未必是什么坏事。
不顾那吸血鬼已经身受重伤,两人将他甩在地上,又是一阵猛踹,直到门外警笛声大作,两人才抓起吸血鬼,冲出大门,消失在了晨雾之中。
已经离她而去的男友,一个个血淋淋的场面,传说中的吸血鬼,比吸血鬼还要生猛的中国神父,非人类间的打斗……看着那坑坑洼洼的地面,万灵恍若梦中。
带着那吸血鬼回到别墅中,肖银剑将他扔在罗存世身前,直接道:“你给他一滴原血,我们放你一条生路。”
“做梦!”吸血鬼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恶狠狠地盯着肖银剑,叫道:“你们快把我给放了,否则的话,一定让你们生不如死!”
加百列一阵大笑,问道:“就凭你吗?”
“我承认自己不是你们的对手,可你们知道我父亲是谁吗?”吸血鬼咬牙切齿地说道。
“管他是谁!” 肖银剑一脚踹上吸血鬼的肚子,他刚喝下的酒水,“哇”的一口全部吐了出来。
吸血鬼眼中满是怨毒之色,叫道:“我是爱德华家族的成员,我父亲是尼古拉大公爵,等他从中国回来,定要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到那吸血鬼的父亲竟然是大公爵,加百列脸上惊容一闪而现,而肖银剑也是暗自凛然,但他脸上却是不露声色,恶狠狠地踹了吸血鬼一脚,骂道:“我们要死也是以后的事,不过你这小子,今天就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等加百列搬来那堆各色刑具,吸血鬼终于慌了神,肖银剑把恐吓之前那个血族的一套拿了出来,这吸血鬼终于也服了软,毕竟,他情况还有些不同,有了父亲这棵大树,即使他失去了力量也能活得很好,而且作为爱德华家族的重要一员,或许他的力量还有机会恢复,再说,他的实力比之前那个血族还要强上几分,一滴原血,还不至于让他完全失去力量,因此,在两人的胁迫下,他也勉强同意了。
在挤出一滴原血之后,吸血鬼虚弱地倒在地上,加百列手上圣光闪耀,一掌切下。
“等等。”肖银剑拦住他道:“我们不是说好要放他吗?吾主告诫我们,不得撒谎!”
“靠,少来了,什么时候见过你守信的?”加百列撇撇嘴,问道:“之前那个无门无派的吸血鬼倒也罢了,你放了就放了吧,这家伙可是爱德华家族的重要成员,我们放他回去,再等他找人来报复吗?”
肖银剑两眼放光:“有人来报复,那不是更好吗?我们求之不得呢!”
“如果来得是尼古拉大公爵呢?”加百列问道。
肖银剑就象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一般,顿时清醒过来,他们要找架打是不错,但并不是真要找死,一个血族公爵,可不是现在的他们能够对付的。肖银剑当下点头道:“是我错了,差点出了大漏子,这家伙留不得。”
听到这话,吸血鬼又惊又怒,但现在却是他最虚弱的时候,别说逃跑,就是想出口叫骂都无法做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只包裹在圣光中的拳头砸向他的核心心脏……
在得到了这滴能量更强的原血后,罗存世的伤口以肉眼能见的速度复原着,肖银剑看得羡慕无比,说道:“***,这原血可真是好东西啊,过两天老子也给自己搞几滴试试。”
事实上,肖银剑当时被慧轮打成重伤,伤势比罗存世还重,但他的恢复速度,一点都不比罗存世这个血族来得慢,不过,对此肖银剑并不知情,所以他现在才会羡慕罗存世的复原能力。
同样羡慕的还有加百列,不过,他却摇着头道:“算啦,就算得到原血我们也用不了的,血族的这玩意,和我们的圣力相互克制,我们吸收这原血,只会削弱自己的实力。”
“切!那是你自己,别扯上我。” 肖银剑笑道:“凭我那点圣力,失去了也就失去了吧,老子不在乎,要是得到血族的好处,岂不胜过我每天修练?”
加百列一时语塞,想了想,忽然笑道:“就算给了你原血,你又如何吸收它?想要破开你的表皮肌肤,好象并不容易吧?就你这变态的防御,哪根针筒能刺穿你的血管?或者,你去试试尼古拉大公爵的獠牙,看看他能否咬破你的脖子?”
肖银剑顿觉一阵无奈,怒道:“就算刺不进去,难道我口服还不成么?”
加百列笑道:“你确定口服有效?”
“这个,交给我来研究吧。”罗存世虚弱的声音在他们的耳边响起,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正缓缓地从地上坐起。
“还行吧,好多了。”罗存世盘膝而坐,默运了一遍少林心法,问道:“你们又帮我搞到一滴原血吗?我怎么觉得力量突然强了不少?而且,没来得及吸收的能量似乎也突然增加了许多。”
“那是当然!” 肖银剑叫道:“老子辛辛苦苦为你提升实力,你也不要偷懒了,以后揍我时多出点力!”
罗存世苦笑道:“一定,一定!”
“罗,你去找那几个混蛋,怎么受了那么重的伤回来?对方有厉害人物?”加百列问道。
“也不算特别厉害。”罗存世摇了摇头,一脸的愤恨:“那帮小日本,实在是太卑鄙了,而且那几个忍者,实力也还过得去,我一时疏忽,就被他们偷袭了。”
“哦?他们是日本人?” 肖银剑问。
罗存世点点头:“没错,他们都是日本黑龙会的人。”
“嘿嘿,不错不错,老子去灭了他们。” 肖银剑笑道:“既然能把你伤成这样,不管用了什么诡计,也多少有点实力的,让老子去把他们摆平吧。”
“不要!”罗存世阻止道:“肖大哥,这次,你就让我一个人对付吧!我有把握对付他们的。肖大哥,我报仇的事,实在不愿假手于人,你就满足我这个心愿吧!求你了!”说话间,罗存世眼神坚定无比。
肖银剑道:“让老子放过他们也行,不过你揍我时,可要更卖力些!”
“好,好,一定,一定!”罗存世连连点头。
“对了,你刚才说,可以来研究血族的原血?”肖银剑忽然问道。
“我只能说试试,不敢说一定能研究出什么。”罗存世道:“我学的正好是生命科学,不过,毕竟从没接触过这种古怪的东西,我也不保证一定能够成功。”
“有成功的可能性就不错啦。”加百列笑道:“最好能顺便研究一下血族的弱点,如果需要教廷提供什么帮助,也尽管提好了。我们因为圣力和原血冲突,这么多年来,倒是一直都没想到去研究这玩意。”
“别的倒不需要什么,我们剑桥大学的设备还是不错的。”罗存世想了想,说道:“我就需要一些原血的样本,或者从血族血管里抽取的血液样本,不过,血族好像也挺难找的,而且抓他们太危险了,要不,就用我自己的血液试试吧?”
“用你的血?开什么玩笑?对你来说,每一滴血液可都是一分力量啊。”肖银剑摇摇头,大大咧咧地道:“没关系,吸血鬼有的是,血液样本你尽管用,大不了老子帮你多抓几个过来研究好了。***,早知道就不急着杀那吸血蝙蝠了,问问他他们爱德华家族的聚居地点也好呀。”
肖银剑说到做到,几天里连连出动,从普通的血奴开始,顺藤摸瓜,才三天工夫就扛了个吸血鬼回来,而且竟然还是一位血族子爵。
以肖银剑现在的实力,可以完全顶住血族子爵的攻击,但真要拿下一位子爵,却还是差了点,不过肖银剑得到情报后,有意挑了白天上门,才将他一举成擒。当然,即便是白天时血族能力大减,肖银剑擒下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而那子爵的反击,也打得他浑身舒泰无比,几乎就想将他故意放跑,下次再来了。
不过想到那血族原血的好处,肖银剑还是克制住了挨揍的欲望,将那子爵打断四肢带回加百列的别墅中,再由加百列开车把他送到剑桥。
透着黑纱汽车窗帘看到那熟悉的草坪,看到那充满着剑桥特色的小路,罗存世怔怔的落下泪来,在一个月前,他就是快乐地从这里出发,去机场迎接他的母亲,而一个月后的今天,他却永远的失去了母亲,而且,连自己都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得阳光的吸血鬼。
物是人非,罗存世无心再回宿舍,也无心去和导师、同学打招呼,提起那个被肖银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血族子爵,一头钻进了实验室。
刚开始的半天,肖银剑饶有兴致地看着罗存世摆弄各种仪器,还在边上给他做做下手,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气闷无比,向罗存世要了个手机,就逃出了实验室。当然,肖银剑也不能走远,因为他还要协助罗存世提取那子爵的血液,毕竟吸血鬼和普通人不同,他们的血液就是其力量之源,若非他们自愿,就是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任何的血液,而想让血族乖乖的“自愿”供血,罗存世却还没那本事,非要肖银剑来不可。
在实验品异常配合的情况下,罗存世的研究相当的顺利,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他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他发现,血族的血液中含有一种奇特的噬菌细胞,它需要吞噬普通人血液中的红血球为生,但自身也含有极大的能量,而且,当这种噬菌细胞的浓度超过临界值时,它们就会产生突变,聚集成一种介于生命体与能量体之间的特殊物质,而这种特殊物质正是构成血族原血的重要基础。罗存世将这种特殊物质称为“原血因子”。
经过罗存世的研究,他发现原血因子有很多奇特的属性,经过聚合后,它并不再象之前的噬菌细胞那样以红血球为食,却转而吞噬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细菌,而且它还能帮助人体吸收巩固各种有益的微量元素,倘若原血因子超过一定的浓度,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剧毒无比的毒药,但若是稀释到一定程度,却是好处不尽的灵丹妙药,说它能治百病都不为过。而且,这原血因子果然象肖银剑想的那样,可以靠口服来吸收。
利用这原血因子的特性,罗存世制出一种口服药液,而剑桥大学生命科学院的史密斯教授成了第一个临床试验者。
罗存世本来还不想这么快就开始临床实验,他的研究毕竟才开始,许多疑问都没有解决,诸如构成吸血鬼力量之源的原血因子却丝毫不怕阳光照射,原血因子以什么方式储存能量,类似的疑问罗存世毫无头绪,他完全不能预估计新型药液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不过,肖银剑却是个急性子,他等不了罗存世慢慢研究下去,直接冲出实验室抓了个大活人,交给罗存世临床研究。
被这个凶神恶煞般的神父强行灌下药液后,史密斯本来心中不安之极,各种各样的毒药名称在他心中闪过,各种各样的古怪病症也一一在他脑海中出现,甚至是《生化危机》之类的电影故事中的诡异药物,史密斯也都有过几分怀疑,对他来说,最痛苦的并不是服毒后出现病症,而是这种面对未知命运的痛苦煎熬。
然而,让史密斯教授渐渐放心,而且又惊又喜的是,几天之后,他不仅没有任何的不适,也没有产生任何古怪的变异,相反,史密斯精神一天比一天健旺,困扰了他多年的偏头痛和哮喘一次都没有发作过,而且脚趾上厚厚的灰指甲竟然也变薄了不少。
这一发现让史密斯欣喜之余,也感到分外的震惊,他从没听说过有哪种药物可以有如此明显、如此不可思议的疗效,到这时候,史密斯已经完全忘记了被肖银剑虏来时的震怒,也忘记了他被逼告诉家人他去旅游散心几天的不安,现在的史密斯,简直就象一个瘾君子一样,不停地在屋子里打着转。
一见肖银剑和罗存世进来,史密斯赶紧迎上道:“两位,可等死我了。你们能不能告诉我,给我口服的到底是什么药物?能给我点样品研究吗?”
“我们给你服用的是一种新型保健品,我们刚把它定名为紫钻原液,这是因为它的主要成分原血因子就象一颗颗极小的紫色钻石一样,教授您要样品的话没……”
罗存世正要答应下来,肖银剑一把捂住他的嘴巴,笑道:“史密斯教授,你想要样品的话很简单,我们的紫钻原液最迟到下周就要上市销售了,到时候你自己买些回来不就行了?”
“不可能!”史密斯叫道:“保健品通过卫生部门检验不可能时间这么短的!”
肖银剑笑而不答。凭他那让黑社会都跪着叫他爷爷的本事,几个小小的政府官员又如何能够抗拒?不过,这却不足为外人道了。
等肖银剑将恋恋不舍的史密斯强行推出门外后,罗存世问道:“肖大哥,我们的紫钻原液可以直接用血族的血液合成,而不需要使用珍贵无比的原血,现在我们已经存了不少货了,你怎么不给史密斯教授一些?他在我们生命科学院也有相当的权威,有他参与研究,对我们也有好处的。”
“切,他不会自己去买么?我们新产品上市,多一个人四处求购,不是好事么?” 肖银剑笑道:“也就是让他多等几天而已。”
罗存世半信半疑地问:“肖大哥,我们的紫钻原液真的能在下周上市吗?各种检验认证不会这么快吧?还有,销售渠道我们可是半点都没有啊!”
“这个你放心,交给我好了!” 肖银剑拍了拍他肩膀,笑道。
肖银剑可不是无的放矢,他很清楚的记得,在伦敦有一家中药厂,它的东家,正是他昔日所在的忠义帮。
不过,枉自加入了忠义帮这么多年,肖银剑竟然记不住任何一个帮派中的电话,而那家中药厂的名称,肖银剑也是全然不知,无奈之下,他只好亲自回伦敦一趟。
因为加百列号称要泡妞没空离开,肖银剑便独自买好了剑桥开往伦敦的火车票。说起来,这还是肖银剑第一次乘坐英国的火车。
英国的火车与肖银剑印象中的样子有很大的出入,它根本就没有专门的候车室,买好车票后,就直接从那个小小的屋子进到站台上。让肖银剑感到奇怪的是,他买的往返车票和单程票价格竟然相差无几,而且车票上根本就没有写明车次和时间,有的只有日期,显然,这种车票是可以在一天内任何时候乘坐的。
站台上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旅客,几块电子屏幕上显示着当前时间和火车预期到达的时间,以及列车沿途经过的站点。肖银剑随手拿过张免费提供的《Metro》报纸翻了会儿,火车便已经到了。
等列车停稳后,肖银剑发现,这车和国内见到的地铁类似,车上除了司机,连一个乘务员都没有,而车停下后,车门也并不自动打开,只有当上车或者下车的乘客按下车门边的按钮后,车门才会开。
找了一个乘客相对多一些的车厢,肖银剑开门进去,挑衅的目光在各人脸上扫来扫去,他现在心情略有些不爽,因为不仅罗存世提取出来的紫钻原液对他毫无效果,就是那珍贵无比的吸血鬼原血,甚至还是位血族子爵的原血,都没能对他产生任何的效用。当然,肖银剑不爽的并不是浪费了那些珍贵的原血,而是因为他失去了一条提升力量的捷径。
让肖银剑有些失望的是,车厢里竟然没有一个人看起来象是刺头,对于欺负既弱小又懦弱的人,肖银剑可没有兴趣,当下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闭目养神。
列车进入伦敦市区后,车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忽然,一个中年男子站起来大叫道:“我的钱包被偷了!谁偷了我的钱包?”
肖银剑凝心静气,身周两米内的情况无不了然于心,只见他前后各走了几步,然后对那中年人道:“孩子,你这么叫,有哪个小偷肯站出来认罪?不过,你如果答应把钱分我一半,我愿意为你指出小偷是谁。”
肖银剑点头道:“当然是!”
中年人正色道:“作为一名神父,你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神是不会允许他的仆人利用诚实来牟取利益的!”
“既然如此……”肖银剑退回了自己的座位:“我就不多管闲事了。”
见肖银剑不再多事,中年人立刻急了,叫道:“神父,你怎么能这样?快告诉我是谁偷的。”
“一半的现金。” 肖银剑说得很坚决。
中年人显得有些犹豫,隔了会儿才道:“你是神父,这么做不怕被主责怪吗?”
“我这是为了慈善募捐,为此,我甘愿接受任何来自于主的惩罚。” 肖银剑一脸的圣洁。
无奈之下,中年人一咬牙,说道:“如果你能为我追回钱包,我就给你一半的钱。”
肖银剑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眼光扫过车厢内所有的乘客,然后停在一个上衣绘着美国国旗的年轻人身上。
“你,把钱包交出来!”
那年轻人脸色顿时一变,怒道:“你说什么?你说我是小偷?告诉你,我是美国游客,小心我告你诽谤?”
肖银剑不和他多话,直接走过去,象提小鸡一样把他从座位上抓起,然后当着那中年人的面,从这美国游客口袋里掏出了他的钱包。数出一半钱放入自己口袋后,肖银剑把钱包递还给了那中年人。
中年人钱包里的钱着实不少,其实他一般情况下不会带多少现金,今天碰巧才带了这么多,现在被肖银剑分去一半,他心痛无比,这一口怨气,他全都出在了那小偷身上,强忍着揍他一顿的愿望,中年人一手死死地拉着小偷,另一手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时,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约莫三十来岁的女士走过来问道:“神父,你好,我是《Mirror》的特约记者苏珊,我能对你进行一次简短的采访吗?”
知道这是英国一家以刊登八卦新闻著称的报纸,肖银剑点头道:“可以。”
苏珊微笑着问道:“请问神父尊姓大名?你是中国人吗?”
“对,我是中国人,我叫肖银剑。” 肖银剑道。
“请问你是如何发现小偷的?”
“唔,我发现他是个美国人,就直觉他是个小偷。” 肖银剑笑道。
听到这个回答,苏珊不由的愣了会儿,才道:“肖神父,你为什么这么说呢?难道你觉得美国盛产小偷么?”
那小偷脸上顿时现出愤愤然的表情。肖银剑也收起笑容,回到座位上拿起那份《Metro》,说道:“我刚才在那上面看到新闻,美国不幸发生了一起特大校园枪击案,这次案件的凶手是个韩国留学生,但几乎所有的美国媒体,一开始都把凶手认作中国人,也许,在美国人眼里,中国人就是默认的行凶者吧?”
笑了笑,肖银剑又道:“很不巧,对我来说,默认的小偷就是美国人。因此,当听到那位先生说失窃时,我第一反应就是在车厢中寻找美国人。”
女记者也笑了,问道:“肖神父是在报复美国吗?”
“不,不,不!”肖银剑连连摆手,摇头道:“基督在上,他教导我们,有仇必报是错误的,我们要学会宽容。作为一名神父,我不能违背吾主的训导,同时,作为一名中国人,我养成了实事求是的习惯,因此,尽管我第一反应就是美国人偷了东西,但我没有去怀疑他,我更不会直接就称他为小偷。”
女记者被肖银剑绕糊涂了,问道:“那神父后来为什么指认这美国人是小偷呢?”
“事实胜过雄辩,美国人就是小偷!”肖银剑满口胡诌道:“其实,我是看到这家伙神色慌张,然后发现在他口袋里露出了钱包的一角,而这个钱包,我记得之前在那位先生的手中看到过。如果不是有了这么直接的证据,我又岂会象美国人那样武断?”
这时候,车厢中还有一位乘客是美国人,他被肖银剑这番话说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几次想要站起身反驳,最后却还是忍了下来,甚至都没勇气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美国人。
等应付完记者,火车也到达了维多利亚广场,肖银剑下了车,问了几次霸王路,坐了几次霸王车后,终于找到了忠义帮下属的那家中药厂。
“咦?这娘们怎么这么眼熟?”大门口,两名黑人保安正把一个中国少女堵在门口,肖银剑只觉得在哪儿见过那名少女,一时却是想不起来。
似乎是受了委屈,那少女泫然欲泣,发现有人走过来,少女抬头一看,顿时大喜,叫道:“神父!神父!请救救我!”
肖银剑走过去仔细一看,终于想了起来,那天凌晨罗存世受了重伤回来,他去酒吧活捉了个吸血鬼替罗存世疗伤,好像这少女就是当时跟在吸血鬼身边的。
“奇怪,难道这娘们认识我?”肖银剑见那少女一脸欣喜的样子,显然不是装出来的,不由心生奇怪。
肖银剑却不知道,他在那天给了这少女多大的震撼,赤手空拳将一名凶残无比的吸血鬼当众暴打一顿,这样的壮举,令这少女无法想像他的强大。若是换了别人,光是这种超越想像的强大,就足以吓住那少女了,但肖银剑却是不同,一来,他中国人的身份,让身在异国他乡的少女分外感到亲切,二来,他所干掉的吸血鬼,凶狠残暴无恶不做,而和吸血鬼对立的肖银剑,自然而然就被这少女归于善良阵营了。
现在,遇到了麻烦,正惶惶然不知所措,见到那仿佛沐浴着光辉而来的肖银剑,少女自然是大喜过望。
“这边没你的事。”一个黑人保安象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
“神父,救我!他们硬说我偷了东西,要强行搜我的身!”少女大声叫道。
“什么硬说?就是你偷的!”另一个保安厉声道。
眼看双方又要争起来,肖银剑插话道:“你们说她偷了什么东西?”
“我没偷。”少女赶紧分辩。肖银剑瞪了她一眼,少女才愤愤地闭上了嘴巴。
“神父,我们传达室的桌上少了一张二十英镑的纸币,而这时候只有她经过这里,不是她偷的,还能有谁?”先前的那名保安道。
“胡说!”少女怒道:“区区二十英镑,我犯得着吗?”
肖银剑看看这少女的衣着,点头道:“的确不是她。小偷不可能是中国人。”
“哼!不可能是中国人?”两个黑人保安一齐显露出不屑,其中一个叫道:“我看,是中国人嫌疑才大吧?”
“是么?”一个冷冷的声音在那保安身后响起,他回头一看,脸色刷的变了。
“雷总!”两名保安一起向他行礼。
出现在保安身后的,正是忠义帮的少帮主,肖银剑的老相识雷宇翔。
“咦,你小子怎么也来这里了?” 肖银剑用中文问道。
“呵呵,我之前一直在伦敦的帝国理工大学念书,不久前才毕业的,回国帮叔叔打理了几个月的帮务,因为这边分堂的堂主被人刺杀,我就临时过来代管一下了。”雷宇翔解释了一下,然后问道:“肖大哥,你怎么也来英国了?好象你还当了神父?”
“来玩呗。” 肖银剑看了眼那少女,问道:“她是怎么回事?”
雷宇翔摇了摇头道:“她是来应聘厂长助理的,不过我没有录用。这里发生什么我也不清楚,我只听到最后两句话。***,那两个保安实在太混帐了,等会儿就让他们卷铺盖走人。“
那少女忙道:“两位大哥,是他们冤枉我的,我从接待处出来,刚走到这里,那两个保安就把我拦住,硬说我偷了他们的钱。不瞒两位大哥,我来这里打工,只是为了锻炼锻炼,并不是真的缺钱,区区二十英镑,我不会看在眼里的。”
“是么?这样的话,你的手机怎么会欠费停机了?”听她这么一解释,雷宇翔反而露出了怀疑之色。
“是这样的,我前几天遇到了坏人,所有的钱都被他抢光了。”少女大急,一边解释,一边看向肖银剑,说道:“肖神父,我叫万灵,那天我被那坏人带到酒吧,是你把他揍了一顿带走,把我救下来的,你还记得吗?”
见雷宇翔投来询问的目光,肖银剑点头道:“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两个保安见老总、神父和少女用他们完全听不懂的中国话聊得火热,就隐约觉得要祸事了,果然,雷宇翔脸色忽然一沉,转过身来对他们道:“你们两个,去财务处结一下帐吧,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了。”
两个保安顿时傻了,眼睁睁地看着老总将那神父迎了进去。
“肖大哥,今天怎么想到来小弟这儿的?”雷宇翔亲自给肖银剑泡了杯茶,恭恭敬敬地递上。
第一次见到肖银剑时,雷宇翔对他还有些不满,还有些看不起,但被他叔叔雷冲训斥过之后,雷宇翔有心留意了肖银剑的资料和情报,而随着他对肖银剑愈加的了解,他也愈加的看不透这个怪人,愈加的对他敬畏起来。
大闹金鹰集团,将他们治得服服帖帖,大闹少林寺,几个月后全身而退,这两个消息让雷宇翔惊得目瞪口呆,至于高空坠楼不死,烈火烧身不灭之类的情报,雷宇翔看得都麻木了,他现在只相信两件事——肖银剑是永远都打不死的小强;没有任何事是肖银剑办不到的。
见雷宇翔如此的恭敬,肖银剑笑道:“我现在有种新药要推出,想到我们帮正好有个药厂,就过来了,那玩意怎么宣传怎么上市销售,就交给你负责吧,怎么样?”
“哦?是什么药物?哪儿生产的?”雷宇翔略带好奇地问。
“唔,药物的名称我们称它为紫钻原液,算是种保健品吧,大体上说,它能治百病,延年益寿,增强人体免疫力和记忆力……” 肖银剑边想边说,但看到雷宇翔脸上越来越怀疑的神色,他不由怒道:“怎么?你不信?”
雷宇翔脸现难色,犹豫着点头道:“信,信,我怎么会不信?”不过,话是如此,任谁都能看出雷宇翔的口不对心了。
“妈的,不信就不信好了,老子原也没指望你们能相信的。” 肖银剑怒道:“不管你们信不信,这玩意就交给你们卖了,最好是在全球同步上市,不行的话也要保证这里和国内的销售,国定定价一支十万元人民币,国际市场则是十万美元一支。”
“十万美元?”雷宇翔瞪大了眼睛。
肖银剑点点头:“没错!”
“这个……”雷宇翔苦着脸说道:“肖大哥,定这个价钱是没问题,不过,也得有人来买才行啊,就算这种药品真的能治百病,也得让他们先相信才行。这个价格,恐怕销售情况不容乐观呀!”
肖银剑一拍桌子,怒道:“信不信有什么关系了?人家不买,你就不能强卖吗?***,我们忠义帮到底是黑社会还是慈善机构?”
“好吧,我尽力试试。”雷宇翔叹了口气,勉强应承下来,在他看来,这种一看就知道是骗人玩意的所谓保健品,而且还有这么离谱的价格,就算用了胁迫手段,能卖出多少也是丝毫不容乐观,毕竟,这和直接抢劫也差不多了,甚至比抢劫还要恶劣。
对雷宇翔的这个回答,肖银剑却还是不满意,怒道:“什么试试?这事一定要办成!”
正在这时,肖银剑右手手腕上的手环突然“嘀嘀”的鸣叫起来,这玩意是他登记成为一级光明骑士后配给的,据说它能随时向教廷提供拥有者的方位,同时也方便宗教裁判所进行紧急征兆。肖银剑低头一看,手环上那小孔中一闪一闪的放着黄光,那便是第三级别的黄色召集令了,所有身在教区之内的光明骑士,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发出召集令的宗教裁判所。
“说,我儿子他现在怎么样了?”
“这……这个……”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一个黑衣人被击得飞出几十米外,重重的撞进山壁,狼狈不堪。
不过,周围却没一个人出声笑话他,这个毫无风度地从碎石堆中爬出的,可不是普通角色,他可是血族第三大家族爱德华家族的长老,堂堂的血族侯爵斯蒂文。现在在场的虽然也都是血族中数得出的高手,但比起斯蒂文,大部分人却还要差上几筹,他们自然不敢在这当口触他霉头,就算是想笑的,也都无比辛苦地强行忍着。
“我儿子怎么了?”尼古拉说着,身形突然在原地消失不见,等众人再度看到他时,尼古拉已是拎着斯蒂文的衣领,将他提了回来,而此时,话音竟然还未落下。
斯蒂文面如土色,颤声道:“尼古拉大人,令郎他……他已经遇害了。”
听到这个消息,尼古拉反而冷静下来,手一松,放开了斯蒂文,语音平静地问道:“谁干的?”
“现在我们还不能确定,但很有可能是宗教裁判所的人干的。”斯蒂文胆战心惊地说:“据我们调查,令郎他最后出现在一家酒吧,当时他和两个人发生了争执并动起手来,令郎不敌,重伤后被他们带走。据调查,其中一个人是宗教裁判所的四级光明骑士加百列,另一个是一名中国神父,来历不明。”
尼古拉静静地站着,他虽然并没有露出任何的怒色,但斯蒂文却觉得周围空气都被凝固了一般,简直连血液都运行不畅了,而周围那些血族,也一个个不敢吭声,场内气氛无比的压抑。
终于,尼古拉开口了:“那两个凶手,就让他们多活几天吧,不管怎么样,争夺嗜血魔剑是我们现在的第一要务,绝不能让范克萨特抢先了。”
说完,尼古拉腾身而起,一众血族高手紧随其后,夜幕中,仿佛有一大群蝙蝠在空中掠过。
此时,肖银剑刚好赶到宗教裁判所。因为肖银剑接到黄色召集令时离宗教裁判所不远,他赶到时,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光明骑士等候着,与他打过交道的查尔斯赫然正在其中。
没过多久,包括加百列在内的光明骑士一个接着一个的赶到,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竟然聚集了整整二百一十位各级光明骑士,这还仅仅是一个教区范围内的实力,推算着教皇手中全部光明骑士的数量,肖银剑不禁暗暗心惊。
虽然只是一名最低级的光明骑士,但因为是个罕见的中国人,肖银剑混在人堆中却是颇为显眼,不时有人过来和他说上几句,其中让肖银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名叫凯瑟琳的二级光明骑士,她是队伍中唯一一位女性,可以说比肖银剑更为扎眼。
另一位给肖银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位法国人,或许是因为修练的缘故,要不就是选拔时有意控制了这点,在场的光明骑士极少有长得奇形怪状的,大部分人相貌都还不错,身材也较为匀称,但这位法国人是个例外,他名叫薛立瓦,他那超级无敌的球状肚子,让肖银剑怀疑他是否永远都看不到自己的小鸡鸡了。
真正让肖银剑记住薛立瓦的,并不是他的肥胖身材,而是他那惊人的口腹之欲以及他渊博的烹调知识,仅仅在等待其他人到来的这会儿,他就已经吃下了一大袋食物,其中不乏一些穿山甲爪子、鳄鱼皮这类寻常难以见到,相当古怪的食品。本来,肖银剑一听到那食物的原料就皱起了眉头,他甚至不知道那些东西可以用来吃,但看到薛立瓦吃得那么香,肖银剑忍不住尝了一口,竟是无比的美味。
发现肖银剑的诧异,薛立瓦显得很是开心,得意洋洋地向他介绍各种烹调方法,让肖银剑感到吃惊的是,这薛立瓦不仅精通各种法式菜系,连中国菜的烧法他都说得头头是道,他的那包穿山甲指甲做的小酥饼,就是集中法两国厨师的大成,经历了三十多道工序才做出来的。
那些光明骑士很少有特别贪嘴的,而且就算有,一般也不太愿意在大庭广众下表现出这一点,因此,也就只有肖银剑能够满足薛立瓦的炫耀欲望,没聊多少时间,他就被这大胖子引为了生平知己,好感大生。
事实上,肖银剑更感兴趣的是薛立瓦烧菜用的材料,这家伙什么东西都敢烧,什么东西都敢吃,各种珍惜保护动物也就罢了,这大胖子竟然还吃掉过一只被黑暗协会的召唤法师召唤出来的魔兽,在尼斯湖他也蹲点守过整整一个月,想要一尝那著名水怪的味道,可惜最终他还是失败了。
此外,薛立瓦有一次奉宗教裁判所的命令去捣毁一个非法生物研究所,但他发现研究所中那些奇奇怪怪的生物后,竟然舍不得对那些人下手,暗中将他们保护起来,让那帮人安心研究各种新型生物,以供他品尝。当然,这事最后还是东窗事发了,薛立瓦差点被愤怒的枢机执事送上火刑柱,好在他平时人缘还算不错,众人纷纷求情,他才侥幸逃过一劫。
而这次,薛立瓦本来并不在伦敦教区黄色召集令的征召范围之内,但他得到消息,却迅速开着私人飞机赶来这里,薛立瓦并不是真的一心想为教廷出力,他只是最近对血族生起了兴趣,想要活捉一个吸血鬼,尝尝血族鲜血烧成的粉丝汤是啥滋味。
听到他的这个愿望,肖银剑不禁摇头道:“老兄,你别试了,那些吸血蝙蝠的血一点都不好喝,而且气味又难闻,简直就是垃圾。他们的原血倒是没了那种难闻的味道,不过尝起来也一样没有任何的滋味。”
薛立瓦瞪大了眼睛,惊道:“难道你已经试过了?你连血族的原血都吃过?”
肖银剑点头道:“吃是吃过,不过实在没意思,我可再也不想试了。”
“厉害!”薛立瓦一翘大拇指,对肖银剑佩服得五体投地,知音的感觉更为强烈。不过,听说吸血鬼的血不好喝,薛立瓦不由又有些沮丧。
肖银剑劝道:“老兄,别不开心了,这世上你没吃过的好东西多着呢。”
薛立瓦大奇,问道:“还有什么东西我没吃过?你可别说是大便,那种玩意我可不吃!”
“怎么可能?”肖银剑笑道:“中国的神话传说你看过些没有?太上老君养的青牛,活了不知道多少万年了,虽然肉肯定是老得不行了,不过以你的水平,应该也能烧出来吧?观音菩萨坐着的莲花台,应该也是不错的蔬菜吧?还有寿星的白鹿,张罗老的驴子,王母的蟠桃……哪个不是上乘的美味?”
薛立瓦瞪大了眼睛:“这些不是传说么?”
“吸血鬼不一样也是传说?” 肖银剑反问道。
愣了一会儿后,薛立瓦忽然眉开眼笑,连连点头道:“没错,没错,焉知这些传说不是真的?听说中国神话故事中有许多山精鬼怪,或许他们的肉会不错。好,好,我决定了,等这次的战斗结束,就到中国去,看看那些东西是否真的存在。”
想到那些新奇的食物,薛立瓦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而想到失去这些“食物”后那些神仙级人物的震怒,肖银剑也是暗中直乐。
这人肖银剑也是有深刻印象的,只是说过一句话,肖银剑便记住了这位名叫加斯丁的七级光明骑士,不为别的,就因为他那身浩然澎湃的圣力。
也不知是为什么,自从肖银剑修练那神秘的心法之后,便能象野兽一样,对强大的生物自动产生一种危机感,当年他一直混迹在普通人中间,这种感觉倒也没有机会体现,可最近从慧轮开始,肖银剑连连遇到强敌,这种危机感也一次次得到证实。
现在,肖银剑置身在这些宗教裁判所的精英之中,宛如处在一个荒郊野岭,被众多猛兽团团围困住,而其中最强烈的一股危机感,便来自于这位身兼枢机执事的七级光明骑士。根据以往的经验,肖银剑知道,若是他现在与这加斯丁正面为敌,恐怕没几招就被他轰杀至渣了,哪怕他的体质特殊,也一样是死路一条。
肖银剑另外两股强烈的危机感,来自于两个衣着传统,相貌略显苍老的老者,肖银剑暗中问过加百列,知道那两人名字分别是莱昂和拜亚,是本地教区仅有的两位六级光明骑士,离七级的颠峰只有一步之遥。
“各位战友,大家都是宗教裁判所的中坚力量,都是吾主最忠实的仆人,那些关于血族的危害性,关于消灭他们的必要性之类的废话,我这里就不多说了。这次发出黄色召集令,把大家召集过来,是因为我刚得到一个重要的情报,本地的血族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已经大规模离开了伦敦教区,尤其是在血族中排名第三的爱德华家族,几乎是高手尽出,现在,正是他们最虚弱的时候,也是我们建功立业的最佳时机!各位,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们要把握住上帝赐予的良机,一举消灭爱德华家族!伦敦教区的洁净,就靠各位今日的行动了!”
加斯丁说得慷慨激昂,底下一众光明骑士却是一片哗然,接到这个难得的黄色召集令时,众人也都猜测教廷会有什么大规模的举动,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次的任务竟然是消灭爱德华家族!
虽然这些光明骑士一个个身怀绝技,虽然这些人都要反复接受教廷的洗脑,要对教廷忠心耿耿,虽然斩妖除魔一直是光明骑士们的工作,但是,他们中每一个人都很清楚,所谓的斩妖除魔,无非也就是干掉几个落了单的血族或者其他的暗黑生物,要正面与爱德华这样的家族对抗,光凭一个教区的实力是远远不够的,除非集合宗教裁判所的全部力量,才有彻底消灭对方的把握,但如果是这样,也定然会迫使平时勾心斗角的五大吸血鬼家族联合起来,那时候,被灭的恐怕反而是宗教裁判所了。
因此,骤然听到这个命令,光明骑士们无不大吃一惊,好在加斯丁强调了爱德华家族精锐尽出的情报,众人才不至于骚动起来。
“加斯丁大人,你如何能够保证情报的准确性?万一爱德华家族只是放了个烟幕弹,他们的高手并没有离开伦敦,那时怎么办?莫非加斯丁大人最近实力大进,有把握对付尼古拉公爵了?”拜亚昂首问道。
他和加斯丁虽然差了整整一级,但加斯丁不过是刚晋级的七级初阶,而他已是六级高阶,两人的实力差距其实并不大,而且还有实力相若的莱昂在他身后撑腰,因此,对于兼任枢机执事,压在他头上的加斯丁,拜亚素来就缺乏敬意。
加斯丁发出黄色召集令时,就担心这两个六级光明骑士会出头捣乱,现在果然被他不幸料中。加斯丁心中恼怒之极,面上却是不露声色,诚恳地道:“请大家放心,这条情报的准确性绝对没有问题。我知道事关重大,若非有确切的把握,又岂会轻易发出黄色召集令?其实,今天中午我已经亲自去爱德华家族察探过了,他们的庄园内确实没有任何一位达到侯爵级别的高手。”
听他这么一说,众人纷纷安下心来,但拜亚却还不肯善罢甘休,又问道:“加斯丁大人,就算是爱德华家族高手尽出,难道他们永远都不回来了?难道他们听到家族被消灭的消息,也不回来报仇?一旦尼古拉公爵率领血族高手杀回,加斯丁大人靠什么来防卫?这里众多的热血青年都是宗教裁判所未来的栋梁,到时候,他们的安全又如何保证?”
“难道现在这种状况,难道血族毫发无伤的情况下,各位的安全就有保障吗?”加斯丁对这种责难早有准备,当下高声回应道:“现在爱德华家族分兵两处,我们不去各个击破,难道还等着他们力量团结到一起,再来攻击我们?或者,莫非拜亚你觉得,我们需要与血族和平共处,两不侵犯?”
冷冷一笑后,加斯丁继续道:“没有经历过风雨,雏鹰又如何能够长大?难道我们宗教裁判所的精英,要一直留在温室中长大吗?作为上帝最忠诚的仆人,我们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天赐良机从我们手边溜走,看着血族一点点壮大起来吗?”
不等拜亚反驳,加斯丁转向其他人,又道:“各位,我已经亲自去侦察过了,爱德华家族现在绝对没有危险,而在消灭他们之后,就算他们的高手回归,也绝对不敢全力报复我们,否则的话,其他几个吸血鬼家族必然趁虚而入,他们不敢冒这个险的。各位,爱德华家族的新生一代都在这里,他们现在实力低微,未来却是极大的威胁,一旦我们这次消灭了他们,爱德华家族就死一个少一个,我们将来的压力必然大减,这个险,还是值得冒的!”
最后,加斯丁振臂高呼:“为了天主,为了教皇陛下,为了将来的安定,难道,我们这些宗教裁判所的精英,连这点险都不敢冒吗?各位勇士们,时间到了,让我们立刻出发吧,消灭爱德华家族!消灭爱德华家族!”
在加斯丁的带动下,众人的情绪也高涨起来,齐声叫道:“消灭爱德华家族!”
加斯丁大手一挥,几辆豪华大巴迅速开来,将这二百一十位光明骑士接上车,载着他们飞快地朝爱德华家族的所在开去。
肖银剑静静地坐在车中,心里充满了对即将到来的大战的期盼。
爱德华家族所在的地点叫做Lewisham,发音较为怪异,大致是“鲁伊逊”的读音,这地方据说黑人和亚洲人居多,中国人在当地的比例并不算小,不过,Lewisham其实位置一点都不偏僻,它在伦敦二区和三区的交界处,离泰晤士河不远,距离市中心相当的近。
仅仅过了几分钟,豪华大巴就到达了目的地,光明骑士们在加斯丁的指挥下,迅速将一个外表就透着诡异的大庄园包围住。
这时候,已经到了傍晚八点多钟,虽然伦敦的天空依旧亮堂亮堂的,但夜色也逐渐逼近,对于昼付夜出的吸血鬼来说,现在的时刻,就相当于人类黎明前的那一刻,最为黑暗,也最没有警惕性。
布置好了各个攻击位置,加斯丁一声令下,光明骑士从数个方向一齐攻入。顿时,喊杀声、怒骂声、惨叫声,在各个方向响起,场面一片大乱,不知有多少吸血鬼在棺材中就被杀死,另有大批被惊醒的吸血鬼慌慌张张地飞出,觅路而逃,但在宗教裁判所有组织地追杀下,他们也很少有能逃过一劫的。
“什么人敢来爱德华家族送死?”随着一声大喝,一个全身包在黑衣中的黑影突然从地下跃出,长长的指甲从一位躲闪不及的光明骑士脖子上划过。
血族的应变能力确实非同一般,尽管骤然遭受这般突袭,在这位留守的血族伯爵的率领下,爱德华家族很快就从慌乱中回过神来,他们利用自己身法迅捷的优势,渐渐的组织起来,对宗教裁判所的袭击者开始了反击。
“哇,好壮观啊!” 肖银剑托着下巴,赞叹道。
想当初,在银州的时候,肖银剑虽然每战必败,却也是忠义帮的第一勇将,大大小小的群架,打过无数场次,不过,超过五百人的大型混战,肖银剑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而且,银州那些小混混手里拿的板砖、砍刀,又哪及得上现在这帮人的长枪、利爪?
战场中一众光明骑士闪耀着一团团银色光芒,而吸血鬼们则鬼魅般的在场中闪来闪去,不时有吸血鬼被裹着圣光的骑士枪穿心而过,偶尔也有些不小心的光明骑士被利爪开膛破肚。肖银剑在一边看得眉飞色舞,几乎想要搬个小凳子坐下,好好的欣赏一番这难得一见的奇景。
随着“啊”的一声尖利惨叫,宗教裁判所这方唯一的一名女性凯瑟琳被甩出了战团,狼狈不堪地摔了个嘴啃泥,只见她右臂上开了个大口子,鲜血滴滴答答的不住流下,显然伤势不轻。
凯瑟琳一咬牙,正待重新杀入战团,却突然发现了在大后方看好戏看得正起劲的肖银剑。凯瑟琳顿时大怒,骂道:“你这个胆小鬼!懦夫!大伙儿都在打生打死,就你这没卵蛋的废物不敢上,是吧?”
想到自己舍生忘死地战斗,好几次差点投入上帝的怀抱,而这家伙却悠哉悠哉地看着好戏,凯瑟琳越发的愤怒,指着肖银剑的鼻子大骂道:“连我这个女人都不如,你还是不是男人?你丢尽了中国人的脸!中国男人全都是没卵蛋的孬种!”
凯瑟琳骂得投入,一个吸血鬼男爵看出了便宜,舍下了杀得难分难解的对手,闪电般的疾扑而来,长长的指甲直刺凯瑟琳的胸膛。
由于这吸血鬼速度实在太快,凯瑟琳发现不对时已经躲避不及,惊骇之下,她勉强侧过小半个身位,指望能够躲过要害部位。不过,那吸血鬼岂能容她轻易如愿?当下这男爵手腕跟着一转,眼看就要把凯瑟琳的心脏挖出。
说时迟,那时快,肖银剑这个“胆小鬼”、“懦夫”、“没卵蛋的孬种”突然插到了凯瑟琳身前,替她硬挨了这么一爪。
“砰”的一声大响后,那吸血鬼惨叫一声,捂着手指迅速退得远远的,这一抓之下,他的指甲片片断裂不说,连手指骨都快震得裂开,就算是抓到一块钢板,他也绝对不会如此的疼痛。那吸血鬼男爵畏惧地看了肖银剑一眼,竟是不敢继续攻击,身子一闪,投入了另一个战团中。
“谢谢,我欠你一命!”凯瑟琳低声说着,心里无比的惭愧,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料到,她的性命,竟然是这个她口中的胆小鬼挺身而出,舍命救下的,如果说这个中国人是懦夫的话,她自己又是什么呢?
而与此同时,凯瑟琳也暗自为肖银剑的实力感到震惊,这家伙明明只是个最低级的光明骑士,比她还低上一级,实力理应更差一些,但刚才那足以夺去她性命的一爪,竟是没给他带来什么伤害似的,相反,是那个吸血鬼男爵抱着手指在那边龇牙咧嘴。要知道,这可是个血族男爵啊!以宗教裁判所的实力来对比的话,这男爵的实力应该与三级光明骑士相当,再加上是偷袭,可肖银剑这个区区一级的光明骑士,凭什么活了下来?
“呵呵,我们中国人不是懦夫!”肖银剑微微一笑,忽然大叫一声:“小心!”身子也疾扑而上,挡在了一位被吸血鬼打倒的光明骑士跟前。
只听“砰砰砰砰”的一阵乱响,肖银剑在两名吸血鬼的夹攻下,似乎被打得根本无法还手,完全凭肉体硬挨着两个吸血鬼狂风骤雨般的攻击。
“肖,谢谢你!”倒地的光明骑士正是肖银剑的老相识查尔斯,之前的日子里,在加百列的卖友政策下,他被迫与肖银剑打了许多次,深知他身体的强悍,因此现在倒也并不担心,低声道谢后,迅速从地上爬起,加入了战团。
而在后方,凯瑟琳却并不知道肖银剑的防御能力有多高,见他被吸血鬼如此的蹂躏,凯瑟琳只以为他命在旦夕,于是不顾自身的伤势,通红着双目,提起长枪直冲过来。
那光明骑士本来自觉必死,没想到绝处逢生,他惊喜之余,对肖银剑自然是感激涕零,当下说了句:“兄弟,我记住你了!”这句话更多时候,是用来对仇人所说,但在这时候,这光明骑士却是找不到别的语言来表达他的谢意了。
肖银剑似乎救人救上了瘾,在战场中东转西转,看见哪边有危险,就往哪边直蹿,简直成了一个救火队员。而在他的大力支援下,宗教裁判所的伤亡率大减,尤其是一些低阶的光明骑士,受过肖银剑的救命之恩的就有数人,被他解过围的更是不计其数。
若是换了别人,被救的在危急之下,未必能记得救他的是谁,但肖银剑作为唯一的中国人,特征明显,但凡被他救过的,无不在心里夸上一句:“中国人,好样的!”
宗教裁判所这次的袭击,加斯丁事前做过了仔细的权衡,确认本方占据了相当的优势,这才下达了攻击的命令。事实上,加斯丁的估计完全没错,宗教裁判所虽然人数上并不占优,但他们的单兵质量却首次超越了血族,爱德华家族看似兵强马壮,其实是以尚在成长期的新生家族成员为主,总体实力差了宗教裁判所不止一筹,加上现在是血族最虚弱的白天,爱德华家族很快就被打得节节败退,防御圈越缩越小。
眼看就能消灭掉爱德华家族的新生力量,在宗教裁判所立下大功,加斯丁暗中欣喜不已,但有一点失算之处,也让他头痛无比。
在事前加斯丁就估算过,爱德华家族留守的成员中,只有一位伯爵五位子爵称得上是高手,而本方中,自己这个七级光明骑士足以克制住那个血族伯爵,而拜亚和莱昂这两个六级骑士要敌住那五个子爵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此他才放心地率众而来。
加斯丁失算的是,拜亚和莱昂这两个实力仅次于他的本方战力,竟然是公报私仇,给他来了个出工不出力,他们各自挑选了一个相对较弱的血族子爵作为对手,看似打得热火朝天,其实却是不住地放水,在不远处的加斯丁抽空瞄了几眼,顿时给气得七窍生烟,但他现在却又丝毫没有办法,他拼尽全力,也只是在对抗那位伯爵之外,再堵上一个子爵,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若说绝对实力,事实上加斯丁还能有些余力,可速度方面,却是血族占据绝对的优势,哪怕再多来一个血族子爵,也未必能合力干掉加斯丁,但加斯丁想要完全拦住他们,却也是休想。让加斯丁惊怒交加的是,那两个脱身开来的血族子爵,竟是存了跟他一样的心思,不去硬拼对方的强者,却是一心一意地猎杀敌方弱者。
对加斯丁来说,就算干掉了在场最强大的敌人——那位血族伯爵,也称不上多大的功劳,毕竟,爱德华家族在伯爵之上,还有几个更高等级的侯爵,甚至再上面,还有一位实力恐怖的尼古拉公爵,只是干掉一名伯爵,那难度不小,功劳却并不大。不过,消灭掉爱德华家族的新生力量,那可就完全不同了,这些初生的血族实力普通,但代表的意义却是不同寻常,消灭了他们,也等于消灭了血族的未来,平日里,这些幼小血族都被长辈们仔细保护着,而现在,爱德华家族高手尽出,却给了加斯丁这么个千载难逢的建功立业机会。
加斯丁如意算盘拨得当当响,但现在敌人也使用了同样的招数,专对宗教裁判所的低阶光明骑士下手,在连死了几名年轻骑士后,加斯丁终于慌了神,血族培养一个后裔固然要花不少的心血,宗教裁判所挖掘和培养一名新人同样不是那么简单的,若是这些低阶光明骑士伤亡过大,任他这次有多大的功劳,也会一笔勾销,甚至反会遭到严惩。
想到这里,加斯丁心中一片冰凉,他现在恨不得生吞了摆明了在放水的拜亚和莱昂这两个混蛋,加斯丁知道,这两个混蛋一定是不想让他得到这份功劳,只要本方损失惨重,那他这个主帅必然没有好果子吃。
一边拼命地阻挡血族高手的攻击,一边在心里用无数种方法将拜亚和莱昂折磨死,加斯丁忽然惊喜地发现,本方的伤亡率迅速地降了下来。
随着肖银剑的四处救火,一个又一个半只脚踏进天堂的光明骑士被拉回人间,一个又一个本会重伤的光明骑士躲过一劫,生龙活虎地去帮助其他战友……在这么此消彼涨之下,宗教裁判所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等他们在人数上也占据了优势,并逐渐站稳脚跟后,就算没有肖银剑一次次的舍身堵枪眼,那两个不时伺机偷袭的血族子爵也讨不到任何好处了。
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血族倒下,加斯丁心中就象三伏天吃到冷饮一般,暗呼:“爽!真***爽!”
眼前闪过一个又一个敌人的惊容,耳边听到一声又一声战友的赞美,身上挨上一次又一次的重击,体内淌过一道又一道的热流,肖银剑也禁不住大呼道:“爽!真***爽!”
“谁在那发神经?”一个光明骑士随口嘀咕了一句,却立刻遭到了无数双百眼的怒视,这一仗打到现在,赢得尊重最多的并不是枢机执事加斯丁,也不是那位血族伯爵,而是肖银剑这个区区的一级光明骑士。他不仅赢得了宗教裁判所多数人的好感,甚至连血族中的一些人也想要竖起大拇指夸他一声:“好样的!”
眼看着爱德华家族的未来血脉已经损耗了十之八九,加斯丁算了下时间后,高呼道:“我们快要胜利啦!大家加把劲,再干掉几个子爵或是男爵!”
似乎是要为这句话壮声势,在庄园之外,几声凄厉的狼嚎声骤然响起。听着那声音由远及近,那些血族人人脸上现出喜色,而加斯丁却是脸色大变,大叫道:“行了,这一战到此为止!我们撤退吧?”
紧接着,第二头、第三头、第四头,乃至越来越多的狼人跃进围墙内。那血族伯爵大叫道:“拉里,你来晚啦!”
狼人中体型最大的一个一边跑向战团,一边叫道:“扎乌尔,今天堵车,我们已经尽力了!”
那伯爵扎乌尔若不是身为血族,对血液的操纵能力出神入化,现在就要喷出一口血来,他大叫道:“拉里,你这混蛋!爱德华家族要毁在你的堵车上了!快替我多杀几个教廷的走狗报仇吧!”
“好,没问题!”狼人拉里大叫一声,高高举起他那根满是钢钉的恐怖大棒,“咚咚咚”地踩着地面,直冲过来。其他狼人也纷纷发出呐喊,跟着拉里冲进了战团。
事实上,这些狼人虽然来势汹汹,但数量相比爱德华家族以及宗教裁判所的战士,并不是太多,他们在蛮力上占据优势,速度上却是相形见拙,若论单兵战力,同样不比血族来得强。
然而,狼人的凶狠暴力,血族的敏捷阴狠,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无论是攻击力还是防御力,竟然都提高了数倍,光明骑士们压力顿时大增,尽管有加斯丁情急拼命,又有肖银剑奋不顾身地为同伴挡灾,但低阶光明骑士还是再次出现了伤亡,甚至有一名四级骑士在与狼人缠斗时,不慎被一名血族男爵在身后偷袭,顿时身首异处。
加斯丁看得大急,心里不住地咒骂:“妈的,这狼人和吸血鬼不是死敌么?他们什么时候联合起来了?妈的,都怪拜亚和莱昂这两个混蛋,若不是他们故意放水,现在我们已经结束战斗回去了,哪会让吸血鬼和狼人有联手的机会?”
加斯丁现在最恨的并不是敌方的主力吸血鬼,也不是关键时刻来援改变战局的狼人,他最恨的,反倒是手下的这两员大将。他打定主意,回去后定要给他们颜色看看,但在现在,加斯丁的当务之急,却是将尽可能多的人马安全地撤回去,只要主力未损,凭他消灭掉爱德华家族大部分新生后裔的功劳,升官发财并不是什么奢望。
“大伙儿不要恋战,速速撤退!”加斯丁高声叫道。
然而,现在的局势,又岂是他说退就能退的?在狼人们的帮助下,爱德华家族剩下的吸血鬼不仅逐渐站稳了脚跟,还隐隐开始了对光明骑士的反包围,有几个光明骑士急着退出战场,反而被对方抓到空子,几人或多或少都受了些伤,不得不打起精神继续作战。
不仅是普通的光明骑士,甚至连加斯丁自己,都抽不出身来,在血族伯爵扎乌尔和狼人首领拉里的夹击下,他应付得颇为吃力,不但自己没能脱身,反而让对方的一个子爵摆脱了他的纠缠,开始对低阶光明骑士下手。
加斯丁双目赤红,正在犹豫是否和对手拼个两败俱伤,忽然,那个仅仅只是一级光明骑士的中国人肖银剑,挥舞着一根从狼人手中抢到的狼牙棒,大喊大叫着冲了过来。
只见肖银剑宛如不要命似的插到加斯丁身前,手中的狼牙棒狠狠地砸向扎乌尔,但中途却一变方向,“啪”的一声大响,和狼人拉里的大棒撞到了一起。
肖银剑也是了得,这种情况下狼牙棒都没脱手,只是“蹬蹬”的连退两步,将地面踩出两个大坑。但没等他恢复过来,血族伯爵扎乌尔狠狠的一拳,砸正了他的心口。
肖银剑一声大叫,身子晃了两下,却还是伫立不倒,嘶声叫道:“加斯丁大人,不要管我!我来缠住这两个家伙,你快带大伙儿撤退!”
“好,好样的!中国人,你的所作所为我记下了!”眼见关键时刻又是这个中国人挺身而出,力挽狂澜,加斯丁感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很清楚,一个仅仅只是一级的光明骑士对上血族伯爵和狼人首领的联手,会是什么下场,他也很清楚,照之前这么打下去,本方会死伤多少,而现在他这个最大的战力解放出来,又能起到多么关键的作用!
知道肖银剑就算以生命为代价,也不可能撑上很久,加斯丁一点时间都不敢浪费,银枪舞动,两招就逼退了一个狼人,救下一位五级光明骑士,然后再带着他夹击一个血族男爵,接应了一位三级光明骑士。
就这样象滚雪球一般,加斯丁将越来越多的部下集中到了自己身边,形成了一个紧密的防御圈,而随着这个防御圈的滚动,落了单的光明骑士一个接一个被救了出来。
到这时候,加斯丁终于心中大定,他知道,大局算是稳住了,自己这方就算再有损失,也不可能太大了。长出了一口气后,加斯丁转头向肖银剑看去,只见他连招架之功都快要失去,宛如一片狂风中的树叶,被扎乌尔和拉里象打球一样击来击去,身上连连中招。
“肖,挺住啊!”加百列这时也发现了肖银剑的危机,正待杀去出救他,却被同伴死死拉住,不让他出去送死。
望着肖银剑摇摇欲坠的身影,凯瑟琳捂着那支受伤的胳膊,怔怔地落下泪来,喃喃自语道:“对不起,中国人!我错了,你不是胆小鬼!中国人不是懦夫!”
“妈的,快杀了这个小子,你***没吃饱饭吗?”眼见宗教裁判所的大部队就要逃走,扎乌尔大急,高声叫道。
“你个混球!你才没吃饱饭!”拉里猛的一棒砸在肖银剑的背上,恶声道。
“不要多说了,快合力做掉他,还来得及追上他们!”扎乌尔大声叫着,手上也再次加重了力量。
最后看了眼似乎随时都会倒地毙命的肖银剑,加斯丁双眼含泪,暗叫一声:“永别了,兄弟!”他银枪一挥,高叫道:“大伙儿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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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释一下上次发的那个游戏,呵呵。
这是个网页游戏,注册后就能用,但如果不去信箱激活,三天后将登不上去。
游戏分狼人和吸血鬼两大阵营,只能攻击对方阵营的。
变强可以有三种途径。
1花钱训练自己。其中力量和防御决定了攻击力和防御力的大小,敏捷是命中率和躲闪率,魅力是双倍打击的概率,而耐力则是每小时恢复的生命值。建议优先敏捷,然后力量,然后防御,然后魅力。
2购买装备。买了装备,要启用后才有效。旧装备可以卖掉,但价钱大跌。装备是不会损坏,也不会被抢的。往往购买装备可以比训练自己提升更快,而且,被敌人搜索时,他是看不到你的装备的,因此往往可以诱杀人。
3升级巢穴。住处或墙每升一级,相当于加一防御,路或环境升一级,相当于加一魅力。另外,巢穴只在挨打时起作用,攻击敌人时,巢穴是没用的。
以上这些,都是需要用钱堆的,获得钱可以有三种途径。
1狩猎人类。每天可以狩猎2小时,可以一次狩猎2小时,也可以10分钟10分钟来。建议10分钟一次,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狩猎人类可以获得大量的金钱和经验,不要浪费了机会。
2墓地打工。一开始每小时40,3级后每小时80,7级后每小时160,15级后一小时320。在狩猎或者打工时,敌人是无法进攻你的,你也不能进攻人或者训练。如果暂时不玩,或者晚上睡觉,可以开足8小时打工。
3攻击玩家。可以通过搜索,找到别的玩家,然后攻击。打赢就抢他的钱,打输就给他钱。可以选择看起来比自己弱的玩家攻击。同时打人时先把钱花掉,这样输了也没多少损失。如果打到肥羊,可以一小时抢一次。
大致就是这些了。另外,游戏里发送消息,显示的是乱码,各位不要在游戏里给我发了,实在是看不懂什么意思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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