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地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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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珍重,最后更新:2008-7-1 2:23:23
第七十五章我想退票
看着外面漆黑无垠的星空,梁智禹忍不住抱怨了起来,“这不是玩儿人么?能不能退票啊?”
陈舟则是两眼望着飞船的上方,懒洋洋地嘀咕,“我本来想好了的,过圣诞节,送菲菲一个钻戒,然后向她求婚。”
“行了,你俩都说了一万遍了,”吕明生双手在梁智禹身上忙乎着,“我让你俩开开眼,怎么这么不领情啊?”
“算了,你不用弄了,”梁智禹一抖他的手,“好都好了,还折腾什么?”
他的功夫在清虚功的帮助下,已经恢复了。
三人已经在这个飞船上呆了三十来天了,吃穿不愁,氧气也足够,可谁也没做好星际旅行的准备呢,就被错误的程序带上了天空。
有点抱怨,那就实在难免了。
这艘飞船的科技含量,真的是满高的,按陈舟的说法,三个人没感觉到超重力什么的,就直接被送上了太空。
“反重力系统,很牛逼啊。”
现在,三人在飞船内行走,也不用飘来飘去,跟在地面行走没两样。
“说实话,明生,我有个很不好的预感,”梁智禹的眉头皱了起来,神情也严肃起来,“我总觉得吧……这程序未必就是错了。”
“是啊,”陈舟也附和这种说法,“这也错得太离谱了点。”
“唉,”吕明生长叹一声,却是没怎么言语。
“吕哥你也别难过,我俩无非就是这么一说,”陈舟的脾气不错,是个能随遇而安的主,“反正都这样了,你的话,没准咱们学了外星科技,回去统一了地球呢。”
吕明生琢磨半天,还是决定,不瞒着两位朋友了,“嗯,其实吧……有个好消息,有个坏消息,你们想先听哪个?”
梁陈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异口同声地回答,“好消息!”
是啊,三十多天了,大家就没听到过什么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我已经完全掌握了驾驶飞船的技巧,还能做小小地维修。”
两人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太好的消息,“那坏的呢?”
“坏的就是……”吕明生的表情,异常地古怪,沉吟半晌才缓缓发话,“我认为……这飞船的操作,任何一个人都能在一周内学会!”
傻瓜式的操作,真的是很简单的,根本用不着学半年。
梁陈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惊秫!
两人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阴谋?”陈舟的问话,终于打破了飞船上的寂静。
吕明生早就发现这点了,不过,他一直不好意思告诉两个同伴,这种莫名的恐惧,已经呆在他心中很久了。
“啧,怎么说呢?”他叹口气,“唉,怕是……里面多少会有点说法。”
“呵呵,”梁智禹轻笑了起来,神色轻松,“不管怎么说,后悔也晚了,还好,有你俩陪着我呢。”
“我想再加个女人……”陈舟嘀咕,不过,他的神色也轻松了许多。
飞船里惨淡的愁云,逐渐地消散了。
“说实话,这个结果,已经是不错了,”吕明生自觉罪大恶极,少不得要开脱两句,“起码,咱们是飞起来了,比美国内华达州那艘飞船,幸运多了。”
“那倒是,”陈舟知道,那艘飞船现在还在美国的51区里呢,“那艘……怎么会掉下去呢?咱这艘……别也出事吧?”
“**,你这臭嘴!”吕梁二人同时怒骂了起来。
因为就在陈舟说话的同时,大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飞船失去目的地坐标,将选择合适的地点迫降!”
一时间,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言语了。
半小时后,吕明生把三人研究的结果,提交了飞船。
“找个能生存的星球,要跟地球的环境类似的,还有,不能有超过地球科技的文明存在,这是第一点。”
为了不被人当作小白鼠研究,这一点很重要。
“最好是有能跟我们一样的人类,还要有几个国家,嗯,方便我们,这个……争霸天下,这是第二点。”
这个要求是陈舟的建议,他大学毕业没多久,在学校里,曾经看了大量的玄幻小说。
“不要到红巨星之后的恒星系里,最好是稳定期的主序星恒星系……”
红巨星是恒星晚期的表现,随后就内部坍塌变为白矮星,这样的星系,是极不稳定的,靠着恒星的光和热过日子的行星,会受到灭顶之灾。
吕明生的要求尚未提完,大屏幕上出现了字符,是他进入飞船以来,见到字数最多的一次。
“第一点已经采纳,由于寻找坐标和设计路线耗费了飞船的大部分能源,其后若干点已经无法纳入考虑范围,飞船将在一天之内紧急迫降!”
三人又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要不,来点酒?”陈舟到底是看了大量的玄幻小说,心理承受能力还真的不错。
“要少喝点,”梁智禹的心理素质更好,眼光也看得更远,“没准,到了地球……呃,随便哪个星球上,那里未必还能有酒,得省着喝。”
吕明生能说什么?他只能跳起来,主动地去拿酒!
三人正喝着呢,大屏幕上又出来字了:“行星已经确定,能源紧张,相关资料无法考据,飞船将在一小时后迫降。”
“找个没人的地儿啊,千万千万……”这是吕明生最后的请求。
第七十六章踏足绿海
飞船的舷窗外,一个星球在瞬间由远及近,不错,这个行星上,有蓝色的水存在,而且,看起来跟地球差不多,水占大多数,陆地也不算小。
奇怪的是,这里水的颜色,略微带点绿色!
“我决定了,管这个星球叫绿海星,”陈舟挺高兴的,“但愿有人类吧。”
“其实,我觉得叫蓝海星也不错,”梁智禹嘟囔一句。
只是,眼下大家都太紧张了,没人去争取这个命名权。
所以,到了后来,陈舟执意要把这个行星叫做绿海,吕梁二人也只能认了。
“轰”,又是轻微地一震,不知不觉间,飞船降落了。
来到这个星球,已经是第三天了,经过大家激烈的辩论,在这个星球踏上第一只脚印的任务,还是交给了吕明生。
谁让他的体质好呢?
事实证明,这个星球,跟地球真的满接近的,只是重力加速度大点,大概是1.2G的样子,也就相当于是地球重力的1.2倍。
飞船降落时,也许主控光脑真的听到了吕明生的请求,居然把飞船停在了一处悬崖上。
悬崖顶部,大概有一平方公里左右,四周全是峭壁,除了会飞行的生物之外,大概没什么生物爬得上来。
看着没什么危险,那两位也跟着出来了,陈舟的腿登时一软,“呦,这地方走路,有点费劲啊。”
这是三人头一次看到飞船的真正外形,正如两个扣在一起的圆盘,怪不得地球上一说起来,都是“飞碟飞碟”的。
飞船高有七米左右,里面直径大约有八米,在外面看,大约有十二米那么宽。
看完飞船,三人一人一把枪,开始在悬崖顶部巡逻,看看有什么碍眼的东西没有。
悬崖上,基本上就是光秃秃的,有点草和灌木,不是很多,大的乔木更少,只有百十来棵,都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
巡逻了三天,活着的生物,三人只见过几种鸟类,还有一种长了薄膜,靠滑翔来飞的动物,有点像蝙蝠。
三人的嘴里,早淡出鸟来了,天天方便食品和速冻食品吃着,不舒服啊。
可他们还没办法打猎和采集植物!
倒不是说,他们有多么强烈的动物保护倾向,实在是……谁知道哪种有毒,哪种没毒?
“要不,咱们找片地儿,种菜种粮食吧?”陈舟又提建议了,“只要变异得不是很厉害,大概总是能吃的。”
“那你得能找到种子不是?”梁智禹白他一眼,“咱从地球上带来的东西,除了辣椒,大概也只有花椒能有种子了,你靠吃辣椒过日子?”
“大米啊!”陈舟跳了起来,“那总能种的!”
“我不会种那东西!”梁智禹断然拒绝,“我就奇怪了,你不是要统一绿海的么?”
吕明生听得哑然失笑,相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比较了解陈舟了,这家伙胡扯起来挺厉害的,正经却是一个比较随遇而安的主。
所以,陈舟胆子虽然算不得小,但如果能苟安的话,他也未必就真的愿意到悬崖底下找危险去。
陈舟猛然间跳了起来,“咱的飞船,坏了!”
吕明生扭头一看,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就是飞船又变成了地球上那个样子,老大一块怪石头而已。
“没事儿,”他安慰陈舟,“由它折腾吧,反正这飞船会自己攒能量,让它休养生息吧。”
“真得下去看看,”梁智禹的眉头皱着,“这上面鸟粪多,种庄稼怕也够呛,还是下面转转吧,没准能找到什么像地球上的食肉、食草动物。”
食肉动物能吃的动物,大概是人也能吃的;大多数食草动物能吃的草,人估计也能吃,大家是这么分析的。
“绳子是个问题,”这是陈舟的看法,这倒也是,在地球上,大家买的东西不少,但绳子既不能吃,也不能用,谁会想到买那个东西?
扯被子和床单?别逗了,几百上千米的悬崖,谁敢靠这个玩儿?
“这倒好说,”吕明生早想过这个问题了,资料都查过的,“那个黄带子,可以拆下来的,要说绳子,没比它更结实的了。”
三个人要做的,是统一一下思想,飞船分析过绿海的大气组成,重氢、氦-3等的含量不是很高,积攒够足够的数量做能源的话,最少需要一年。
最多的话,那就不好说了,反正吕明生怕是看不到那一天了。
这种情况下,大家要商量的是,这么下去,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了,想到吕明生三年后要挂掉,还不如下去一探个究竟。
好过两个人在悬崖顶上饿死!
主意一旦拿定,执行起来其实是很快的。
梁智禹身手好,不怕堕崖,由他在四周找找,看哪里最合适下崖。
陈舟想象力丰富,负责筹划几个人下山要带的物品,只能多,不能少!
吕明生解决带子问题,还要看看崖顶有什么值得动脑筋的生物和植物,没准,眼下就能分辨出哪几样植物能吃呢。
梁智禹的活是最先做完的,他很快就发现,可以下崖的地方,有两处。
一处下面还是悬崖,带子必须分开来用,只需要四百米左右就够了。
另一处下面直接就是小山丘,小山丘过去……大概就是平原了,这里的空气湿度太大,能见度不是很好。
但这一处,至少需要一千米的带子,甚至可能是一千二百米,该选择哪一边呢?
第七十七章绿海星人
“选择悬崖那头,”吕明生拿主意了,“带子能多带几捆,可一千多米,带子自身就太重了,危险太大。”
他在崖顶,只发现一种小灌木,长了极长的刺,里面藏着红色的果子,大多倒是被虫子啃得七七八八了,可这东西,能不能吃呢?
不管怎么说,那刺却是十分坚硬,而且重量和大小,跟吕明生的飞针类似,说不得,他试了几下,把口袋中的钢针全换做长刺了。
两人商量的时候,陈舟的主意也拿定了,好家伙,他设计下来,要带的东西,足足有两百多斤。
枪是肯定要带的,每人两支,一长一短,子弹也要带,还不能带少了,万一遇到什么猛兽或者说智慧生物怎么办?
食物也要带,这是重头戏,食物的多少,决定着三人探查范围的远近,宁可多带,不能少带。
总不能让吕明生一次次翻墙头上来取食物吧?
这两样是大头,其他的,就是小东西了,只是,陈舟一定要带个语言读取机下去,“万一遇到人了呢?”
“那还得带个语言学习机!”吕明生翻翻眼睛,又好气又好笑,“只读取有什么用?学习才是关键。”
这星球,绿化的效果很是不错,会有人类这种自然杀手的存在么?
三人谁都没想到,悬崖都没下完,他们就遇到了人!
第一个悬崖,有四百五六十米,吕明生轻松地下来,然后把东西接下来,紧跟着,梁智禹和陈舟也下来了。
悬崖下面,还是悬崖,这次不算太高,也有两百米,三人继续下。
然后,下面居然还是悬崖!
继续下吧?吕明生才说要找个石头绑带子,猛然间,听到一块大石头后面,传来了大声的嚎叫!
是人声!
三人对视一眼,吕明生飞快地猱身而上,硬生生地贴着悬崖上爬了三十多米,把垂下的带子藏了起来。
梁智禹和陈舟迅速地藏身在一块石头后面,然后偷偷地一件件搬运地上的物品!
把自己的东西先藏好,才是真的!
好在,悬崖壁上长了不少小草和小灌木,藏这点东西,实在不在话下。
还是吕明生,他盘好带子后,手脚并用爬了下来,轻手轻脚地走到大石头旁,探头一看:一个人,正在那里大笑!
这人身子不高,约莫就是一米六五左右,身穿类似于粗布的衣服,露在衣服外面的双臂极其粗壮,青筋盘起。
是红里发褐的皮肤!
这人的头发很长,盘在头顶上,用一根布带子扎着,却是不怎么规整。
他手边放了一把弓箭样式的东西,还有几支箭,再过去,是一个褐色的袋子,看起来像是什么动物的皮毛。
这人虽然一直在笑,情绪却是十分地激动,不停地说着什么,眼角居然笑出了眼泪!
吕明生偷看良久,最后,连陈舟和梁智禹也按捺不住好奇,蹑手蹑脚地走过来一起看。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都是一个意思:怎么办?
虽然大家都开过玩笑,征服大陆什么的,可谁也没当回事,悬崖还没下完,居然就碰到了人,这该这么处理啊?
吕明生用口型说了个词“打昏”!
其余两人点头,陈舟更是做了一个戴头盔的手势:咱带了语言读取机啦!
那也是不得已了,为了学习语言,为了不惹事端,为了……
吕明生懒得再找那么多借口了,身子猛然前飘,对着那人的脖颈处就是一掌!
那人正在激动中,没听到他衣衫带起的风声,不过他这一掌下去,那人的脑袋却转了回来,不解地看着他,笑声也止住了!
我晕,真是皮糙肉厚啊!吕明生真没想到,这人如此扛打,说不得抬手又是一掌,却加了五分的力道。
那人反应十分敏捷,身子向后猛退,怎奈,他遇到的,是吕明生,终于躲不过这掌,晕了过去。
梁智禹捂着嘴窃笑不已,吕明生遗憾地耸耸肩膀,轻声解释,“你知道,我不想打死他,这个星球,呃……重力比较大,人长得结实点,其实是满正常的,你说不是?”
陈舟拿来了语言读取机,忙不迭地为这人戴上,顺便还问一句,“你们说,他刚才在跟谁说话,还说得那么开心?”
“我觉得他哭得很伤心啊,”吕明生不疼不痒地回答了一句。
“哭?”陈舟傻眼了,“他是在笑啊!”
梁智禹摇摇头,叹口气,“唉,小陈啊,你……算了,你听说过没有,非洲有的部落,用笑来代替哭?”
“那是非洲啊,”陈舟点点头,下意识地回答,他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哈哈,你觉得,你现在是在美洲?”梁智禹轻笑。
他俩斗嘴,吕明生却没闲着,手指不停地在对方身上戳来戳去,又翻开对方的衣服看看,拿起弓箭看看。
还好,不错,大约就是跟中国唐代或者说宋代的工艺差不多。
其实,对于中国历史,吕明生并不比其他人知道得太多,虽然他做过一段时间的古玩。
他只是觉得,就冲着箭上只有削尖的头,和一根树枝弯成的弓来说,这里应该是冷兵器时代吧?
此人还带了把半米长的刀,刀把上绑截一米长的木棍,样式古怪不说,材质也很古怪,大概是以铁为主,大约是掺杂了些别的什么金属,不够锋利,但重量还可以。
就这时候,崖下隐隐有声音传来,听得出来,也是带了笑声的。
三人再次相互看看,有接应的人?好像……玩大了?
陈舟二话不说,拽出了手枪,一拉枪栓,他从来没开过枪,但在飞船上这么长时间,这个动作练习得倒是满熟练的。
就在这时,“叮”地一声轻响,语言读取机完成工作了!
“给我,”吕明生拿了语言学习机,直接带到头上,把两个头盔一连线。
等他学完,大概就是半小时以后的事了,梁智禹第二个学,陈舟还没学完,地上那人呼吸变得粗了起来,快醒了。
梁智禹手疾眼快,一把拽了陈舟,就躲到大石头后面了,想想不保险,又躲到大石头后面的小石头后。
那人终于悠悠醒转了,一睁眼,竟然是红色的眸子。
吕明生舌头拐来拐去,终于在绿海星球上,说出了他的第一句外语。
“你……好像……遇到麻烦了?”
吕明生自觉,他说得已经很温柔了,但糟糕的是,他没想到,他是在用笑脸对着对方。
正如他所猜测的那样,在绿海星球上,这是一个表示负面情绪的表情,那人吼了一声,站起身来,就捡起了地上的大刀。
“你,是谁?”
“我?”吕明生指指自己,笑嘻嘻地回答,“呵呵,过路的……”
他居然笑出了声!
等到他意识到,不应该用这个表情的时候,对方已经大吼一声,一刀劈了过来!
“真……野蛮,”吕明生抬手就抓住了刀口,他的话还是说得不很利索,“我没有……恶意!”
那人如何肯信?没命地往回拽刀,却是死活拽不动。
他越发地害怕起来,吐气发声,“吼……”再用力一拽。
“喀吧”一声,棍子折了!
那人退了两步,看看手里的棍子,脸上笑意大盛,一棍击来!
啧,你还没完了?吕明生抛下刀,左手一把拽住棍头,就将那人拖了过来,右手直接扼住了他的喉咙。
左手一发力,棍子掉落,他只靠一只手,就单臂举起了那厮。
那人想反抗,怎奈个子矮,胳膊就有点不够长,只是没命地挣扎着。
吕明生走了两步,到悬崖边上,将此人伸到悬崖外面,“你还想……打么?”
那人拼命地摇头。
不知道这个摇头,会不会像印度那里一样,表示肯定的意思?
吕明生虽然想不通,但总是要给对方机会的,于是,把这人放回悬崖。
那人坐在悬崖边上,手捂着喉咙咳嗽两声,登时又嚎啕大笑起来!
“住嘴!”吕明生大喊,“你遇到麻烦了?需要我帮忙么?”
这次,他可不敢笑了。
那人愣愣地看他半天,才忙不迭地点头,“需要,可是,你有绳子么?”
“绳子?”别的不敢说,要说绳子,吕明生这里可是备得有,“需要多长?”
“三百尺吧。”那人犹豫一下,“我的儿子,戈青就在下面,他上不来了。”
三百尺,吕明生有点印象,此人口中的尺,大约跟地球上的尺相差无几,起码,一米差不多能转换为这里三尺左右。
至于具体能精确到多长,眼前这位也就是一粗人,哪里知道得那么详细?
“喏,这不就是绳子?”陈舟拎了捆带子,从石头后面绕了出来,他的胆子,说实话不小。
那人却是又被吓了一大跳,直到吕明生声明,这是他的朋友,此人才用狐疑的眼光看看两人。
吕明生低头看看,才发现,悬崖边的一块凸起处,有一截磨断了的绳子在那里。
想来,下面那人,是从这里下去的,却是绳子断了,爬不上来了!
看着陈舟忙着在石头上绑绳子,吕明生好奇地问这位,“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好不容易爬上来,又爬下去?”
那人红眸中警惕的神色一闪,旋即支支吾吾地解释,“我和戈青……来拿天灵砂……”
“哦,天灵砂,”吕明生点点头,他从学习机中得知,这天灵砂是一种药材,可是,这药材该怎么采,他却一点也不知道。
“天灵砂,很贵的么?”
“是很贵,”那人似乎已经认命了,点点头,“一捧天灵砂,值十个金币。”
原来,这人叫做戈多,下面上不来的戈青,是他的儿子。
天灵砂,其实就是天灵鸟的鸟粪,这种鸟粪,是培养优质茶笋的必备之物,价钱贵得离谱,这一捧十个金币,还只是附近集市上的收购价。
可惜的是,天灵鸟从来都只在悬崖上做窝,而且都还是那种人迹罕至的陡峭悬崖,所以想靠这东西赚钱,也殊为不易。
正是因为如此,这东西在当地人口中,就是“父子采得,兄弟采不得”。
父子连心,放谁下去采药,也好商量,要是兄弟,下面的把天灵砂采上来,谁又敢保证,上面的一定拉你上去?
十个金币,就是普通五口之家五年的吃穿用度,实在是“富贵险中求”。
戈多本待不回答吕明生的问题,但吕明生不但比他厉害得多,手上还有绳子,他实在别无选择。
就当这趟没来好了,戈多心里无奈地想,这么多天灵砂,足有半捧,人家肯放过才怪!
戈多?《等待戈多》?你是在等我么?吕明生已经隐约猜到,那兽皮口袋里,就是天灵砂了,只是,他有心试探一下戈多的为人,一指那口袋。
“那就是天灵砂吧,拿过来我看看。”
戈多犹豫一下,还是弯腰捡起口袋,递了过去。
第七十九章偏僻山村
吕明生倒出几粒天灵砂,隐约觉得有点眼熟,想了想,“天灵鸟,是不是那种黑黑的,嘴巴是黄的,脑袋上一个大红的冠子?”
“是,就是那种鸟,”戈多老实地回答。
“这就奇怪了啊,”吕明生抖抖手中的天灵砂,“怎么它们的粪便会全是灰白的呢?我印象是黑的多吧?”
他在悬崖上,负责搜集植物和动物的信息,有些东西,是仔细观察过的。
“黑的,那就是上品天灵砂了,那东西,怕是一百个金币,也买不到一捧。”戈多有点惊讶,不过还是老实回答了。
“嗯,我说嘛,我见的,就是那种黑得发亮,还有油性的那种,黏黏的,跟你这个不一样。”吕明生若有所思。
“啊,能黏在一起的?”戈多激动了,一把攥住了他,“你在哪里见到的?”
吕明生奇怪了,“很难得么?还是很贵?”
能黏在一起,那起码得是四窝以上天灵鸟呆过的地方,戈多强忍着激动,跟他解释着,到末了,手一指吕明生他们下来的悬崖处,“除了摩天岭,这附近再没有地方会有了!”
“你说得对,”吕明生点点头,含糊应承着,“是这么回事。”
戈多哪里能想到,这两人居然是从摩天岭上下来的?泄气地一松手,“唉,知道有也没用,谁能上去啊?”
说实话,他能带了儿子来这里,已经是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了。
想到戈青执意要来,戈多恨不得痛打自己的儿子一顿。
他正在这里嘀咕呢,梁智禹转过来了,“嘿,朋友,你好!”
戈多又是一哆嗦,奇怪了,上这悬崖的路很隐蔽,是只有我才知道的地方啊,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呢?
“我朋友,”吕明生继续解释,“我们三个人,一起的。”
梁智禹是发现陈舟拽人拽得满吃力,才过来搭手的,顺便测试一下自己的外语等级。
戈多一见,忙不迭也上去帮忙,三人使劲,不多时,就把戈青拽了上来。
戈青比自己的老爹还要矮点,肌肉却是相差无几,只是眉眼处能看得出,略带几分稚嫩。
看到他上来了,吕明生也懒得开玩笑了,把装了天灵砂的袋子换给戈多,“戈多,我们好像帮了你一个大忙?”
“是的是的!”戈多哭丧着脸,美不滋滋地回答,他真的有了不要这些天灵砂的心理准备了,没成想,人家又还回来了。
“我们兄弟三个……”吕明生转头看看,发现自己三人,委实长得不太像兄弟,哪里像人家戈多父子,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的一般。
“嗯,我们被仇人欺负得到处乱跑,你能不能,帮我们掩饰一下?”
这当然是应该的,戈多点点头,心说:怪不得这三个人穿得乱七八糟的!
戈多是山脚下的猎户,家里除了老婆和他父子俩,还有一个女儿,年纪小点,叫戈蓝。
这一大片山,叫做青云山脉,戈多所在的小山村,也就是二十七、八户人家的模样,家家有刀弓,倒算得上是比较彪悍的一个村子。
一眨眼,吕明生三人就在这里呆了五天,海量的信息,冲击得三人的头都是大的,六只眼睛看天都不怎么蓝了。
这个星球原本叫什么,他们所处的大陆叫什么,猎户们一无所知,这倒是正常,他们的足迹,很少能走到大山外面。
根据他们所使用的谋生工具,再加上他们对外部世界的描述,吕明生能够断定,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还真的是同中国唐朝那个时期类似。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里完全是等于唐朝,毕竟,不同的文明之间的发展,有时候差异会大得惊人。
比如说,吕明生比较熟悉的玛雅文化,在天文历法和数学运算上,玛雅人是极其超前的,但在生产、生活工具上,却还属于石器时代,别说铁器了,连青铜器也没有。
猎户们都知道,这里,一年合着四百五十天左右,也是按照天气冷暖分了四个季节,不过,人家不叫春夏秋冬,叫……算,为了记着方便,还是叫春夏秋冬好了。
说普通点,这里是以秋季为一年中的第一个季节的,叫“神赐期”,随后就是“神眠”、“神醒”、“神悲”三个期。
仔细琢磨一下,这名字起得还是有相当味道的,只是念起来有点长。
这里一年分作十六个月,一天,接近三十个小时,是被分为二十个时间段,姑且叫它小时吧。
当然,这些背景知识的了解,并不会占据三个人太长的时间,甚至可以说,有些知识,他们在飞船上的时候,就已经观察到了。
最耗费他们心力的,还是对植物和动物的辨认,当然,这是一个漫长而又长期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
别说很多传说中的猛兽一时无法见到,就是植物,也有许多是可以挖来卖钱的,自然不能说找就找得到。
这里的动物和植物,长得也比较有个性,大约还是同重力有关吧,都长得不算太高,像戈多一米六五左右,已经算得上是大个子了。
这种文明程度的时代,人们要同大自然做很多艰辛的搏斗,所以,大多数人长得还是比较粗壮的。
猎户们就越发粗壮点,虽然他们的生活条件很一般,用清贫来形容也不为过。
每当看到他们打下的猎物舍不得吃,而是卖了钱换回点粮食,半粥半菜地过日子,陈舟就有一种冲动。
“你们为什么不吃自己的猎物呢?”
“吃不起,那是有钱人吃的。”
第八十章学习生存
说实话,打猎并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那么悠然,吕明生他们才进村时,就见到一个三人组成的狩猎队,在外呆了两天,空手而归。
不管怎么说,这些猎户对突然出现的三人,并没有表示出太强烈的敌意,反倒村里的长者还安排大家给他们腾出了一间房子。
那间房子的屋主,以前也是一个猎户,不过十年前一家三口去赶集,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房子就空下了,村里人谁家有点禁不住雨淋的东西,就放这间屋子里,成了大家的储藏室。
对三人的到来最感兴趣的,是村里的小孩子,孩子不多,也就六、七个,其中又以戈家的戈蓝对三人最为好奇。
这里的风俗,是女孩子十岁、男孩子十二岁就算成年了,戈青已经十岁半了,戈蓝才八岁。
一个简单的公式,这里人的岁数,乘以一点五,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地球上的岁数。
第四天头上,吕明生起个大早,想约了戈青和另一个半大小子果斯去打猎,走到戈家门口,正撞上迎面而来的戈蓝。
小丫头的个子已经有一米五出头了,算是大姑娘了,长得不像戈多,眉眼间跟她的母亲长得比较像。
“你哥哥呢?”
“我哥哥,和爸爸去集市了,”戈蓝手里拿块手掌大的烤饼,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这是比较奢侈的食品,她不舍得一口吃完。
“去集市,为什么不叫上我?”吕明生有点愕然,他可还没逛过这里的集市呢,很想去开开眼,外星人的集市,难得的生命体验啊。
“我哥哥想叫你,不过爸爸说不要叫你了,”戈蓝的小嘴咀嚼着,“爸爸说,你们有仇人,怕在集市上撞到。”
哦啊,吕明生无语,他可没想到,戈多是如此在意自己三人,这么粗壮的汉子,居然也有如此细腻的心思?
骗人是不好的!他很诚恳地自责了一下,“戈蓝,他们走了多长时间了?”
“集市好远的,”戈蓝抬头看看天,“妈妈说,去一趟就要走五个点,他们大概,已经走了三个点了吧?”
“哦,那算了,”吕明生看看戈蓝手里的饼,猛然想起,在戈多采集天灵砂的地方,三人还藏了不少食物在那里!
天灵砂!该去搜集点天灵砂回来才好!
这五天来,三人吃的东西,都是别人接济的,而且,人家吃的半干不稀,自己三人吃得可都是干的。
须得为大家带来点财富,才是正理,再这么下去,非得给人戳脊梁骨了,做人嘛,要自觉点才好。
而且,这里的盐奇缺,食物吃起来淡不拉叽的,调味品也不是很全,两个字——难吃!
想到这里,吕明生就去喊了梁智禹和陈舟,一同去拿东西。
陈舟和梁智禹都只带了一把手枪下来,也很惦记那里的东西,三人根本不需要商量,眼下的困境,那是明摆着的。
陈舟的体力不行,就在悬崖下面等着,梁智禹从上面,把那两百多斤的东西逐次地放了下去。
吕明生自然是上去掏鸟粪了,从飞船里掏出三个塑料袋,很结实的那种,把天灵鸟的鸟粪分为三个档次,逐一放了进去。
三个袋子,每个袋子都有五六捧“天灵砂”的样子,这点东西,他只用了半个点,也就是地球上四十来分钟的模样,做人嘛,要适可而止。
绑好三个袋子,吕明生才要下山,猛然间又想起一事,把悬崖顶上两种下面见不到的草拔了两根,打算去请教一下,这草的来历。
两种草,一种是贴了悬崖上石头长的,感觉有点像菌类,吕明生认为,没准会是神药之类的东西。
另一种草,却是极其鲜艳的,叶子呈红色,周边没有虫子,也没有鸟类肯啄食,这也许,是有剧毒的?
有剧毒的好啊,这里的野兽,听说都是挺结实的,吕明生打算提取一点汁液出来,抹在自己的木刺上。
刺的来历,他已经弄清楚了,那刺里的红果,确实是可以食用,但不能多吃,吃多了会引起腹泻。
等他下到山底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好在,三人手里多了枪,也多了子弹,倒也不怎么害怕。
在村外藏好这些东西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了,三人商量半天,终于决定,怎么出来的,怎么回去,暂时不要带东西进村。
陈舟喜欢吹牛讲故事,跟村里的几个小伙子处得不错,他从别人手里,混得了一个大兽皮袋子,于是,装了点天灵砂进去,大概有三捧那么多。
三人直奔戈多家。
戈多和戈青才吃完饭,父子俩正坐在门口聊天呢。
“哈,戈多,今天去集市,卖了天灵砂了没有?”吕明生率先走了过来。
戈多同陈舟处得最好,但他知道,吕明生是三人里的头儿,而且,吕明生的身手,是他极为忌惮的。
所以,他面对吕明生的时候,通常都极有礼貌,“哦,卖了,不过集市上的人太黑了,才给了我四金币七个银币!”
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这很正常,这里的人,手指脚趾都是十个,用的当然是十进制,虽然,似乎像玛雅人那样的二十进制好像也有点道理。
戈青随声附和,“是啊,要是去裂云城里,起码能卖十个金币!”
吕明生当然不会说“下次再卖”这种屁话,这里的人有一顿没一顿的,谁能做到囤积居奇这个档次啊?
“对了,你们这集市,是怎么开的呢?”
第八十一章烹饪技术
集市,五天一个小集,半月一个大集。
“下次你们赶集,把我们也带上去吧?”吕明生提出了要求,“我想去卖点东西,不能总是吃喝你们的,总得挣点钱啊。”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戈多难得地敢在吕明生面前放肆一下,“以后你们跟着大家,一起打猎,不要闲着,你们又没有家小,当然就应该有吃有喝。”
说着,他拍一下戈青的脑门,“就像这家伙一样,他都打算娶媳妇了,你们也该考虑了吧?”
娶媳妇?吕明生刚想笑,又硬生生地绷起了面孔——这个表情实在太犯忌了,“这个我们不着急,你看看我这个天灵砂,能不能卖三十金币?”
说着,他把口袋打开来,摸出一些鸟粪出来。
绿海星有两个月亮,空气也算清新,晚上比较明亮,戈多就着月光看看,把天灵砂放在手里捻捻,“这个,比我上次采的还要好,一捧最少十个金币。”
说着,他奇怪地看看吕明生,“这东西,你从哪里弄的?”
要知道,在这小山村里,虽然大家打到的猎物,要共同分享,但有些人独得的东西,也不必完全同村民分享,掌握,只是在一个度上。
像戈多这次卖天灵砂的钱,完全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独吞的,谁都不会有意见。
吕明生撇撇嘴,答非所问,“这几天,打扰大家不少,我把这些分给村里人算了,你认为怎么样?”
“我认为,不好,”戈多连连摇头,“天灵砂越多越好卖,分散了,就不值钱了!”
“要不你问问卓叔叔吧?”戈多的老婆走了出来,“让卓弄想想,这可是村子里的大事呢。”
三捧天灵砂,匀给每家,起码一家一个金币是跑不了的。
吕明生三人,是戈多引进村子的,要是能为村里带点好处,戈家脸上,是很有光彩的。
卓弄就是村子里那个老者,村里没村长一职,不过,他的存在,类似于此。
天色不早了,卓弄正要回屋休息呢,却被戈多喊住了,“卓叔,我找你商量点事儿。”
这下好了,整个村子都轰动了!
一个金币,够五口之家半年的吃穿用度了,还是什么都不用干的那种,这是多么巨大的一笔财富啊!
第二天一大早,卓弄就把各家当家的喊了来,这个村子的规矩,还比较接近那种原始的民主。
吕明生兄弟三个的好意,大家商量一下,接受不接受吧?
这里民风再淳朴,但人总还是有自私的心的,大家眉开眼笑地接受了这一事实,而且一致决定,应该帮吕家兄弟再起一座房子,再用灌木围个院子。
当然,大家也都赞同卓弄的意见,天灵砂先由吕明生保管,下个集市,换回钱来的时候,每家一个金币,不许多要。
这一天,村子里的人有事没事就去吕明生那里转转,搞得梁智禹和陈舟想去村外偷偷拿点盐进来都走不开。
淳朴的村民有表达自己谢意的方式,少兽皮口袋?少盆盆罐罐?少时令衣服?那都没问题啊,每家出上点,不就什么都有了?
兽皮口袋,三人收了十来个,有大有小,盆盆罐罐的也有四五个,这东西,一般人家也没多少多余的。
至于时令衣服,三人一件没要,不但都是旧衣服,而且……他们根本穿不上去。
个子最低的陈舟,也有一米七二,这村里就没那么高的人!
这是头一天,第二天,村民们就发现,三兄弟那里,宝贝还真不少!
最宝贝的东西,并不是盐,那东西金贵是金贵,但这里没有专卖一说,钱多就能买到。
最宝贝的,是吕明生他们带来的鸡精、花椒之类的调味品。
有人送了两只咕噜鸟来,跟地球上的野鸡类似,兄弟三个好不容易见点荤腥,拔毛开膛,忙得不亦乐乎。
时近中午的时候,一股香气弥漫在山村周围,所有人家都皱了鼻子,使劲地闻着:这是什么东西啊?
家有小孩子的,就坐不住了,顺着香味就来到了兄弟三个的房间外,打头的,就是戈蓝。
小丫头的口水,都快流到脚面上了。
看着罐子里沸腾的汤汁,她咽咽唾沫,“吕哥哥,这是什么东西啊,这么香?”
陈舟看着她垂涎三尺的样子,就知道要坏事儿,用树枝夹了一大块就跑,也不管熟没熟。
吕明生和梁智禹倒没恶劣到这种程度。
吕明生用树枝戳戳鸟肉,嗯,差不多了。
他夹出块鸟肉来,用薄饼裹了,递给了戈蓝,“呵呵,尝尝,是哥哥做的咕噜鸟,看看好吃不?”
当然好吃了,滚烫的鸟肉被小丫头三口两口就咽了下去。
吃完,她倒不说再要了,只是眼神还直勾勾地望着锅里。
“我也要,”果斯的弟弟果意才刚刚五岁,把手里老大一个陶碗伸了过来。
这里人的饭量,真的很恐怖,就这么一个碗,里面的饭,足够陈舟吃两顿的,这还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
果斯跟戈青和吕明生处得都不错,人家既然要了,那就给吧……
不多一阵,锅里两只咕噜鸟就只剩下俩脑袋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梁智禹叹口气,“唉,我发现,陈舟比较合适活在这个星球上。”
“咦,你俩说的是什么话?”卓弄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呃,土话,老家话,”吕明生解释两句,才愕然发现,村长大人手里也拿了一个碗!
于是,一村的无冕之长得到了一个鸟头!
第八十二章弄点小钱
梁智禹有幸,吃了剩下的那个鸟头,吕明生才叫倒霉,连汤都没喝到一口。
蜂拥而来的人,把汤都瓜分了,还不住地咂巴嘴巴,“好喝,好喝。”
看着罐子里剩下的底儿,再看看一直坐在那里动都不动的戈蓝,吕明生叹口气,递了两张薄饼过去,“戈蓝,你拿它蘸了剩下的汤吃了吧?”
其实,照陈舟的话说,这两只鸟,做得味道一般,只是盐分足,又加了些这里没有的调料,别人自然会觉得好吃。
“要是给我做,有铁锅,垒个灶,可以炒和炸的话,那才能算好吃!”
他是这么说的,但别人未必这么看。
吃完饭不多久,卓弄就找了过来,“有点事情,想问问你们三兄弟。”
原来,三人的做菜手法,让卓弄觉察出了一丝不对。
那些闻所未闻的调料,暂时先不用去说,只说三人这用盐方式,就足以说明,三兄弟原来,定然是大户人家。
没钱的人,哪里舍得这么放盐?
再想想中午偶然听到的那句汉语,还有三人身上穿的衣服,四十岁的卓弄能够断定,三人的来历,绝对是不简单的。
他倒是找戈多去问了,可戈多哪里知道那么多,戈多只能断定一点,那个瘦瘦的吕明生,非常地厉害,村子里没人能打得过他。
相对绿海的居民来说,三个地球人,都可以被称之为“瘦得离谱”。
这才合理,卓弄点点头,三兄弟的“挥金如粪”他是领教过了,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花得起钱学武。
吕明生那么瘦,都打得过戈多,自然是从小就学武的。
卓弄想知道的是,三兄弟到底惹了谁了,居然要如此狼狈地亡命天涯?
这种瞎话,陈舟编起来最为拿手,“我们兄弟三人,自小就跟师傅在山中学艺,艺成之后,师傅不见了,所以我们就出山了,然后,得罪了人。”
这话死无对证的,卓弄点点头,才要说话,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奇怪,那你怎么身体这么羸弱?”
“哦,以前他俩,都打不过我,”陈舟大言不惭,“后来我身体出了问题,就成眼下这样了。”
说着,他还露出一脸笑容,表示自己很悲伤。
吕明生和梁智禹交换一个眼色,没错,数这家伙合适在这个星球混了!
卓弄这么问,倒是没考虑别的,他只是想知道一些典故而已,村民们是很淳朴的,他们已经认定,这三人是好人了。
“那要不要我帮你们落了户籍?”
有个户口,总是很方便的吧?在地球上,他们办了也不止一张假身份证了,吕明生点点头,“那就麻烦卓大叔了。”
下一个集市,是大集,村里一百多个人,倒跟了有小三十个人过去,倒不是说怕他们三兄弟跑了,而是三兄弟发话了,要买很多东西回来,大家就是趁热闹,去搭把手而已。
这次天灵砂卖得还算不错,三捧多,摊主打算出三十二个金币收,吕明生把天灵砂又拽了回来,“四十个金币,不想买算了。”
他可是拖得起的,别的不说,就算打不到猎物,村子外面,不是还藏了些食物的么?
摊主没想到,他这么难说话,最后商量来商量去,三十八个金币成交。
然后就是锅碗瓢盆一大堆的东西,尤其是,他们居然买了三口铁锅,要知道,整个村里,也不过只有两口铁锅而已。
衣服买不到现成的,不过三兄弟都找裁缝量了身材,大约下个集市就可以取了。
让众人瞠目结舌的是,作为猎户,三兄弟居然把猎物往回买,真是……钱多败家啊。
这一晚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出来了,一家一枚金币,有那性急的,早在集市上就领了,然后买了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堆。
村子中央的开阔地上,点起了篝火,大家兴致勃勃地聊着,还有人拿来了魔梭的叶子,分给众人嚼食。
魔梭是一种植物,叶子里有少量的类似酒精的东西,人嚼食时,会产生轻微的眩晕感,那种感觉是很享受的。
叶子越老,眩晕感越强,这就类似地球上的酒越陈越香的意思。
吕明生对这个东西的抵抗力比较大,四下看看,发现大家都哭丧着脸,只有一个人脸挂笑意,似乎有什么心事。
是戈青!
“戈青,你怎么了?”吕明生坐到他身边,兴致勃勃地看着陈舟在那里指挥人煮肉,“好像很不开心?”
“嗯,”戈青点点头,“看到你们卖了三十八个金币,我很后悔,上次应该多要三个银币的。”
“哦,不是什么大事吧?”吕明生有点奇怪,“事情都过去了啊,今天你家不是又得了一个金币么?”
“那也不够,”戈青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可这声音,怎么能瞒过吕明生的耳朵?“什么不够,你想做什么?”
正是戈多很早以前说的那句话,戈青想结婚了!
严格地说,是戈青小时候的玩伴,一个女玩伴,陷入了麻烦里,戈青想凑钱去救她。
女孩子叫米莉儿,家里本来也是猎户,在隔壁村子住,她父亲把捉野兽的陷阱,埋进了私人的山里,偷猎。
偷猎是很过分的事情,不过山里野物到处乱跑,那些私人的山,如果不常有人打猎的话,野物自然愿意去那里。
所以,偷猎者一旦被抓住,就是罚些钱,再挨顿好打而已。
没钱的话,就需要把家里的子女拿出来,作为奴隶抵押给对方。
第八十三章商人上门
米莉儿的父亲,运气实在太糟糕了,不但下的陷阱没抓住野物,反倒是把主人的一个侍从的腿给陷了进去,骨折!
然后,米莉儿的父亲和母亲都被山的主人郝客提抓来杀了,米莉儿年纪小,被充为郝客提家的奴隶。
戈青想赎米莉儿出来,郝客提的管家发话了,普通的奴隶,就是值五个金币,但要是米莉儿,得八个金币!
戈青家到现在,加上吕明生赠送的一枚金币,也不过才五金币九银币,家里攒俩银币,很不容易啊。
“唉,多大点儿事啊,”吕明生隐约记得,今天分剩下的九个金币,只花了一个多,应该还有最少七枚呢。
他伸伸手,把陈舟喊了过来,“陈舟,接济戈青三个金币吧,他家有点事儿。”
陈舟是总管,这也正常,这厮在地球上的时候,就喜欢身上揣了大笔现金乱跑,只图用着方便。
他不愧是合适生长在绿海星的人,看看戈青,“戈青,怎么回事?”
戈青少不得又得重说一遍,然后盯着陈舟,“这钱,我慢慢还给你!”
“算啦,朋友嘛,不说还了,”陈舟摆摆手,很痛快的样子,“以后有事喊你帮忙,你记得就行啊。”
“我一定会还你的,”戈青的表情很悲哀,他高兴得有点过头了。
得了吕明生的金币,戈青第二天就跑了,去赎人。
郝客提,是裂云城赫赫有名的大商人,手下的奴隶两千多,这山是他从裂云城城主手里买来的,而裂云城城主,不过是波顿侯爵的众多管家之一。
也就是说,这偌大一片土地,是波顿侯爵的封地。
郝客提是商人,自然不会住在这青云山山区,不过,这里也有他的庄园,距离并不算远,米莉儿就在庄园里干活。
有金子自然好使,戈青一大早走的,下午,他就领着米莉儿回来了。
不过,回来的并不止他一人,郝客提庄园的主事也来了,还带了几个人和契约。
管家开出的那八个金币的价格,本来就有为难戈青的意思,现在戈家居然能拿出这笔钱,他就派了个主事,前来问询一下,这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卖天灵砂呗,这事儿,戈家并不怕主事知道,只要主事不强迫他们说出从哪里采的天灵砂,那就都好商量。
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证,戈家确实是采过天灵砂的。
主事儿的弄明白了,这钱不是戈青偷来的、抢来的,就留下契约和米莉儿,这下,米莉儿就算自由了。
她自由了,戈家的麻烦可就来了。
这天,吕明生拿了那种黑色的天灵砂,想让戈多帮忙鉴定一下,看这个值多少钱。
三兄弟都是见不得别人受治的主儿,手里有俩子儿,东接济西接济的,就没剩多少了,他觉得卖鸟粪,是挺好的来钱路子。
正在这时,卓弄从门外跑进来了,“戈多,郝……郝客提大人,找你来了!”
一个商人,也能称为大人?吕明生有点好奇,“他是个什么官啊?也能叫大人?”
戈多却是顾不得跟他闲扯了,连忙跑了出去。
吕明生跟出去一看:老天,好大的阵仗!
郝客提足足带了有三四百号人来!
郝客提也是红种人,个子大约是比戈多低些,却差不多有两个戈多那么胖,脸上的肥肉挤做一堆,本来就小的眼睛显得越发地小了点。
他骑着一头出奇硕大的驼兽。
驼兽的意思,跟地球上的骆驼差不多,不过个头要小点,腿的比例要粗壮一些,走得不算慢,乘坐的舒适性也不错,性子温顺,食草。
不过,就看郝客提这接近三百斤的体重,能找到驮起他的驼兽,也很难得了。
郝客提身后,是八个穿了兽甲的骑士,骑的却是徳迪兽,这兽体形略小点,速度奇快,性子也不是很温顺,多用于战阵冲杀。
这有点像地球上的马。
八个亲卫的后面,就是手拿棍棒和刀枪的奴隶们了,虽然衣不蔽体,瘦骨嶙峋,可手里有了凶器,自然就有杀气。
戈多早被这个场面吓住了,走到郝客提面前就跪下了,“戈多欢迎郝客提大人!”
郝客提洋洋自得,根本没觉得不妥当,点点头,“你就是戈多?”
他的喉咙里面也很胖么?听到他说话带出的呼噜呼噜的声音,站在一旁的吕明生很是奇怪。
“大胆,见了郝大人,你居然敢不下跪?”一个块头很大的亲卫怒斥着吕明生,“看谁呢?我说你呢!”
吕明生转头一看,得,在场的人全跪着呢,连那大了郝客提不少岁的卓弄,都跪在了那里。
别人跪是别人的事,给吕明生,他是不肯跪的,他冷冷地看了那亲卫一眼,没有做声。
说实话,他并不想惹事,他只想陪着两个兄弟,在这里静静地等飞船积攒好能量,看看能不能算出该往哪里飞。
所以,他目前暂时没有离开山村远足的意思,人,都是有一定的惰性的。
但他绝对不肯委屈自己,好家伙,就剩下三年好活了,提前点死,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而且,平日里同村民们聊天,他也知道,平民见了商人,不需要行什么大礼,所以,他才奇怪大家为什么跪!
郝客提看他这副样子,就有点恼了,他当然知道,别人不需要这么跪自己,眼下之所以这么跪,无非是自己带了四百的奴兵来。
说实话,他本来也没必要带这么多人来,但山里的猎户,彪悍是出了名的,他找戈多商量事情,害怕这些人使性子坏事。
第八十四章原是恶客
现在,效果是不错,别人一见到郝客提,都跪下了,这说明村民们怕了,不想惹事。
可怎么会冒出这么一个刺儿头呢?
“你,叫什么名字?”
吕明生冷冷地看他一眼,“我站在地上,你坐在驼兽上,这么说话,你不觉得很没礼貌么?”
呃……郝客提被这话噎了个半死,登时对眼前这位重视了起来。
在这个星球上,民智不是很高,人们对强者的尊崇和对弱者的蹂躏,都是赤裸裸的,吕明生所在的村子也一样,民风是很淳朴,但从眼下跪了一地人就知道,大家也都很识时务。
阶级的存在,自然有阶级存在的现象。
像吕明生这种地球,习惯了人和人平等相处的人,在这个星球上根本就没有!
郝客提仔细打量一下他,马上就发现了这人的不妥之处:对方的衣着比较古怪,虽然瘦了点,个子却是很高!
最让他感到困惑和疑虑的,还是对方眼中那种从容和淡定,这种不卑不亢的眼神,一般人是根本学不来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种气质,想装都难。
在郝客提的印象中,只有他在神风城中见过的个别贵族子弟,才能有这样的素质。
这倒不是说他见的贵族少,而是贵族子弟中,“不卑”的很多,但同时能做到“不亢”的,那真的是凤毛麟角了。
事实上,他见到的贵族,也算不得多。
念及这里,他点点头,“哦,你是谁家的子弟?”
这就是套近乎了,他只是商人,哪里敢去招惹贵族?
吕明生看看他座下的的驼兽,没有回答,直接把头扭转了。
想跟我说话,你先下来吧!
那发话的亲卫可不知道郝客提在想什么,见到主子掉了脸面,双腿一夹胯下的徳迪兽,冲了过来,抬手就是狠狠一棒。
吕明生哪里肯吃这套?胳膊一挡,硬硬地扛了这一棒,抬腿一脚就踹了过去。
他踹的是徳迪兽,而不是人!
徳迪兽的价钱,是很高的,吕明生不知道几个奴隶才能换一个,不过,他也没兴趣知道。
这一脚,重重地踹在徳迪兽的左后腿上,那兽登时一声惨嘶,后腿就尥了起来!
亲卫猝不及防下,整个人都被摔了出去。
回头再看那徳迪兽,后腿在地上紧蹬两下,却是死活站不起来,轰然卧在了那里!
徳迪兽的后腿,硬生生地被吕明生踹断了!
会武技!郝客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人,还会体技?
武技在神恩大陆上,分为三大类别,体技,就是赤手空拳的格斗技,械技,是各种兵器的格斗技巧;战技,则是战争冲杀的技能。
这三大类别,界限并不是很明显,很多人三者兼备,专精其中一项而已。
但是毫无疑问,学这些东西,都是要花大钱的,或者,战技偶尔会有点例外。
事已至此,吕明生的身份,就已经容不得郝客提再做什么怀疑了。
就在这时,亲卫旁,有两只徳迪兽疾驰而过,其中一人惊讶地“咦”了一声,停在了郝客提的身边。
郝客提却是没管那么多,抬手就把那个摔得七荤八素的亲卫招了过来,劈头盖脸地抽了几鞭子,“蠢才,我让你动手了么?”
吕明生听到了那声“咦”,抬眼一看,愣在了当地,居然是两个白色人种!
郝客提费尽辛苦,才下了那驼兽,挪了两步,刚想同吕明生答话,却愕然发现,人家根本连看都不看他。
贵族就牛逼啊?他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想想自己还带了四百奴兵,神风城里,落魄贵族也不见得就少了,于是一转头,竟然向着戈多去了。
说实话,他虽然是个商人,但也未必就看得起贵族,虽然,二者在身份上,差异极大。
他要晾一晾吕明生,实在不行的话,双方不打交道也就完了。
一只徳迪兽,他是损失得起的,而对方那样子,已经占了便宜,未必也愿意真的同他死磕吧?
“你就是戈多?”
戈多早被吕明生同郝客提的纠纷吓傻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小人就是戈多。”
“听说你们村,最近卖了不少天灵砂啊,”郝客提喘口气,胖人站着,就是麻烦,“这些天灵砂是从哪儿来的,你总是知道的吧?”
他所指的是地址,可给戈多的反应,却以为郝客提问的是谁卖的天灵砂,当下点点头,“小人……小人知道。”
“我很怀疑,你在我的山里偷天灵砂,”郝客提不由自主地瞟一眼吕明生,有贵族在场,他要在道义上占据上风,“所以,你必须告诉我,你在哪里采的天灵砂!”
这个问题,戈多是断断不肯回答的,他粗壮的脖子一扬,竟然抬起了头,“我不是在你的山里采的!”
郝客提在挖他的心肝,戈多都顾不得解释,其中绝大多数的天灵砂,是吕明生采的!
“你说不是,就不是啦?”刚才挨打那厮走了过来,手中的木棒扬起,“不说的话,抓了你去砍头,敢偷郝客提大人的山?”
这话绝对不是虚言恫吓,有米莉儿家的前车之鉴,郝客提真想为难戈多,也不过就是上嘴皮碰碰下嘴皮的事儿。
戈多一愣,随即转头看向吕明生,“吕兄弟,你要给我做主啊!”
敢情,他也看出来了,吕明生不尿郝客提那一壶!
就在这时,奴兵的身后,人声鼎沸,“来,让让……打了山狪回来啦……”
敢情,这个村子里的人,最近小有收获,闲来无事,八个汉子怂恿了梁智禹和陈舟去深山,打大猎物。
山狪是山中的食肉猛兽,大约可以划为犬科动物,虽然不如猫科动物灵巧,但身强力大,一只成熟的山狪,从头至尾可达两米,四五个猎人根本就不敢去招惹。
郝客提听得,就是一愣,山狪是什么,他自然是知道的,这村子的人,居然打了一只山狪回来?
这只山狪,还真的不小,绝对是成熟期的山狪,六个汉子抬着都吃力,怕不有五百多斤。
其他两个汉子,却是肩上扛了两只小走兽,手里拎着三四只咕噜鸟,除了陈舟空手,连梁智禹身上,都背了一只膏猪。
膏猪身上全是柔软的刺,只有臀部和背部的肉能吃,全身油脂占了百分之三十,穷人家晚上能用这油点灯,富人家不用,因为有骚味。
这就是家有余粮的好处了。
家有余粮,大家就有了比较多的空闲时间,也能多准备些干粮,就能往深山里多走走,也就容易打些大猎物回来。
正是所谓的良性循环。
郝客提也被这只山狪吓了一跳,“好大一只,你们几个杀了的?”
这么大的山狪,郝客提也见过,他甚至在自己的山里还杀过一只,不过,那次他死了三个奴兵,重伤了五个!
“是梁兄弟打的!”众人七嘴八舌地嚷嚷了起来,“我们只是搭把手!”
可就算是搭手,也是这十个人打的,而且连个轻伤的都没有,这份实力,实在让人不可小看。
戈青也是其中一员,看着父亲跪在地上,挺奇怪的,“爸,你这是做什么呢?”
“郝客提说,咱们的天灵砂是从他的山上偷来的!”见到儿子,戈多也发怒了,站了起来,“这简直是在污蔑人嘛!”
梁智禹扛着膏猪走了过来,把膏猪扔到了戈多家的门口,上下打量一下郝客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眼里那份不屑,谁也看得出来。
“你这个贱民,是不打算承认啦?”梁智禹给郝客提的感觉,不是很好,他甚至能隐约感觉出,这厮同那个贵族,一定有着某种联系。
当然,就算回来十个人,还是刚打了只山狪的人,郝客提也没放在眼里,他这里可是有四百奴兵呢,该装的大瓣蒜继续装。
“我不是贱民,我是自由民!”这可是关碍到身份的大问题,戈多一定要辩解的,他眼中的贱民,是奴隶,而不是平民。
成年的贱民,额头上都要刻字的!
从这点上讲,他自认,自己同郝客提的身份也是相同的,大家都是自由民而已!
当然,郝客提自然不会是这么认为,事实上,郝客提认为,贫穷的平民,那也是贱民,正如贵族们看他一样。
戈多咬紧牙关不松口。“我根本就不是从你的山里采的!”
郝客提又瞟了一眼吕明生,看他站在那里还是没反应,扭头向一个白人青年招呼一下,“欧可巴先生,麻烦你帮我拿下这个人吧。”
欧可巴双肩不动,身子不见作势,就从徳迪兽上飘了下来,吕明生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这厮身上,有功夫!
他这个反应,看在了郝客提的眼里,心中不禁有小小的得意:哼,会体技就很厉害么?我郝客提带的人里,可是也有能人呢!
欧可巴身下,挂了一柄细刃剑,可以猜得出,他必定是专精械技的。
他走到戈多面前,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你是自己走,还是我杀了你带走?”
“喂,你吓死我了!”梁智禹实在看不下去了,“一开口就想杀人啊?”
吕明生心里也反感得不得了,就为了一点鸟粪,就要杀人?你们难道不知道,生命是应该珍惜的么?
欧可巴斜眼瞟一眼梁智禹,“你再多说一个字,连你也杀!”
郝客提心里这个痛快,那就不用提了,得罪人的事,是欧可巴做的,他可只是麻烦欧可巴帮忙拿下一个平民而已。
“我还会说很多字呢,哈哈,”难得逮到能放声大笑的时候,梁智禹大声地笑了起来,“有本事你就杀……”
当然,他这么激烈的笑声,理所应当地被众人认为,他已经“悲愤莫名”了!
话还没说完,欧可巴手一动,奇快地拔剑。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欧可巴的身子已经贴了上去,抬手就是一剑,目标正是梁智禹的喉头!
他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只是,梁智禹的身手,又岂是一般人能够所及的?身子迅疾地向斜后方退去。
事实上,他可以用口袋里的小刀招架的。
只是,好不容易在这个星球遇到了会功夫的人类,他怎么会就此放过?
少不得是要观察观察,这个星球上的武技,已经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他退了,欧可巴可不会就此罢手,身子向前紧逼,手中的剑再次刺出。
这一剑,就不比刚才那一剑了,他手腕用力,再加上那剑是细长的,一时间,竟然抖出了碗大的一个剑花!
按梁智禹的师傅所说,剑花一说,原本是枪花的,尤其是那些白蜡杆子做的枪,因为柔韧度够高,才能抖腕发出。
枪花一出,圈子所笼罩的地方,都是枪尖可以攻击到的部位,一个好处是目标游离,让对方无处躲避,另一个好处,却是由于枪头矫若游龙,让对方挡无可挡,防不胜防。
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对方也是高手,能够准确地捕捉到枪头的运行轨迹,却也招架不易,至于说想用兵刃靠上枪杆来挡格,通常也容易被枪上的弹劲所带偏。
剑花的威力,通常是要小于枪花的,剑的铸造水平——主要是弹性不过关的话,不但抖出的剑花小,剑花的威力也会大打折扣。
还不错,这个星球上铸剑的水平,还是可以一看的嘛,梁智禹点点头,斜进两步,让开了这朵剑花。
谁想,欧可巴并没有收腕再刺,而是手腕一转,细刃剑带着风声,砍向了梁智禹的右肋!
他已经看出来了,对方的脚步,比自己还要灵活许多,所以不再只用点刺,居然用上了细刃剑比较忌惮的砍劈招式!
他有意拿眼前这人示威,当然是不想考虑下手方式。
反正,对方手中,并无兵刃,他不怕!
他这一变招,梁智禹就有些失望了:敢情,你只会挽个剑花?
程咬金还会三板斧呢,你才会一下?
至于说用细刃剑使砍劈招式,越发地让梁智禹无法接受了:这不是欺负人么?
念及此处,他的手一动,就掣出了自己的小刀。
这小刀在地球上,都算得上是锋利无比,它的锋刃更是寒光闪闪,梁智禹不欲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所以,并没有打开刀刃。
自己兄弟三个,来路已经够离奇了,如果不能杀尽眼前所有的奴兵,还是选择藏拙比较稳妥些。
可地球上的科技,跟这里相比,档次差得实在有些大,梁智禹手一挥,硬生生地用刀鞘接了对方这一剑。
“叮”地一声轻响,欧可巴的长剑就被荡开了。
欧可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面这人,什么时候手里拿上了兵器?
他的眼里,只能看到一道白芒掠过,那是折叠刀刀鞘的挂环,镀了铬的,比较刺眼。
拿了兵器也就算了,他无法想像,自己这锋利的“白水剑”,居然砍不断对方的兵器?
砍不断倒也无妨,对方居然借着兵刃相交,向剑上传来一阵大力,震得他险险拿捏不住兵刃了!
这一串串的意外,让欧可巴惊讶无比,身形为之一顿,迅捷收步后退。
他这时候想抽身,简直是把梁智禹当成死人了。
趁着对方剑被荡开,胸前空门大开之际,梁智禹的身子迅疾贴了上来,抬腿就是一脚!
欧可巴只觉得胸前一股大力传来,忍不住“蹬蹬”连退两步,一个屁墩坐到地上,口一张,“噗”地一口鲜血喷出!
“你用脚,犯规!”另一个白人大叫一声,身子飘下徳迪兽,竟然也是有功夫在身的!
“犯什么规?”村长卓弄发话了,老头活了四十多岁,还是有点见地的,“你们用剑能杀空手的人,他就不能用脚踢人?”
械技对了体技,你能用兵刃,人家自然能用拳脚!
“他手上有兵器!”那白人脸难得地红了一下,走到欧可巴背后,为他推拿起来。
“哼,那你就应该等到人家掣出兵刃才动手才对!”卓弄对这个规矩还是比较熟悉的,“你们这是偷袭!呸,无耻!”
偷袭是武者所不耻的!
其实,这么说,有点冤枉欧可巴,他根本就没把梁智禹当作个可堪一战的对手,只当是面对了一个可以生杀予夺的平民而已。
所以,欧可巴的伴当,发现梁智禹是有功夫在身时,自然就忽略了两人战斗的起因和动机!
梁智禹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主,欧可巴被他一脚踢得吐血,按说,他已经算获胜了,可他对对方这种无缘无故就要杀人的野蛮作风,实在看不顺眼。
眼见卓弄和对方争辩得不可开交,梁智禹身形一闪,就晃到了欧可巴的面前。
他那伴当大惊失色,抬手就拔了剑出来,却是那种宽一些的剑,并不是完全靠点刺为主的武器。
梁智禹才懒得理会那人,一抬脚,重重地踢在欧可巴的手腕处,那细刃剑登时被他踢飞。
伴当持剑向他挥来,“你太过分了!”
梁智禹的身子早飘远了,凌空一跳,足足有两米高,伸手接住了那柄细刃剑。
身形再动,等那伴当发现一剑挥空,梁智禹的身子已经飘了回来,细刃剑直指欧可巴的喉头,“有本事你再说一个字!”
那神情,竟活脱脱是刚才欧可巴的翻版!
伴当再也忍受不住了,一剑回挥,被梁智禹抖手一剑,刺向他的手腕!
伴当自然不敢再作怪了,身子疾退,堪堪躲过这一剑。
梁智禹的剑尖回指欧可巴,“你说一个字啊,刚才你不是说了很多么?”
欧可巴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剑尖,却是一言不发了。
他终于明白了,对方刚才是什么样的心情!
这个星球上,并没有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名言,但欧可巴终于明白了,对方这个人,是有足够理由蔑视自己的,就如同刚才自己对对方的蔑视一般。
郝客提早被这一连串的意外吓住了,才待上前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也不合适说。
于是他偷偷地向自己的亲卫使个眼色,他打算以众凌寡了。
“看你这点胆子!”梁智禹不屑地呸了一口,“也就是欺负欺负一般人而已,我呸,人渣!”
这个星球上,原本是没有“人渣”这个词的,但这并不妨碍欧可巴去理解这个词,一时间,他又羞又怒,胸间憋闷无比!
梁智禹对他的羞辱,还没有到头呢,他手一松,将细刃剑抛落在地,上前就是一脚。
“叮”地一声轻响,欧可巴心爱的“白水剑”,断为两截!
“你欺人太甚了!”欧可巴再也憋不住了,怒吼一声,又是一大口鲜血喷出,整个人当场昏了过去!
“你们要干什么?”陈舟正在同吕明生窃窃私语,眼见那些奴兵们蠢蠢欲动,抬手就把冲锋枪举了起来!
郝客提这才发现,居然又出来了一个同吕明生相似的人,高个子、古怪衣服、瘦瘦的……不太瘦的身材!
他不知道冲锋枪的厉害,他第一眼看到的,是陈舟的眼镜!
哦……好透明好大的两块水晶啊!
水晶在神恩大陆上,是比较罕见的玩意儿,价钱贵得离谱,这个人,把水晶架在鼻子上做什么?
当然,郝客提明白,不管对方把这水晶架上去是做什么用的,只冲着人家能弄出来这么两块形状一模一样的极品水晶,身家和背景,那根本是勿庸置疑的了!
这样的人,在这个小山村里,已经出现三个了,没出现的,还有多少?
郝客提真的不敢再想下去了!
陈舟却不知道对方是做了如此判断,同吕明生说了几句话,他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来意!
他确实是比较合适在这个星球混的,居然开始蛊惑人心了,“兄弟们,郝客提想抢天灵砂,要抢咱们家里的金币啊,大家跟他们拼了!”
这家伙对人心的把握,实在是准了点,郝客提想“抢天灵砂”是真的,可是倒不至于堕落到“抢咱们家的金币”这种地步。
可这两句话连着说下来,实在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陈舟要是说点别的,也就算了,可是他偏偏说了“金币”俩字!
前一阵每家一个金币,那可就是卖天灵砂所得的,大家都知道!
村民们是被这大批的奴兵吓到了,可他们就如同戈多一样,跪下倒是无关紧要,但若是会被人夺了财物,却绝对是不甘心的!
猎户们本来就比旁人彪悍了许多,眼下又来了十个援兵,登时就鼓噪了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拉弓箭的拉弓箭。
二十九户的猎户,连上壮年妇女的话,仔细算算,敢动手的,起码有六十多个人!
郝客提的头,又大了若干。
奴兵的身体状况、战斗力和战斗欲望,跟猎户们比,根本不值得一提,否则,他也用不着带四百人来了!
对方要是豁出去拼个鱼死网破的话,他的奴兵虽说大约还是能取胜,但绝对会是惨胜,有点划不来。
而且,吕明生这三个异类的存在,也是让他挠头不已:要是不能全部杀死三人,他的麻烦大约会很大很大!
就算这三人没什么背景,一下杀了波顿侯爵领地里一百多人,万一有个把逃脱的,报告了波顿侯爵的话,他的麻烦也不会小!
商人,毕竟是商人,见风使舵的本领,远高于常人,眼见已经探不出天灵砂的下落,郝客提马上就打了脚跟转向的主意。
“那个人,你不要胡说!”他狠狠地说话了,“我只是听说,有人偷我的山,来问问话的,谁说要抢你们的东西了?”
卓弄年老成精,敏锐地发现,郝客提的口风已经变了,生怕这是欺骗的手段,被对方化解了村里人的斗志,大声反诘起来,“胡说,你刚才,明明是想杀人来的!”
群情再次激昂了起来,是啊,梁智禹都差点被人杀了呢!
那是欧可巴的主意,我只是想拿人啊!郝客提觉得自己简直冤枉死了!
他前天才到山里的庄园来的,最近这里出了不少天灵砂,他是知道的。
不过,他的买卖,大都在裂云城和幻梦城,所以,他并不是第一手收购天灵砂的人,收购者卖给他的价格,也有点高。
这倒也无所谓,但他听管家说,卖天灵砂的,居然是个小小的猎户,而那猎户家,居然出得起八个金币,来赎回女奴,他的贪念顿时就膨胀了起来。
一定有个极好的采集天灵砂的地方,所以那猎户,才会如此地大手大脚!
于是,他就带了大量奴兵来,想套出这个地方,据为己有。
更难得的是,戈多稀里糊涂的回答,让郝客提认为,那天灵砂全是此人采集的,他要不借机强夺,简直是天理不容啊!
可任他怎么想,却也没料到,这里居然有来历不明的人,还有,村民们,竟然是如此地团结!
听到卓弄如此的回答,又见村民们跃跃欲试的模样,郝客提大为郁闷,“好了,你们不讲理,我还要讲理呢,算了,我们回!”
吕明生三人到达绿海星的第一次大的危机,就这么化解了。
倒是欧可巴有点骨气,徳迪兽头尾调转的时候,口含鲜血指着梁智禹,“你等着吧,我会让你后悔的!”
梁智禹瞟他一眼,没理他。
他不习惯虚言恫吓,对方已经受了重伤,他懒得落井下石,索性就连嘴皮子官司也省下了,太没必要了。
同样,欧可巴的话,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相对而言,村民们更关心的是郝客提接下来的动向,毕竟,人家手下的奴兵,并不止四百。
这次,郝客提吃了这么大个亏,按他的性子,肯定是要报复的。
否则的话,堂堂的大商人,被一群村民吓走,说出去实在太扫面子了。
郝客提走后不久,村里人七嘴八舌之下,就总结出了此人的真正来意。
村民的情绪一旦冷静下来,就知道,这事,麻烦大了,而且这麻烦,是吕明生等三人引来的!
当然,大家都得了利益,不可能指责三人什么,不过,这事怎么也要想个应对的法子吧?
第八十八章怀璧其罪
看着村民的眼光全转了过来,陈舟先发言了,“咱们能不能联系周围的村子,一起对抗郝客提?”
结寨自保,嗯,这是争霸大陆的第一步嘛。
卓弄摇摇头,“没用的,对付盗匪是可以联系,对付郝客提,那可不行,有官兵支持他的。”
“那就赶紧卖掉剩下的天灵砂,咱们去买好兵器来,再买些奴隶来!”陈舟做决定,是相当果断的。
“剩下的天灵砂?”有人轻呼一声,大家怎么能想到,这三兄弟的天灵砂,远不止这点呢?
“确实还有,”戈多出来作证了,不管怎么说,也许别家跟郝客提还有缓和的余地,戈家可是已经同吕明生三人绑在一起了,“是上品的天灵砂!”
上品天灵砂!
现场又是一片寂静,那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要是有上次的天灵砂那么多的话,怕是能卖两百个金币!
“明生,”卓弄发言了。
按着三兄弟相互之间的称谓,他称呼着吕明生,“这天灵砂,到底是不是从郝客提的山里弄来的?”
他那点小山里,能产出这东西?吕明生撇撇嘴,“不是,是我们三兄弟从摩天岭上采的。”
“摩天岭……”有人惊呼!
在座的人都知道,摩天岭上,肯定有这样的东西的,可问题是,谁上得去啊?
这岭被人打主意,也不止三五百年了,可根本没人成功过,传言中,摩天岭上,也许还住着众神呢!
“那就好办了,咱们可以禀报裂云城主,”卓弄捻捻下巴上的山羊胡子,“他会保护咱们的。”
“要是裂云城主也眼红了,那怎么办?”有人提出了疑问,“这可是波顿大人的封地,波顿大人想拿什么就能拿什么。”
裂云城主,是波顿大人的管家。
“大家不说,波顿大人怎么可能知道?”回答的是戈多,今天的事儿,对他的打击是很大的,“还是想想怎么对付郝客提吧。”
“那也简单,”陈舟说话了,“他不是想要天灵砂么?给他!”
给他?众村民眼中,纷纷又露出了不甘心的表情。
大家都知道,这三兄弟从来不把金币当金币的,如果能从摩天岭上采下大量的天灵砂,毫无疑问,整个村子的生活水平,会直线上升的!
“他无非是想要垄断咱们的天灵砂而已,”陈舟侃侃而谈,“咱们只需要把天灵砂全部卖给他,他想卖多少钱就能卖多少,犯得着跟咱们死磕么?”
“这倒是,”卓弄点点头,“郝客提收天灵砂的话,应该会比集市上的价钱还要高,可是,这个‘垄断’……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个折衷的法子,村民们也很少用这种思路来考虑问题,一时间,大家纷纷讨论了起来。
陈舟使个眼色给吕明生:怎么样,我的脑瓜够用吧?
吕明生想笑,怕引起大家误会没敢笑,摇了摇头,“也就是你能出这点子。”
梁智禹翻翻眼皮,一语道破天机,“对这种土棍,我和明生从来都懒得妥协!算了,由你做主吧,谁让咱哥仨一体的呢?”
眼看众人越说越热闹,梁智禹坐不住了,“你们商量啊,我出去转转,要是能跟郝客提谈妥,大家都有好处的。”
这话,越发地激发了大家的讨论热情。
甚至已经有人提出,愿意自告奋勇地去郝客提的庄园说项!
想了半天,还是卓弄拿了主意,“算了,不用你们去,一来去的人会有点危险,二来……你们太年轻,要是不小心把明生他们的事说漏了,那可就麻烦了。”
“还是我安排吧!”
这话说得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眼见着三兄弟有向着财神发展的迹象,谁会不拼死护着他们呢?
卓弄也没打算自己去,他去邻村找了一个长者,要他帮忙传信,回来还告诉吕明生:我许了人家一个金币。
结果,天还没黑,郝客提庄园的管家又来了,这时候,整个村子里正忙着收拾那只山狪呢!
这次,管家只带了四个亲卫来,人多不好用,何必带那么多人来?
管家却是头一次见到那么大的山狪,唏嘘半天,方才找到正主,“戈多,听说你这里还有天灵砂?”
戈多成了正经的傀儡,不过,他自己愿意,村民们也高兴。
“有啊,”戈多的心气也平和了,他出面抵挡,比别人能多分点,天大的好处呢,“上品有,极品也有!”
管家登时就眼红了,他可不知道,人家居然还有极品,“哦,多不多?”
“多倒是不多,”戈多受了陈舟的教诲,知道了一些窍门,天灵砂量大,是能卖出好价钱的,但要说有很多,那可就不值钱了。
说着,戈多就打开了吕明生给他的小兽皮袋,每样不多,也就是一捧多两捧的模样。
“呀,这么多?”管家可是被吓了一跳,上下打量戈多两眼,“你……别是爬到摩天岭上面了吧?”
“要能爬上去摩天岭,你以为我只会采这么一点儿么?”戈多反问。
“那倒是,”管家点点头,踌躇了片刻,“你这……不会是假冒的吧?”
说实话,管家带了点金币来,不过,才一百个,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手,所以,才找这么个理由。
“那你先拿点回去鉴定吧!”戈多大方得很,各捻出一撮来,找两张大点的草叶子包了,递给管家。
他这么大方的出手,管家半惊半喜,揣进了怀里,“戈多,两年不见,你出息了啊。”
“我一直打算卖给郝客提老爷呢,”戈多不善说谎话,说到一半说不下去了,他老婆插嘴了,后面该怎么说,她也知道。
“结果老爷今天这么对我家男人,很让人失望啊,本来戈多说,还有一些天灵砂,再等一年半载的,也能变颜色了呢。”
还有?管家这下可是惊喜过望了,“还有很多么?”
“这我不会告诉你的,”戈多摇头,“不过,只要郝客提老爷愿意收,我保证不卖到集市上!”
“看看,我早就说过的!”管家脸色一绷,“老戈,我不是说你,一开始,你就该把这些东西卖给老爷,那样的话,还会有今天的事儿么?”
合勒国内,山本来就不是很多,出产天灵砂的地方也少,郝客提要强夺戈多的地方,并不是说一定要挣那点小钱,而是必须把资源掌握自己手里。
商人做生意,自然都是向往垄断的,谁也不例外。
“那不是我的责任,”戈多摇头,“这天灵砂,不是我一个人的,多亏村里其他人的配合!”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村里这么齐心呢,管家点点头,好像“不经意”地想起来一件事,“对了戈多,那三个人,是怎么回事,好像不是你们村子里的人吧?”
戈多已经服软了,他自然要问问这事,这可是郝客提老爷再三吩咐过的。
“那是我的远房亲戚,”戈多也不多解释,“他们已经在这里落户了。”
这话回答得实在不清不楚,管家就纳闷了,就凭你戈多,也能有这样的远房“亲戚”?那起码要上溯到500年前了吧?
当然,没准这是那三人不想暴露身份,这样的话,似乎追问也没什么太大的必要了。
不过,起码管家能确定一点,这个戈多,眼下是不宜招惹了,人家既肯服软,又多了会武技的“亲戚”。
不咸不淡地聊了两句,管家带了人刚要离开,猛然间又想起一事,圈转驼兽,“戈多,你那亲戚的那两块水晶,卖不卖?”
“水晶?”戈多有点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水晶是什么东西!
管家点点头,卖弄了一下自己的学识,“就是那个鼻子上架个架子,放在眼睛前面的水晶。”
那个玩意儿叫水晶啊?戈多点点头,猛然发现自己的动作不妥,又赶忙摇头,“不卖吧?他们三个……习惯送人东西,可不送人的东西,你想要人家也不给。”
别说是眼镜了,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冲锋枪之类的东西,三兄弟也不让别人碰,给村里人的感觉就是:人家能给人的东西,怎么都好说话,不能给人的,看得很紧。
说良心话,三兄弟让外人不解或者看不懂的地方多着呢,除了陈舟愿意编点谎话骗人,吕明生和梁智禹从来都是“这事儿不合适说”之类的,一句带过。
无心之言,往往是最能说明一些问题的,管家听出来了,敢情这三人,手脚很大,赏赐起人来很慷慨,但不能给人的东西,大家都不敢要!
这可是绝对的贵族做派!
话说到这个份上,管家就算超额完成主子交待的任务了,也不愿多什么事了,告辞而去!
郝客提再没出现在村子里,不过,隔了一天之后,管家又来了,带了大量的金币来,随行的还有四个亲卫和五十个奴兵。
金币有两千五百枚,然后,五十个奴兵也给村里留下了,合起来,就接近两千八百枚金币了。
这么多天灵砂,在集市上卖的话,买主能不能出得起钱是一回事,出得起钱,也不会超过两千枚金币的。
要是到裂云城卖,或者能卖到三千枚或者更多去,不但路上有风险,而且,十抽一的税,也很厉害的。
所以说,郝客提这价格,其实还是满公道的。
但郝客提实在不好意思来这里了,他上次的态度很成问题,自然要等这事儿凉一段时间再说,还有,欧可巴伤得不轻,他可不想让欧可巴记恨上自己。
这五十奴兵,是哥仨的主意,因为他们经历了这事儿以后,总觉得村子的自卫能力太弱了,有必要把村子的实力扩充一下。
原本,陈舟还打着解放奴隶的心思呢,不过,他这想法被吕明生和梁智禹一阵耻笑,“你真的觉得,自己现在有能力改变这个社会?”
陈舟略微尝试了一下,他向奴隶们声明,“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会还你们自由的!”
可惜,那五十人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有的奴隶甚至打起了哈欠,这种档次的大话,他们没听过,不过,大话就是大话。
奴隶里,并不乏聪明人,地球上那个写了很多寓言的家伙——伊索,不就是奴隶出身么?
如果陈舟说他每顿能让大家多吃点干粮的话,听起来起码多少还有点谱。
陈舟觉得有点没面子,再次声明:过段时间,我会把你们的契约还给你们的!
这句话不说不要紧,一说出来,一时间,奴隶们差点炸了营!
第九十章奴隶解放运动
听到这话,最先做出反应的,居然是村里的村民,半大小子果斯先说话了,“陈舟,话不是你这么说的,他们头上了都刺了字,光还契约,那是不够的。”
卓弄本来兴致勃勃地看他调教奴隶呢,闻言也赶紧补充,“他们拿了契约走人的话,万一被人再抓住,就是害主叛逃,绝对会死的!”
奴隶里,也有个老头说话了,他的年纪看起来一点不比卓弄小,脸上是很悲伤的嘲弄,“今天你能还我们契约,明天你就能再把契约抢回去。”
看看,人家居然开始笑话他了。
不过,这话确实是很在理的,奴隶们不怕死,多活一天就已经赚到了,但跟上一个朝令夕改的主人,绝对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旁边有奴隶附和,“抢回去契约倒无所谓,就是怕明天他自己也要被刻字了!”
不尊重规矩的人,注定是要被人质询智商的!
这些话说得一点恭敬的味道都没有,卓弄不干了,上前就是两棒子,砸在两人身上,“你们都活腻味了吧?想怎么死?”
奇怪的是,他这两棒子下去,众奴兵反倒是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在他们看来,这做主人的虽然不通情理,但有比较睿智的管家,大概也能让人比较放心的吧?
众人表情的转变,被陈舟发现了,这个发现实在让他有点郁闷难耐,狠狠地丢了一句话就走了,“看来,你们也就是天生奴隶的命,妈的!”
苏美尔人的老话挺不错的:仆人呆的地方必有争斗,有理发师的地方必有谣言。
“那奴隶怎么才能成为自由民呢?”陈舟向吕明生抱怨。
“先让他们筑墙吧,”吕明生懒得回答这个问题,“村子里的墙筑起来的话,就能多抽出一些人,去打猎了,咱们也有更多的肉吃了。”
陈舟恨恨地走了,卓弄却是兴致勃勃地来了,手里拿着吕明生给他的两棵草,身后是一个年纪跟他仿佛的老者,那是一个外村人。
“明生,你这两棵草,谷大人认出来了!”
谷大人不是什么大人,他是个游民,游民里的游医,地位算是比较高的,所以人们管他叫大人。
“这块天巴,是长在石头上的,不过,没什么大用,也就是起个装饰作用,围猎草不错,可以入药,这种草,现在不多了。”
天巴只能长在石头上,而且生长起来要很长时间,一般贵族,为了卖弄自家的来头,有时候愿意购买这种东西,以示历史悠久,不过,他们购买,通常是要连长天巴的石头一起买的。
“树矮墙新画不古”,这话不管是在地球还是绿海,同样适用,暴发户总是要被别人笑话的,贵族们都比较忌讳这种现象。
围猎草,就是那鲜红的草了,出乎吕明生的料想,这草并不是什么毒药,只是气味古怪,燃烧起来味道更是难闻,一般人接受不了。
这草的用途,初开始,就是人们用来驱赶蚊虫的,后来,人们发现,这草烧起来的味道,连野兽也受不了,才起了一个围猎草的名字,就是打猎的时候用来驱赶猎物。
等到人们发现,这草煮沸了,能治疗头疼和腹泻之后,这草已经不多见了,所以,眼下是比较贵重的草药。
啧啧,吕明生遗憾地咂咂嘴,“我是想找一种毒性比较大的草呢,唉,遗憾。”
谷大人挺好奇的,“你找毒草做什么?是那种吃的毒,还是出血的毒?”
吕明生登时对眼前这游方郎中重视了起来,这家伙居然知道,毒药可以分成这两大类,可见,蒙昧的文明,未必就没有出众的人才啊!
“我想找出血的毒,”吕明生回答,“我打算用它杀野兽,可那野兽,我还想吃呢……”
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抓出了一把刺来,“你看,把风蓟刺浸到里面,不是很好么?”
“哦,你想的是这样?”谷大人点点头,“我有一个祖传的配方,不过你要拿游猎草来换……”
这五十个奴隶,算是三兄弟的家奴,不过,吕明生和梁智禹没心思去摆弄,他俩的心思,全在辨识野兽和植物上呢。
陈舟倒是有工夫折腾,不过,他一开始就丢了个大人,现在也懒得琢磨这些事儿了,直接就把监管奴隶的事丢给了老头卓弄。
老头对这个,可是挺上心的,按卓弄的说法,他自己是当过兵打过杖的人,百把士兵都管得了,更何况是这点奴隶。
有人背后说,官至百人长的话,根本不可能再回这个小山村来,不过卓弄就当没听见,还是饶有兴趣地指挥着奴隶们修建寨子。
这些奴隶,虽然号称奴兵,其实老的老小的小,还有病痨鬼,就算有十来个正当年的,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又没有专业的人才,干活极慢。
按吕明生的想法,他是想将整个村子用石头砌一圈的,就算不是很高,但也得有一米以上,这样不但能防了野兽进村,还能防止徳迪兽兵的冲击。
可这些奴隶的干活效率实在是太差了点,卓弄才用了饿饭等手段督促,马上就有俩身体有病的奴隶不治身亡了。
帮人忙,居然让人损失了财物,卓弄实在是觉得有点没脸见人,主动将村子的防御方式改了。
卓弄的改动,其实也满有道理,他将以石砌墙改为了以石为点,点和点之间,栽上木栅栏,一来省工,二来也能防止可能的火灾。
这样一来,村子的墙砌得就快了起来,不过,十天过去了,也不过才将一个四下走风漏气的村子砌了半面而已。
还好,这村子倚山而建,很多地方,原本也不需要墙,所以,工程就算完成了四分之一。
这天是个大集,三兄弟想去赶集,吕明生随便打问了一下,谁愿意同去,村子里一百多个人,竟然有二十多个想跟着去趁热闹。
这也正常,上次卖了一些天灵砂,每家都分得了十枚金币,挣钱不容易,花钱大家都会的,再说,吕明生早就说了,还想武装一下村里人,弄点什么好的武器。
小三十号人跟在一起,在集市上浩浩荡荡地扫荡着,可惜的是,这集市上并不出售弓弩之类的东西,倒是有卖刀的,不过,钢口实在太差了点。
卖刀的有两人,其中一人是个中年女子,看到梁智禹摇头要离开,不答应了,“这刀还不好?你想要什么样的刀?难道还想要军刀不成?”
军刀是管制品,谁敢买?不过,梁智禹真的很烦这种买卖不成就放泼的主,斜眼看她一眼,“六个银币的刀……亏你也好意思说是好刀!”
“我有六个金币的刀呢,你买得起么?”女人上下打量一眼梁智禹,“一大帮子人在我这里挤半天,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梁智禹穿的倒是新做的衣服,不过,这种集市,没什么太好的衣服和布料的,有人想卖也没人买,谁会吃多了来这里卖高档衣服?
所以,他理所应当地被人小看了。
“看了就得买!”两个粗壮的汉子挤了进来,“一群土包子,耽误了我们做生意!”
戈青年轻,对这种事没什么经验,登时就硬硬地回了两句,“这集市又不是你家开的,我们就不买,怎么,想打架?”
村里同来的人,最少有十五六个挤在这里,这俩汉子的话,说得实在有点大了。
谁想,俩汉子的里的矮个子,身高大约一米五五左右的那厮,从摊上拎起一把刀,兜头对着戈青就砍了下去!
戈青的反应也不慢,一抬手,自家的劣质砍刀就迎了上去,“当”地一声脆响,两刀相交。
那汉子原本以为戈青会退避,没想到人家居然敢还手,愣了一下,随即退了两步,撒腿就跑,“快来人啊,有人打人了!”
大集原本是相当热闹的,有几个摊位,是挨着卖刀女人的,谁想这厮一喊,那几个摊主忙不迭地收拾东西,逃到了远处。
看着众人离着老远向这里张头张脑,戈青有点奇怪,走上前打听,“怎么,刚才那厮很厉害么?”
谁想,他面前的人一听这问题,登时一哄而散,躲到了别处。
“不用问了,戈青,”梁智禹摇摇头,“卖刀的,这里是卖刀的,怕是会有点势力的吧?”
冷兵器时代,能经营刀剑的主儿,大概都不会是什么善碴吧?
吕明生跟果斯正在同一个卖草药的讨价还价呢,谷大夫给他留下了配方,更难得的是,这毒居然还有解药,他正采购解药的主材呢。
听到前面一通喧闹,吕明生一拍果斯的肩膀,“走了,看看那边怎么回事。”
“喂,给钱啊!”卖药的急了,“不给钱不许拿。”
吕明生顺手丢下了一个银币,“不用找了。”
他买了两捧断肠草,按说只用四百多个铜币而已,果斯有点纳闷,“吕大哥,你怎么这么大方?刚才你还使劲砍价呢。”
砍价不过是为了不让别人当了冤大头而已,吕明生心说,不过,眼下他可没心思说这个,“好像是咱们的人惹事了!”
等吕明生挤过去的时候,集市的管理者已经到了,是俩负责收税的,还有十来个当兵的。
其中一个长了龅牙的税官一过来,就指了戈青,“来人,给我把他抓起来!”
“谁敢?”戈青不含糊,伸手就把刀拽了出来,同行的村民们也把刀掣了出来。
“你恶意扰乱集市秩序!”龅牙税官见惯了村民撒野,一点都不在意,手一挥,“给我抓人!”
士兵们大剌剌地就走了过来,手里的刀乱晃,维护治安的这种小兵类似捕快,并没有枪斧之类的战阵冲杀武器。
杀兵,那就是造反了,村民们有点没底气了,扭头看梁智禹,想听听他是什么意思。
梁智禹哪里吃这一套?手一挥,“砍他们!万事有我担当!”
有人做主了,村民们迎着捕快兵就冲了过去,手中刀光闪闪!
说来说去,还是钱最大,大家知道三兄弟有钱,到时候就算把村子扔了,搬家到别处,只要靠了这三个人,还怕过不上好日子?
这些兵也就是欺压良善还成,一见人家不买账,掉头就跑,嘴里乱喊着,“造反了,有人造反了!”
两个税官也吓得脸色苍白,立场登时就转变了,“喂喂,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别动刀啊。”
集市的保护力量,并不是很强,但是捕快们怎么说也有个官家身份,诈唬一般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可是,遇到不吃这一套而且又很强大的势力,那就需要商榷一下了,他们靠的,无非就是那么一个虚名来唬人。
陈舟晃悠过来了,冲锋枪在脖子上一晃一晃的,很有股吊儿郎当的味道,“大家停停手,听他们怎么说。”
“好好说话?”有大家的支持,戈青的胆子越发地大了,一指那个龅牙,“你***给我说话的机会了么?”
“你扰乱人家做生意,用得着给你说话的机会?”龅牙心里叫苦,嘴上却是不肯饶人。
卖刀的这女人,是他老婆的姐姐,那拎刀砍人的汉子,是他的小舅子,在这里欺行霸市已久,却是由于他税官的身份,别人一般不敢招惹。
“他怎么扰乱别人做生意了?”问话的是吕明生,他不太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龅牙税官登时就抓住了这个问题,向围观的人群大声解释,“他们十几个人,围了人家的摊子,半天也不肯买一把刀,这不是耽误别人做买卖么?”
另一个税官也发话了,“就是,谁买谁去看,不买的人,别挤那么多上去嘛。”
“咦,我就奇怪了,”陈舟喊了起来,人声太嘈杂了,他不得不大声说话,“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买?我们本来想每人买一把的。”
“这刀太烂,没法买,”梁智禹也说话了,“才六个银币一把,谁爱买谁买好了,我们不买。”
卖刀的女人不干了,大声嚷嚷了起来,“每人买一把?你们买得起么?看你们那副穷酸样吧,一群土包子!”
咦,这下,村民们不干了,他们比较穷寒,平日里被人歧视惯了,眼下有钱了,当然要卖弄,于是纷纷自怀中取出钱来炫耀着。
“妈的,看看这是什么,你见过金币没有?”
“你不是有值六个金币的刀么?拿出来,大爷买一把!”……
陈舟也出来凑热闹了,手向怀里一伸,抓出一大把金币来,“你不是土包子,来,拿出钱来比比,看谁多。”
两个税官交换一下眼神:金币,好多的金币!
集市上金币不少,但这么集中的可是不多,那些有大量金币的主,背后都有各自的主子,倒是这帮村民,看上去是没什么根底的。
这个工夫,捕快又来了一些,可四散的村民也围了过来,二十个捕快,村民们倒接近三十了,该不该动手?
龅牙咳嗽两声,“安静……安静,你们这么多钱,是从哪来的?”
“郝客提老爷给的,他买了我们的东西!”一个村民很骄傲地回答!
郝客提!俩税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里的人,有不知道裂云城主是谁的,但不知道郝客提的还真是不多。
算了,这事啊,只能这么算了!
看着税官悻悻地离去,村民们又“呼啦”一下围住了那女人,“六个金币的刀呢?六个金币的刀呢?”
推推搡搡间,女人差点被气昏了,等到众人散开的时候,她才愕然地发现,自己摆在摊上的三把砍刀,刀身都被人划了几道深深的划痕。
新刀就变成这样,让我怎么卖啊?女人登时嚎啕大笑了起来。
陈舟坏笑着捅捅梁智禹,别人只当他心情不好,却没看到,他把手里的东西暗暗地塞了过去,“你这刀小了点,不过钢口不错啊。”
有了这场冲突,别的摊主见到这帮人,多少就收敛了点,人家敢跟税官扛膀子,也跟郝客提扯得上关系,犯不着得罪。
吕明生正说去买点盐呢,最近村子里吃盐太厉害了,一个年轻人拽住了他,低声问,“你们真要买刀?”
吕明生侧头一看,这年轻人是卖铁锅的,点点头,“是啊,你有?”
“五个金币一把,”年轻人低声说,“我还有弓箭,敢不敢要?”
要啊,为什么不要?吕明生点点头,“只要够好,我就买……奇怪,你怎么找上我了?”
年轻人拿起一口铁锅递给他,来回地指点着,好像在介绍锅,嘴里却紧张地回答,“我知道你跟他们是一起的,找他们,我可没那个胆子,回头税官能抄了我的摊子。”
“哦,这样啊,”吕明生用手叩叩铁锅,似乎在检验质量,低声反问,“这帮人,平时很霸道么?”
“这还用问?这里的天就是他们,”年轻人白他一眼,“你现在出了市集,顺着大路往东走,看到三间并排的房子,里面就是卖刀的……”
说了一阵,年轻人大声嚷嚷起来,“不卖了,我不卖了,有你这么小气的么?”
吕明生转身离开,找到了果斯,“果斯,走,再叫两个人,咱们去办点事儿。”
四个人匆匆离开,一个小个子男人尾随在后面,果斯回头走两步,掣出砍刀,那厮掉头就跑掉了。
三间房子……其实应该说是三间棚子,用小树枝堆成个人字形的窝棚,里面不过堪堪能并排躺下两人而已。
这种临时的棚子很多,大市时,来的商人多,没什么住的地方,货也没地方放,很多人这么搭棚子。
吕明生走上前,对着一个老太太嘀咕几句,老太太上下打量他几眼,拉他坐进了一个棚子里,从柴草下摸出一把刀,“看看这刀怎么样?”
吕明生对这个不是很懂,用手指试试,感觉还锋利,再弹弹,声音也像那么回事,点点头,“还行吧,不过,五个金币,是不是贵了点?”
“嗤,”老太太喷了喷鼻子,表示很不屑,“这是我死去的老公亲手打的,你知道我老公在裂云城为人打刀,一把要多少钱么?”
“多少钱?”
“最少都要十五个金币!”老太太长叹一声,“要不是他被当异教徒吊死了,我们娘俩至于像现在这样贱卖他的刀么?”
异教徒?吕明生有点奇怪了,“这是怎么说的?”
老太太很健谈,看到吕明生并不在意“异教徒”这个说法,就滔滔不绝地讲述了起来。
这个大陆,被称为神恩大陆,眼下这个国家,被称为合勒国,国都是神风城,信仰的是疾风之神。
其他的国家,信仰的神并不一样,老太太就知道,起码有个一个国家,是信仰大地之神的。
异教徒,并不是说信奉了别的神,而是说信仰了魔鬼,同诸神对抗的魔鬼!
诸神之间,就算小有摩擦,但终归是属于神这一派的,改个信仰,倒也算不上天人共怒的行为。
老太太死去的老头,哪里知道魔鬼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因为手艺高,性格上难免有点欠缺,得罪了某个贵族,被贵族扣了这么一个“异教徒”的帽子,直接吊死了。
要不是帽子是如此的大,以老头的手艺,还是能博得不少人同情和说项的。
老头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打造刀和剑,在为别人打造兵器的同时,自己也打了不少来把玩,结果一出事,这刀和剑就不敢卖了。
按老太太的说法,老头要是不死,这些刀剑怎么也能卖个十来二十个金币的。
“有多少?我全要了!”吕明生狮子大张嘴,“十个金币一把。”
“我们怎么知道能撞到你们?”老太太撇撇嘴,“刀三把,剑两把,还有两张弓,三十多支箭。”
吕明生痛快地放下了八十个金币,“对了,你儿子,会不会打刀?”
“我不让他学!”老太太回答得很平静,“好好活着,就挺好的,我家老头子要不会打刀,现在也活着呢。”
啧,挺遗憾的,吕明生咂咂嘴,猛然又想起一事,“这个疾风之神,很灵验的么?”
这个大陆,不会还有魔法什么的吧?风系魔法?
陈舟对他的影响,还是满大的。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听说经常有神恩降临的。”老太太美不滋滋地坐在那里数金币,心不在焉地回答。
神恩?这是什么东西?吕明生的脑子里,存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样吧,我们是石梁村的,你家还有什么好东西,送到我们那里好了,价钱好商量。”
说完这些,吕明生拿了刀剑走人,可惜的是,这些刀剑虽然看起来都还不错,但各是各的样子,造型千差万别。
说话间,几人就回到了集市,陈舟迎面走了过来,脸上有一点点兴奋,“吕大哥,有个卖铁锅的……”
他的话没说完,戈青就看到了吕明生手上拿的那把刀,眼中放射出贪婪的目光,“哦,给我看看好不好?”
吕明生随手交刀给他,扯了陈舟到一边,“怎么回事?”
“那个卖锅的小伙子说,可能咱们回去的路上,不会太平了,”陈舟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你说咱们该怎么办?”
他自打来到这个星球,还没开过枪呢,当然巴不得遇到场大战。
“啧,挺麻烦啊,”吕明生歪歪嘴,“他没说会有多少人找咱们麻烦么?”
“大概会有一两百吧?”陈舟肯定问过这个问题,但估计是不得要领,“或者说,三四百?”
正在这时,那卖断肠草的老头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几根断肠草,“你刚才买的草,没拿完!”
说着,老头用极快的语速低声道,“有人要冒充骑匪抢你们的金币,足有一百多人,你们最好绕道走!”
老头挺厚道的,多拿了吕明生几十个铜币,回馈了这么个消息,作为报答。
一百多骑匪……真的还是很麻烦啊,吕明生知道,冷兵器时代,骑兵的冲击力是何等的恐怖,自己这方再彪悍,也不过才二十七个人而已。
该怎么办呢?吕明生召集了几个年长的村民来商议。
杜克是个二十五六的中年人,他的想法很能代表一些人,“骑匪可怕,是在平原上,只要咱们能冲到山脚,就好说了。”
集市离山脚并不远,脚头快点的话,一个半点就能赶到山脚,反倒是上山之后回村,需要三个多点的时间。
这个建议显然没什么意思,大家比赛脚头,能比过驼兽和徳迪兽么?
“要不咱们绕路吧?”有人建议了,“绕得远点再回山?”
“那不行,肯定有人知道咱们是哪里的,”杜克摇头反对,“他们要是着急了,杀到咱们寨子里……”
“我有个主意,”戈青说话了,“要不咱们买点奴隶,让他们跟一起打……”
“这倒是个好办法,”杜克点头,“不过,那些奴隶,会出力么?别到时候乱跑吧?”
听到这里,吕明生想起陈舟的“奴隶解放”大计,插嘴问了,“杀了这些骑匪,官府会不会奖励咱们?”
“杀骑匪肯定有奖励啊,不过这些又不是骑匪,”杜克回话了,“正经的骑匪,哪里会来这里?”
那倒是,骑匪到山区,根本无法做到可持续性发展的。
“只要他们用黑巾蒙了面,不是骑匪也是骑匪了!”戈青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做事很有冲劲。
“有这个奖励,咱们能不能拿它来换奴隶的自由?”这才是吕明生想问的。
“好主意!”杜克双手一拍,眼睛一亮,“只要明生你舍得,咱们用自由做由头,不怕奴隶们不出力!”
说到这里,大家就算把事情商定了下来,大家把钱凑起来算算,一共有四百多金币,买了八十个身体健壮的奴隶。
奴隶是官卖的,当下就有人签发了契约文书,他们的身子还没反转,就听到有人窃窃私语,“穷鬼们也买奴隶?这世道怎么啦?”
剩下的钱不多了,正好够买三头驼兽的,村里原本没这玩意儿,不过,今天采购的东西不算少,买回去用吧。
这就是向外人传出了信息:打劫?来吧,反正我们也没钱了!
当然,骑匪要不来的话,这八十个奴隶也不算白买,弄回去修寨子盖房子都是可以的。
才走出集市,吕明生就把大家带进了一片小树林,没办法,奴隶们都空着手呢,起码得给大家准备几根削尖的木棍吧?
这下,就看出才买的那三把刀的威力了,比那些猎户们常用的刀好出太多了,刷刷几下,就能轻松地削出一个尖木棍来。
村民们干活的时候,陈舟也没闲着,把奴隶们聚拢到一起,如此这般地交待了半天。
总之,就是一个意思,等下遇到骑匪的时候,杀一人可以做十个奴隶的领班,杀两人的,可以等官府的奖励,到时候,他会为那人争取自由民的身份!
脱籍啊!奴隶们登时兴奋了起来。
这些奴隶都是身强力壮之辈,与那些老弱病残的奴隶相比,欲望多些,对自由的渴求也大些,各个摩拳擦掌起来。
陈舟这番动员,实在是再及时不过了,正宗的骑匪里,就有不少奴隶的。
很多骑匪掳掠了奴隶之后,选拔出其中健硕者培养,而那些奴隶反正已经被归到了“逃奴”里,回去也是个死,倒不如安心地做个骑匪,没准还能花天酒地很长时间。
当然,正规的官府脱籍,对奴隶们的诱惑是最大的,只要是人,谁也想有一个堂堂正正的身份的。
要是没这番动员,遇到假骑匪,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那就太不好说了!
没准奴隶们自己就反了!
有了这番动员,那些奴隶反倒是怕劫匪不来了呢。
其中,有个健硕的奴隶,是白人,个子奇高,大约快有一米七五了,提出了建议,“老爷,能不能多给准备几根标枪?”
“好主意!”梁智禹马上就反应过来了,对付骑匪,投射标枪是最管用的,“大家加把劲儿,多弄几根啊。”
“你很不错,”陈舟也夸奖他一番,“很有头脑,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太阳之神的子民,安东尼。”
“太阳之神?”吕明生的眉头皱皱,“那是哪个国家的神?”
“我是耀辉国的,”白人说到这里,身子一挺,“耀辉国的士兵,我不怕打仗!”
下等士兵!吕明生听卓弄说过,正面作战,战场上被俘的话,高级点的军官,大多是可以通过交换或者赎买回归本国的。
低级士兵,就要成为敌国的奴隶了。
当然,这只是说一般的战争,要是战争太过残酷的话,会发生什么,那就实在不好说了。
“好,你这个建议很好,先记下,算你已经杀死了半个敌人!”吕明生慷慨起来,是很大方的。
“我也有建议!”另一个奴隶见到一个建议就算杀了半个敌人,忙不迭喊叫起来!
他的建议是:提前派人探路,发现有骑匪带起的大股尘烟之后,可以放火来阻敌。
吕明生转身就走,“陈舟,打他三棍子!”
那厮兀自不服气,还在强嘴,陈舟拎着棍子就走了过去。
“你能保证,骑匪来的方向,一定是下风头么?烧着咱们自己怎么办?”啪!
“你能保证,这火不会把山烧着么?”啪!
“不仔细想想,乱提意见,不打你打谁?”啪!
一个奴隶解放运动的倡导者,竟然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就适应了奴隶主的身份,不得不说,环境对人的影响,真的是很大的。
另一个奴隶也提了一个建议,就是将八十个奴隶分作四队,护卫在村民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
四队又分四个小队,每小队五个人,一旦打起来的话,也好相互支持!
这个建议也不错,被陈舟采纳了,他甚至向这十六个小队里指派了相应负责的村民,没办法,只有村民们才有刀!
其他身体不是特别健壮的村民,就被拱卫在中间。
说实话,外面的人说猎户们是土包子,也有一定的道理,这些人的武力是比较强悍,但是论见识的话,还真未必赶得上这些奴隶呢。
在奴隶们的帮助下,两个点之内,他们就做出了四百多支标枪,每个奴隶四支,剩下的被村民们瓜分了。
另外,大家还掰了有五六百根木棍,赶路的时候,还可以继续加工标枪的。
陈舟不想拿这东西,他打算开枪呢,结果被吕明生硬生生地塞了一把剑给他,“能不用枪,先别用枪。”
骑匪们,还真的出现了!
就在离山脚还有半个点的距离时,西方处烟尘大作,安东尼望了望,马上来汇报,烟尘挺大的,估计最少有一百多人。
还好,终究是已经靠近山脚了,地面上偶然有那些两三人高的突起的大石,村民们马上选了块石头,靠了过去。
这么一来,起码有一面是不用防备了。
随着骑匪们驼兽和徳迪兽的不断靠近,有人心慌了,没命地扔出手中的标枪,被梁智禹一个耳光扇了过去,“听指挥,让扔的时候再扔!”
渐渐地,骑匪们逼近了!
吕明生打个响指,“杜克,戈青,放箭!”
两人手里是吕明生才买的两张弓,这弓比他们日常用的弓强太多了,能射到一百步之外。
杜克是村里有名的神箭手,弓弦一响,那边就掉了一个人下来。
戈青的水平要差点,却歪打正着,一箭射到了冲在最前面的徳迪兽的腿上,那兽登时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骑在徳迪兽上的人没留意,当时就被甩了下来,一扎眼就被众多兽蹄踩成了一团烂泥。
“标枪,投射!”吕明生一声令下,一百多枝标枪腾空而起。
说实话,临时砍下的木棍,所做的标枪实在是太难看了点,大的大小的小粗的粗细的细,而且有的还不是直的。
有呈弧形的,还有呈弯弓形的,实在是……有碍观瞻得很。
可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一百多枝标枪呢,黑压压地一片,看着是要多吓人有多吓人!
“我的,投中了!”安东尼一下蹿得老高,喜不自胜!
吕明生身子一动,如游鱼一般挤进人群,抬手就是一个耳光,“标枪,再投射!”
什么头脑嘛,怪不得呢,下等士兵就是下等士兵,现在还在打仗呢!你跳什么跳?
刷,又是一百多枝标枪被投了出去。
业余的,和专业的就是不一样,头一轮标枪雨,就造成了骑匪十余人的伤亡,众多业余骑匪大惊之下,纷纷勒住了座骑。
什么?对方居然敢反抗?
他们还没回过神来呢,第二轮标枪就飞了过来,这次的打击面,尤为大些,他们停止了冲锋,呆立着不动,那不是活生生的靶子么?
不过,有弊端就有好处,由于停止了冲锋,就减少了反作用力,这一轮中枪的人也有几个,但看起来,没几个是致命伤。
杜克和戈青的箭,又到了,一人胸前中箭,另一人被射中了大腿!
众劫匪登时大惊失色,催动座骑,转头就跑。
“往山里走!”陈舟下命令了,对方肯定不能善罢甘休,但现在,标枪只够两轮投射了,剩下的木棍,奴隶们还要靠着它们肉搏呢!
只能缓缓退却了,算是阶段性退兵吧。
“没算杀的人数呢!”捱了三棍的那厮又叫了起来,“我刚才扎死一个!”
“好,你厉害,”吕明生点点头,“你去把那些死人的刀都捡回来,我算你扎死一个。”
五十到八十步远处,地上躺了十来具尸体。
那厮真的是不要命了,听说能算一个人,没命地跑了过去。
“我也去,他一个人捡不动!”另一个奴隶也报名。
人心可用?吕明生向陈舟使个眼色:要不,咱们再等等,看看对方的反应?
陈舟摇头!
吕明生瞟一眼他胸前的冲锋枪:小子,你可以玩枪啊!
陈舟眼睛一亮,缓缓点头,“要不这样,咱们在这里等等吧,对了,你们把你们的战果报一下。”
奴隶们的战果还没报出来,只听得飕飕连响,原来,有骑匪已经发现了捡刀的两个奴隶,射了箭过来。
还好,射箭的人不多,而那弓同猎户们用的弓相差不大,威力有限得很!
骑匪们在远处商量,这边也没闲着,在杜克的建议下,陈舟指派了三十多个奴隶出去,在面前四五十步的土中刨坑。
坑不需要有多大,碗口大小就行,深也不需要太深,有二十来厘米就足够了,刨起来是很快的,基本上可以说是眨眼就是一个坑。
对骑兵们来说,这招不但管用,而且是极其阴损的。
骑兵一旦发起冲锋,座骑只要踏进这种小坑,强大的冲击力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兽腿骨折,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看到他们如此行动,骑匪们马上就明白了他们的用意,毕竟,冒充骑匪,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熟悉兽性的人,对这样的小常识,自是一目了然。
只是,他们真的没想到,对方居然能彪悍到如此的模样,区区二十来个人,敢硬扛两百多人?
卖药老头的信息是不错的,原本就一百多的骑匪,但这种不开化的地方,有人想打劫的风声一旦传出去,永远都不缺乏追随跟风者。
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一种规律,所以,一百多人就成了二百多人。
奴隶们的悍不畏死,却是这些人没想到的,奴兵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强大的战斗力了呢?
于是,骑匪们不可避免地分化了,有人已经不想玩了,拜托,这些人身上本来金币也不多了,还如此地彪悍,算,惹不起,走了!
当下,就有一百多人离开了,剩下的骑匪,也就堪堪到了一百人之数。
有人却是因为亲朋好友的死亡,执意要报仇了。
太阳已经快落山了,但尘埃落定之后,吕明生这边,远远地就能看到对方的反应。
看到骑匪三三两两地散去,陈舟手一挥,“布阵,前进!”
奴隶们又恢复了四根标枪的配置,个别勇敢者,比如安东尼、捱棍子和捡兵器的三人,腰间已经挎上刀了,一时间气势大盛!
第九十六章霸王之勇
呃……不是这样的吧?骑匪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人数大致相等,这些家伙居然敢走着过来送死?
当时就有人下意识地退了几步,然后发现有点示弱,再勒住座骑,只是,这个动作已经说明,骑匪们的气势,已经差了很多。
“到了标枪的投射距离了,”安东尼小心地提示着。
我知道到了!陈舟看他一眼,心里大为不爽,眼下这绑匪左一堆、右一堆,三三两两的,你要我下令往哪里投啊?
吕明生不管这些,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犹豫,奴隶们的气势难免就会动摇一些,“东南方那七八个人,看到了吧?”
“标枪,投射!”
那七八个人离得比较远,显然是存了见机行事的打算,谁想标枪不扔近处的,竟然向远处的自己扔来?
几声惨叫,四五个人登时堕下了座骑!
接下来,吕明生又发出了一道匪夷所思的命令,“随便找个目标,标枪,投射!”
要接近普通弓箭的射程了,标枪太多的话,影响奴隶和村民们的体力,战斗中保持合理的弹药,很有必要!
反正,这帮人一时是发不起进攻了。
三三两两的标枪飞了出去,命中率低得可怜。
最前方,有四十余骑,分作四堆,都已经开始拉弓了。
“陈舟,你指挥,”吕明生大喝一声,“智禹,咱俩上!”
两声长啸,划破了战场的寂静,两条人影自人群中飙射而出,直奔那四十余骑!
骑匪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太、太……太嚣张了点吧?
一时间,箭如雨下!
你们有箭?我也有箭,吕明生左右手连扬,大蓬的风蓟刺激射而出!
他已经下了决心,一定要把这帮家伙打残打怕,否则的话,将来石梁村的村民赶个集市都不会安全了!
吕明生的来势极其霸道,而梁智禹的身形却是极其诡异,东一转西一转,忽停忽走,就恍如一个幽灵一般飘忽不定。
有个骑匪比较稳重,弓箭始终瞄着梁智禹没有射出,他是想找个一击致命的机会,谁想,盯了半天,居然开始头晕眼花了。
“哇”地一声,此人竟然坐在徳迪兽上大吐特吐了起来!
他在吐,而他身边的人,却是在惨叫!
吕明生和梁智禹的神勇,不仅震惊了众骑匪,也让众奴隶看得热血沸腾,一时鼓噪了起来。
好机会!陈舟也不犹豫,“各个小队,自由攻击!”
憋了半天等着立功的奴隶们再也按捺不住了,一声大喊就冲了出去,谁还记得什么小队?
梁智禹一脚飞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