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
作者:
扎姆卡特,最后更新:2008-2-4 9:04:15
“王不正,无以治国。王是需要人民才得以生存的存在,但人民即使失去王,仍可以生存下去。这是国之本,也是王之本。可叹的是,意识到这一点的王少,能够贯彻到底的王更少。”
“故,成王易,为王难。”
——摘自《王道》一书,初代神官王利希特德修普著,创世历49年,第一册第一页。
“‘震惊!拍卖会惨案’……这是什么?”
“我的血泪。”
卡萨兰城主诺因史列兰德修普从报纸后面抬起头,瞅着发话人,有所领会地问道:“你有几个,不,几十个情人被踩成肉饼?”
“不是啦!”宫廷术士长吉西安凯曼愤慨大喊,“不是为这个!虽然我数过,的确有四十八只钱包不幸遇难,但我才不是为这哭!我是为了好戏,一场因为某人的缘故没看成的好戏哀痛欲绝!”
“如果我没撕掉请贴,你幸存的钱包就不会这么多了。”诺因一边回嘴一边浏览死者名单,当看到国王、元帅、东城城主没有名列榜上时,狠狠咋舌,“可恶!果然是祸害遗千年!”
军务长雷瑟克尤耶也凑过来看,反应却截然不同,是由衷的如释重负:“太好了,元帅大人平安无事。”
“好个屁!”诺因和吉西安有志一同地丢给他一个大白眼。
“可是,元帅大人若不幸身故,就没人能阻止陛下的胡作妄为了。”
“正好!我一剑劈了他!”
“莉莉安娜小姐会伤心的。”
这句话刺中了诺因的罩门,他立刻沉默下来,切齿不已。吉西安顺着话题道:“不过,幸好莉莉安娜殿下没参加这次的拍卖会,以前有好几次都被元帅拖去看她撒钞票的‘英姿’。”诺因和雷瑟克顿时一脸心有戚戚焉,看得吉西安偷笑。
这时,一身清爽,脸颊红扑扑的露蒂丝推门走进,看到三人的样子愣了愣:“咦,你们还没洗澡?本想叫你们一块儿吃饭的说,在看什么?”
“没什么。”不想妹妹接触血腥的雷瑟克连忙收起报纸,他的态度反而勾起露蒂丝的好奇心。她飞也似地扑过来,死死抓住报纸,生怕撕破的雷瑟克只好松手。
“拍卖会惨案……举世震惊……总共四千七百多人丧生……哈梅尔商会副会长疯狂的暴行——哇塞!太棒了!都怪诺因哥哥啦,把请束撕掉,害人家没看到这么有趣的热闹!”
雷瑟克怨怼地瞪着主君和好友,认为是他们带坏了他原本纯洁善良的妹妹。
“看,露蒂丝也这么说。”吉西安朝主君绽开嬉笑的笑容。
“无聊。”黑发青年漠然道,弯腰拎起脚边的小狼龙,起身朝门外走去。余人齐声问道:“你去哪儿?”
“洗澡。”
“快快,露蒂丝,帮他擦……”术士长一个“背”字还没出口,一团蓝色的绒毛就准确地丢到他脸上。
※※※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7日,恰逢杨阳一行人进入白银之谷的当天,卡萨兰军从威斯莱岭返回大本营米亚古要塞,取代他们抵挡凡尔加平原的隐捷敏亚军,守护梅迪残军的是埃特拉城主带去的两百名青龙骑士团成员。虽是两百人,战力却不亚于一支万人部队,因此镇守占领地的三支佣兵团——血徽、逆十字和月影都不敢轻举妄动,不过他们本来就没打算一口气并吞南城。
正如伊维尔伦城主罗兰福斯所料,中、西南三城又陷入僵局,区别只在火药味比过去更浓,平衡更脆弱。尽管不致一触即发,但紧张的气氛每个人都闻得出来,尤其是靠南边的西境百姓,成日惶惶不安,直到要塞派出的援军赶来筑起一道防线,他们才稍稍安心。
“我已经可以想象到罗兰福斯得意的笑脸。”
诺因气咻咻地从城头冲下,无论挡住他路还没挡住他路的人一瞄见他的脸色都像耗子见了猫似地闪得远远的,唯一敢跟在他后头的只有雷瑟克。
“此话怎讲,殿下?”军务长困惑不解,他本以为主君愤怒的是西城最近颇繁的骚扰,听到这句才知不对。
“因为搞出这个局面的就是他!”诺因一拳砸在石墙上。
卡萨兰军之所以那么巧合地在南城破灭的前一刻出现在战场,不是诺因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全在于东城城主的通风报信。当然罗兰这么做绝不是出自善意,而是纯粹的渔翁算盘。中西南三城目前的局势就是铁证。
雷瑟克这时才知道主君曾收到一封秘信,沉吟道:“可是,罗兰城主这么做能得到什么好处呢?除非他想短时间里对北城或东境用兵……”
“好处多了!他可以趁我们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插一脚;背地里搞鬼主意;偷偷扩充兵力;巴结国王老儿;或是你说的等等等等!而且我敢担保,他那时候塞小纸条给我,绝不是为了要救梅莲可那个蠢女人,而是要我和贝姆特火拼,让我们一骨脑翘辫子!”
“这…罗兰城主不会这么阴吧?”雷瑟克回想金发青年温和娴雅的笑靥,难以置信。诺因斩钉截铁地道:“绝对!百分之百!换作我也会这么做!”
你当然……可他……
“不过,最可恨的还是贝姆特!”诺因又是一拳砸向城墙,力道比刚才还重,“这小子根本不知道是罗兰福斯通知我,一口咬定是我故意跟他过不去,就用成天找茬来报复我。”
“不,殿下,贝姆特城主此举是有战略目的的。”雷瑟克摇头否定。
“嗯?”
“以往西城攻打我们都是在秋季,一方面是为了掠夺粮食,一方面是为了妨碍秋收。西城耕地面积极少,不像我们,每到这个时候就必须分出三分之一的士兵帮忙收割。但如今不同了,西城得到了凡尔加平原,反而是他们要堤防我们趁火打劫,所以贝姆特城主才用不定时骚扰的方法牵制我们,也有牵制的作用。”
诺因抱胸沉思:“对了,就要秋收了,现在放把火,效果最……”
“殿下!”
“好啦好啦,不放不放。”诺因撇嘴,咕哝道,“也放不了,凡尔加平原已经被西城占领了,要是早听我的……”
“殿下。”军务长加重语气。年轻的城主不满地瞪视他:“那又不是我的城民!”雷瑟克也忍不住提高嗓门:“你不能这么想!你应该想,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有生存权力的人!”诺因反唇相讥:“那贝姆特也是活生生的人哩!罗兰福斯也是活生生的人!老妖婆和国王老儿也是活生生的人!全世界的人都是是活生生的人!所以我一个也不能杀,都要好生侍侯,待他们像自己的城民一样,你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不擅辞令的军务长根本辩不过歪理连篇的主君,只能干瞪眼,气得满脸通红。见状,诺因的态度立刻软化下来,语气也带上一丝撒娇:“好啦,我们何必为那些外人吵架,伤了和气,对不对?”雷瑟克叹了口长气,不语。
“大不了,我不烧凡尔加平原就是!你别生气!”诺因急了。
“我没生气。”
“真的?”诺因一脸怀疑。雷瑟克笑了笑,这才真正释怀:“是不气了。”诺因趁胜追击:“那么,你答应我,今后绝不再对我生气,使脸色。”
“殿下……”什么叫得寸进尺,这就是活生生的典范!
诺因清秀的脸蛋刹时罩上浓浓阴云,恰如他瞬间沉冷的眸。
“我不是要你事事顺着我,对我唯唯喏喏,我只要你别再散播那颗烂好心。你只需要对我、莉莉安娜和吉西安温柔就行,其他人算哪根葱!我不喜欢你老是被同情心冲昏头,你是我的心腹耶,哪能这么软弱!还老是为那些什么都不是的甲乙丙丁同我闹憋扭、发脾气,害得我只能拼命赔礼道歉,明明又不是我的错……”
“殿下。”雷瑟克按住头,叹道,“我明白了。”
“你终于明白了?”黑发青年的神情瞬间亮堂起来。
我明白了——你完完全全不明白!不,是完完全全不理解!
你不懂……真正的王者之心。
“嗯。”雷瑟克微笑道,“我答应你,永远不背叛你,永远在你身边辅佐你。”你没有的,就由我来补足,就算你缺乏那颗体恤民众的王者之心,你仍是我唯一的王。
“我要你答应的不是这个啦。”嘀咕对嘀咕,诺因脸上可一点没有不高兴的表情,笑容灿烂一如讨到玩具的孩子,禁不住一把勾住心腹的脖子,欢声道,“走!我们去吃饭!”
※※※
“吉西安在哪儿?”
听到主君突然冒出的问话,雷瑟克诧异地放下餐具:“在凯曼商会啊!他昨天不是说,要趁哈梅尔商会最近霉运连连的机会把博尔盖德会长踢下去,和希顿商会争夺第一的宝座,叫我们一个月内不许打扰他——你忘了?”
“我没忘!我要找他!”诺因狠狠撕下一片面包,“我有事要他办!”
“这…很难哩。首先,你认得去那儿的路吗?”
“不认得,所以,我吃完饭去找。”
诺因一边把面包塞进嘴里,一边浮起下定决心的表情。
凯曼商会并不是地下商会,在各地的分行也是光明正大,有法有据,唯独总部神神秘秘,连后台老板卡萨兰城主也不知其所在,只确定是在米亚古要塞里。据商会主人解释,这是为了预防暗杀。当半年前听说哈梅尔商会遭一神秘人踢馆,损失惨重时,他更是坚信自己的决定不但明智,而且深有远见。但诺因和雷瑟克的说法是:会上门砸凯曼商会牌子的只有那些妻子或未婚妻或女朋友或姐妹或母亲被吉西安欺骗抛弃的可怜男人。
总之,为了寻找另一名心腹的下落,年轻的城主不得不一用完午饭就跑出宅邸,准备搜查所有可疑地点。因为午后一向是他阅读的时段,所以他的心情不很好。
“雷奇,记着,要是我再跑进这种店,就把我拖出来。”
“嗯。”
诺因背对一家店铺,一手按额,一手指着标注[特价精装手抄书店]的店牌,对宠物殷切嘱咐。他刚刚在里面泡了起码半个钟头,要不是店主的掸尘恰巧碰到他,也许会延伸至日落西山。这只是他离开城主府遇见的第一家书店,后面还有n家等着考验他的自制力,而他唯一缺乏自制力的对象就是书,偏偏米亚古要塞最多的店就是书店。不用说这是凯曼商会长针对主君的弱点使出的经商策略,他可没有什么上司不能敲榨的臣子观念。
“殿下,来来,我今天进了新书哦。”
“不要。”
诺因一路走过去,一路的书店老板向他招魂,个个慈眉善目,笑得奸商也似,好几个还拿出书在那边挥舞,十足用鱼诱猫的架势,勾得诺因蠢蠢欲动,最后他火了:“都给我闭嘴!把书拿进去!店子关了!”对,来个眼不见为净!
“啊?”
“殿下,这怎么可以!还有别的顾客耶!”
“就是,你这样很对不起同道。”
“更对不起我们!”……
“吵死了!”诺因大吼,“这是我的命令!今天所有的书店全部停业!一切损失我承担!报公帐!”他说出会让财务部长吐血的话,不过这也是本人自做自受。
“这还差不多。”奸商…不,书店老板们满意颌首,纷纷关门大吉。街道一下子冷清泰半,可见书店的数目之惊人。
“可恶,都怪吉西安。”诺因松了口长气,随即又惋惜起来。他立马把责任全推到部下头上,带着转好的心情继续走路。
中午的市集最热闹。米亚古虽是军镇,却因从没受过战火波及安逸一如普通市镇;加上位于中部大道的终点,物资聚集,极为繁华。到处是兜售的货贩和讨价还价的居民,各色店家将街道两旁挤得水泄不通。
一个布匹店的老板瞥见人群中如风掠过的黑发青年,举起一匹粉底碎花的美丽锦布,高声道:“等等!请等等!那位小姐,紫色眼睛的小姐…对对,就是你!您看看这块布,怎样?很配你吧!比你那件骑士装挑丽多了!小姐你这么清秀可爱……”
诺因一言不发地握住剑柄,准备将这个不长眼还喋喋不休的混帐商人切成碎片,早知大事不妙的旁观者急忙扑上,钳住他手脚,七嘴八舌地求饶:“殿下,殿下,他是新来的,放过他吧!”
“是啊是啊,他不是存心的!”
“其实他是个大近视,才会将你错看成女性!”
“对对,您这么高大威武,要不是眼睛有问题,谁会以为你是女的!”
“我……”那商人刚想开口,被周围人一拥而上,塞眼蒙嘴,五花大绑拖进店里,消声灭迹,动作之熟练代表这已不是他们第一次做了。
“……”诺因依旧手不离剑,脸色阴晴不定。他又不是白痴,会相信那些显而易见的奉承,他也知道自己长相纤细,可是——女人的胸部有他这么平,个子有他这么高的吗!?这些老是不看清楚就乱嚷嚷的混蛋,被他劈了也是活该!
见状,一个伶俐的市民叫道:“殿下,他已经落了籍,成为这里的居民了!你就大人有大量,饶了他这回吧!”余人恍然大悟,纷纷附和,暗骂自己脑子怎么转不过弯来。
每个西境居民都知道,尽管他们的统治者生性冷酷无情、乖戾任性、强横无理、自大专断、狠绝噬杀……但他对“自己人”,也就是他的领民绝对是没话说的,所以西境百姓都十分爱戴这位王储。而且他的狠全是针对西城的侵略者和东境来的贵族官员,尤其是后者。这些家伙横征暴敛、无恶不做,被诺因碎尸万段只有大快人心。不过,如果要砍的是个仅仅说错话的外地商人,就太过火了。何况那个商人会误会真的是情有可原,让人深有同感,深为同情。
果然,诺因一听到“落了籍”三字,剑就往鞘里插了一半;当听到“大人有大量”,完全收入剑鞘。他是娃娃脸,讨厌被当成小孩仅次于被当成女人,相反被人以成人之礼对待就很高兴,所以丢下一句“他若撤籍通知我一声”,就拍拍屁股走掉了。众人松了口气,没有将他最后一句话放在心上。因为诺因和罗兰不同,虽然发起火来恐怖得要命,骂人扁人砍人什么都来,却没有记仇和秋后算帐的习惯,从来是一次付清。如果这次不杀,只要别再有类似的事发生,你的身家性命就是安全的。
因此,诺因前脚走,众人后脚就将那商人释放,对他进行耳提面命的教育。
不知道背后发生的事,诺因领着雷奇穿过两条大街,来到他第一个目的地——财务部。
“吉西安在不在?”
诺因四格一踏跑上台阶,闯进建筑物,劈头喊道。门口的事务员和众官僚都吓了大跳,好半晌才会意他喊的是“吉西安在不在”而非“把钱交出来”,而全米亚古说话走路这么气势汹汹的只有一个人。
“部…部长不在。”事务员小姐惊魂未定地回答。
“真的不在?”诺因眯起眼,走到她面前,双手按桌,一字一字道,“老实说,凯曼商会的总部是不是在这里?敢撒谎,我把你丢到牢里去!”
事务员被他吓得张口结舌,瑟瑟发抖,只差没说出“我什么也不知道,别杀我!家里的金库号码只有我爸知道,你问我也没用”之类小肉票的常用语。
诺因皱起眉,戳戳她额头:“说话呀!哑啦!”
“你再这么搞下去,她真的会被你吓成哑巴。”
随着冷静的嗓音出现的是一名身穿卡萨兰米色文官服的年轻女性,手里抱着一叠帐本,削薄的短发下是张充满干练气息的端秀容颜。她身后跟着一群财务部官员,正毕恭毕敬地弯腰行礼。
“我是副部长海德希尔,也是吉西安大人的秘书。”女性主动自我介绍。
“我知道!”诺因大喊。海德希尔翘起唇角:“哦?真意外,我还以为您除了莉莉安娜殿下,对任何女性都是不放在眼里的呢。”
“少废话!吉西安在哪里?”
“不知道。”
“不知道?”诺因提高嗓门。
“没错,不知道,就算你将我们全砍了,把这里放火烧掉,不知道还是不知道。”
“为什么不知道!你不是他的秘书吗!”
“您还是他的主君哩。”
“……”
海德希尔用摸小狗的轻柔动作挥挥手:“我确定的,只有凯曼商会的总部绝不是在这里,你找错地方了,殿下。”诺因强忍怒气,问道:“地下呢?”
“这里的地表全部用青晶石组成。”
“?”
“青晶石是大陆最坚硬也最贵重的石材,平价每丈三金币二十二银币五铜币,建造一间办公室需要的空间约五丈六寸,估且不论施工费,开挖这样一块地方所需破坏的青晶石总计十六金币三银币四十五铜币,租一辆施工车的费用是……”
“我走了。”诺因几乎是落荒而逃地奔出财务部,因而没看到海德希尔奸笑的嘴脸,他深深奇怪:吉西安是打哪儿找来这样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市侩女人?
“嗯…可以便宜建造地下室的地面……”诺因站在十字路口冥思苦想,半晌击了下掌,“对了!”
第二个目的地,军营。
还没走到校场,一股混合着汗味、动物体臭、钢铁和蜡油味道的气息就扑面而来。远远可看见训练的人分成两批,左边士兵,右边术士,所以左边的场地当然大得多。除了列成方队,打着赤搏,跟着士官做正规训练的普通步兵;更多的是挥汗如雨,认真锻炼的重武装枪兵,手持鸢盾的剑士,拿着塔盾和板斧的斧步兵,以及骑着快马,轮流射箭的弓骑兵,他们是西境最出名的特色兵种。
“诺因哥哥!”
年轻的城主刚踏进场地,一个黑褐色长发的少女就眼尖地瞄到,从剑士的队伍里飞奔出来,投进…不,应该说试图投进他的怀抱。
一只巨掌抓住少女的后领,把她娇小的身子提到半空,接着是雷鸣般的粗厚声音:“露蒂丝一等兵!训练当中,你想去哪儿?”
“我…我……”露蒂丝偷瞄巨掌的主人,小声道,“我想上厕所。”
“我不是马桶。”诺因冷冷地道,用下巴示意那士兵将露蒂丝拎回去,充耳不闻她哭天抢地的哀嚎,转身走向另一边场地。
为了防止被流箭射到,也为了避免士兵受华丽的魔法影响怠惰训练,术士们在两地的交界设了结界,当然这对诺因完全不是问题,叫魔封剑一个封魔术一施,就轻轻松松穿了过来。
刚穿过结界,诺因就觉眼前一黑,顿了顿才看清是只土傀儡。(注:就是巨大的土人,也叫地元素,只有地系傀儡师可以做出。)
“钢甲巨人13号,上!今天一定要打败那只臭熊!”
熊?诺因纳闷地挪开一步,果然看见一只十分巨大的棕熊,不,确切的说是棕熊形状的水傀儡,证据是世上绝没有蓝色的熊。
站在土人和水熊当中的是两个身穿高段魔法袍的少女,袍色和各自的傀儡颜色相同。其他术士和精兵团团员端着便当围坐在两人周遭,神态悠闲。
黄袍少女一声娇喝,土傀儡就登登登冲上前,露出黑发青年的身影。众人都吃了一惊,因为这还是头一次诺因在他的阅读时间出现在军营,因此,当土人冲来时,水傀儡没有反应地被穿了过去,眼看土人就要冲向蓝袍少女,救援及时赶到。
“冻波!”
冻白的雾气瞬间将两尊傀儡冻成冰雕,一个迅捷的身影飞扑过来,手中的流星锤化为电光重重砸在冰雕中央,碎冰爆射。另一个高大的身影抱开发呆的蓝袍少女,虽然他的本意是不让她被倒下的傀儡压扁。
“太危险了!殿下!”
施放冻波并使用流星锤的人发出的竟是娇嫩的女性嗓音,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少女,有着米色的微曲长发和晶绿色的眸子,穿着精兵团的制服,头戴标志高级军官的水手帽。那个正放下蓝袍少女的青年也和她相同打扮,腰间佩着一把雕绘着青龙的雅致长剑。
黄袍少女这才发现身后的黑发青年,讶道:“耶~~殿下,真是稀客!”
诺因专注盯着满地冰屑,问道:“你——可以做出一只土拨鼠吗?”
呃,殿下专程来这里就是为了索要一只土拨鼠?众人错愕万分,面面相觑。黄袍少女兴奋地举高手:“可以可以!别说一只,三只也没问题!”
“好,就做三只出来,把这里的地掘开。”
“是!”
“等等!”青年的制止湮没在一群争先恐后的娇嗓下:“殿下,我也可以帮忙!”
“对对!我用火球把土炸飞!”
“我用冰刃铲!”
“我用雷劈!”……
更过份的是帮男人也眼冒红心地瞎起哄:“殿下!我们用铲子帮您挖!”
诺因满意地听着众人热情的叫嚣,心道:吉西安,看你往哪儿跑!
轰!一只流星锤猛击地面,砸出大坑和巨响,也唤回众人的神智。
“殿下,你到底在搞什么!”水手帽少女怒道,“干嘛要挖开这里的地?”
“我找吉西安……”诺因突然闭上嘴,若有所思地盯着她手里的东西。
术士长大人在这下面?众人俯视脚下,哑然失声。
“沙里西恩,你们每天都这么吵吗?”
佩剑青年呆了呆,点点头。诺因转向精兵团另一名高级军官:“你每天都用那玩意儿砸地,悠梨?”水手帽少女咬牙道:“没错!虽然我更想用它砸开你的脑袋瞧瞧里头都塞了些什么!”怎么老是做出这种毫无常识的行为!
“那就不可能了。走吧,雷奇。”那家伙不会住在这种有随时坍方危险的鬼地方。
众人目送黑发青年的背影,浮起相同的困惑:他到底是来干嘛的?
这时,一个温雅柔和的女声响起:“咦,那不是殿下吗?”
“爱伦。”沙里西恩和悠梨转过头,喊出来人的名字。站在他们身后的女性约摸二十上下,有一张极具书卷气的白净鹅蛋脸,怀里抱着两本厚书,衬托的她的气质更为文雅,与那身军官服和背后寒光烁烁的巨大斩矛形成极度的落差。
“难怪我在图书馆里不见他人,原来跑来这儿了,是什么事呢?”
“天晓得!”
异口同声的回答吐出不亚于爱伦的困惑。
诺因来到第三个目的地,情报部,低头看地面:“青晶石……”犹豫片刻,还是走了进去。
“一般情报一金币到三十金币,特殊情报由左转第四间的高级部门负责,价钱是……”门口的事务员看也不看来人,张嘴就报出价码。诺因砰地敲在他桌上,沉声道:“看清楚我是谁再说话。”
“不管你是谁,规矩就是规矩。”
诺因一言不发地拎起他的衣领,准备将他丢到外太空去,就在这时,警铃声响,青年脚下的地面骤然消失,幸好他反应敏捷,又因为抓住事务员的领子略缓坠势,及时按了下桌子跳回平地,拉住掉下陷井的雷奇。但也正因如此,使他没办法对四面八方指来的警卫用长刀做出回应。
“大胆狂徒!竟敢在诺因殿下的领土上撒……呃!殿、殿下!”
闻声赶来的警卫们慌忙收起武器,半跪于地。那个差点做星际旅行的事务员却依旧一派悠闲,镇定地道:“原来是殿下,难怪这么嚣张。”诺因转向他,险恶地眯起眼,却在下一刻瞪大,满脸讶色:“你、你不是理查德么!”
年轻的事务员绽开浅浅的笑容:“殿下也是不长眼睛的人嘛。”
“你不也是!”
“所以我说‘也’。”
“烦死了!你这个副部长干嘛放着正事不做,坐在门口冒充招待?”
“我没有冒充招待,事务员是我的兼差,也是兴趣。”理查德理理弄皱的衣领,“对了,我还有两份兼差是糜鹿酒巴老板和皮条客,欢迎您随时光顾质询。”
为…为什么吉西安的部下都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家伙?诺因百思不得其解,殊不知他在多数部下眼里也是个莫名其妙的上司。
理查德带着笑意的榛色眸子直视诺因,闪过能干官吏特有的精锐光芒。
“殿下是来找部长的吧?”
“废话!不找他我来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干嘛!”
“很遗憾,他不在。”
“那他在哪儿?”诺因咄咄逼问,不忘补充,“帐单问他要!是他害我像没头苍蝇到处找人!”理查德两手一摊:“很抱歉,您的帐单我要不起,换句话说,就是我不知道部长的下落。”诺因再次抓住他的衣领,把脸逼近他的:“不知道就去查啊!情报部不就是派这个用处!要不我来这里干嘛!”
“请别忘了,殿下,情报部的谍报网都是部长一手建立的,您要我查别的没问题,可是调查他——”
“有句话叫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很遗憾下官还未到达如斯境界。”
“可恶!”诺因松开手,气咻咻地冲出情报部。他决定了,找到吉西安,一定要狠狠扁他一顿!扁到没一只他的钱包认得出他为止!
话虽如此,他还没找到人,海扁的欲望只得暂且压下。
尽管可以从情报部打听出术士长情人们的住处,但诺因不认为她们知道吉西安的下落,把她们绑成一串压上断头台威胁他滚出来的方法也不实际。诺因很清楚,这个部下虽然笑嘻嘻的,内心的冷酷和现实却不亚于他,都是这人世间的异类。只是他善于用保护色掩盖本性,还有比诺因稍微有点良心,有点人性罢了。
思索片刻,他想起另一个情报聚集地,信步走去,不多时就看到一家。
看到推门走进的客人,几个酒徒都露出诧异之色。艾斯嘉大陆的人可能没见过诺因,却绝对知道他醒目的特征。但是像这样的酒徒并不多,大部份客人包括老板都盯着台上一名穿着暴露、腰肢摆动的艳丽舞娘流口水,没注意诺因的来到。
“一杯雪莉酒,一盘饼干……哦,还有一瓶牛奶。”
诺因本想立刻问正事,走到柜台发现饥肠辘辘,就帮自己和宠物点了些酒菜。老板看也不看他一眼,迅速端出东西后就继续专注于表演。见状,诺因微微皱眉,不是为他的无礼态度,而是为他的痴迷之色。
和贪恋花丛的吉西安和因为心有所属才不沾女色的雷瑟克都不同,诺因天生对性爱缺乏兴趣,也从没有更不理解那种冲动,所以老被吉西安嘲笑“不像个男人”。
诺因一边吃饼干一边东张西望,最后定在舞台上。那舞娘正大跳脱衣舞,但吸引他的不是这个,而是她的身形,触动了他脑中掌管“熟人”的神经,恰好那舞娘转过身,让他清楚瞧见她泛着薄汗的艳丽脸庞,一口酒当场喷出:“尤、尤菲米亚!”
“殿下!”舞娘也看见他,停下动作,露出惊讶的神情。店里刹时安静下来。
“找到了!果然在这里!”
几个军官打扮的男女相继走进酒店,领头的少女个头娇小玲珑,却扛着把几与门等宽的流星锤,满脸气急败坏,她身后的两人倒是神态悠闲。
“哎呀,这不是悠梨嘛。”尤菲米亚一手抚颊,笑道,“还是这么活力充沛,像只小猴似的。呵呵,今天稀客真多。”
“你这暴露狂!花蝴蝶!会走路的伤风败俗!”悠梨压根没听见后面一句,死死瞪着那具只剩下衬衣底裤和一条开叉纱裙的惹火身躯,“看看你的样子!哪还半点身为军人的自觉!精兵团的脸都被你丢尽了!”火气一冲,她抛出流星锤砸烂附近一张桌子,吓坏了周围的客人,老板则是哀嚎了一声。
沙里西恩踏前一步,劝道:“悠梨,别在这闹事。”
“少废话!今天不教训这女人一顿,我就不叫悠梨达尔西顿!”悠梨激动地指着尤菲米亚,委曲得差点落下泪来,“全是因为这女人,我和爱伦才平白无辜跟她一起被安了个‘魔女三人组’的外号,实在太过份了!”
这……没安错啊。你是怪力魔女,爱伦是迷糊魔女,尤菲米亚是吸血魔女——真是太贴切了。沙里西恩偷偷地想。
悠梨喊道:“花蝴蝶!下来决斗!如果你还有点军人的尊严!”
尤菲米亚抿嘴一笑,抖出一条银鞭,唰地抽在木制舞台上。
“随说奉陪,小猴子。”哼,母狮不发威你当我小猫。
就在局面急转直下,战斗一触即发的当口,一直没出声的爱伦发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咦,殿下!”
战火骤熄。
“你说什么殿下怎么会……”沙里西恩和悠梨一齐转头,然后一同怔住。过了一会儿,后者眼中的惊讶转为愤怒,看得诺因莫名其妙,心想我来这儿打听喝酒吃东西也碍着你了?干嘛像看到死仇似地瞪着我?
沙里西恩绽开会心的笑容,上前亲热地拍打他的肩膀,欣慰地道:“真没想到殿下也有长大的一天,我还以为你这辈子毁在书里了。不过建议你不要对尤菲米亚有兴趣,会被她吸干的。改天我介绍几个好女人给你,包管侍侯得你舒舒服服。”
“你在说什……”诺因一言未毕,一具活色生香的女体偎来,一屁股坐在他大腿上,玉臂环住他颈项,如兰气息呵在他比玉臂更白皙细嫩的耳根。
“别听他瞎说,殿下。”尤菲米亚用柔媚到极处的语气诱哄,听得在场其他男人心痒痒的,“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哪比得上我,而且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殿下~~~”
诺因像看外星人般瞪着她,竭力想理解她的语意,却被另一个人误会成含情脉脉的对视,当场爆血管。
“太差劲了!”悠梨的怒吼几乎掀飞屋顶,她用险些戳到诺因鼻子的姿势指着他,气得全身发抖,“你这无耻淫贼,我看错你了!原以为你虽然是个千般不是的上司,总还有唯一一个长处,可是你——”
“我怎么?”
“你卑鄙无耻下流!”
“卑鄙无耻我认,可下流……”诺因秀气的眉毛皱得死紧,他觉得自悠梨三人闯进酒店起,发生的一系列事就完全超出他的理解范围。
悠梨吼道:“你搂着这只狐狸精,还是自己不下流!”
“你瞎了眼啦!分明是她搂着我!”诺因吼回去,接着转向怀里的尤物,皱眉道,“你不但有软骨病还有哮喘?那就别对着我耳朵呵气,痒死了。”
“……”
一片死寂,静到连呼吸也停止了。
尤菲米亚第一个摆脱僵硬状态,站起身,潇洒地拂拂长发,对沙里西恩道:“他没有开窍。”
“我知道。”精兵团团长双目呆滞,尚未回过神。
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不,是怎么会有这种男人?酒客们大惑不解。老板叹了口长气:“殿下,你真应该做个圣职者。”诺因回他一脸困惑:他要他这个杀人狂做圣职者?
“对不起,殿下。”悠梨红着脸道歉。
诺因的困惑达到最高点。
“从刚才起……就全是莫名其妙的话,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事也没有!”众人默契十足地粉饰太平——开玩笑!这么可爱的书呆子,当然要他保持原样,以免破坏他们今后的乐趣。
然而,他们的努力被“迷糊魔女”一句话粉碎了:“殿下,既然你来情色酒吧不是为了招妓,那是为了什么?”
※※※
诺因怒气冲冲地走在深夜的街头,宛如一头喷火的恐龙。他今天这个下午过得糟透了!先是被一个不长眼的商人误认为女人推销那种俗艳的布料;然后到处扑空,被两个副部长当傻瓜嘲弄;再然后不小心跑进情色酒吧;这也算了,当他再接再励去另一个情报获取地公共浴室时,门口那个老眼昏花的管理员竟然递给他女浴间的牌子,引起一场骚动……
但最最让人生气,最最不可饶恕的还是:他这么辛苦,这么委曲,历经那么多磨难苦楚,还是连吉西安那个家伙的鬼影子也没摸到!
“诺因。”
正当黑发青年打算不顾扰民用魔封当扩音器向全要塞广播通缉时,一只小手拉拉他的衣袖,唤回他的理智。
“怎么,肚子饿了?”看向宠物的同时,诺因一向冷然的清秀容颜泛开少见的温和潋漪,紫眸也浮起溺爱。
雷奇摇摇头,指着一个方向。诺因循指望去,顿时瞪大眼。
“吉西安!!”
宫廷术士长坐在一家民房的屋顶上,吃笑不已。背后银白的上缺月和他米色的无扣外褂相应而辉,怀抱的魔法杖杖顶,苍蓝色浮玉一如他的双眼,闪烁着几近妖异的光华。
“你这混蛋,现在才滚出来!看我闹笑话很好玩是不是!”一看他的态度,诺因就知道下午的事全被部下探知了,恼羞成怒地吼道。
“嘘,嘘。”吉西安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不怕西红柿炸弹,我可怕。再说,我不是出来见你了么。”诺因咬牙道:“哪有这么便宜的!拜你所赐,今天下午我被人当小姐、当傻瓜、当怪胎、当淫贼、当变态!你以为一句出来就能将我打发了!”
“那你想怎样?”
“很简单!以后我要找你,你就必须马上出现!”
吉西安摇摇食指,懒懒地道:“降价降价,这要求太专制了。我有我的事业,哪能随时跟在你身边?何况要是你找我帮你擦背,我也要随传随到?”诺因怒道:“我什么时候要你帮我擦过背!?”
“这只是举例,表示我不接受强制的命令。”
“我又何时强迫过你了?”
这个毫无自觉的家伙……吉西安切齿:“你强迫我的事情多了!数都数不完!丢给我一大堆工作害得我连商会的事也没空处理,约会也得挤时间,忙得昏天黑地,害得我这个帅哥变得如此憔悴……还有,当年要不是你和元帅暗中搞鬼,凭我的成绩,哪会一个部门也不要我!逼得我只能和你来西境这块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诺因的表情一僵。
“你……原来不喜欢跟在我身边?”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看到对方眼中的受伤,吉西安大悔,还没想出安抚的言语,诺因已打破沉默,颤声道:“我问过你…问过你了啊,我也答应过你和雷瑟克,有朝一如我有权有势,不管什么我都给你们,虽然当时我一无所有,但我是认真的!我也践约了!你为什么还不满意?”
“我……”
“你真这么讨厌我,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早点扯下死党的面具,也免得——免得——”诺因的声音微弱下来,一如他逐渐黯淡的眸,“免得我以为……我们是一辈子不会背弃的好朋友。”
“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岁!”
“?”诺因茫然抬首,只见术士长一向优雅的俊容浮起气到失控的神情:“一个十五岁的小孩,有多少勇气背井离乡,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白手起家!我又不是你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疯子和雷瑟克那个为了朋友可以不要命的热血笨蛋,我是正常人!而且…而且我也没想到国王会狠心到把你踢去下界。”
“原来如此,你以为我会在上界发展,才和我定了那个约定。”
“闭嘴!我根本没打这种龌鹾的主意!少神经质了,你这混球!”
“……”诺因哑然失声,生平头一次听见这个最重形象的部下口出脏话。
吉西安吁了口气,稍稍冷静了些:“我只是彷徨、害怕……害怕命运重演。”诺因不解:“命运重演?”吉西安抿了抿唇,无意识地握紧法杖。
“我…我是异能术士。”(注:即超能力者)
“!”诺因大吃一惊,随即恍然大悟,“所以你——”
“没错,所以我放弃最擅长的财会,拼命学习魔法,为了压住我与生俱来的力量。”吉西安垂下眼,掩盖眸里的情绪,“我比一般异能术士幸运的是我的力量是后天觉醒,才没在婴儿时期给丢到野地里让狼吃掉,过了个幸福平安的童年,直到亲眼目睹母亲为了卷财产和情人私奔,用餐巾勒死父亲,一刹那控制不住,用风刃轰了她的脑袋和整幢房子……那年我七岁。”
诺因默然,他想起自己初次杀人是六岁,但弑母……
“那才叫真正的一无所有。”吉西安苦笑出声,“那一刻我失去了所有,父母、家、财产、地位,从侯爵之子沦为乞丐、通缉犯。怕被执法教团逮去处刑,连收容所也不敢待,整日就是和臭水沟的老鼠住在一起,直到十岁那年,一个红发男人出现在我面前,给了我新的身份和钱,送我进王立学院,我的人生才得以重新开始。”
“红发男人?谁?”
“不知道。他自称是我父亲的好友,还眼泪汪汪地抱住我求我宽恕他没早点找到我,害我吃了那么多苦……是个奇怪的家伙。”
“哦。”诺因瞪着部下罕见的柔和表情,非常嫉妒。
吉西安合上眼,沉声道:“那三年,对我而言是一生的噩梦。我是个忍受不了穷困的男子,如果要我再次回到脏水沟,做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我宁愿用剑割断自己的喉咙!所以当时我才那么矛盾,直到今天心里还有怨气。我可是冒着再次变成穷光蛋的危险陪你来下界的!”
“你说你是被我强迫……”
“给我闭嘴!你这蠢蛋!”吉西安气得跳起来,“要是我真不愿意,就在毕业那天捅死你,扔到下水道毁尸灭迹,谁也不会疑心到我头上!包括死掉的你!”
诺因翘起唇角:“所以——”吉西安干咳数声,别开眼,不自在地道:“所以…我没后悔当年的选择,你别把我的牢骚当真,我…我们的确是一辈子不会背弃的好朋友。”
“呜……”
“你哭什么!”吉西安掉下一身的鸡皮疙瘩。诺因回他一脸茫然:“我没哭啊!”
“那是谁……”术士长闭上嘴,露出“完蛋了”的表情。黑发青年也注意到,不知何时起,附近的居民都被他们吵醒,站在窗口偷听他们讲话,个个满面泪痕,感动不已。女士们更咬着手绢,发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呜呜,好可怜啊,吉西安大人!”
“是啊,怎么有那么残忍的母亲!”
“竟然在七岁的小孩面前亲手勒死他的父亲,罪该万死!”
“对对,那种人,死了活该!”
“殿下,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吉西安大人,弥补他童年的不幸,治愈他心灵的创伤。”
“哎呀,没关系的,殿下已经和吉西安大人许下一生的承诺,他们会幸福的。”
一生的承诺?有吗?我怎么不记得?诺因和吉西安出了一身冷汗,越听越毛骨悚然,但更刺激的还在后头:“那雷瑟克大人怎么办?”
“没关系,他做二房,吉西安大人是大房。”
二房……大房……二房……大房……两个人开始颤抖。
“可是我觉得殿下比较适合穿结婚礼服。”一个妇女提出异议,立刻博得一片赞同声。
“对对!应该让殿下当女方,吉西安大人和雷瑟克大人当男方!”
“啊啊~~~好期待啊!那充满玫瑰色的一天!”
“我要亲手缝殿下的嫁衣!”
…………
“闪吧?”诺因低声建议,吉西安点头同意——再听下去他们会吐血。
于是,当一群异世界的同人女好容易摆脱幻想回到现实,才发现她们讨论的对象已经不见了。
※※※
被月光染成青蓝色的小巷里,出现两个青年的身影。
“我毁了。”吉西安伏首墙壁,泣血不已,“不但被误会成同性恋,还泄露了身为异能术士的秘密!明天报纸就会登出我们俩的绯闻,再过几天首府的执法教团……”(注:专门处刑异能术士、叛教者的机构,唯有中城东境和南城有)
“大家不会说出你的事的。”诺因将受到移动术影响变回原形的雷奇抱起来放在肩膀上。吉西安白了他一眼:“探子呢?”
“情报部这么差劲,连区区一座要塞也罩不住?”
吉西安叹了口气:“罩得住,但为了某些特殊需要,我们没有把所有的探子一网打尽。”诺因怔了一下便会意:“原来如此,那么天亮前,做个大扫除吧。”
“只能这样了。”
“你还是担心会有人传出去?也对,人心和嘴巴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
诺因凝视他的双眼,一字一字道:“别担心,国王也好执法教团也好,只要有我诺因史列兰德修普在,都别想动你一根手指。”吉西安顿了会儿,按住脸,呻吟道:“奇怪,是受到那帮女人的影响吗?总觉得这段话听起来毛毛的。”诺因扁了他一拳。
“开个玩笑而已!你是不是同性恋,跟你相处十多年的我会不清楚吗!”
“那就别开这么没品的玩笑!”
“好啦好啦。”吉西安从怀里掏出一瓶口袋型威士忌,抛给对方,“喏,说吧,今晚找我有什么事?”诺因拔开木制瓶栓,喝了一口,冷冷地道:“我要你查出死亡佣兵团的下落。”
“死亡佣兵团?”
“嗯,我要利用休得斯杀死贝姆特。”
吉西安收起讶色,换上严肃的神情:“你是认真的吗?”
“……”诺因沉默片刻,道,“罗兰福斯…我很在意东城的动向。你知道,上次那封信就是罗兰福斯那头老狐狸放在我桌上的,目的不言而喻。我不能再让他牵着鼻子走。而且西城已经得到凡尔加平原,不趁早挫挫他们的锐气,西境也将有危险……”
“我问你的是,你想杀死贝姆特城主这句话是认真的吗?”
诺因默然,脸色阴晴不定。
“很早以前我就觉得,我们和西城的摩擦与其说是战争,不如说是过家家。”
“有死人的过家家吗?”诺因微笑。吉西安回他意义不同的笑容:“所以,才从过家家升级为真正的战争啊,殿下。”
“……”
术士长叹了口长气:“为何不一开始就低头?”那样,何至弄到今天的地步。
“因为低头也没用。”诺因沉声道,“他——是认真的,而我也有我的矜持。”这回轮到吉西安不语。
“何况,是他先背叛我!”诺因冷静的表情出现一丝龟裂,一如他逐渐提高的嗓门,“我曾将他视为仅次于你和雷瑟克,能让我为之卖命的好朋友!我们也曾一起并肩作战,诉说彼此的愿望,交换友情的信物!可是你看他怎么回报我!我可从没主动攻击过西城!”
“是吗,原来你们的交情这么好。”吉西安再次叹气,“不过,我觉得贝姆特城主比较可怜,因为你那时是女装扮相。”
“闭嘴!跟那没关系!”
大有关系。吉西安心道:和初恋情人兵刃相见的滋味恐怕比和好友反目成仇更难下咽,要是两者都有就更不幸了,可怜的男人。
诺因斜睨他:“你在想什么?”吉西安干咳一声,故做正经地道:“我在想,贝姆特城主侵略我们也是迫不得已,西城穷成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他打南城就好!干嘛来惹我?”
“迫于底下的压力吧。中西南三城的宿怨不是一两年的事,而是整整千年的累积,如果只打南城不打我们,西城的士兵和百姓会不服,何况南城那边都是美女。”
“……”
吉西安拨拨白金色的微曲发丝,无奈地道:“你们俩也真倒霉,生就这种对立关系。早知如此,当初就让你去挑盗匪窝,我和雷瑟克去对付人口贩子,救出爱伦她们,这样你们就不会碰面,省得今日彼此折磨。”
“我知道的……”
“嗯?”吉西安一愣。诺因合上眼,苦涩地道:“我当时就知道,他迟早会变成我的敌人。因为他告诉我,他的愿望是把西城建设成一个强大富饶的城市,我一听就明白了,一无所有的城市如何变得富强?当然要靠掠夺!也只有靠掠夺!”
术士长沉吟半晌,问道:“你那时为什么不杀了他,以绝后患?”
“因为当日的我非今日的我。”诺因轻笑一声,侧过身,将脸藏在墙角的阴影里,“你我是一类人,没心没肺的败类,所以你应该比雷瑟克更了解我,我不是个称职的王,从来就不是,我的一举一动,全是为了自己,和我在乎的人,而西境的百姓,两者都不属于。”
“不会吧!”吉西安着实吃了一惊,“你说你不爱你的臣民!?我还以为你只是不爱西境以外的民众!那你干嘛不惜和贝姆特为敌也要守护他们?”
“因为我爱他们给我的感觉,尤其是米亚古的人们。”
“感觉?”
诺因低声道:“归属感。”吉西安浮起困惑之情。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大概就是家那种感觉吧。”瞄见他的表情,诺因脸上闪过失望,不自然地岔开话题,“总之,就是这样。”
吉西安咋了咋舌:“哪样啊?”诺因不耐烦地道:“你怎么突然变笨了!脑子不会转弯!我和贝姆特认识时才刚来西境,对这里的人一点感情也没有,当然没有那种为他们铲除外敌的想法!而等我有这种想法时,一切又太迟了!”
“……你真霉,不,是你们真霉。”吉西安表示同情,听起来却更像风凉话。
诺因咬牙道:“他霉不霉同我没关系!反正在他率领大军向米亚古要塞发动攻击的那一刻,我和他就再不是朋友了!所以我现在借休得斯的手终结他,是正当反击!正当报复!”
“最后一句,等你扔掉靴子里的东西再说吧。”
“……”
“喂喂!你玩真的!”术士长抱住主君欲将靴里的玩具匕首抛到九宵云外的右臂,脸色转为酷烈,“你真的要杀了他?事情还不至于到这地步吧!给他也给你一个机会,别急着做出这种会后悔终生的决定!那个男人,曾经是个对你很重要的朋友不是吗?不,现在也是!不然你就不会假他人之手——因为你自己下不了手杀他!”
诺因一动不动,既不放下手,也不说话。
“既然重要,就别轻易放手。”
“因为重要,所以不能原谅。”诺因冷冷地道,表情也如戴了面具般冷硬无情。
吉西安叹了口气:“那么,可不可以改改人选?”诺因一怔,这才垂下手,不解地瞅着他。
“让休得斯去杀贝姆特城主太残忍了,反过来也一样。”
“为…为什么?”
“因为他们太像了。”吉西安放松身体,靠在墙上,抱胸道,“简直就像光与影的关系。”诺因追问:“你这么断定的根据是什么?”
“我调查过他们的身世,发现这两个人的成长环境和后来遭遇的惨变像到可怕的地步。”吉西安耸耸肩,眼望主君,“瓦托鲁帝家知道吧?曾经的第一商会,那可是完全不能和现在的第一商会相比,是帮清廉又正经的商人,尤其是贝姆特城主的父亲。休得斯的家庭虽然没那么富裕显赫,也是当地的名门望族。然后就那么巧合,这两个家族同时被上代西城城主看中,惨遭血洗灭门,只剩两个唯一的继承人活下来。”
“我知道。”诺因轻声插口,“他曾亲口告诉我,他的母亲和姐姐是在他面前被轮奸至死的,所以…所以他没办法对女人做出那种事。”
“是吗……对一个小孩又是男孩来说真是至惨的经历,他的一生可以说被毁掉了。”吉西安初次露出感同身受的沉重神情,深深叹息。诺因浮起愧疚之色,想起曾当众骂贝姆特为“性无能”,当时他是以为没什么大不了才那么骂,但看吉西安的样子,似乎是挺严重的问题。嗯……难以理解。
“这么说,休得斯的境遇稍微好点,他只是亲眼看到父亲、母亲和八岁的妹妹被五马分尸的情景。”吉西安沉吟道。
“……”这叫稍微好点?更惨吧!
“上代西城城主是谁?”诺因眼中射出嗜血的红光。
“早死翘了!贝姆特城主和休得斯哪是有仇不报的人!尸体都抢着践踏哩!你连鞭尸的机会也没有。”吉西安摊摊手,“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不赞成你设计休得斯去杀贝姆特城主。他们都是上代西城城主一手造出的怨鬼。其实我很奇怪贝姆特城主经历了那样的惨事,竟然能不变成休得斯那副德性,他心志还真坚强。可是,和另一个自己对峙只怕他再坚强也受不住,这根本是噩梦重现……”
“计划取消!别说了!”诺因一口打断,无意识地握紧匕首。
吉西安毫不意外地闭上嘴,仰视满天星斗,笑道:“看吧,你果然还是下不了手,你这个人,对天下人皆可无情,唯独对‘朋友’无法狠心,幸好你的朋友少得可怜。”
“……”
“喂,别因为我这么说,就逞强起来哦!再等等吧,眼下的局势未必是坏事。西城侵略我们,原就只为土地,现在他们有了土地,也许——”
“也许?”黑发青年的声音浮起微小的希望,随既又被愤恨取代,“不行!我不甘心!我曾那样掏心挖肺对待他!他却用剑尖回报我……”
“他也曾掏心挖肺对待过你。”吉西安严厉地道,“你不懂,我却是明白的,一个男人说出自己有不像男人的缺陷需要多大勇气!那是比丢弃战士的荣誉更羞耻的事!在你当众揭他的疮疤时,也等于是用剑刺他的心,用脚践踏他的信任!”
年轻的城主清秀的脸庞初次浮现无助的神情。
“我…我不知道……”
“所以,你们都背叛过对方,践踏过对方,彼此是五五波平手,谁也不欠谁。”吉西安的语气柔和下来,“再等等吧,不必操之过急。男女之情都可破镜重圆,何况友谊?贝姆特城主应该也和你有相同的心情。我的手下曾回报他身上老是揣着一只和莉莉安娜殿下绣给你的一模一样的香包,我还以为他和莉莉安娜殿下有私情哩,没想到……”
“是友情!友情!”
宫廷术士长轻笑出声,双眸闪着戏噱的光芒,瞅着主君通红的耳根:“这下舒坦了吧,殿下?”真是个一点亏也不肯吃的家伙,让人不好笑也难。
诺因注视胸前的匕首,灿亮一如白银的锋面映出他欣悦中带着阴郁的面容。
“我…是个心胸狭窄的人。”
“拜托~~~”
“所以我只能原谅一次,因为我承受不起第二次背叛,我的理智会崩溃,压抑不住杀人的欲望,即使事后会很后悔很后悔……我就是这种生物。”
吉西安默默凝视他,这才明白主君为何迟迟不原谅,迟迟不愿鼓起勇气,不是死要面子,而是要不起——要不起那份希望必须承担的觉悟。
可是[生物],是什么意思?
年轻的城主缓缓将匕首插如鞘中,含笑低语:“我就再信你一次吧,贝姆特。”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8日西城隐捷敏亚塞维堡——
“最近哈梅尔商会真是霉星高照,居然搅出这么大的乱子。”
贝姆特瓦托鲁帝一边嚼着黑面包,一边浏览报纸。虽然是前天的报纸,但他已经算早得到消息,诺因一直到下个月七号才从吉西安手里接过这份报纸。
“吃饭时不要看报,会消化不良。”一只拿着汤勺的纤手敲上他的后脑勺。
“是!”贝姆特反射性地放下报纸,转过头时愣了愣,“什么呀,是你!”
“嘿,嘿,你以为是伊莉娜对吧。”
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细致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哪个贼竟是隐捷敏亚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潼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想出那个办法。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隐捷敏亚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隐捷敏亚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隐捷敏亚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隐捷敏亚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隐捷敏亚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还是只对女生这样,奇怪的男人!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这个,请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好几天贝姆特专门厨子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就和他的人一样,不刚不柔,不软不硬。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用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米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喂,我还没过到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日子,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少女转过头,笑着注视他写满问号的灰眸:“因为你是个好城主啊。”
这回轮到贝姆特满脸通红。
“这个……没有这回事。”
“嗳呀,你是在害羞吗?”轩风惊讶地睁大眼,“我头一次知道你是个脸皮薄的人!”贝姆特慌忙稳住阵脚,竭力用平静的语调道:“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未自封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当然称不上‘好城主’了。”
“哦。”轩风漫应,依旧盯着他不放。
“……”拜托你可不可以别再盯着我!?贝姆特在心里哀嚎,感觉脸颊愈来愈烫。
“噗哈哈哈……”轩风终于忍不住爆笑,抱着肚子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真应该多脸红的,超——卡娃伊!哇哈哈!”
贝姆特叹了口长气,认命地继续啃面包,不去做恼羞成怒的人常做的傻事,而是静静地等,等对方笑累自己停下来,他很有经验,拜他十个姐姐所赐。
果然,不一会儿,轩风就停住笑,抬起红通通的俏颜似笑非笑地瞅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冲我大吼大叫呢。”贝姆特惊讶地回望她:“男人怎么可以冲女人发火。”
“呵呵。”少女笑起来,笑了很久,直到笑出两行眼泪。
“喂……”青年心脏漏跳一拍,直觉那不是喜悦的泪水。
“是啊,男人不应该冲女人发火,尤其是那种毫无道理的发火。”轩风抬手擦拭眼睛,低声道,“可是我的父亲却总是如此对待我母亲和我。”
贝姆特沉默片刻,不自在地别开眼:“我…我不太明白,因为我的父母感情很好。”
“真幸运。”
轩风垂下手,笑嘻嘻地道。脸上完全看不出伤心的影子。见状,贝姆特松了口气,也感到些许莫名的心疼。
“也不是。隐捷敏亚都是这样的家庭,因为光是生存就竭尽全力了,根本没有吵架的闲情,夫妻俩相互激励,彼此扶持,努力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不稀奇。”
“是吗?那我也许会爱上这里呢。”轩风习惯性地撑住脸颊,温柔地凝视对座的男子,勾起一抹微带怅然的浅笑:可惜,如果不是异世界的人……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在异世界,才能遇见这么实在的男人,地球,算了吧!
这时,门口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两人转过头,看见一大群衣衫不整的佣兵走进餐厅。
“早!首领,大姐头!”
“早……”与众人精力充沛的声音截然相反,贝姆特和轩风的回应有气无力,尤其是后者,美丽的脸蛋乌云罩顶。
那天也是这样,几个士兵一边嚷饿一边走进食堂,撞见她不顾青年的抗议往他碗里倒豆腐汤的情景,先是目瞪口呆,接着一拥出去大喊:[大家快来看!不!快放鞭炮!首领开荤啦!我们有大姐头了!]那是声号角,令整座要塞为之沸腾,对少女而言却无疑为丧钟,宣布她身为“首领的女人”,即强盗婆的生活拉开帏幕。
之后,她走到哪儿,“大姐头”的称呼就跟到哪儿,任她百般解释也无用。当厨役们把她直呼贝姆特名字的事说出去后,几名佣兵团长也加入了相信谣言的圈子,除了金雀花佣兵团长,因为轩风告诉了她实情并拜托她澄清,莱拉却拒绝了,理由是:[你假装首领的女人比较好,这样就没人会骚扰你。]
我知道!但我宁愿被人骚扰,也不愿被人大姐头来大姐头去!
贝姆特小声道:“你别再叫我名字了,叫我首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轩风瞪眼:“才不要!我又不是你部下!”不知为何,她只觉这话听在耳里一阵不舒服。
“那你叫我老板好了。”
“你哪里像老板啊!?”
那边已就座的佣兵们高声道:“大姐头!待会儿再跟首领打情骂俏,我们快饿扁了!”轩风一瞬间涌起叫贝姆特老板的冲动。
幸好这时躲在暗处偷看两人的其他伙夫奔出来,帮轩风分担了工作,门口也陆陆续续涌进更多的人,几位佣兵团长也在其中,诺大的食堂很快热闹起来。
“早,外公,莱拉姐姐,达留恩,费路迪亚,费路迪尔。”
不等五人就座,轩风就俐落地端来早点,笑靥如花地摆在桌上。铁甲佣兵团长和金雀花佣兵团长回以长辈的温厚笑容,三个青年精神地道早。但瞄了眼托盘,炎狼佣兵团长不平地叫起来:“为什么凯渥鲁夫老爹和莱拉的菜色跟我们三个差这么多!?”白凤和黑龙两名佣兵团长也不满地附合。
“呵呵,谁叫他们是我的干外公和老师呢。”轩风毫不愧疚地笑道,视厚此薄彼和拍马屁为天经地义的行为。凯渥鲁夫笑得合不拢嘴。莱拉扯开一抹阴险的笑。
“好过份……”三人哀怨不已。轩风俏皮地吐吐舌,加了几块熏肉给他们,才哄得三人破啼为笑。
“大姐头!面包!”好几个方向同时响起催命的要饭声,少女只得火烧屁股地赶过去。五个佣兵团长不舍地目送她。把他们的表情看在眼里的贝姆特知道:麻烦来了。但出乎他意料,第一个开炮的竟是一向最沉稳公正的老佣兵凯渥鲁夫,看来他已经彻底被轩风一声声甜甜的“外公”融化了。
“首领,给轩风换个工作吧,做厨役对她委实太辛苦了。”
“是啊是啊!你看她端着那么大口汤锅的样子,干脆让她只负责烧菜!”双胞胎异口同声。莱拉点头赞同:“嗯,而且她还要练习剑术,的确应该给她减轻点负担。”
达留恩皱眉道:“什么减轻负担,根本就不该让她工作!她是大姐头耶!首领,你也真是的,竟然让自己的女人干活,还是那么重的粗活!你是不是想操死她?”
“轩风不是我的女人。”
闻言,心中有愧的莱拉低下头。其他四人瞪起眼,一脸死也不相信的表情。贝姆特叹了口长气,知道自己是跳进迪诺河也洗不清了。可是真搞不懂,他和那个少女从未有过亲昵的举动,不过直呼对方的名字而已,为何这帮人就一口咬定他们有暧昧?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搜寻谣言的另一主角,很快就在不远处找到她。她正轮流为一桌佣兵舀汤。
“大姐头,我不要芋头!”好几人纷纷嚷。
“好好。”轩风不厌其烦地捞走他们碗里的芋艿,再去别桌加汤。
贝姆特呆了好半晌,低头瞧自己碗里堆成小山的芋艿,直觉反应是差别待遇!过了会儿,他若有所悟,忍不住再次看向少女忙碌的身影,一股淡淡的异样情绪贯穿他心口。
“知道了,过段时间,我会减轻她的工作量。”
青年端起碗喝汤。余人大喜,随即不解:“为什么要过段时间?”
“因为本人现在不愿意。”确切的说,是不敢。
五名佣兵团长面面相觑,交换了个困惑的眼色。
※※※
用完早饭,贝姆特一如往常上城楼巡视,兼任城防官的凯渥鲁夫跟在他身后。
望见远处米亚古要塞沉黄色的岩壁,青年清澈的灰眸浮起复杂的波动。
“首领。”
“嗯?”贝姆特回过神,朝部下投以询问的目光。凯渥鲁夫犹豫片刻,道:“最近大家不满的情绪涨得很厉害,甚至出现一些责怪你过于谨慎的言论。”
“……”
“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大家拼死拼活打了个大胜仗,却因为卡萨兰军杀出来,什么好处也没捞着,自然恨得牙痒痒的。现在诺因城主和大部份军队都在凡尔加平原,正是攻击的大好时机,你却按兵不动……”
“现在攻击中城,又能得到什么呢?”
“咦!”凯渥鲁夫一愣,凝视主君的背影。秋风卷起西城城主灰色的斗篷下摆,透出淡淡的萧瑟和沧桑,一如他隐露疲惫的声音:“秋收还没到,就算攻下米亚古,也得不到一粒米,反而会丢下一堆尸体。”
凯渥鲁夫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
“贪心不足蛇吞象,我们已经得到凡尔加平原,就休息一阵子吧。”
“可是,这么好的机会……”
贝姆特轻笑起来,转头瞅着他:“凯渥鲁夫,我头一次发现你是个性急的人。”铁甲佣兵团长老脸一红,呐呐道:“不、不是的,我只是觉得不该放过这样好的作战时机。”
“的确,用兵最忌误时,但如果得不偿失,时机再好也枉然。不能拿好时机做出战的借口。”贝姆特摆摆手,转过身,语气低沉下来,“再说,让德修普离开米亚古有得是办法。”凯渥鲁夫惊讶地瞪大眼:“不可能吧!”
“最简单的,我向亚拉里特低头,假装承认下属地位,捧得他飘飘然,再趁机撬边。只是上贡的礼物一时还没筹集到。”
“怎么可以!”凯渥鲁夫激动地喊道,“你绝不可以这么做!隐捷敏亚是独立的城市,绝不归属于任何人!”贝姆特回头睨了他一眼,皱眉道:“这只是权益之计。”
“那也不行!我们绝不向国王叩首,也绝不允许你向他叩首!”凯渥鲁夫单膝跪地,仰视他,一字一字道,“首领,虽然你一直不承认你是隐捷敏亚的城主,但我们早就认定你是了!你也是隐捷敏亚唯一的统治者,我们绝不认同其他人,包括国王!”
……自尊比胜利更重要吗?也许吧,就像那个少女认为她的自尊比生命更重要。贝姆特垂下眼,低声道:“抱歉。”
“没关系,你明白就好。”凯渥鲁夫起身,露出欣慰之情,“出兵一事,就到此为止,大家那边我会去安抚。”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麻烦你了。”
“没什么麻烦的。说是安抚,其实没有人真的埋怨你,大家都信任你的决断。”凯渥鲁夫咧嘴笑道,意外看见对方脸上闪过痛苦自责的阴影。
“……首领,我们信任的不止是你个人,也因为你的决断总是正确的。”
“嗯。”
凯渥鲁夫望着主君再度转过身,再看看远处巍峨耸立的要塞,一个长久以来的怀疑在心底盘旋良久,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首领,你…是不是认识诺因城主?”
一阵凉风吹来,卷起青年雪白的头巾尾端。
“不认识。”
回荡在风里的声音,坚毅而单薄,沉重而飘渺,宛如一个哀伤的叹息。
果然……无论如何隐藏,存在的东西还是存在,绝对抹杀不了,也藏不了一辈子。听见背后的老者默默退下的脚步声,贝姆特自嘲一笑,情不自禁地伸手入怀,攥住一样物事,紧紧地,像要捏碎般攥着。
[花?喂,现在是冬天耶,哪来的花!]
[冬天没有花吗?]
[废话!隐捷敏亚还真是穷得鸟不拉屎——对了。]
[这是什么?]
[香包,我妹妹送的,看,里头有花……哎呀,枯掉了!算了,枯掉的花也是花,喏,拿去,我一个大…咳咳,我不喜欢这种东西,送你好了。]男扮女装的美少年一脸慷慨。
清晰一如昨日的记忆经过刻意的驱逐,渐渐化为氤氲消失在脑海深处。
“我认识的不是‘诺因城主’,是‘诺因’。”贝姆特微微一笑,“他也是。”
※※※
洗完碗,结束了上午的工作后,轩风抱着洗衣篮去井边,半途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咦,外公,你不是和贝姆特去城楼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自从被误会为大姐头后,就有人自动通知她贝姆特的去向。所以现在除了清晨一段空白,轩风对西城城主每日的行程是一清二楚,连他何时上厕所,何时在树上打盹不小心掉下来都知道。看众人的热乎劲,似乎是期待她这个大姐头和他们的头儿及早突破最后关卡,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活春宫。但轩风搞不懂:为什么他们尽是指望她去袭击贝姆特,而不是贝姆特袭击她?一般这种事应该由男方主动吧!
铁甲佣兵团长慈蔼地瞧着干孙女,道:“不,我有事先下来,首领还在城头上。你在洗衣服啊?”
“嗯。外公要不要洗?我帮你!”轩风殷勤地道。凯渥鲁夫连连摇头:“不不,不用了,你已经够忙了。”轩风嗔道:“哎呀,我也不是很忙!再说孙女帮外公洗衣服是天经地义的事,您就甭跟我客气了。”
推辞不过,凯渥鲁夫只得答应:“这…好吧,不过我今天没有脏衣服,以后再麻烦你。”轩风精神地道:“是!那就这么说定咯!不许耍赖,我会监督你的。”
“你这孩子。”凯渥鲁夫忍不住摸摸她的头顶,眼中充满了疼爱,接着,他露出犹豫的表情,“那个,轩风,我问你件事,不,是拜托你一件事。”
“好啊,你尽管吩咐。”
“你能不能劝劝首领,叫他别再钻牛角尖?”
轩风惊讶地瞪大眼:“钻牛角尖?贝姆特?”怎么可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绝不是多愁善感或自寻烦恼的人,相反,他的眼神清澈明朗,十有十是个达观的人。
凯渥鲁夫也诧异地回视她:“你不知道?首领没告诉你?”轩风眼珠一转,狡滑地道:“等等,你是在说哪件事?他告诉我的事太多了,我一时搞不清楚,而且他从来没向我吐过苦水。”对不起啦,贝姆特,就让我听听你的烦恼吧,说不定我还能开导你呢。
“是吗?唉,首领也太逞强了,在你面前也不示弱。”凯渥鲁夫毫不起疑,叹了口气,“来,我们边走边说。”轩风点点头,跟着迈步。
“其实这件事我也是猜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怀疑首领和诺因城主是旧识。”
“什么!”轩风大吃一惊。
凯渥鲁夫抓抓抓半白的后脑勺,转向她:“首领没跟你说这件事?那大概是我猜错了。”轩风急忙掩饰讶色,心念电转:“不,我想想,他好像…好像是没提过这件事,不过我们最近刚刚确认彼此的心意,还来不及吐露许多心事,您就跟我讲讲,说不定我有些线索。”她毫不脸红地撒着弥天大谎。
“原来如此。嗯,那是九年前的事了,当时除了克劳德——月影佣兵团长之外,我们几个还没认识首领,所以我不清楚具体经过,是听克劳德在喝醉时说的。那个时候首领只有十七岁,就已经得到翔鹰佣兵团长埃尔克斯的赏识,成为他的副手。可是埃尔克斯却被团里一个叫阿古达的不屑败类谋害,那个败类还逃到中城,伙同一帮和他一样的宵小干起人口贩卖的营生。为了替老团长报仇,首领带着克劳德和其他部下潜进中城,寻找阿古达的下落。”
“后来呢?”轩风听得入神,兴致勃勃地催促。凯渥鲁夫吞吐起来:“呃,后来我就不清楚了,因为克劳德那时已经醉得一踏糊涂,不知所云了。”
“那个不知所云就是经过!不是有句话叫‘酒后吐真言’!”轩风咄咄逼问,“你就把他不知所云的东西告诉我,我来组织!”
抵抗不住她的气势,凯渥鲁夫只好屈服。
“这个,好吧。不过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事隔多年,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他说……[阿古达真是造孽,坑了老团长不够,还坑新团长,真该把他的尸体让秃鹰分食];[首领真可怜,那么宝贵的初恋];[我早该想到的,诺因!我对不起你,首领];[那个臭丫头,不,臭小子,就算是为了卧底,也不该……而且还穿丝袜!混帐啊混帐];[不过他的剑术真好,难怪首领对他另眼相看];[唉,我早该起疑的,女人哪有这么好的剑术,而且杀起人来狠得像豺狼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是男人?那么清秀可人的小女孩];[不过阿古达也看走眼了,要他做压寨夫人];[不对!这么一来,首领和阿古达岂不成了情敌?诺因城主,我和你势不两立,你这个变态人妖]……”凯渥鲁夫偷瞄对方越睁越大的双眼,越说越小声,终于打住,澄清道:“呃,轩风,你别当真,这些应该都是克劳德的无聊醉语……”
“不。”
“轩风?”
少女捂住咧到耳根的嘴,眼神阴险地道:“我想,是真的。”
※※※
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为了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可爱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就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他……”
“别说‘我和他是敌人’这种话,只会让我更肯定你是在欲盖弥章。”轩风笑嘻嘻地打断,“放心,我不会以为你是同性恋的,因为你喜欢上的是男扮女装的诺因城主。”
“……你怎么知道的?”
迎视对方镇定的视线,轩风明白他没有被套话,而是真的打算承认,不禁勾起唇角,心道:真是个坦荡的男人。
“猜的。那天,你们俩当众吵架,你不是骂他‘女装癖’吗。”不过,“性无能”是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傲慢的黑发帅哥因为贝姆特没有侵犯他,就那么骂?
贝姆特瞥了她一眼,道:“凯渥鲁夫告诉你的?”
“呃!”
“是吗,他还是知道了。”青年轻轻叹息,合上眼。轩风又惊又急,还没开口,贝姆特先一步道:“别撒谎了,知道这件事的唯有克劳德,而能从他嘴里挖出来的只有凯渥鲁夫。单凭那次争吵,你根本不可能猜出我和诺因的真正关系!”
沉默片刻,轩风低声道:“你别怪外公,是我缠着他问的,他原本是想叫我劝劝你。”贝姆特睁开眼,牵起一个笑容:“你是真的在担心凯渥鲁夫吗?”轩风一怔,不假思索地道:“当然,他是我干外公耶。”话音刚落,她悟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打了个寒噤:“我是……”
贝姆特凝视她别开的小脸,许久,淡淡地道:“我不会怪凯渥鲁夫的,你不必担心。”轩风这才转过头,暗暗松了口气,嗯了一声。
“凯渥鲁夫不可能相信我喜欢诺因,一定是你自己揣摸的。”
“是我揣摸的。”轩风强调,心安后,她的好奇心又冒出来:“而且,我猜的没错,对吧?”
“我们是朋友。”贝姆特平静以对,“虽然我是曾经对他有好感,但在我知道他是男性时,这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轩风惋惜地道:“为什么!男人也可以谈恋爱嘛!”
“……那你和伊莉娜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发展恋情?”
“我和伊莉娜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对对方一点那种好感也没有,但你不同,你已经对诺因城主产生好感了,哪能说散就散?”轩风头头是道地分析。
贝姆特斜睨她:“你为什么硬要把我们俩扯在一起?”轩风吐吐舌,俏皮一笑:“嘿嘿,好玩嘛。”
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段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
“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合。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趴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性交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或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
“是吗?”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
“呃,我啊……”轩风回过神,嗫嚅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
“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
“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玛莎真诚地鼓励,“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爱’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
“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心’的城主,而非有‘行’的城主。”轩风有所领会:“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
“没错。”
“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
“?”
“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对每个人都非常温柔。他的愿望是让全城的人吃饱穿暖,所以他离开家乡,加入一支佣兵团,角逐城主的位子。后来,他真的当上城主了,却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我和爸爸妈妈完全不认识的人。凶残、嗜杀、贪婪、好色,简直就像魔鬼一样!他回来那天,全村的人都高兴地跑去迎接,我们高兴的不是他带着离开时约定的粮食和水回来,而是他活着回来了。可是哥哥…不,那个魔鬼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叫他的手下把年轻的妇女拉出来凌辱,然后把老人小孩和所有反抗的人杀了,其中包括我爸爸,他的亲生父亲。”
“绿。”众人安慰地拍拍她,脸上却无半分诧异。轩风却惊骇得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哥哥…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绿笑了,笑得很苦:“因为他参加城主的角逐,因为他走上了那条修罗道。”轩风仍是不解。另一名少女解释道:“轩风,在隐捷敏亚,有句名言是这么说的:‘非无良知者,不能为王’。意思是只有没了良知,没了心的人,才能当上城主。”
“咦!可是贝姆特——”
“没错,首领没有丧失良知,所以我们才说他对我们太重要了,说是奇迹也不为过。”众人绽开由衷的笑容。玛莎补充:“轩风,除了首领和初代城主,隐捷敏亚的每届城主都是绿的哥哥那副样子,不过也不能怪他们,城主的竞争实在是太激烈太残酷了,你得不停地杀杀杀,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没有一个人可以信任。不间歇的战斗使人身心疲倦,无止境的屠杀使人麻木不仁,到最后良知完全被血腥蒙蔽。运气好的变疯子,运气差的变成好色的杀人狂,因为只有杀人和强奸女人能稍稍发泄那无尽的痛苦。”
绿苦笑道:“我哥疯了,他运气不错,在杀死我和母亲,铸成更大的错误前杀了他的手下自裁了。我很庆幸他还保有最后一点良知,没变成后一种人。”
轩风听得说不出话来。玛莎柔声道:“轩风,你明白了吧,我们有多庆幸首领是那样那样好的城主。既为百姓着想,又有强悍的实力,他是我们原本连做梦也不敢想的城主,我们万万不能失去他,所以我们约束自己,绝不向首领告白。”
“告白就会失去他?这是什么逻辑!”轩风困惑不解。一个年长的少女问道:“轩风,你认为,一个人有了想保护的对象,是会变强还是变弱?”
“变强。”
“不!变弱!”众人异口同声,眼神严酷。玛莎对满脸无法苟同的轩风解释:“一旦有了想保护的人,就等于有了弱点,让敌人有机可趁。”轩风反驳:“但是,正因为有想保护的对象,人才会变得强大起来啊!”玛莎一针见血地道:“首领已经够强了。”轩风词穷。
“轩风,现实不是小说,什么为了所爱的人以一挡千,以破败之身冲入敌军,斩下敌首的脑袋救出被掳的情人这种情节只存在于人的幻想里,现实里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发展,就是那个男人和他心爱的女人一块儿死翘,后者死前还会被敌首强暴。”
“……”轩风无言以对。她不是浪漫得不切实际的人,只是这也太……太现实了。
玛莎将手搭在她肩上,语重心长地道:“轩风,答应我们,千万不要拖累首领,早日独当一面,成为真正的大姐头。如果…如果有一天,首领因为你出了什么意外,我们绝对会恨你的!所以,请好好保重自己,为了你,为了首领,也为我们大家。”
“哦。”轩风漫应,没有将她的忠告放在心上。因为她知道贝姆特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而她虽然对贝姆特很有好感,但完全没打算为了他留在这个世界,成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夫人。
所以,那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
数天后,隐捷敏亚城主一扫轩风的摸鱼印象,陷入极度的繁忙。除了凯渥鲁夫,几名佣兵团长也带着麾下的佣兵团离开塞维堡。一问之下,轩风才得知每年近秋收时,西城全土的盗匪就会开始不安份,得趁他们蠢动前做好迅速扑灭的准备。
“你不是说有财会吗,怎么还亲自处理这些事务?”
轩风一手持汤勺,一手拿起一张画满图表的纸。坐在她对面的青年整个人已被这种纸埋住,正一脸怨气冲天地拨着算盘。
“因为我联络不到他。”贝姆特从牙齿缝里挤出声音,第n次在心里痛骂说话不算数的雇员。半年前,维烈曾送给他一块玉石,说拿着它呼唤他的名字就会赶来。
与此同时,远在白银之谷的血龙王听见雇主夹着粗话的催促,犹豫了三秒钟,还是置之脑后,一边吃豆沙包一边监视两个书痴,防止银龙王对黑发少女行不轨之举。
轩风放下图表,一手支颊,惊讶地看着对方数练地拨打算盘,运笔如飞。因为贝姆特的外表虽不像传统的强盗头子,但怎么看怎么像纯种的战士,实在无法与纸笔这种东西联系起来,更别说还很熟悉的样子。
疑问在喉间盘旋许久,还是咽了回去。青年此刻的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不许打扰我,谁打扰我PK了他”这行红字,所以轩风很识相地不去轻捻虎须。但随即,她想到一个主意,开口道:“贝姆特……哎呀,先别瞪人,我有正经事跟你谈,你还有没有算盘?”贝姆特一怔:“莫非你……”
“嗯,我会用算盘。”轩风拍案道,“雇佣我吧!我来当你的临时会计!”
“不用。”
“喂!别瞧不起人!我的算盘比你打得好多了!我小学时还得过全国珠算比赛第一名呢!”轩风义愤填膺地道。贝姆特皱眉道:“算盘打得好也没用,你根本不熟悉这些事务。”
摆在餐桌上的,是西城的人口普查表、流动人口统计表,灭亡村庄数,预收粮食数,需求报告,历年分配表,拨动草表;以及三名佣兵团长反馈回来的凡尔加平原的作物明细单,预计收获量,可作为肉类和乳类的牲畜总数等等繁复的帐目。如果对西城的情况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即便是算数天才,也无法做出合理的安排。
“那你让我负责支线的工作嘛,我又不是要你把所有的帐目都交给我算。”
贝姆特微一心动。瞅见他的表情变化,轩风再度游说:“安啦,我绝对会很仔细、很仔细地算,一点差错也不出。”贝姆特眯眼:“你能拿脑袋赌吗?”
“能!”少女毫不犹豫。青年一脸不可思议:“你…这么缺钱?”
“缺!”轩风大喊,“而且是急用!”玛莎等人告诉她,再过十天就是收获祭,到时会放三天假,可以去附近的集市买化妆品等女性用具,要她向贝姆特讨点零花。轩风知道零花是肯定讨不到的,她也不想拿赃钱,只能打工了。
“是买化妆品吧?”贝姆特一语中的。轩风瞪视他:“你、你怎么知道!?”老天!这家伙是鬼啊!
“因为你敢用脑袋担保。我大姐曾说,化妆品之于女人,就如同剑之于男人,都是等同生命的存在——虽然我完全无法理解。”
“耶~~~你大姐?不是伊莉娜吧?”
“嗯,她是我么姐。”
“那你总共有几个姐姐?”
“十个。”
“……你母亲好厉害啊。”轩风由衷敬佩。贝姆特笑了笑:“没办法,这是规定。”轩风奇道:“规定?”
“嗯,这是隐捷敏亚的风俗。有能力负担几个,就得生几个。”
轩风双目一亮:“这么说,你家是富裕人家?”贝姆特嗯了一声,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我可先说清楚了,这些都是攸关无数家庭一年生计的资料,绝不允许出半点差错,尤其你要求的是细节的部分,更要仔细,而且要快,能办到吗?”轩风信心满满地道:“放心!我既敢要求,就会做到最好,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来来,快把东西交给我!”
看到她急切的模样,贝姆特不禁纳闷:难道化妆品真是这么重要的武器?对了,是精神性武器——大姐的妆让人看了就想吐!对对,剑则是物理性武器,很对。
※※※
结果,轩风后悔把话说得太满。
首先,是她珠算水平大大退步,别说全国第一了,以她现在的水准,连个安慰奖也未必捞得到。其次,是预算的项目实在是太太太繁了!且不说人口,单村庄就以千计数,要把它们与流动人口表一一核对,统计出正确的人数;还要做占领区粮食的明细表和总报表,若非维烈已把基本数据都系统分类好,她真的会算到累塌。最后,是她还有别的功课要忙。虽然金雀花佣兵团长走了,她的副官却更加严厉。所以三天下来,少女眼下已出现睡眠严重不足的铁证。
“你买化妆品的目的,不会就是遮掉那两个黑眼圈吧?”
“闭嘴!”
贝姆特叹了口气:“够了,我把这个月的薪水预支给你,别干了。”轩风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要!薪水有薪水的用处!而且我已经做掉一半了,你别小瞧我!”
“我没小瞧你,你做得很好也很认真,只是这样下去,我怕你会累死,凯渥鲁夫已经在怪我虐待你了。”贝姆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地道。轩风斜睨他:“我若现在退出,是不是只能拿到一成报酬?”
“这个…自然,但应该也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轩风掰手指,“我要买衣服、鞋子、袜子、内衣、粉底、唇红、指甲油、护手霜、防晒膏、爽肤水、眉笔、眼彩……行不啷当这么多东西,没五个银币怎么够!这次若不一次买齐,下次放假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贝姆特听得眼冒金星,当他回过神时,少女的身影已从食堂消失,又窝回宿舍埋首加班去了。忍不住叹了口长气,青年也起身离开了餐厅。
当夜,趴在桌上打盹的轩风被一阵笃笃声惊醒,抬头一看,大吃一惊。
“喂!”
“我问过了。”年轻的城主趴在窗台上,认真地道,“你说的东西一大半这里没有,所以你只需要一枚银币就够了。”
“你半夜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个?”轩风觉得快昏倒了。
“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深吸一口气,吼道,“你傻子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白痴!”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一瓶护手霜实用。粉底你要练剑,一出汗就糊了;唇红人家是贫血的人才用,你嘴唇这么红,要来干嘛?存心浪费!”轩风被他说得大动肝火:“你懂什么!女孩子的爱美之心!玛莎她们都有漂亮的新裙子可以下班穿,有首饰可以戴给男朋友看……”
“你又没有男朋友。”
“我想戴给你看!”
“……”贝姆特的眼睛瞬间睁得两倍大。轩风满脸通红:“你别误会,是因为我只能穿给你看。谁叫我是大姐头,一个男人也不敢接近我,怕被你扒皮。”
“我明天就向大家澄清误会。”
“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喜欢的人。”轩风垂下眼,自嘲一笑,“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有男人的赞美就没法过日子。”贝姆特皱眉道:“你现在这样就很漂亮了。”
“呵呵,贝姆特,你的恭维真生疏,一听就知道没泡过马子。”
“我是没和女性交往过。”贝姆特有点不高兴地道,“难道你就交过男朋友了?”轩风笑眯眼:“没错,我是交过男朋友,而且是交过很多很多。”
“……你真花心。”
“不,我不是花心,是无心。”少女一手支颊,笑容璀璨,“我与男人交往只为汲取赞美和物质享受,从不投注感情进去,所以我一点也不花心。”
“你在找你的心吗?”
“……”轩风的表情僵了一下,许久,才缓缓启口,“你怎么知道?”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听就知道了,你说你无心,又和许多男人交往,那不是找心是什么?”轩风呆了半晌,按住额角,喃喃道:“你…真是个会抓重点的男人。”
“你才是奇怪的女人。”青年探出身,专注地凝视她,“为什么做这种无聊的事?你的心不就在你的胸腔里吗?何需寻找?还是…你被什么东西迷惑了?”少女笑了:“嗯,我是被迷惑了,被叫作爱情的东西。”
贝姆特皱眉:“你看起来不像那么浪漫的女人。”轩风笑得更深了:“那我看起来像什么?市侩的女人?虚荣的女人?”
“不。”贝姆特没查觉对方是在捉弄自己,认真思忖,“你……看起来比较像彷徨的小孩子,我是这么觉得。”轩风收起笑容,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笑起来,只是笑容比先前多了些什么:“贝姆特,你呢,真的是一点泡马子的经验也没有,好嫩好嫩啊。”
年轻的城主全身发抖,好容易忍住咆哮的冲动,咬牙道:“我是说我没泡过马子。”他现在觉得眼前的少女的确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难以理解!
轩风凝视对方,青年灰色的双眸在星光下宛如真正的纯银,闪烁着澄净的光芒,通透明朗,这是双容纳了海与天的眼,又不乏锐气和坚毅,充满让人心服神仰的英睿昂扬。
一股奇妙的预感涌上少女的心头:她似乎,会被这个男子吸引,然后沉伦。
摇摇头甩去让她吓了一跳的胡思乱想,轩风再度绽开好整以瑕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道:“没泡过马子也该有点常识,女人都爱听好听话,你却老是说些冲撞的言语,难怪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贝姆特回嘴:“我喜欢当单身贵族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只要你老了别后悔。”后悔放过我这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轩风撇嘴,换了只手撑住脸颊,“话说回来,放假那天,陪我出去逛逛吧,当我的导游。”
“不要!”
少女眼中窜起火焰:“喂!拒绝女士的邀约,是世上最失礼的行为!你这个大笨蛋!”青年也激动地吼回去:“就是不要!我绝不要再经历那种酷刑!”轩风眯起眼:“什么意思?你曾经陪女人上过街?”可恶!是哪个女人敢抢先?玛莎?还是绿?
“嗯。”贝姆特脸色铁青,“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个恶梦般的日子。我和父亲陪那十一个购物狂上街,被为了打折品疯狂的女人冲得东倒西歪,那种狠劲,连最凶残的强盗也比不上,实在太可怕了!她们还一视同仁地让年幼的我捧着像山那么高的礼品包走在大街上,害我一回家就累瘫在地。后来不管父亲跪地哀求也好,用钱收买也好,我都不踏进市集一步!”轩风沉默半晌,道:“那十一个购物狂,别告诉我是你妈和你姐。”
“除了她们还有谁!”
啊啊——这个男人,真的是傻子吗!?轩风差点抱头呻吟,好容易忍住,妥协道:“好吧,你不陪我逛街也可以,送我一套衣服,记住,是时下最流行的衣服。”贝姆特耐着性子好言拒绝:“我没有女人的衣服。”轩风扔给他一个大白眼:“傻子!没有,你不会买啊!”贝姆特终于忍不住吼道:“我为什么要帮你买衣服!”
“就凭我是伊莉娜的好朋友,就凭我辈份比你大。”轩风抬起下巴,狐假虎威。
“……”贝姆特气得七窍生烟,只觉眼前的女孩简直是不可理喻,一点不复平日精灵慧黠的模样,还是这才是她的本性?想到这里,他直觉不对,凝神端详那张秀美端庄的小脸,对上一双漂亮的棕黑色眸子,其中有狡黠、有顽皮、有悲伤、有自嘲、有迷茫、有等待——唯独没有浮华。一瞬间,青年觉得这双眼好像坚果,一颗等着人敲开它的坚果。
“轩风,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当查觉时,他已脱口而出自己也为之一愣的问题。
少女收起笑意,眸底的神彩却陡然亮起来:“你说呢?”
“我不知道。”贝姆特摇头,他只是直觉她并不快乐,并不想笑,还有不想要新衣服、新裙子,她真正想要的是…是……是什么呢?
轩风有少许失望,随即释然。因为,眼前的男子是与她不同世界的人。不是物理世界,是精神世界。他是鹰,她是雀;他沉稳,她放荡;他实诚,她轻佻;他展望未来,她游戏人间;他是张白纸,她却是张糖纸——自己亲手染花的糖纸。
他是她等了好久好久的人,从那一天,她扔掉了真心的那天起就一直等待的人。
所以,即使他只是叩响而没有打开她的心门,她还是愿意为他而开。
“我想要的只有一句话。”她笑了,笑靥如风,“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哈哈哈!又不是你,你这么紧张干嘛!”轩风放怀大笑,良久才收住,转为温柔的浅笑,“是我爸爸啦,他欠我这三个字和一笔赡养费,不过已经不要紧了,你让我原谅了他也原谅了男人。”瞥见青年一脸茫然,想起隐捷敏亚是零离婚率的城市,不禁又扑哧一笑:“没关系,你不用理解我说的话。”
我也理解不了。贝姆特心道,突然想起一事,道:“对了,忘了把那个给你。”说着,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找起来。
“哇!”看清他掏出来的物事,轩风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捻起它,“好漂亮,好漂亮,是什么花?”初看时,还以为是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摸才发现是真的植物,一朵七瓣白蕊的绿色小花。贝姆特的回答却让她一愣:“这不是花,是草。”
“什么!是草?”轩风无法置信地瞪着手心的美丽植物。贝姆特皱眉道:“废话,世上哪来绿色的花。它叫米亚雷特(绿株),俗称七星花,是隐捷敏亚的特产。”
轩风爱不释手地抚摸小草,半晌才回过神:“为什么给我这个?”
“玛莎她们没对你说吗?”
“说什么?”轩风的眉毛抽动了一下,觉得青年将玛莎的名字叫得好溜好刺耳。
“这是我们的风俗,每逢节假日,所有的未婚少女都必须佩戴这种草做的首饰,然后小伙子就会来追求你,不戴人家会以为你是妇女,而叫你大妈大婶。”
“……好奇怪的风俗。”轩风想象自己被那么叫的光景,脸上划下几道黑线。
贝姆特笑起来,摆摆手:“转过身。”轩风怔了一下才会意,将绿株递给他,有点害羞地转过去,当感到青年将七星花绑上马尾的微妙触感时,更是心跳加速,突然,背后被拍了一下:“好了!这下你就可以叫镇上的青年陪你逛街,买东西也可以打七折——那就这样了,晚安。”
“笨蛋。”
目送青年飞奔而去的背影,少女双手环胸,鼓起腮帮,直到第二天早上,玛莎等人告诉她七星花通常是父亲送给女儿或男人送给女友的礼物,她的心情才幡然变好。
※※※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12日下午——
“轩风!轩风……”
听到远远传来的呼唤,轩风诧异地垂下练习用的木剑,转过头,只见绿满头大汗地奔过来,不及喘口气,就劈头问道:“你会不会白魔法?”
“会一点,怎么了?”轩风浮起不妙的预感,心想可别是贝姆特出了什么意外,比如从树上掉下来断了腿骨之类。绿没有解释,直接拉住她就要跑路:“快!快走!”
“怎么回事?”出声的是在一旁监督轩风练剑的金雀花佣兵团副团长妮可,神情很是不悦,但听到绿的回答,她立刻打消阻拦之意:“莱拉团长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
一行人匆匆来到医护室,房里只有四个人:躺在床上的伤者,医师,铁甲佣兵团长和西城城主。听到推门声,贝姆特转过头,和轩风打了个照面。
“你会白魔法?”他马上猜出她的来意。
“只会一点。”轩风老实回答,瞄了一眼床上的人,她的脸色刹时黯淡下来,“不行!处理不了!”贝姆特恍若未闻,将她拉到床边,指着左肩和右腹两处伤口,沉声道:“只要把这两块地方的洞补好,其他不用管,行吗?”轩风眼睛一亮:“没问题!”
几分钟后,轩风三人退出房间,走向隔壁。
“辛苦了。”贝姆特亲手倒了杯茶给白魔法学徒,后者摇摇头:“我没帮上什么忙。”
“不必介意,即使你不出手,以莱拉的毅力也能挺过去,你治好那两个伤口,就让她可以轻松一点。”贝姆特说着一点不像安慰的安慰,惹来凯渥鲁夫几个大白眼。
轩风毫没在意,她早就习惯青年的讲话方式,只道:“莱拉姐姐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还有,跟她一起离开要塞的人呢?难道——”
“嗯,一大半死了,剩下的也和她一样受了伤,不过没她严重。”贝姆特表情平静,握紧的双拳却泄露了内心的愤怒。轩风咽了口口水:“是谁干的?”
“死亡佣兵团。”
“好耸的名字……团长是谁?”
凯渥鲁夫愤激地插口:“他叫休得斯!是个无恶不做的大魔头!”轩风一阵无力,呻吟道:“外公,我已经过了听童话的年纪。”魔头?她还公主咧!
“不不,他真的是个非常邪恶凶残的人!”凯渥鲁夫急声道,“是败类中的败类!”轩风点点头,还是没概念,反而是莱拉受伤一事比老佣兵的灌输更激起她的敌意。她转向在座的另一人,好奇地问道:“那个休得斯真这么坏?”
“以世俗的定义是如此。”
“耶?”轩风眨眨眼。
贝姆特淡淡地道:“一言以蔽之,就是可以毫无感觉地杀死怀孕的妇女,把胎儿挑出来吃掉的那种男人。”轩风连打数个寒噤,这才相信凯渥鲁夫的评价。
“也是我差一步就变成的男人。”
“……呃?”
“首领!”凯渥鲁夫跳起来,吼道,“你胡说什么!”贝姆特合上眼,疲倦地道:“抱歉,我胡言乱语。走吧,凯渥鲁夫,我要和你商量一下,轩风,失陪了。”
“我不可以听吗?”少女抬起头,眉心微蹙。青年回她一个微笑:“不是不可以,是不适合。”
轩风松了口气,随即,浓浓的阴云堆上她的眉宇,不止为贝姆特那句没头没脑的话,还有他灰色的斗篷,这次竟不给她鹰扬的感觉,反而像要和地面的影子融为一体似的,沉沉地拖曳着,直到青年跨出门栏,消失在阳光里,这种感觉才烟消云散,令情不自禁站起的少女放下紧张的情绪。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超越好奇的在意。
※※※
“休得斯的目的很明确,逼我出面。”
贝姆特注视摊在桌上的地图,眼神沉冷,“莱拉只是第一个,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凯渥鲁夫铿然道:“我这就派人通知他,不,是所有人!”
“他下手的对象不是我们,是村民。”
“怎么会……那莱拉?”
“只是警告信,不然休得斯哪会留她活口。”贝姆特食指点在地图上,“他很清楚以他的实力终究不能和我们硬碰硬,所以就用游击战,而民众就是他的盾牌和补给站,一个不高兴还可以杀来泄恨……”
“太可恶了!”凯渥鲁夫忍不住叫起来。
青年充耳不闻地道:“我之所以说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是因为他最暴躁,只要在他的驻地烧掉个把村庄就能激他出来,然后设计埋伏,拔掉我一员大将。就算达留恩不出来,也很简单,只要一直杀杀杀,杀到我出面为止。”
凯渥鲁夫咬牙切齿,却想不出什么好对策。不过也不能怪他,这么无赖的战术,确实很难应付。
“最有效的法子,坚壁清野,饿死那帮家伙,但是这么做民众会抗议,不适用……”
“恕我插嘴,首领,没人会抗议。”
“闭嘴!”贝姆特一口驳回,无视凯渥鲁夫的笑容继续思考,“第二个方法,围剿。立刻把狼烟发下去,设置哨点(注:隐捷敏亚受地理所限村庄都很集中,加上骑兵速度快,才能实施这个战术)。只是这个法子一来费时;二来很伤兵力,休得斯的部下都不是泛泛之辈。第三个方法……”
“不行!”没等他说完,凯渥鲁夫就一口打断,“你绝不能和他单挑!绝不能!”
贝姆特有些无力地笑了:“凯渥鲁夫,我总是要出面的,不出面不行。你扪心自问,除了翔鹰和逆十字,你和其他人的队伍可是死亡佣兵团的对手?当然多对一例外。”
凯渥鲁夫不为所动:“我不是不同意你出面,而是不同意你和他单挑!首领,难道你忘了上次的教训?休得斯说是说要亲手打倒你夺得城主之位,可哪次不是用卑鄙的手段设计你!”
“我也可以反过来设计他啊。”贝姆特幽幽吐出一句,眸光黝暗阴冷。凯渥鲁夫惊愕地瞪视他,随即给了他一拳:“首领!”
“啊……”青年惊出一身冷汗,呆了数秒,颓然坐下,一手捂脸,竭力抹去脑中惨酷的景象,颤声道,“我…我……”
“你这个样子,能跟他单挑吗?”
“……”
凯渥鲁夫一把按住他肩膀,前后摇晃,厉声道:“求你振作,首领!如果连你也变成休得斯那种人,我们就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可是——”贝姆特死命挣扎,激烈摇头的动作就像在抗拒某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那个男人就是我啊!他是我!是我的恨、我的怨、我的恐惧!是我的影子!不,他是我未来的样子……”凯渥鲁夫拼尽全力才钳住他,不忘回吼一句:“没这回事!”
“是真的。他和我都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青年垂下头,凄然道,却在看见掉在膝上的东西时,怔了一下,意识恢复少许,感到从双肩传来的剧痛,忍不住呻吟了声:“呃……!”
“抱、抱歉,首领。”凯渥鲁夫连忙松开手。
贝姆特没有理他,抓起那样东西,紧贴住胸口。
“首领?”凯渥鲁夫脸露困惑,因为主君搂在怀里的怎么看也是只女性的香囊。
“对,没关系,还有他,他可以杀死我、阻止我……”仿佛没有听见部下的声音,贝姆特喃喃自语,“他会的,因为我背叛的了他的信任,诺因。”
“诺因!?”凯渥鲁夫大叫。
贝姆特眨眨眼,这才真正回过神,飞也似地藏起香包,理了理弄乱的亚麻色浏海,歉然道:“对不起,失态了。”
“不,没关系,那个,诺因城主……”
“别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何况他和这件事也没关系!”贝姆特打断,嗓门奇大。
“……”
“对不起,凯渥鲁夫,我现在的情绪不太稳定,我不想冲你发火,拜托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年轻的城主以肘撑桌,十指交握抵住前额,疲惫地道,“先把狼烟的事交待下去,待会儿我再跟你讨论细节。”铁甲佣兵团长沉默片刻,行了一礼,黯然退出房间。
听到关门声,贝姆特合起眼,打心底叹了口气:“休得斯啊休得斯,你就不能放过我吗?地狱真的这么寂寞?”
我不想变成你啊!为什么你就是不肯放过我!他在心里狠狠咒骂,这时,红发青年的声音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中:[那个人和你真像。]
[我没有兄弟。]
[不是容貌,我是指气质。嗯,不过你们在精神上也可以算是兄弟。老板,你不可能没有感觉吧。]
[我是没有感觉!]
……
轻轻的笑声逸出双唇,充满苦涩和自嘲:“是啊是啊,我们是兄弟,真正的远房表兄弟,精神的双胞胎,未来的好搭档——维烈啊维烈,你真不愧是预言家。”
不,也许,我比休得斯更不是东西。贝姆特微一苦笑:他只是懦弱而已,我却是懦弱加自私。为了不让周围的人受伤害,就去伤害另一个人;为了不让自己变魔鬼,就逼自己的朋友做屠夫。践踏了友谊不够,还要利用友谊,即使我别无他法。
“尽量…让那一天迟些来到吧……对不起,诺因。”
蓦地,他震了震,想起一事,全身如坠冰窖。
不对!死亡佣兵团怎么会突然出现!?这半年,克劳德翻遍隐捷敏亚全境也找不到他们,只有一个可能:死亡佣兵团自从上次逆袭后就没离开过中城!
他们绝无可能从诺因的眼皮底下过来这里,除非……
“你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还是不忍心亲手杀我,诺因?”贝姆特啼笑皆非,“应该是后者……唉,我真是自做自受。”
这时的西城城主还不知道,让死亡佣兵团偷渡的并非中城城主,而是他另一个宿敌。
※※※
休得斯在洗手。
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屠杀完的习惯,没有什么意义,只是单纯想这么做。
逐渐染红的水面倒映出一双没有感情的眼,分外相配,但突然,那双眼的眸光动摇了一下,细长的双眉也微微蹙拢。
水中的倒影让他想起另一双眼,一双他认为是同类的人的眼睛。
清澈的灰眸。
那么英气飒爽,那么坚毅果决,那么宽容睿智。就是这双眼,蛊惑了那么多人,骗取了那么多人的信任和爱戴。只有他一个人看见,那双眼在面对他时,有多么挣扎无助,痛苦哀伤,深处蠢蠢欲动的无尽黑暗如大声咆哮的野兽,随时可能脱闸而出,吞噬那颗摇摇欲坠的良心,粉碎所有的假象!
休得斯无法抑制地放声大笑,笑声充满狂气和奚落。
大傻瓜!你就继续挣扎,继续逃避吧!掩饰你秃鹫的本性,装成一只鹰,直到哪天再也装不下去,凶性大发把周围的人全啄死,连腐肉也吃得一干二净!
“不过,那小子实在是个死不认输的家伙,恐怕还有段长日子好熬……没办法,还是得由我点醒他,笨蛋小弟。”休得斯摇首叹息,俊美到近乎妖异的面容竟隐隐流露出一股温柔的波动。
甩甩手,他走出半塌的小土屋,更清楚地看见满目疮夷:破败的屋舍,还在冒烟的火头,被烧成焦黑的木板残骸,以及正用种种花招折磨幸存村民的他的部下。
休得斯视若无睹地绕过一帮轮奸妇女的人形野兽,既不劝阻也不上前插一脚。不是他清高,而是部下们已经为他留下三个最美的处女——他眼界是很高的。
“老大,你过来一下。”
几名佣兵在半堵土墙后面唤他。休得斯眼光一瞄,瞥见被他们包围的一具小身体,冷声道:“那么小的我没兴趣。”
“不…不是,你过来一下。”佣兵们的声音有一丝狼狈,与他们凶残狰狞的面容很不搭配。查觉不寻常,死亡佣兵团长这才施施然走过去,看清了那个人影。
那是个顶多七八岁大的女童,半个身子埋在倒塌的墙壁下,奄奄一息显然离死不远。披散的长发满是血迹,脸色虽苍白,仍可看得出是张可爱讨喜的小脸。女孩听见青年的脚步声,睁眼看向他,嘴唇嗡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只有气声吐出。
“她…她刚刚求我们给她个爽快的。”
“那就给她个爽快的。”
佣兵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休得斯恍然大悟:“原来你们喜欢看着她痛苦而死?”众人一齐摇头:“不不不,我们还没有这么残忍!”只有你有这么残忍,所以你是老大!
“老大,你让她解脱吧。”一个佣兵硬着头皮说出喊人的目的。
“烦死了。”休得斯毫不犹豫地拔出腰间的弯刀,淡然的语气没有同情,没有动摇,只有一丝隐约的不耐。看到他的动作,女孩眼中浮起喜悦的光彩,颤抖地伸出小手。
青年的身子陡然僵住了,不是那个眼神,而是那个动作,勾起了他深埋的回忆,定住他高举的右臂。
[哥哥!哥哥!]
幼小的女孩死命奔向他,却在半途被拦住,硬生生架走,带到一堆血肉模糊的尸块旁,平放于地。头颈、两手和足踝被套上绳索。
[不要不要不要!哥哥救我,我不要死——]和撕心裂肺的大喊相反,挣扎的手臂是那么颤抖而无力,也许手的主人已经预感到接下来的命运,和父母一样,无法逃避的命运,凝视他的棕黑色眸子溢满绝望,[哥哥……]
扑!直直刺下的刀尖断绝了女孩的生命,也撕裂了血色的回忆。
旁观的佣兵们都打了个寒噤,露出畏缩的表情,为如此惨无人道的行为。
俯视女孩脸上感谢的微笑,死亡佣兵团长缓缓拔出沾血的弯刀,甩干,收回皮鞘。邪美的脸庞依然平静,冻结的眼神亦然;唯一不平静的,只有他的心跳。
“来世,投胎做牲畜吧。”
他低语,声音是无法言喻的慈悲温柔。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6日北城埃特拉下界王宫。
好容易将受到惊吓的妻子哄睡,伊维尔伦城主离开客房,独自走在华丽的大理石长廊上,直到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东城满愿师拦在他面前,身后是一脸惴惴的红发侍卫。
“怎么了,冰宿?这么晚还不睡。”罗兰诧异地问,也有点焦急,因为他约了一个人见面。
茶发少女一言不发地抬起手。
“……”金发青年看看那只手,再想了想,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右手握拳放在她掌心,“握手。”
“你在干什么!又不是狗!”冰宿和艾德娜齐声吼道,后者还冲上来往他后脑勺扇了一巴掌,十足藐视主君的大无道行为。
“可是,突然跑出来,什么也不说就做出这种动作,我除了这么想还能怎么想?”罗兰揉揉脑后,表情委曲。
冰宿深吸一口气,强抑怒火,好言好语道:“我要那两个人的监视日志。”
“哪两个人?”
“中西两城的满愿师!”嗓门忍不住再次提高。
罗兰用无辜到极点的语气道:“你说那两个人?她们的日志我怎么会有,我又不是偷窥狂。”
“你一定要跟我装蒜到底吗!”冰宿眯眼,“今天在会场上,之前且不说,我因为太惊讶没注意,但那个黑发男生说‘我们俩还不想暴露身份’这句话时,我可没漏看你捂住你老婆耳朵的动作。你还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跑,而不是一箭将那只大鸟射下来,这些都充份说明你早就知道他们的下落!掌握住他们的行踪!不,搞不好他们混进拍卖会也是你设计的。我不管你和那个肥商人有什么过节,但那两个人是我同学,我有权知道你对他们有什么目的。”
“别担心,我对她们没有恶意。”罗兰拍拍她头顶,露出温和的笑容,“日志在宫里,你问艾德娜吧,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你要去哪儿?”
“外面。”
艾德娜大吃一惊:“你一个人?不行!”罗兰笑了笑:“没事的,我很快就回来。”说着,他的手指仍情不自禁地耙梳少女的秀发,眷恋那柔软细滑的触感。
冰宿明丽的脸蛋浮起两片红霞,心跳也加快。她并不觉得受到轻薄,从青年温柔的举动传递来的是一股无意识的呵护情感,夹杂着欣赏和包容。
但另一个人就看不下去了:“你把冰宿当狗啊!这么摸啊摸的像什么样子!”
“反正我也当了她一回狗,就当扯平好了。”罗兰半真半假地道,摆摆手,绕过两人,继续朝前走去,黑色的身影不久就完全融入被夜色笼罩的长廊深处。
※※※
米尔菲东大街绿冠鹤旅馆。
清脆的啪啪声和唰唰的翻页声回荡在室内,与屋外看守林立,剑拔弩张的气氛形成鲜明对比。
“呵呵,很悠闲嘛。”
听见身后传来的清冽嗓音,旅馆老板兼米尔菲城防官赫德拿姆佩林停下拨打算盘的手,毫不意外地起立转身,单膝跪地,恭敬地道:“参见大人。”
罗兰脱下深黑色的斗篷兜帽,露出淡金色的短发和俊美无铸的脸庞,道:“起来吧。”赫德依言站起,不等对方发问就汇报道:“那五个人已经逃离米尔菲,进入秋雪隘口。”
“嗯,我不是来问你这件事的。有血魔在,追兵抓得到他们才怪。”罗兰瞥了眼桌上,笑道,“我是来通知你,赶快收拾行李,准备和我一起回伊维尔伦。”
“呃?”赫德一怔。
“怎么,你恋上这儿,不想走了?”罗兰调侃道。
“不不。”赫德慌忙摇头,“只是臣以为,没有这个必要,虽然这次因为拍卖会的事,臣势必引咎辞职,但只要等两个月,再稍微花点钱通通关系,臣又可以坐回老位子,继续为大人办事。”
“我没有叫你们都撤走,只叫你一个人收线。”
赫德愣了一下就会意:“您是担心北之贤者?”罗兰摇摇头:“赛雷尔史汀的确不是傻瓜,但他也是个文明人,顶多派个把人监视你,不会对你怎么样,道格拉斯就不同了,他才不会管什么证据不证据,先拧死你为他的老色友报仇再说。”
想起凶龙的为人,连拥有强韧心脏的间谍也禁不住打了个突。
“你的位子就让给夫利斯,暂时休息一段时间吧。”罗兰眼望对方,语声和蔼,“这些年辛苦你了,还害得你和亲人分离,抱歉。”赫德连连摇头,鼻子发酸:“不…能为大人效劳,是属下的荣幸。”
“呵,你变嘴甜了,在这里一定拍了许多马屁。”罗兰轻笑。赫德尴尬地道:“对不起,让您不快。”老部属都知道,罗兰讨厌奉承拍马仅次于铺张和约会。
“没什么的,我明白,在这里你不学着油嘴滑舌就爬不上去,倒是我欠你一句道歉,让你这位军人转职做弄臣。不过,回伊维尔伦后,可得努力改回来。”
“是!”
“那么我走了,你忙。”罗兰正要拉起兜帽,被对方唤住:“大人,请留步,属下有一事请示。”罗兰颌首,无言催促。赫德吞吞吐吐地道:“是这样的…前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是这里的招待,不知能否带她一起走?这个…她的背景绝没有问题……”
可是你不是已经结婚了?罗兰咽下到嘴边的质问,敛去眼底一缕不快,戴起兜帽,用和平日无二致的语调应许:“好吧。”
“谢大人!”
※※※
灯红酒绿,熙来攘往的大街上,一个裹着深黑色斗篷的高挑身影背对绿冠鹤旅馆,朝王宫方向快步走去。
好久没这么单独走在大街上了。罗兰边走边浏览两旁的景物,涌起怀念之情,不禁回忆起二十多年前和义母及剧团的姐妹流浪到这座都市表演的情景。
“啊!”
一时回想得太过专注,使他没及时避开迎面走来的几个摇摇晃晃的醉汉,双方撞了个满怀,各退两步。罗兰的兜帽更滑落下来,露出绝世的俊容。
“哇——”惊叹四起,那几个醉汉更是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其中一人想也不想,上前去搭青年的肩膀,“好美的妞儿啊…嗝!跟老子……嗝!乐上一晚怎么样?美人……”
罗兰不着痕迹地闪过他的毛手,他可不想沾上酒气,回去时被茶发少女用怀疑的眼光扫瞄,被红发侍卫劈头盖脑地痛骂,也没在意醉鬼的胡言乱语,拉起兜帽,就要走路。
“等等嘛!”醉鬼们以一点不像醉鬼的动作拦住他,结成包围架势,看来美人的威力果然强大。
“你长得这么美,干嘛把脸遮起来?”一人去扯罗兰的帽子,同样被闪过。
“这妞儿真害羞。”众人发出色笑,“放轻松点,只是帽子,待会儿我们还要脱你衣服呢!”
“让开。”罗兰冷冷地道,久经风霜的心湖没有因为几句下三滥的言语兴起一丝波澜,狭小的心胸却已在激烈呐喊,要他以牙还牙,狠狠报复,将这几个下流胚最自豪的东西切下来,但理智提醒他不宜闹事。
“咦!是男人!”
醉鬼们完全没查觉话里的警告意味,仅听出声线的有异,纷纷大呼小叫,但不一会儿,他们就很有雅量地接受了事实,并当场扭转性向,“算了,男人也没关系,跟我们走吧。”
“只因为脸好看,就可以毫不在意地拥抱同性吗?”这回罗兰没有反抗地任他们抓住手腕,好奇地问道,并在脑子里幻想,他能不能做到如此,结果差点呕吐:不能!
“这个……”醉鬼们被他问得一愣,“倒也不是不在意……”
“你们不恶心吗?想象一下,异性曼妙的曲线多么赏心悦目,再想想同性那硬梆梆毫无趣味的身体,还有下面跟你们一样的东西——想抱吗?还想抱吗?”
“唔唔……”犹豫啊!挣扎啊!
“要说脸,熄了灯谁看得见?除非你是龙族,那好看难看又有什么分别?关键是身体、身体!”罗兰谆谆善诱,训得众人抬不起头来,不觉放开手,站成一排挨批,“再想想,你们都是年轻力壮,有大好前途的人,将来也会遇到值得相守一世的女子,却要在这里把贞操奉献给一个男人,在自己的人生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这是多么浅虑的行为!你们一点都不感到惭愧吗!?”
“惭愧!”醉鬼们已经彻底被罗兰的气势压倒,衷心认错,“请原谅我们!”
周围的市民都看呆了,他们本以为不是金发青年被拉走丧失初夜,就是醉鬼们反过来被打倒割去卵蛋,万万没想到……这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啊!?
罗兰满意颌首:“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好,你们请我喝一杯,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啊,我的肚量好像变大了,唔……不知是好是坏。
众人回过神,怀疑地打量他:“你会喝酒?”不是他们狗眼看人低,眼前的青年像神诋像贵族像法师像美女唯独不像酒鬼。
“哼,你们能请多少,我就能喝多少。”敢小瞧他,待会儿看他不喝垮他们!
“好!有气魄!你这哥们我交定了!”醉鬼老大一把勾住伊维尔伦城主的肩膀,豪迈大笑,“我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醉酒盟]的一员!走,今完大伙儿不醉不归!”
“哦——”
目送勾肩搭背亲热离去的调戏者和被调戏者,市民们面面相觑,呆若木鸡:这世道,变了吗?
※※※
第二天早上北城王宫。
“你昨晚上哪儿去了?”
“和朋友一起喝酒。”
“闻得出来,是什么朋友?”
“地痞流氓。”
“……你说什么?”
“确切的说,是[醉酒盟]的成员。啊,冰宿,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已经被推选为醉酒盟的老大,还认识了好几个黑道帮派。我打算把他们带回伊维尔伦,编入军队。”
“艾德娜,再给他倒杯醒酒茶。”
“我已经倒好了。”
“喂!我说了很多遍,我没醉、没醉!为什么你们就是不相信!?”
“是是,你没醉——来,喝吧。”
“……”
天才果然是寂寞的!东城城主在心里感叹,含泪喝下第五杯醒酒茶。
※※※
丰之月30日,恰逢杨阳一行人走出奎拉图森林的当天,罗兰总算完成一连串必要的交际应酬,告别北城城主,继国王、元帅和一票贵族之后离开了米尔菲,返回伊维尔伦上界。随行人员除了来时的三人外,还多了个赫德和一帮罗兰欲编入近卫队的新收小弟。对后者而言,这可算是意外的发迹,因此直到今天还一副恍恍惚惚神不守舍的样子。
甫下空浮舟,金发青年就被一声怒吼震得差点变聋子。以大神官法利恩罗塞为首的众官员面色铁青地责问他为何不发封信报平安,害得他们在得知消息时急得鸡飞狗跳,忧心如焚!自知理亏的罗兰只好拼命道歉,保证绝不再忘,才好容易安抚住众人。
参加完洗尘宴,安顿好赫德等人,罗兰首先接见了一干雪族少女,通知她们穆伦已死的好消息,然后和大神官一起走进办公室。
“这座山是怎么回事?”
罗兰指着桌上由五颜六色的信封堆成的纸山问道。法利恩恭敬回答:“是拍卖会的幸存者们给你的感谢信,礼物在仓库里——贵宾席的客人例外。”
“可以扔了吗?”
“可以,我都帮你回信过了。”
啪!罗兰将纸山扫进旁边的垃圾桶,走到桌后坐下。
“我也把礼物都归类好了,有一半可以转送。”
“嗯。”罗兰满意颌首,不止法利恩麻利的理事手腕,也为手里香气扑鼻的解疲茶,他这个弟弟实在是很能干。
大神官突显尴尬之色:“不过…有几件礼物不知如何处理,要请大人示下。”
“哦?说来听听。”
“是。”法利恩挥挥法杖,现出幻象,首先出现的是两个活色生香,丰胸翘臀的兔女朗,“这两位,是一位叫桑德尔的麦酒商人送的,说是他最珍爱的小妾。”
“嗯……”罗兰强忍喷茶的冲动,挥手示意继续放幻象。他已预料到接下来的礼物会有多么乱七八糟,所以看见兔女朗的影象隐去,跳出一只关在笼里的黑色动物时,没有很惊讶:“这个…叫作猩猩,据说是尼普亚斯大陆的特产,一位动物学家送的。”
“唔……”
猩猩退场,换僵尸登场。
“这是一位亡灵法师的礼物,说是古代某国王一位艳妃的遗骸,她的媚眼所向无敌,效果可比最强大的催眠魔法。”
会被这种东西的媚眼迷倒的只有那个亡灵法师本人吧!
僵尸之后是只装饰得玲珑可爱的鲜奶蛋糕。
“这蛋糕怎么了?看起来很正常啊。”虽然他不喜欢甜食。
“问题是它有一幢房子那么大。”
“……”
“是一位南城的甜点师傅送的。”褐发青年叹了口气,“我和国务尚书阁下商量过,决定集大家之力吃掉它,因为明天就过保质期了,大人你觉得呢?”
“就这样吧,不过我的份不用了。”罗兰嫌恶地看了眼那只大蛋糕。
接着出现的是一只像是骨灰坛,附满铜绿的小坛子。
“这是我们最头痛的礼物,也是那个亡灵法师送的,叫作[嚎哭之坛]。它每天晚上都发出刺耳的尖叫,放出一大群亡灵,前天晚上还差点抓走一个侍女,幸好及时救回,大人你说……”
“这种阴森的东西早就好丢掉了!”
“是,接下来是最后一件,世界第一服装设计师南道尔的礼物。”
“布片?”
“不,衣服。”
难怪罗兰怀疑,那件“衣服”布料少得可怜,就跟兔女朗穿的衣服差不多,只下面改成超短裙,颜色是极为挑眼的粉黄色。
“南道尔说这是他的毕生心血,最适合新时代少女的服饰。”法利恩的声音低沉下去,“他把它献给冰宿小姐。”
咯啦!罗兰一声不吭地捏碎了手里的茶杯。
法利恩挥手让幻象消失,免得主君瞪穿它:“要以污辱神使的罪名逮捕南道尔吗?”
“……算了,他也是一番好意。”罗兰从牙齿缝里挤出声音,深吸一口气压抑满腔怒火,这才恢复真正平静的表情,用部下递上的绢布擦拭右手,“告诉南道尔,如果他不改进看人的眼光,他的牌子迟早被淘汰。”法利恩恭身道:“是。”
“那两个兔女朗按照她们自己的意愿决定去向;猩猩送回去……没用的东西,就说我们不便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僵尸和骨灰坛子也是——不,还是留着吧,我想见那个亡灵法师一面,虽然肯定是个怪人,但有能力这一点是没错的,能招搅就招搅。”
法利恩一一凛遵,最后笑了笑:“大人这次真是收买了不少人。”罗兰也露出微笑,摇摇食指:“不是收买,是欺骗、欺骗,他们对我才是收买。而且这次最大的收获是铲掉穆伦和一帮狗贵族,为我将来的大扫除省了番力气。”
“遗憾的是国王安然无恙。”
“不,法利恩,应该说幸好‘陛下’安然无恙。”罗兰捧起新杯,啜了口茶。
大神官意会,笑道:“是,我明白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失言。”罗兰点点头,习惯性地转着茶杯:“马上就秋收了,但对东境百姓而言,大概不是喜事反而是噩耗吧。加上这次的惨剧,贵族们一定会把气都出在他们头上。”语气有着微量的自责。
“大人,其实还有许多法子使国…陛下堕落得更厉害。”法利恩暗褐色的眸子闪着冷酷的光芒,“比如让罗姆席德献计开设以人为赌注的角斗场;组织选美大赛;煽动贵族互相攀比,掀起建筑热;捏造长生不老药的药方,像处女的鲜血,孩童的脑髓之类。”
“嗯。”金发青年的微笑呈现奇妙的不透明感,一如他空洞的语调,“的确是好主意。”
法利恩凝视他,神情柔和下来:“大人,你,其实早就想到这些方法了吧?”
“……”
“只是你不忍心。”
罗兰微一苦笑,算是承认:“啊,我觉悟得还是不够彻底。”
“没这回事。”法利恩温言道,“你毕竟是受平民的恩惠长大的,做不到如此残酷是理所当然;而我不同,我的恩人只有你。”所以可以为你做尽一切恶事,而且毫不愧疚!
恩惠……吗?罗兰垂下眼,童年的记忆如走马观花在脑中一闪而过。
最初浮现的是那个总是看着窗外的女人;然后是义母温暖的手臂和笑容,责骂那个女人的无奈声音;邻居们心疼的眼神和谆谆的关怀;同龄孩子充满嫉妒的喝骂和总是伴随“野种”二字丢来的石块;刺入背心的匕首的灼痛;父亲的面容;分别那日的雨和泪;清脆的车辚声;马车里的姐妹将手放在他额上的温柔触感……
从那以后是飞快变幻的风景。纯朴的农庄,整齐的田野,未经修缮的小路,波光粼粼的鱼溏,热闹的城镇,时髦的都会,繁华的港口……但是无论到哪个地方,平民总是穿着破旧的衣裳,吃着简陋的食物,做着繁重的工作;也总是平民带着期盼高兴的笑容欢迎他们的到来,用诚挚的语气给予赞赏和鼓励。
他尤记得第一次上台表演时因为不习惯女生的衣服,踩着裙摆摔了个狗吃屎时,耳边响起的心痛呼声和一双由不认识的人伸出将他扶起的手臂;来到没钱娱乐的村庄,免费为衣不蔽体的村民表演歌舞,吟唱传说,和他们一起嚼着难以下咽的食物,在篝火旁笑谈的情景;还有将养不活的子女送来剧团的父母悲痛的泪水;义母为了不让他看见抱住他,但他还是从缝隙里看见税务官将交不出税的老农打断腿,把他的女儿拉走,前天还一脸害羞送花给他的小男孩大喊姐姐扑向那个少女,却被税务官推到墙上砸破后脑勺的景象……
忘了是从何时燃烧起的冰焰,也忘了是从何时蕴酿起的心愿——
抹去那些人脸上的悲伤,还予他们发自心底的笑靥。
就像他们看见他舞完一曲,情不自禁绽开的那种单纯而喜悦的笑容。
因此对夺去他们笑容的人感到憎恨。
那憎恨与日俱增,渐渐不再固定为“马修”,“索斯”这两个名词,而扩大为“所有的贵族”,“所有的王族”,并日渐深刻。时至今日,已成为纠缠灵魂的毒芽,和他的野心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